增权视角下农村留守老人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现路径

2018-01-30 19:05付士波杨素雯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照料子女老年人

付士波,杨素雯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农村家庭结构进一步核心化和空巢化,使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日益突出。2017年,民政部等9部门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健全关爱服务体制机制”,对当前老村留守老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农村留守老人不仅面临着养老的难题,还面临着由于家庭年轻劳动力外出而带来的生理、心理和家庭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以增权理论为指导,帮助农村留守老人提升自我能力,推动农村为老服务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增权”理论阐释与视角选择

增权理论及其实践始于19世纪后期。增权(empowerment)的核心概念是权力和能力,即“权能”。关于概念的理解,学术界主要包括两种观点:一是能力观,其代表人物是Pinderhughes。他认为,“‘权能’是一种能力,可以帮助自己掌控生活空间与发展的有利动力,凡是会阻碍个人对自己生活空间行使决策或自我控制的机会就是缺乏权能”[1]。无权不仅指主体缺乏资源或能力,更指主体自身的无权感。二是意识观,其代表人物是Lee。他认为“‘权能’是个人察觉到自我的意识和认知受到压迫,才透过此觉察的增权历程中看到更多的选择机会,也才能促进个人或周遭环境的转型,个人终于得以脱离压迫与原来生活的历程和结果,朝改变社会的方向发展”[2]。

增权理论的终极目标是激发个体潜能,假设基础建立在五个方面:“一是个人经历深切而全面性的无力感,导致无法与环境交流、实现自己;二是个人周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权能障碍,导致无法参与社会与政治、实现自己;三是权能能够通过社会互动增加和衍生更多的个人及人际权能;四是案主应该被看作有能力、有价值的个人;五是与案主建立伙伴关系。”[3]增权理论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个人有能力也有机会决定生活和工作。与此同时,增权理论强调主体的潜能发挥后,还应该努力保持这种能力以改变其自身的被动地位。

在现实的生活中,受到长期制度以及社会利益分化的影响,弱势群体由于处于社会底层和社会边缘,缺乏权力和能力来实现自我利益的主张。为了改变现状,弱势群体势必要通过增权获得权力,进而来激发个人潜能。目前,增权理论的应用表现为三个层次:第一是个人层面,通过增权使个人觉得其有能力去影响或解决问题;第二是人际层面,通过增权帮助个人获得与他人合作促成问题解决的经验;第三是环境层面,具体指改善社会制度或结构[4]。在介入过程中,工作的焦点是在提高个体增权的主体性及主动性的同时,要通过推动和保障以实现和激活弱势群体,最终达到持续增权的目的。

二、关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社会成因及现状分析

目前,受我国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老年人口老龄化以及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因素影响,农村传统养老保障不断弱化,而养老保障水平又日趋低下,导致农村养老困境。与其他群体相比,农村留守老人属绝对弱势群体,在生活中面临更多的生存风险,在生活照料、物质供养乃至精神慰藉层面都表现出能力和资源相对匮乏的状态。

(一)生活照料问题

农村留守老人的身体状况总体上相对较差,加上医疗保障水平低下、医疗设施缺乏,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外出加大了代际之间的空间距离,导致农村留守老人的主要供养者和生活照料提供者缺位,尤其是身患疾病的老人,只能靠自己或配偶照顾。留守老人甚至还需要耕种自己或者自己儿子的田地并照顾孙辈,这对于生活上本来困难的留守老人无疑大大加剧了他们的劳务负担。代际交换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在需要时给予老人生活照料,赡养和照料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老人有劳动能力或有经济收入时,其在家中的地位较高且家庭关系融洽,一旦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人照料时,与子女间便会滋生矛盾。随着农村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老年人的照料压力会越来越重。由于子女照料的不足,从农村基层组织和邻居处获得的照料也十分有限,农村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成为当前和今后农村家庭养老的一大核心问题。

(二)物质供养问题

受自身健康状况和精力的限制,农村留守老人通过自身或配偶劳动获得的经济资源有限,对于失能老人来说,只能依赖子女生活。大多数留守老人的经济收入来源于子女供给,但是这部分经济支持是相当有限的,通常只能保障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由于子女自身的就业状况和收入变化较大,因而他们给予老人的经济支持具有不稳定性。随着物价上涨,老年人的生活支出不断增加,应对生病医疗、意外变故等突发情况的能力相应下降。外出子女为老人提供的经济供养多以过年过节的实物支持为主,能直接提供货币支持的主要是老人的住院费用和孩子的日常花销。因此,受子女收入水平、家庭经济负担、代际关系融洽度以及老年人社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并不一定会因子女外出务工而明显好转。

(三)精神慰藉问题

家庭养老历来是农村主要的养老模式,老年人精神慰藉的主要载体是其家庭成员。但子女常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缺乏亲情的慰藉,情感需求无法通过家庭得到满足,而且休闲娱乐的公共设施和场所在农村中又极度缺乏,造成休闲活动单一,留守老人日常精神生活凸显空虚孤独。此外,农村留守老人还有农业劳动和照顾孙辈的负担,这让他们安享晚年的愿望落空,难免会出现较大的心理落差,长时期会出现各种悲观和消极情绪。这种孤独感和无助感会不断内化为自身的信念,使留守老人群体陷入到弱势群体的恶性循环中。

三、探索以增权实现农村留守老人服务体系发展的路径研究

农村留守老人问题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将增权理念融入到农村留守老人服务体系是解决前文所述问题的有益探索。通过灵活运用增权理论,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层面的作用,可以帮助农村留守老人群体提高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减少他们的无权感。

(一)政府层面

政府可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来保障留守老人的需求,并确保政策制度真正有效地落实。

1.完善城乡统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政府应尽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把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均纳入低保范围,在制度上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可尝试针对农村留守老人设立专项生活照料基金,用以帮助有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5]。

2.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为满足农村留守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政府应逐步改革医疗卫生体制。一是针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努力改善老年医疗设施和医疗环境;二是不断扩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老年人对卫生服务资源的利用度,不仅包括医疗服务,还应积极开展医疗保健工作,如建立留守老人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定期检查等项目;三是努力开发农村老年卫生领域的人力资源,如提高乡镇基层医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基层医务人员的选拔、培养和培训的长效机制,确保留守老人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3.鼓励并积极促进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政府应组织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成立服务队,或组织身体状况较好的留守老人组织老年人互助组,开展以老助老的互助活动。通过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鼓励社会工作者以个别化的方式为有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物质和心理方面的支持与服务,以改善留守老人的生活环境与条件,增强社会功能,提高老人适应社会和应对困难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可以为在生活方面有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争取资金,为有心理压力和有孤独感的老人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

(二)社区层面

社区是留守老人的主要生活环境,能够发挥农村留守的健康干预的支持作用,对解决留守老人问题十分关键。

1.提高社区健康教育的力度。近年来,随着疾病谱的变化,农村老人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逐渐增加。但农村留守老人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健康知识获取的信息渠道狭窄。因此社区应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各种途径强化农村留守老人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切合农村老人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采用喇叭广播、文艺演出、专家下乡讲座等形式,帮助留守老年人养成良好的生活及行为习惯,提升农村老年人口的健康预防能力。

2.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社区留守老人服务场所以及各类文化设施,如农村留守老人休闲健康场所、文化活动室、老年棋牌娱乐场所等来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鼓励留守老人积极参与各类文艺和体育活动,组建民间老年文娱组织,为留守老人提供参与社会的平台,建立社会归属感。

3.积极营造社区尊老爱老敬老的氛围。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孝道文化的国家,社区应通过相应的宣传,大力弘扬孝亲文化,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真正关爱留守老人,维护老年人权益,消除对留守老人的歧视。农村社会也是熟人社会,一直有着守望相助的传统,社区还应该发挥好邻里互助共济的作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一个尊老爱老的生活环境,为困难的留守老人或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留守老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

(三)家庭层面

家庭是农村留守老人的主要保障载体,子女应该更多地承担起照料和赡养留守老人的义务。留守老人健康的家庭干预应该包括家庭成员与留守老人一起共同干预疾病的危险因素,也包括为老人应对疾病的损害提供各种保障。

1.配偶间相互帮扶。“少是夫妻老是伴”,配偶在留守老人的生活中扮演最重要角色,可以提供包括经济、照料、劳动扶助及情感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支持。配偶能够发挥在留守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这是其他家庭成员不可替代的。子女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老年人应该改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彼此间相互理解,在家务和生产劳动上互相扶助,以减轻过重的劳动负担和经济压力对身体的影响。

2.外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由于在生活照料上的缺失,外出子女应尽可能的为留守父母提供充足的经济支持,用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就医需求,减轻留守老人的劳动负担,同时提高留守老人抵抗疾病风险的经济支付能力;外出子女还应为留守老人准备易操作的通讯工具(如手机和电话),增加与父母沟通和交流的次数,给予老人必要的情感支持。

3.其他家人增加照料。包括未外出子女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尽力多陪伴、关心和扶助留守老人,尽力弥补外出务工子女缺位的扶助和照料等功能,降低留守老人的劳动负担,降低留守老人的患病风险;还应分担女性留守老人的家务劳动负担,给予其更多的生活照料和帮助。

(四)个人层面

农村留守老人的自我关爱应注重养成健康的养老理念、改善日常行为方式和日常生活习惯,维护自身健康。

1.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长期以来,养儿防老是农村老人的普遍心态。伴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因此,农村留守老人需从转变完全依赖子女养老的传统观念,减少对子女心理上的依赖,提高自养能力,特别是对于低龄或中龄的农村留守老人,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适当进行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收入,不断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2.树立正确的健康意识。受农村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发展滞后,以及传统习惯的影响,农村留守老人的健康意识普遍较差,往往认为身体老化得病是必然,自我保健的投入较少。由于健康是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上的一种良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因此,农村留守老人自身需改变以往“小病则忍”,或者只重视疾病的治疗,而忽视精神和社会健康的看法。只有树立正确的健康意识,充分认识到维护和促进健康的重要性,才能有意识地规避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危险因素。

3.促进有益的健康行为。健康行为是保证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的关键。就农村留守老人群体而言,应尽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安排饮食、积极进行锻炼,坚持“防病胜于治病”;就部分生产或家务劳动负担过重的农村留守老人而言,应采取可行的方式(如雇工、换工等),减低自身的劳动强度和负担;就部分心理压力大的农村留守老人而言,应将注意力从外出务工子女转移到关注自我上来,积极走出家门,参加社交活动,充实生活,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总之,从增权理论视角探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途径,突破以往的以政府帮扶为主的服务策略,能够调动人本身的能动性,唤醒其权力观念,挖掘个人潜能,从而提升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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