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江水文服务河湖长制管理的思考

2018-01-30 05:27张明波
中国水利 2018年10期
关键词:入河长制排污口

熊 莹,王 俊,张明波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430010,武汉)

一、研究背景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当前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水文不仅是防汛抗旱的“耳目”、水利建设的“尖兵”,随着大水文观的深入实践,水文作为水量水质监测与评价的技术部门,也是维护、诊治江河湖泊健康的“哨兵”和“大夫”,是各级河湖长的参谋助手。

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大背景下,只有主动融入、趁势而为,全面提高水文监测能力,拓展水文服务范围,在保护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方面真正起到技术支撑作用,才能使水文在推行河湖长制中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河湖长制的推行为水文部门提供机遇,也相应提出了挑战。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都指出,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水文的直接任务是“监测”,间接服务于“协调、指导、监督”。结合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以下简称长江委水文局)和湖北、江西、云南等地水文部门的工作实际,归纳总结水文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中的任务要求。

二、水文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中的任务要求

1.全面摸清各级河流基本情况

一方面,流域水资源保护基础性工作,如基础信息和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和应用是否全面扎实,决定着流域机构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监督职责的公正性、权威性。另一方面,河长们最关心的就是分管河段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等基本情况,以及分管河段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因此首先应主动调研各级河湖长的需求,配合河湖长制的河流建议名录需求对河流进行分级梳理;发挥县域水文局的服务功能,清理完善监测名录,对跨界(县界、市界、省界)河流、湖库等水质水量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其次编制监测月报、水资源月报、县级河长制工作手册以及主要河流基本特征手册等为各级河湖长提供基础决策资料。另外,水文部门负责定期编制并发布面向全社会的水环境监测简报、泥沙公报、水资源公报等,可以从完善公报内容着手,在编制过程中贴近河湖长制需求,提高公报的时效性和可读性。

2.为“三条红线”管理提供服务

水文部门积累了数十年的河流湖泊水量水质监测成果,较全面地掌握了河流湖泊的历史和现状,并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测河流湖泊变化趋势,做好河湖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水文部门参与或承担了大量区域水功能区划、水量分配方案、水域纳污能力计算以及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等工作,可为各地水量分配、纳污总量控制以及用水定额的制定等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应紧紧围绕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和“三条红线”管理考核要求,大力推进水文水资源和水生态监测,建立健全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监测评价体系,发挥水文行业优势,努力为全面建立和实施河湖长制提供基础服务。

3.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分析

入河排污口监测是支撑河湖长制水功能区管理、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从2017年5月起,长江水利委员会开展了长江流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核查工作,完成了长江流域内14省(自治区、直辖市)约7 300个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核查,并随机对460个入河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现阶段,长江委在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正在开展建立以在线计量监控与人工采样监测相结合的入河排污口监控体系,完成入河排污量监控管理平台,保障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水文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主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系统、全方位地掌握区域入河排污口及潜在污染源基本情况,并分析计算河流纳污能力,提出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及潜在污染源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加快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监管建设,及时为河湖长制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4.加强河湖水文情势变化分析

准确掌握河湖水文情势变化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的一项重要研究工作。水环境因子的变化与水情变化息息相关,如汛初第一场洪水将携带沉积了近半年的面源污染物进入江河湖库,面源污染最严重;秋冬之交,在江河水量锐减的情况下,气温偏高会产生水华;长江中下游河网地区秋冬开闸时,大量水葫芦等水生植物外排入江造成灾害。水文部门可以发挥长年水文、水质资料积累的优势,加强河湖水文情势变化分析,深入研究水情变化与水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水情监测预报、水环境监测与水库调度、水闸调度等决策管理相结合,尽量不要将“最脏”的第一次洪水蓄在库内,使平原河网地区的死水变活,减少水华和水质恶化灾害发生。积极主动地做好河湖水文情势变化研究,做好河湖健康评估,进一步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建设,为保障河湖健康助力。

5.积极服务于水域岸线管理

河湖长制要求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自2016年起,长江委水文局充分发挥沿线布局的优势,开展了长江中下游、汉江干流沿线崩岸的巡测巡查及崩岸预警服务,并已常态化,为服务水域岸线管理积累了经验。水文部门应充分发挥河道勘测的优势及水文部门“点多、线长、面广”的长处,在制定江河湖泊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实施清淤疏通、水系连通、整治乱占滥用等方面可以发挥专业作用,服务于水域岸线管理。

6.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在防治水污染和水环境治理中,“及时处置”是关键。水利部门应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充分发挥在应急监测、水利工程调度、预测预报等方面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全国部分水文部门成立了应急监测队伍,譬如长江委水文局每年开展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2014年实施了平顶山市从丹江口水库应急调水的水质水量实时监测,近年在江津区朱杨溪二甲苯泄漏、汉江水华、水葫芦入侵、长江南京段船只闪爆等10余起水污染或水生态异常事件中开展了应急调查监测,为科学调度和水污染应急处置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7.为水政执法服务

大多数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地点偏僻、发生时间短、污染源隐蔽等特点,广大江河、湖泊(库)基层水文站点的水文人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主动参与到制止违法行为和调查污染的队伍当中。

三、长江水文服务河湖长制管理的建议

①提升管理水平。我国大幅度增加了对水文的投入,测站数量、测站运行维护管理任务在成倍增加,但测站人员数量编制维持不变,因此需不断提升水文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水文监测改革的指导意见》,遵循“巡测优先,驻巡结合,测报自动,应急补充”理念,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动态监测和巡测力度,构建以勘测队、中心站等为依托的基层业务生产与管理的高效运行机制。

②完善水文监测体系。完善长江流域片水利综合监测站网体系,充分依托现有站网,充实调整各类水文测站,优化站网布局和功能,加大重要河湖水域、省界断面监测力度;以大江大河监测站网、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为基础,新建新设站点的同时兼顾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功能;不断拓展水文监测领域和覆盖范围,着力形成布局基本合理且功能较为完备的水量、水质、水土保持、地下水、水生态监测体系。

③提升监测能力。随着河湖长制的推进,实现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入河排污口远程在线监测、水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等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能力提升的重点,应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空间技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加强水文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和自主研发,加快实现监测自动化和信息化。

④拓展服务范围。立足“大水文”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水文技术优势,积极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定期的排污口监测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开展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为各级河长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资料;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对水文的要求,加强生态水文、城市水文工作。

⑤提高水文公共服务能力。水文资料是国家基础信息,只有加快适应新时期不断增长的水文信息需求,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好水文资料的公益作用。水文部门需加强与气象、海洋、国土、交通、能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水文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水情、地下水、水资源等实时信息发布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优质的水文信息服务。 ■

[1]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工作手册[R].2017.

[2]魏礼宁,王彦兵,晏清洪.基于河长制的宁夏水文监测体系建设探讨[J].中国水利,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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