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发展路径研究

2018-01-28 21:28居学明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资助困难社团

居学明

(扬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225009)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这一科学论断为高校如何高质量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明确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路径。

1 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建设的重要价值

1.1 有利于实现从输血型资助向造血型资助的转变

输血型资助是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模式,高校通过直接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或减免学费,既将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困难学生的民生工程落实到位,又帮助学生解决了学费和生活费的后顾之忧。这一通行做法虽然较为简易方便,但是偏重于经济资助,在资助过程中,困难学生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创造财富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得到有效激发。容易造成“一朝认定贫困生、年年获得资助金”的现象,使学生滋生不劳而获甚至“等靠要”的思想。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高校面向广大困难学生开设了“SYB”“KAB”等创业课程,从中发现具有创新精神、创业热情和良好潜质的学生,指导他们组建学生创业型社团,并在大学生创业园为其提供相应的活动场所、启动资金、产品研发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可以有效帮助困难学生通过创业实践,获取部分甚至足额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再仅仅依赖学校提供的资助,从而真正实现从输血型资助向造血型资助的转变。

1.2 有利于实现从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转变

高校传统型学生资助模式主要是物质保障型资助,这一资助模式为困难学生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可以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并顺利完成学业。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经济资助可以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却难以解决学生在心理层面、学习层面、素质层面和能力层面的欠缺与短板。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应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是社会生存、适应及发展能力的低下与短缺,解决贫困的根本之道是提高个人的能力[1]。于是发展型资助模式应运而生,所谓发展型资助,是指“高校根据教育规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需求,通过以资金帮扶、心理辅导、科研指导、项目驱动、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努力克服自身困难的同时,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技能,健全人格品性,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一种资助模式。”[2]这种模式更加强调学生的需求导向,更加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加关注学生的潜能挖掘,在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上具有更加显著的作用。

从发展型资助模式的运转特点和价值追求来看,它与高校学生社团(包括创业型社团)所特有的思想性、创新性、实践性、主体性和个性化等基本特征高度契合。但凡牵头组织成立创业型社团或是经常参加创业型社团活动的学生,他们的思想素质、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都会得到明显提高,特别是在团队精神、组织能力、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进步尤为显著。可见,创业型社团对于增强学生自主意识,激发学生内生动力,提升学生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1.3 有利于实现从自助型资助向助人型资助的转变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高校非常注重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助意识,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但事实上,困难学生自助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对于很多学生而言,困扰他们的,不仅仅是经济困顿,更主要的是家庭贫困而引起的自卑、焦虑、孤僻等心理障碍,以及人际交往能力欠缺、素质不够全面等问题,阻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此时,他们非常渴求来自师长特别是朋辈的指导和关心,帮助自己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满足精神需求,实现健康发展。

高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对象组建创业型社团,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综合性大学来说,社团的成员来自不同专业,在开展社团工作过程中,文科的敏锐、理科的理性、工科的严谨、艺术的浪漫,会在学生身上交融碰撞,对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思维品质大有裨益。学生在参加活动中,知识结构得到有效完善;在开展创业活动时,会经常与各行各业打交道,可以帮助学生开阔视野,融入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认识、服务社会,尽早树立职业规划意识。另外,学生参加“创青春”竞赛等创业实践活动,可让社团成员学会合作与交流、思考与发现、创新与成长,培养学生成员自立自强、百折不屈、坚持不懈的企业家精神。成熟的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盈利可以用来资助项目组成员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而在自助基础上帮助他人,推进助人型资助模式的构建。

2 准确把握阻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发展的原因

2.1 学校鼓励学生创业的氛围不够浓郁

在高校中,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建的创业型社团非常少,专门为这部分学生量身定制开展的创业指导也不多,原因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高校认为困难学生首当其冲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学习,确保自己能够顺利毕业。二是大学生创业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而困难学生很难有这笔创业启动金,因此有些高校在开展创业教育活动时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这个群体。三是许多困难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比普通学生更容易出现焦虑、人际关系敏感等心理问题,表现出较弱的耐挫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专门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的意愿。

2.2 社团运作机制不够健全

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的创业型社团因其成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社团管理和建设上应该和普通社团有所区别。在招聘成员的标准上,要坚持以鼓励为主,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只要有创业愿望就直接吸收进社团,而不能像普通社团那样“好中选优”。在指导力量上,应该配备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担任社团指导教师,让社团成员真正学有所获,快速成长。但是目前许多高校却仍沿用与普通学生社团相似的管理办法,在审批流程、部门与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划分、指导老师聘任等方面与其他社团相似,开展的活动与创业的要求差距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社团成员对创业特性的把握和对开展创业实践重要意义的认识。

2.3 社团骨干的遴选和培养机制不够科学

根据社会互动理论,社团的成立与维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团主要干部的能力和人格魅力,他们能否为社团做出合适的发展规划,如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怎样的方式获得其他成员的支持和追随,都成为影响社团发展的关键因素[3]。这一原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同样适用。很多高校在选拔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负责人时,仍然沿用普通社团负责人的选拔标准,未能全面衡量社团负责人的创业知识、心理素质、工作艺术和创业意志等,这对社团的运转和生存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为社团负责人相应知识和能力的欠缺,容易导致社团运转不畅、凝聚力不强、活动开展不正常、成功的创业项目较少等现象。

2.4 社团发展的扶持政策不够完善

在现有模式下,高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校外赞助,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来说,因其成员社会交往能力弱、很难获得较多数量的赞助经费,会对社团运转及其活动开展产生直接的影响。社团开展创业实践也经常受制于启动资金的缺乏,无力承担经营场所装修、购买原材料和相关设备等费用,导致很多好的项目胎死腹中,难以成功孵化。此外,虽然各高校针对大学生创业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很少有高校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特殊政策。而且,申请手续较为繁杂,往往会让一部分创业学生望而却步。

3 科学设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的建设路径

3.1 完善运行机制,提升社团组织的规范化

一是要确保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通过吸引更多的困难学生参与活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自身素质的提升,从而有效彰显社团的育人价值,不断增强社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要加强社团管理制度建设。科学制定成员招聘、试用任职、过程管理、评价考核、退出淘汰等相关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规矩意识、竞争意识和服从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确保社团有序运转和健康发展。三是要健全社团良性竞争和考核激励机制,可以同时成立两个以上社团形成竞争关系,对于活动开展较为正常、活动质量较高、成员反响较好的社团,以及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团负责人或成员,学校进行表扬和奖励。四是建立项目化工作机制。由学校设立创业基金,鼓励社团积极申报创业项目,对创意好、市场前景较为广阔的项目进行立项建设,给予资金和场地等方面的支持,让学生在创意向成果转换过程中感悟成长、体验成功。

3.2 强化指导力量,增强社团建设的专业性

一是要从专业化的角度选配社团指导教师。目前很多高校困难学生创业型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由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担任,这会带来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不足,因为辅导员要承担大量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很难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好社团。其次,很多辅导员未能获得创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加上缺乏经济和管理相关学科背景和知识储备,在指导时往往力不从心。因此,一定要配备专业化的指导教师,确保社团良性发展。二是要选配高质量的指导教师,这是创业型社团健康发展的关键之所在。高校应该选聘经验丰富、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优秀教师来担任社团指导教师,对社团创业方向的选择、社团组织建设和骨干队伍建设,社团发展规划的制定、社团创业活动进程等都要全过程参与,并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三是采取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方式选聘指导教师。在选聘校内优秀指导教师的基础上,可以邀请成功创业的杰出校友或知名企业家担任社团指导教师。一方面通过展现他们敬业、创业、立业的艰辛历程,给学生以激励和启迪;另一方面,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和他们联系,得到及时有效的指导,对学生的创业探索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3.3 拓展经费渠道,保障社团运行的动力源

一是制定经费特殊政策,保障社团的正常运行。高校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建设,助力社团创业活动的开展。二是积极寻求社会支持,鼓励创业型社团积极投身社会活动,在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的同时,为社团发展筹集更多的活动经费。三是依托企业面向困难学生设立创业助学金,对创意优秀、前景看好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基金资助。笔者所在的学校就在伯藜教育基金会的支持下,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伯藜助学金”,成立了创业型社团“伯藜学社”,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已经有部分学生成功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想。

3.4 加强校地联动,提升社团发展的生命力

一是主动服务学校所在地的发展战略。高校要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型社团走出校园,主动和地方政府对接,依托学科优势,助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二是联合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要与行业内的知名企业经常联系,让企业把一些技术课题交给学生社团来完成。这样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学生也学以致用,获得成长,一举两得,实现双赢。如信息技术专业方面的社团可以主动联系腾讯、华为、百度等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开展技术研发,让学生社团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三是和国家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很多行业性高校承担了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有着较为丰富的课题资源,可以主动让创业型社团承担部分研发任务,这样就为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提供了极好的锻炼平台,因为学生社团就是在“做”的过程中产生了创造力,产生了新价值,也在“做”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4]。同时,也可以使社团获得部分课题经费,保障社团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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