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靖宇
西南乡兵宋代成因及作用考略
廖靖宇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宋代军种分为禁军、厢军、乡兵以及南宋“屯驻大军”。西南乡兵作为宋军的重要构成部分经历了传统期、改制期和重塑期三个阶段。它的形成与发展并非偶然,而是同宋代的边防战略、经济状况和战斗能力息息相关,乡兵在边远复杂的自然社会环境中,承担着戍防、镇抚、勤王、开边、征讨等多重使命,在加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军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稳定地区局势的重要武装力量。
乡兵; 宋代兵制; 西南边防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积贫积弱的朝代,由于长期奉行“守内虚外”的消极战略,终宋一代的边防形势都十分严峻。在军队建制上,北宋的军种大致分为禁军、厢军、乡兵三种,南宋时又在此基础上增设“屯驻大军”,并列为正规军。乡兵是宋代官军的重要补充,多设置于边境地带,采用军农合一的方式,协助禁军戍守和作战,并在日渐频繁的战事中逐渐凸显地位,成为巩固边防和维持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重要力量。
宋代乡兵形成发展大致分为传统期、改制期和重塑期三个阶段。
乡兵制度并非宋代所创,后晋时为抵御契丹,“命诸道州府县点集乡兵,率以税户七家共出一卒,兵杖器械共力营之”(《五代会要》卷12《军杂录》)。至于后周,“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教习武技,逃死即以佃地者代之”(《长编卷16开宝八年》)[1]73。因而,北宋乡兵制应该是对唐五代遗制的延承。
熙宁以前,西南地区乡兵主要有荆湖路义军土丁、弩手,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施州、黔州、思州义军土丁,渝州怀化军,广南西路土丁,邕州、钦州溪峒壮丁等。其来源分为征兵制和募兵制两种,《宋史·兵志》中载:“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则曰乡兵。”[2]4569所谓征兵制即以户籍为单位进行选征的义务兵役制度。这种制度具有强制性,如宜州、融州、桂州、邕州、钦州等多地土丁,“成丁已上者皆籍之”[2]4744;荆湖路土丁、弩手也“皆选自户籍”[2]4741。嘉祐七年(1062),广南西路凡不服差役者,五丁征一丁为兵,至皇祐(1049-1054)时改为“以第四等户三人取一人为土丁”[2]4744。募兵制为北宋独创,是中国古代社会兵制的一大变革,招募的对象一般有三种,一为州县土人,二为营伍子弟,三为饥民流民,并大多就近安置在所属地的兵团、军团或兵寨中。西南地区乡兵多来自征兵,但亦有少数来自募兵。
宋初,乡兵编教之法各地不一,但一般都不脱离生产,农闲时根据规定接受教阅,农忙时则放散务农,不违时令。宋仁宗时,荆湖路义军土丁、弩手分设正副都指挥使、指挥使、都头,军头,头首,十将,节级等职级,或按年、或按季、或按月“番戍寨栅”[2]4741。广南西路土丁每年冬季十一月集结举行教阅,习练枪、镖、牌等军械,次年一月放散归农[2]4744。宋英宗(1064-1067)时,设置邕州、钦州峒丁,“以三十人为一甲”,每甲置节级,五甲置都头,十甲置指挥使,五十甲置都指挥使,遇有寇匪侵扰,溪峒反叛时才召集抵御,每两年举行一次教阅[2]4746。
熙宁初,王安石认为募兵制弊端甚大,军中混杂,许多“浮浪不顾死亡之人”[3]5299喜好祸乱,难以调度,建议实行保甲法恢复征兵制,得到宋神宗允纳。
保甲法规定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中“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威望高者二人分别为正副保正。所有主户、客户有两丁以上者,出一人为保丁,可自置兵械,习学武艺,接受训练。每一大保每夜安排五人轮流警戒,使得卫戍任务常态化。[2]4767熙宁六年(1073),荆湖路全州、邵州土丁、弩手、弩团与本村土人共为保甲,以原正副指挥使为保正,军都头、头首、节级等为大小保长,分两番防守边寨[2]4742。邕州、钦州也行保甲之法,并以奖励的方式鼓励峒丁勤于阅习,武艺出众者可授以职级[2]4747。
保甲法虽是王安石针对宋初募兵弊端而提出的,但也只是对征兵制的部分恢复,而不是全部替代。如王曾瑜在其著述《王安石变法简论》中指出:“王安石只是主张部分恢复征兵,‘与募兵相参’,而不是完全取消募兵制……诚然宋朝的募兵制不可免地有很多弊端,但因此而要恢复征兵制,却只能是倒行逆施”[4]461。故而,西南地区乡兵仍有来自募兵者。熙宁七年(1074),经制泸州夷事熊本募得土丁五千人[2]4741。熙宁九年(1076),赵离征讨交趾,招募劲兵数千人,以胁诸峒[2]4747。
保甲法的实施并未使宋代兵政摆脱故有的乱象和困境,反因严重扰民遭到司马光等守旧派人士的强烈反对,甚至斥责保甲法是一种“驱民为盗”、“教民为盗”和“纵民为盗”的制度[5]315。因而到北宋末期,一些地方兵政业已恢复旧制。
靖康之后,宋高宗南渡,迁都临安,兵力锐减,内外大军兵不满万,此期间经历了一个从溃散到重组的过程。至绍兴(1131-1162)初增至19.4万[6]404,宋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增至41.8万[6]405。南宋官军体制有较大变革,除禁军和厢军外,另设地方“屯驻大军”。此时,“大军”已取代禁军成为正规军,而禁军则沦为与厢兵类似的地方性役兵。
相反,乡兵的体制则无太大改变。湖南乡社延承旧制,以乡豪进行统领,每一乡豪统领二三百至数百不等[2]4791。各地土丁仍然沿袭宋初旧法,每年冬季十一月至次年一月讲武,余月放散务农[2]4790。
南宋乡兵番号较之前则有所增损。绍兴(1131-1162)末,增设荆鄂义勇,仍沿用保甲法,主户有两丁以上者取一丁为兵,每十户为一甲,五甲为一团[6]410;增设夔州路义军,从保甲中选置,以县令为军正[6]418。淳熙时(1174-1189),又增设湖南飞虎军[6]420、成都府义勇军[6]421,就近更戍,御盗防叛。淳熙中,罢湖北刀弩手、两广保丁[6]4790。
宋代之所以会形成西南乡兵这支劲旅,并作为宋军重要构成部分原因诸多,大致归结以下三点。
终宋一代的边防大患几乎都在北方,虽然在战略上一直都实行重北轻南的政策,但作为中央王朝的后院,西南地区的社会稳定问题不可小视,若该地区动乱不定加上本就岌岌可危的北方边防,就会使宋王朝腹背受敌。
由于西南地区地理、气候环境恶劣,“重山复岭”、“罕婴瘴毒”[2]4741,远戍当地的正规军因不能适应水土,“一往三日,死亡殆半”,而且地方土著叛服不定,一方刚刚平定,没住上几月,一方寇钞又起,又复出军,人情郁结。所以,靠长期大量地派遣中央军远戍西南根本不切实际。
针对这种情况,王安石就曾指出,其他地方“民兵则可渐复,至于二广尤不可缓。”[9]1360当地乡兵一方面适应气候环境,同时熟悉山川道路,又“与夷獠杂居”、“便于驰逐”,一旦征募为兵,可以就近戍守州县寨团,遇到紧急情况又能随时调度征发,故西南地区历次少数民族叛乱的平定,几乎都藉助于乡兵,他们在加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军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当时稳定局势的重要武装力量。
宋代国力羸弱,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虎视眈眈,频频进犯,迫使宋王朝不得不征募大量兵士。据统计,宋太祖开宝年间(968-976)全国共有禁军19.3万,厢军18.5万。到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为对西夏用兵和加强对内镇压,各路广寡兵士,共计125.9万,其中禁军82.6万。宋英宗即位后,又从各地征募兵士,并选厢军中的壮勇之士补充禁军,全国总兵士计116.2万[2]4576。如此规模巨大的军队,无疑加重了宋王朝的财政负担。英宗治平四年(1067),张方平在上疏中说:“利害安危之体,究其本原,冗兵最为大患。”靖康之后,内外大军兵不满万,乾道年间(1165-1173)增至41.8万,其后虽有增减,但都不低于40万,如按当时所养一兵平均每年需要钱粮衣赐等各项支出二百缗钱计算,40万兵每年共需花费八千万缗钱,“宜民力之困矣”[6]406。
相比之下,乡兵则无如此巨大开支,养兵模式也十分独特。一是以田养兵,即“入耕出战,递为防戍,则是农不去业,兵不乏备,不困帑廪之积,常得丁壮之人”[3]3167。熙宁七年(1074),川峡土丁子弟自行耕种防务,“更无廪给酬劳”[2]4741。乾道时(1165-1173),四川弓箭手得授官田耕种,马军每丁给二顷半,步军给二顷[6]407。二是以力充役,乡兵在服役期间,大多只出力出任务,本应承担的苛捐杂税得以免除。南宋初,利州路义士每丁免“家业钱”三百缗,成州忠勇军免税赋,西和、凤州皆免租[6]407。三是花费极少,乡兵无需巨额给养,仅配给少量生活必需品。夔州路义军土丁职级以上者“冬赐绵袍,月给食盐、米麦、铁钱”,无职级的只“月给米盐而已”[2]4743。渝州怀化军、溱州江津巴县巡遏将,一年发一次“料盐”,三年所辖地区无寇警给“袄子”。涪州宾化县夷人义军职官,每月配发给盐[2]4744。如立战功,则会给予少量的“特支钱”作为奖赏。
宝元二年(1039),夏竦在上奏陈述陕西防秋之弊时,指出禁军“廪给至厚,倍费钱帛”,而征募而来的土兵却能“岁省刍粮钜万”。据乾道四年(1168)荆南府王炎上奏所载,给养八千四百名官军,每年需输出“钱四十万贯,米一十一万石,绸绢布四万馀匹”,若养同样数量的义勇民兵,一年只需消耗米一万四千石,钱二万缗[7]3741。相比之下,使用乡兵要廉价许多,在不减军队规模的同时,还为宋王朝节省了大笔军需开销。
宋代军队虽然规模庞大,但作战能力却不强。自公元1004年宋辽订立澶渊之盟后,宋王朝进入了持续将近40年的太平年代。此间兵将安于无事,缺少训练,不识战阵,不修武备,即使领取粮饷,也都要雇人挑运。朝中缺少有见识的谋臣,军中没有骁勇的将士,根本不能统兵打仗,“器械朽腐,城郭隳颓”[3]4936。宋夏战争之初,北宋西北沿边虽屯有重兵,但可战之士,十无二三。有志忧国之士屡次进言,宋神宗更是采用了王安石提议的保甲法,对军政大兴改制,并一直沿用到哲宗、徽宗年代。虽能作“一时之气”,但却不能“尽拯其弊”,至崇宁、大观年间,兵将虽多但无精锐可用,“故无益于靖康之变”[2]4570。
相较之下,西南乡兵却更能发挥作用。首先,在规模上不输官军。乾道年间(1165-1173),四川禁军、厢军总数为4.8万人,西蜀大军14.6万人,而土兵、义军、保丁、良家子、弓箭手等各路广寡乡兵共计8.4万余人[6]407,其规模已接近官军之数。其次,战斗力也不弱。宋辽战争时,“皆云契丹不畏官兵而畏土丁,盖天资勇悍”[3]3007。
西南乡兵身处边地,按时教阅,编制严密,和正规军交错驻屯,“施之西南,实代王师”。他们平时就近防务本地,遇寇匪作乱、溪峒反叛,临时取旨加以镇抚。遇有战事发生,则服从调遣,出征作战,既当向导,又作官军前锋。绍兴二十一年(1161),大将姚仲于散关阻金人南侵,驱利州路义士2.1万余人行在官军之前,“其人勇健善战,亦屡有功”[6]408。
宋代西南乡兵的作用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乡兵的首要任务便是戍防,戍防分两种。一是戍守内地,主要抵御当地少数民族的反叛和盗寇的侵扰等。如大观元年(1107),宜州有土丁三百人更戍,河池土丁,分为两番戍防,一季轮替一次。宜山、忻城二县,三丁抽一,分为三番戍防,每月轮替。二是戍守边境,主要抵御境外军事力量的入侵。如钦州与交趾为境,设抵桌寨,乡兵与官军共同戍卫,安远县土丁有百人更戍,每季轮替一次[8]132。
宋代西南羁縻地区少数民族叛服无常,常会因为反抗赋税,争夺土地、人口、钱粮等原因为寇边地,乡兵往往成为平叛这一地区少数民族叛乱,维护中央王朝统治的中坚力量。
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施、黔、高、溪四州生蛮借抵御益州乱军之机侵袭汉口,高州义军务头角田承进等擒获生蛮六百六十余人,将汉口夺回,并相与盟约,于施州边界设尖木寨予以控扼。有生蛮违约寇扰者,州府既命田承进率众擒获,“焚其室庐,皆震慑伏罪”[2]4175。
宋仁宗庆历年间,桂阳徭人据众为盗,屡屡寇扰内地,官军因不熟山川险隘,五、六年都无法攻克。六年(1046),令衡州“颇习溪峒事”者黄士元,率敢战士二千、引路土丁二百进行逐捕。徭人畏惧,逃遁至郴州黄莽山之中,依山自保[2]14183。
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宜章峒李金寇乱郴州,焚劫桂阳军,州将弃城遁逃,衡州调常宁县官军前往救援,不能攻克,世忠峒李昂霄等率溪峒壮丁前往支援,将贼乱平息[2]14190。
靖康年间,金人攻破京畿,数路大军从全国各地积聚京师勤王,西南乡兵也在此列,并对保卫中央王朝做出了牺牲。靖康元年(1126),金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围攻太原意在汴京,辰、沅、澧、靖四州九千余土丁刀弩手全数调往河东勤王,至太原陷落仅存一千五百人[6]414。武冈军溪峒义军[2]14187,邕州峒丁靖康年间也调以勤王[8]135。
除了因背困西夏,对河湟地区进行开发外。熙宁时,还为平定少数民族叛乱,对西南羁縻地区进行了开发,开发中大量借助了当地土著居民和乡兵的力量。
熙宁间,两湖察访使章惇开发湖南地区,对当地少数民族进行招抚,乡民、土丁“争辟道路以候”,有效分化了逃窜至此的亡命之徒同当地少数民族的结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熙宁七年(1074),泸州熊本招募土丁五千余人进入夷界,捕杀水路大小四十六村,荡平其地,并于小溪口宁远寨西置二寨,平治险隘,开修道路,建置桥阁、里堠,募人垦耕所得土地一百四十里[2]4741。
这些开发,对稳定西南边陲、坚固后院卓有成效,至南宋时,西南少数民族叛乱已大大减少,使中央王朝能脱身专注于抵御金元的北方战事中。
遇到战事,官军也会征调各地乡兵随同出征,有时驱使在官军之前,冲锋陷阵,或在军中从事各种劳役。熙宁间,新兴的越南李朝集团率兵十万,“水陆并进,分三道入寇”,交人围攻邕州,知州苏缄率城中禁、厢军二千八百人奋力拒敌,但因外援不至,在坚守至四十二天后,邕州城破,苏缄战败自尽,交人入城“屠其民五万余口”[9]2592。熙宁九年(1076),赵离奉诏征讨交趾,宋神宗晓谕其“用峒丁之法”,招募劲兵数千人,以胁诸峒,左右江诸蛮夷皆来归投。赵离携众蛮夷兵将出征,击溃交趾侵略军,收复邕州[2]4747。
宋代中央王朝之所以依赖乡兵,一是因募兵产生的弊端已无法克服,军队实力羸弱,难以应对周边少数民族的频频侵袭。乡兵征稽于民、兵农合一,数量十分庞大,极大地提升了军事力量。二是基于对南方少数民族一贯奉行的羁縻政策,使本就自顾不暇的中央王朝只能放手西南,借当地势力镇抚边陲。姑且不论宋代兵制是否问题重重,但就西南少数民族的反叛活动来看,规模及数量到了宋代后期皆已大有减少,不能否认西南乡兵在其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可以说,终宋一代,西南乡兵作为宋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经历了熙宁变法、建炎重组等多个变革阶段,但仍与宋王朝始终相伴,其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对维护边防安全和地区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
[4] 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 邓广铭.王安石对北宋兵制的改革措施及其设想[C]//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6]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7.
[7] 毕沅.续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7.
[8] 周去非.岭外代答校注[M].杨武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9.
[9] 马端临.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
Formation and Function of Militia in Southwestern China in Song Dynasty
LIAO Jingyu
(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430074, Hubei, China )
Military services of Song Dynasty are composed of imperial guards, local troops, militia and cultivating soldiers of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ilitary services of Song, militia in Southwestern China have a history of three stages: tradition stage, restructuring stage and reformation stage.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ilitia is not an accident. It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border defense strategy, economic situation and fight ability of Song. In remote and complicated social environments, militia assume a role of defending, pacifying, emperor protecting, border expanding, and rebel suppressing. It is important in the military actions to enforce the management in the ethnic regions of Southwestern China, and is a significant armed force in the regional stabilization.
militia, southwestern border defense, military service system of Song Dynasty
2018-11-27
廖靖宇(1985-),男,苗族,贵州都匀人,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南方少数民族史。
K289
A
1673-9639 (2018) 12-0047-05
(责任编辑 黎 帅)(责任校对 车越川)(英文编辑 谢国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