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平 陈伟 杨弢
体育是学校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的重要形式,其发展需要根据自身运动项目的特点遵从育人的教育理念。校园足球的定位需要以教育的理念重新审视,对其定义应该上升为“足球培养”,不应该仅仅是足球训练和比赛,还应该包括学生素质的综合培养。足球老师,在组织足球训练、开展足球活动时,须意识到自己在非体育领域所应扮演的角色,肩负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职责;在教学、训练中要承担起对孩子人格发展、心理健康、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等全面发展的重担。足球的训练不能以牺牲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代价。校园足球的发展须秉承育人的教育理念,并贯穿教学活动的始终[1]。足球进校园,作为学校体育发展的突破口,足球老师任重道远,如何促进校园足球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如何让学生在足球活动中愉悦身心同时掌握足球技能,如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如何将“校园足球”树立为学校体育发展的标杆,都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教育理念[2]。
通过对中国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官方网站以及中国知网、百度、谷歌、新媒体的检索,查阅校园足球相关的政策、文件、通知、会议记录、报纸、新闻、论文等文献,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园足球的最新动态,梳理校园足球发展的路径,探究国外足球运动的发展理念。
通过对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班的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的学员中的5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足球老师的问卷调查,了解各地区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发展的概况,足球老师本身对足球运动的理解,以及对校园足球“育人”的教育理念的解读。
通过对参与对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班的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的领导、专家、讲师、教练等不同层次相关人员的切身访谈与交流,以期能够了解校园足球发展的最新资讯,从不同视角解读校园足球的教育理念,为本次研究提供第一手的资料。
对搜集的各项资料进行梳理,并运用归纳逻辑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第一章总则第五条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4]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十七条明文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然而,现实中学校体育仅仅扮演了“体”育的角色,忽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育人职能。
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在主体部分的占据重要位置,成为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然而,现实中,体育在学校教育的地位是,或可有可无,听之任之,成为多余;或成为升学率的“拦路虎”,老师、学生、家长视之为公敌[5]。长此以往,学校体育成为教学实践的摆设,体育课成为放羊式活动或被文化课占用。今年,虽呼吁学校体育的重要价值,但难有改观。校园足球在此大环境中强行挤入,扎根生存之地难以持久。
过于追求足球竞技比赛成绩,忽视校园足球的良性发展,违背足球运动发展规律,是校园足球发展的主要问题。学校领导曲解校园足球发展的根本目的,粗浅理解校园足球发展的基本规律,盲目追求校园足球的竞技成绩,忽视校园足球运动的基础建设和项目普及,造成校园足球的发展塔基不稳,足球教学趋于形式[6]。学校为追求足球竞技比赛成绩,或盲目跟风,组建一支足球队,疲于训练和比赛;或舍本逐末,足球老师过于注重队员的竞技能力培养,对足球课的开展是繁衍了事,忽视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在足球教学和训练中,足球老师只注重足球技战术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德育、智育、美育等的培养。学校体育发展过程中长久以来被忽视甚至以“有色”的眼光看待,体育老师在教学地位中无关紧要,体育课在教学规划中可有可有,是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足球老师的定位首先应该是一名人民教师,其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现实中足球老师忽视了其作为老师的基本职责,对教育理念吃不准,片面的将自己定位为足球技能的传授者,狭隘的定位于上好一堂足球课、带好一支足球队。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使学生掌握足球技能是足球教学的基本职能。足球老师需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需要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育人教育理念深入解读,并应用于实践教学中[7]。
“做人、做事、做学问”,是每一所学校遵循的教育原则。对老师职业的定位为“教书育人”似有不妥,“育人教书”更为恰当。校园足球的发展应本着“育人授技”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贯穿足球教学以及训练的始终。教练员和老师在教学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将其放在首要位置。培养学生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校园足球正处于起始阶段,“路漫漫其修远兮”,在这个过程中,教练员和老师要始终坚持对学生“德”育的培养。足球比赛是一项身体对抗激烈的运动。其竞技性和残酷性有利于磨练队员意志品质,有利于培养学生顽强拼搏、锲而不舍、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体育精神。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学生的主要职责,素质教育的开展与学生文化素养的提升应该相辅相成。开展校园足球,不能因为追求竞技比赛成绩,影响学生的正常文化课的学习[8]。文化知识的学习、思想观念的提升、人文修养的修炼,在学生阶段至关重要。校园足球发展过程中,教练员、老师、家长要时时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成绩变化,对于成绩落后的队员,教练员要与老师和家长主动联系,共同分析其成绩落后的原因,找出解决措施。
转变传统观念,校园足球培养的人才一定不再是只会踢球的单一人才,要培养文化素养和人格品质与足球技能兼备的综合型人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改变家长的传统认识,校园足球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孩子的足球技能的掌握,教练员与家长同样关心每一位孩子的学习成绩,注重学生的“智”培养。“足球始于头脑”,在平时的训练中,要采取恰到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智育(技术和创造力),不仅有利于学生掌握足球技术和理解足球战术,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体育活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育,对于智力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一味追求学习成绩,泯灭学生情感、兴趣、运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会限制学生智力的发育,更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是对学生长远发展的极不负责。基于其对学生智育发展的促进作用,应该将学校体育放在学生健康成长的突出地位。学校体育与文化课并行发展,智育与体育相互促进、互为依托,是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可行之路,是源源不断输送顶尖竞技人才的创新之路。
“体”育是校园足球的基本职能。首先,足球老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授课、训练方式,例如,刚刚接触足球的低年级学生,以游戏导入,逐渐培养学生的兴趣,足球教学要体现趣味性,激发每一名学生的积极性,在游戏的欢乐中无意识的得到身体的锻炼,提升身体素质。其次,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使其掌握足球技能,感受到足球运动的乐趣,最终喜欢足球,喜欢体育,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学以致用,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其科学的体育观、休闲观。对于展现出足球运动天赋的学生,要给予足够的技术指导和科学的训练,在不影响其文化课学习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其提供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使其接受更先进的训练理念和足球文化,为中国足球培养后备人才,一级一级形成梯队,向国家队和俱乐部输送源源不断的高素质足球人才。最后,以足球运动为突破口,培养每一位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形成运动习惯,假以时日,形成终身体育、体育休闲的观念。
美育在我们现行的教育中往往被忽略,如何发挥校园足球的美育功能是足球老师需要掌握的。首先,足球老师要向学生普及足球规则、教其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练员、裁判员、队员和同学,培养学生尊师重教、恪守规则的意识,推而广之,学生懂礼数,讲礼仪,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品德修为;其次,足球老师要在日常训练、外出比赛中,要一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行为的榜样。学生对教练员和老师怀有崇拜心理,长时间的训练接触,耳濡目染,必然会受到教练员的影响。同时,足球老师要在比赛中,告知学生在足球场上遵守规则,比赛服装的要求和球场的行为表现。
足球比赛的竞技性、观赏性和不确定性,以及比赛队员的表现欲和求胜欲,会鞭策自己表现积极,展现自己“优雅”形象,无形中培养学生“美”的观念。当前的足球文化中,足球暴力时有发生,足球氛围有待改进和提升。不论是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还是场下观众的“激愤”之举,不利于和谐文明社会的建设,更是与中华5千年文明礼仪之邦的形象不符。校园足球在发展过程中,教练员和老师需要加强对学生“美”的教育,规避足球文化中的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让校园足球文明健康成长,将学生培养成有人文修养、懂社交礼仪的人才[9]。
足球运动是一项依靠场上11名队员集体努力、相互协作、互动沟通、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地争取比赛胜利的团体项目,足球运动是社会小团队的缩影,学生在足球活动中能够培养团队意识、奉献精神,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在技战术学习中,培养理解能力和学习能力;在与他人的交流中提高沟通能力和聆听能力;在小组训练比赛中提升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在与老师、同学、裁判的相处中培养为人处世的能力;在球队中需要尊重每一位队员、教练员,比赛中更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和比赛规则,有利于培养球员遵纪守法的意识。足球运动的特殊性,学生可以得到综合锻炼,有利于对其能力的提升,尤其是社会适应能力,为将来走出校门,踏入工作,服务社会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