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教师习惯以唐朝的三省制、宋朝的二府三司制来概述中国唐宋时期的宰相制度,并得出通过分化相权以不断加强皇权的结论。但实际上,三省制并非严格按照“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的原则一成不变地运作。相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化的程式,真正如此运作的仅限于唐朝前期,随后便成为一种形式上的程序。唐中后期的中书门下体制一直延续到五代,直到宋朝逐渐消亡,三省制也在宋朝复兴并走向三省合一。讲清、讲通该部分内容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从而使学生面对此类试题时更加胸有成竹。
三省六部制作为一种制度,萌芽于汉代、产生于魏晋南北朝、发展于隋朝、成熟于唐代、废止于明清。唐前期三省分权逐渐走向成熟,运转机制臻于完善,在三公九卿横向职能分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纵向程序分权,“三公三师”成为荣誉虚衔,九卿逐渐成为六部之下的职能部门。唐太宗时期,“中书出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唐太宗命中书省、门下省先在“政事堂”议定后再上奏,以提高效率。因为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因此门下省成为三省的核心。唐高宗去世后,裴炎由门下省的侍中迁中书令,将政事堂迁至中书省,转而使中书省成为三省核心。
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简称“中书”,改政事堂印为“中书门下之印”,中书门下成为宰相官署,下设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和刑礼房,合称“五房”,分曹主事,是中书门下体制建立的标志。
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之后,习惯上还是称之为“政事堂”,但中书门下成为一个独立的常设机构,而非是此前作为两省机关的连称。唐初三省长官皆为宰相的制度发生了演变,唐高宗时开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亦称同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亦称同三品)作为宰相正式官衔。“自唐高宗以后,为宰相者必须加‘同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一》),实际上尚书仆射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了,但中书、门下两省的名义长官仍是宰相,也可以理解为由宰相兼任。唐肃宗乾元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终唐一代都作为宰相的官称。这种变化突出了中书门下超越三省作为宰相官署的地位,而三省制与宰相制度开始分离。
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后,三省机构依然存在,并延续到宋朝。但是三省的地位和职责均发生了变化,尚书省尤其明显,逐渐从政务机构降为事务机构,左右仆射的职责逐渐由政务裁决转变为负责中书门下下属的制敕下发中的签署转发。中书省原有出令权和勘议权,后逐渐转变为起草制敕权,且起草制敕之职逐渐使职化,并逐渐形成与翰林学士的分职。门下省向以给事中为首的、对制敕文书进行审署的机构过渡,给事中的职责从以审读奏抄为主转变为以制敕为主。中书门下成为新的政务裁决与指挥执行中心,宰相逐渐获得直接裁决部分政务的权力,并逐渐制度化,即宰相秉笔决事制度。如此,政务机构与事务机构、决策层和执行层相分离的分权制衡机制逐渐转变为决策与执行合一的运作机制,决策机构逐渐加强了对执行机构的领导,纵向联系和控制日益强化,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
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既有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有维护皇权的因素。在此制度下,唐代涌现出姚崇、宋璟、张九龄等贤相,君臣协力,共同开创了“开元盛世”。
唐太宗授予其他高级官员各种参议朝政的机会,如贞观三年授魏征“参预朝政”,贞观四年授萧瑀“参议朝政”。唐高宗、武后时期,以“北门学士”密参时政。唐玄宗年间,设置翰林学士院于禁中,改为翰林供奉学士,专掌“内命”。安史之乱中,唐肃宗以翰林学士值守禁中,负责撰写诏书,正式赋予其“制诏权”。翰林学士院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最高秘书机构,从此翰林学士便有“内相”之称。唐宪宗时,特设翰林学士承旨,独掌机要,凌驾于中书门下之上。唐宪宗并置书诏印,由翰林院主管。此后各朝,翰林学士掌制诏令已相沿成规。翰林学士对于政令亦有权封驳。军国重事,由翰林学士以白麻草制,号称“内命”;普通诏令,则用黄麻,由中书门下草拟,号称“外命”。翰林院的“内命”无须经过中书门下而直接向下传达,由此形成相互独立的双轨辅政制度,大大削弱了中书门下的议政决策权力。
唐朝自开国以后,为了应对民政、财政、军事等方面的特别需要,往往设置各类使职以专任其事。安史之乱后,中央集权衰落,藩镇割据形成,使职差遣制度进一步发展,朝廷为了笼络节度使,便赐予节度使以宰相之衔,号为“使相”。为解决财政危机,开元二十一年设转运使,乾元元年设度支使、盐铁使,建中三年设两税使。使职权力重大,或超过宰相,或任职一段时间就提升为宰相。理财诸使设置之初,原属户部统辖,发展到后来,逐渐脱离户部,组成独立的财政机构。后来在户部尚书之外,另设户部、度支、盐铁等使,分管租赋征收、财政收支和盐铁专卖,这样就把财政大权从尚书省的户部和中书门下中分割出去了。如此,使职差遣制度便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书门下的职权。
唐朝中后期宦官干政,唐代官职中最重要的职位就是枢密使和护军中尉。枢密使设于唐代宗永泰二年,宦官董秀为首任,起初只有上传下达的权力,但唐宪宗时已经干预政事。唐敬宗时,朝廷有“枢密之权过宰相”的说法。唐昭宗天复元年,规定宰相延英殿奏事,枢密使在旁参议,对于皇帝诏敕不当之处,也可帖黄更改。唐德宗设置护军中尉,领导左右神策军、天威军等禁军。从此“宦官专权者,左右护军中尉为多,其势又过枢密使。因为此职掌握禁卫军,不但侵夺宰相权力,皇帝亦受其控制,废立由之”。唐朝后期,宦官内掌机密,外握禁军,甚至左右君主废立,当时称两中尉、两枢密为四贵。后梁革唐代宦官挠权乱政之弊,枢密改用士人担任,后唐以宰相任枢密使。中书门下的议政决策权和军事权进一步被侵夺。
北宋初年,为加强皇权,在唐中后期的基础上,宰相权力被多重分化和制衡。中书门下已不再设置于中书省,转而迁往宫禁之中,号称“政府”,直接受制于皇帝,宰相也丧失了与皇帝坐而论道的资格,改为直立奏对。同时设立参知政事,为副相,分行政权;设立枢密院,分军事权,号为“枢府”;设立三司,分财政权;设立审官院,分人事权;设立审刑院,分司法权。平章事和参知政事还受到台谏官员的钳制。唐代台官由宰相推荐或任命,其职责为监察中下级官员,谏官的职责为宰相代言,谏阻皇帝,宋代改由皇帝直接任命台、谏官员,他们往往成为皇帝制衡宰相的工具。
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理财,号为“计相”,共同构成“二府三司制”。如此一来,中书门下体制与建立之初相比被逐渐削弱。
这就是唐朝中后期以来中书门下体制在使职差遣制度的发展中权力不断削弱的结果,尤其表现为议政决策权、财政权、军事权逐渐流失。回顾整个唐中后期,中央集权削弱使得职差遣制度盛行,辅政体制多元化,朋党相争、宦官干政,唐朝也走向了灭亡。
由于使职差遣制度和增加科举录取名额导致出现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等问题,宋神宗于元丰年间进行了官制改革,试图恢复三省制。元丰改制主要内容将为三司所掌归属到六部诸寺监,审官院归入吏部;废除审刑院,事归刑部;废除谏院,事归中书省、门下省属官;罢黜中书门下,以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分别兼任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为宰相,并最终确定以尚书都堂为宰相办事机构。这就使得决策、执行一体化的中书门下体制恢复为决策、审议、执行分立的三省体制,而尚书省成为中心,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皇权。
但三省分治并未充分实现提高行政效率的预期目标,而是逐渐呈现出三省合一的趋势。宋哲宗时以太师文彦博为“平章军国重事”、司空吕公著为“同平章军国事”,序在宰臣之上,五日或两日一朝,三省合班奏事。宋徽宗时蔡京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自己以太师兼总三省,号为“公相”,从人事上实现三省合一。 宋高宗南渡后,诏令中书省和门下省合二为一,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孝宗正式废侍中、中书令和尚书令,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所谓的三省长官不复存在。史弥远执政,正式废除政事堂制度,丞相集大权于一身,成为名副其实的专权者。宋宁宗时,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宋理宗、宋度宗时,权臣贾似道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位在丞相之上。
南宋初期,对金战争紧迫,形势严峻,政局动荡,南宋统治集团在基本延续北宋职官制度的同时,为了适应形势需要,又临时设立了一些机构,如御营司、机速房、国用司等,一般由宰执大臣兼任其长官,后宰相又另兼枢密使。这样南宋的宰相还增强了对军机事务的处置权,其统领财政的权力也在加强。
从制度实践来看,随着理学的兴盛和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宋朝的相权由弱变强,体现在诸多方面。参知政事和宰相权力、地位悬殊,难以制衡宰相。人事权也逐渐被宰相掌握,并成为党争的工具,出现“一朝宰相一朝臣”的现象。加上军权、财权逐渐被宰相控制,皇权呈衰弱趋势。
纵观整个唐宋时期,三省制只是唐朝初年的宰相制度,到了唐玄宗开元年间,中书门下体制建立,但很快中书门下的权力开始不断被削弱。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使得中央集权被破坏,最终唐朝被推翻。宋朝建立了稳定的中央集权,北宋前期,强大的皇权试图分化、削弱相权,形成了二府三司体制,最终在北宋后期与南宋时期,三省合一成为现实。
1.隋至唐前期的中书门下是决策首脑机关,从不负担琐碎事务。唐代中后期至宋代的中书门下承担了大量的日常政务性工作,出现了中枢机构政务化的趋向。宋代的设官分职,在“纷繁芜杂”的表象背后,突出了国家政务的核心内容。上述变化主要表明 ( )
A. 吏治渐趋清廉化
B. 部门间关系更融洽
C. 官员日趋专业化
D. 中央集权显著加强
2.唐代制度规定,凡属皇帝命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决议通过,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后方可颁布施行。凡未加盖此印,未经政事堂决议副署,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被认为是违制的,不被下属机关承认。这反映了 ( )
A. 三省分权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B. 政事堂会议决断军国大政
C. 专制皇权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D. 三省长官不参与政事议决
3.宋代事关大政方针,皇帝通常与宰执近臣反复讨论,或个别咨询,或集体商议:有时即在朝时经君臣商讨后决策。皇帝的指令,原则上也须经由二府颁布诏敕施行:直接自宫内颁出的皇帝批示,经常受到臣僚的批评与抵制。这表明宋代 ( )
A. 权力制衡机制已经建立
B. 君臣共治理念有一定体现
C. 通过分割权力强化相权
D. 强调集体主义决策防止皇帝专权
参考答案:
1.C 2.C 3.B
《蒙娜丽莎》
创作于1504年左右,是一幅在世界享有盛誉的肖像画杰作,它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达·芬奇的作品,代表达·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蒙娜丽莎》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美学方向;该作品折射出来的女性的深邃与高尚的思想品质,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于女性美的审美理念和审美追求。
《蒙娜丽莎》的主人公真实身份存在争论,存在多种版本。有一种说法是画中的主人公是当时的新贵乔孔多的年轻的妻子蒙娜丽莎, 由于蒙娜丽莎的幼子刚刚夭折,她一直处于哀痛之中,闷闷不乐,据说为了让女主人高兴起来,达·芬奇在作画时请来音乐家和喜剧演员,想尽办法让蒙娜丽莎高兴起来。
这幅作品中,是达·芬奇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着力表现人的感情的一幅画。在受基督教禁欲主义控制的年代里,妇女的举止受到许多的约束,而《蒙娜丽莎》表现了16世纪人的思想解放、反对宗教。在当时妇女们不能放肆地表现自己的欢乐与痛苦,否则就是对上帝的“亵渎”,所以中世纪的肖像画,一般都被画得呆板、僵硬,面部毫无表情。达·芬奇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开始为表现人的感情而费尽心机,为了画出蒙娜丽莎的真实形象,他还从解剖和生理学上理进行研究,探索隐藏在皮肤下的脸部肌肉的微笑状态,研究人在轻松愉快时的心理变化与反应过程。
达·芬奇在《蒙娜丽莎》绘画中,成功地运用了“渐隐法”绘画技法。人物形象与背景界限不太明晰,人物轮廓不那么明确,仿佛融入背景之中。尤其是在该人物形象的眼角和嘴角处,作者着意使用了“渐隐法”绘画技法,让眼角和嘴角渐渐融人柔和的阴影之中,从而造成了含蓄的艺术效果,极大地丰富了形象的意蕴。
在构图上,达·芬奇改变了以往肖像画多采用侧面半身或截至胸部的习惯,代之以正面的胸像构图,透视点略微上升,使构图呈金字塔形,这样人物就显得更加端庄和稳重。在背景的处理上,达·芬奇运用的是“空气透视法”,作为背景的出崖、小径、石桥、树丛与流水,往远处推,而这一切笼罩都在薄雾里,以此来加强人物形象地位。达·芬奇力图表现19世纪人的思想解放,成功地塑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位城市有产阶级的妇女形象。
(摘编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