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云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管党治党理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形势、适应国际环境、总结历史经验、正视党内问题和矛盾所做出的战略决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基本原理的自觉坚持,是对90多年党的建设经验和其他国家政党兴衰更替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当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主动应对。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述了共产党同一般工人阶级政党组织的共性后,阐明了其特有的性质,即“共产党人强调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在斗争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具有为共产主义彻底斗争的精神”。[2]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明确使用类似先锋队的表述,但是这就已经明确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严治党的逻辑起点。
列宁在创建、领导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第一,重视理论建设。他认为“革命理论能使一切社会党人团结起来,他们能从革命的理论中取得一切信念”。[3]第二,密切联系群众。无产阶级政党不仅要同广大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而且必须得到本阶级群众的支持,“只有当它由广泛的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围绕着的时候,才是有意义的”。[3]第三,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但是,“实行集体管理必须极严格地一并规定每个人对明确划定的工作所负的个人责任”。[4]第四,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列宁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必须以保障其相对独立性为前提。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委会保持平行,独立行使自己的监察权,不受同级党委决议约束。
我们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自成立之日起,就保持了改造外部世界与改造自身的高度自觉。从毛泽东提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到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以新的理论和实践拓展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从严治党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探索,反映了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理论自觉和根据实践开辟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发展新境界的理论担当。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总结自身建设经验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对其他国家政党兴衰更替教训的深刻总结。
1.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根本保障
井冈山时期,我党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从严进行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建立士兵委员会和支部建在连上,“每连建设一个支部,每班建设一个小组”。[5]完善的地方和军队党的组织设置及整顿措施,为巩固扩大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奠定了组织基础。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等人针对党内不同程度存在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提出了从严思想建设的任务。思想建党对农民党员占多数的党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发挥了关键作用。延安时期,党的七大第一次从理论高度概括了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的三大优良作风,并将其作为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这就为从严作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民众取得抗日战争胜利提供了保障。改革开放后,针对党的建设面临的新任务,邓小平指出只有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传统的党建内容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才能“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靠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6]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实现党的自身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党建思路创新。进入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开辟了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一起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内容。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出以及五位一体党建布局的确立,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以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为核心,创造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经过五年实践,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增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局面正在得到有效扭转,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2.从严治党是总结苏共和世界其他政党兴衰教训的自我调适
苏共这样一个有着93年历史和74年执政经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有着较大影响力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垮台,绝不是一点或几点原因可以概括。相反,正是体制、制度、党内、党外、内因、外因、思想等因素,相互间错综复杂、相互交织,才导致了苏联解体和苏共亡党。据初步统计,截止本世纪初期,40多个活跃在世界政党政治舞台上的大党老党先后失去政权,有执政长达71年之久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有被誉为亚洲最古老政党的印度国大党。
世界其他政党兴衰更替带给我们最大的经验教训就是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长期执政的共产党,必须通过多维度比较和系统分析,厘清被驳杂现象掩盖的事物本质,不断深化对世界政党执政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必须“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7]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支撑
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内容十分丰富,形式复杂多样。国内,在政治上层建筑方面,集中体现为坚持和完善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思想上层建筑方面,集中表现为持之以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形成精神共识、凝聚复兴力量;在经济方面,如何在经济发展阶段转变的过渡期、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期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这种伟大斗争基本内容,等等。国际,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利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更需要高超的谋略和智慧。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意识形态领域就是要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境界;在实践层面,就是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以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实践品质不断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具有优势条件。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识和评价,由从肯定我们的物质进步向赞扬我们的道路、制度转变,从原来带有意识形态偏见到肯定中共的执政理念的世界意义,从要求中国履行国际义务到期待中国在引领世界发展、重塑世界秩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至关重要。伟大工程与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贯通。一方面,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推进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生动的实践,必须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的鲜活实践来进行。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对党自身建设存在问题的积极应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经过五年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全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选人用人导向更加科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得到巩固发展。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异常复杂的。异常复杂的执政环境,既表现为长期存在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也表现为依然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和消极腐败危险。在这种形势下,过去老问题或者“死灰复燃”,或者以新的形式出现,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相关案件和数据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党内存在的七个突出问题和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深刻论述的管党治党面临的五类突出矛盾以及在高级干部极少数人中存在的两类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理论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努力,同向发力。但是这项伟大工程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需要强力的领导力量和推动力量。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要有三大依靠力量: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各级党委应当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担负主体责任。根据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管党治党论述,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用人责任,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纠风责任,即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控权责任,即加强对领导干部使用权力过程的制约和监督,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支持责任,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理责任,即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党委担负的五种主体责任中,最重要的是选人用人责任。
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专门就选人用人导向发表了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结束后,时任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文章;十九大结束后,中组部部长陈希同志又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培养选拔干部必须突出政治标准的文章。从相关论述和系列文章中可以看出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的基本导向。
第一,始终坚持好干部的五个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新时代评判党的干部的五条最重要标准。在这“五条标准”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理想信念坚定。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8]
第二,科学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我们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对待年轻干部“要坚持必要的台阶、递进式培养”。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实践证明优秀、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的每一干部都必须是年轻的,也不意味着任一层级的班子中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根据科层登记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第三,配优配强领导班子。当今社会分工不断发展、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这就要求领导班子中必须既要有复合型领导干部,也要有专家型人才,在专业性较强的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一定要有精通本部门核心业务的专家。党的十九大指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1]
第四,突出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十八大之前的一段时期内,部分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政绩?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他们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应该适当加强”。[8]
第五,培养选拔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培养选拔任用干部突出政治标准,是政党的政治属性使然,其核心是将政治定力、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自律、政治能力放在首位。注重培养选拔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理想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的党员干部。
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在强调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强调各级纪委在从严治党中履行监督责任。
1.监督
关于纪委监督职责的规定,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与十八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有较大差异。十八大党章规定,各级纪委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十九大党章做出新的规定,各级纪委要“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监督对象。根据十八大党章,纪委监督对象较窄,只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而根据十九大党章,纪委监督对象拓宽,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而且可以监督党的各级组织。例如,经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央纪委审核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市委决定对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进行改组就是对党组织进行监督的典型案例。其二,监督内容。十九大前,纪委主要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主动对没有实权部门或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较少。为解决这一问题,十九大对纪委监督内容做出调整,在之前监督内容基础之上,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内容。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调整,实现了纪委监督的全覆盖。
2.执纪
作为监督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专责机关,纪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提质与升级,集中体现为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第一,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具体化。为有效解决下级党委“压案不报”“瞒案不查”问题,中央明确规定“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9]第二,完善同级党委对同级纪委的领导。与十九大之前相比,十九大之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职权发生变化,只审查不再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且中纪委报告在正式提交全国代表大会审查前,必先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委员会的审议。审议程序的调整,体现了党章要求以及同级党委对同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在执纪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纪委执纪的基本原则,是对过去“要么是好干部,要么是阶下囚”的否定,也是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之举。
3.问责
问责的理念是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委可以就三种责任直接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分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员干部领导责任。对于领导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权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问责是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完整链条中的关键一环,是保障党委、纪委落实相关责任的倒逼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在系统论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系统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实践中,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上率下。
第一,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要求下级组织和党员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禁止他人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不但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具有强大的人格力量。前者集中体现为我们党能够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后者集中体现为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三,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也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建党模式使然。井冈山时期,我们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建党模式。这种建党模式,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可以直接体现出来,因此有利于一些问题的解决。但是,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空间范围内,这种建党模式又往往会阻碍部分工作的开展,例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这种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发挥表率作用。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怎样推?党的十九大做出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即战略愿景、战略原则和战略路径“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和方向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1]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根据新的时代特征和新的使命担当对党建目标的新概括。其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人民衷心拥护,是判断我们党是否具有合法执政基础的关键;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简称为“四自能力”)的有效手段;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准;朝气蓬勃,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的生动反映。这种战略愿景,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内,以勇于自我革命为手段,不断提高“四自能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对外,以是否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为标准,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始终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1.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党章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根本遵循。第一,党章是我们党公开树立起来的一面旗帜,这面旗帜明确指明了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性质、党的宗旨等,是人民群众认识并了解我们党的重要形式。第二,党章也是处理党内关系的根本依据。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基业长青,需要正确处理两对主要关系:党和群众;党员和党员,一个关乎党群关系是否紧密,一个关乎党内是否团结统一。任一关系的正确处理,均离不开对党章的认真贯彻和执行。第三,党章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居最高地位。一方面,在具体条文规定上,任何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均不能违背党章的基本原则,都不能与党章相抵触,这是下位法规与上位法规的消极协调。另一方面,任何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均应在所处法规层级细化、完善党章的基本原则,这是两者之间的积极协调。此外,新修订的党章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的成果,对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就是要在管党治党中形成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良好局面。
2.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党的政治建设部署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整体性质;党的政治建设的宽严、松紧、软硬,直接影响着党的建设的总体成效。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是根本。党的政治建设,具有丰富内涵和严密逻辑结构。第一,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首要任务。第二,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政治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党的历史反复证明,政治路线对党的事业的发展从来是起决定作用的。政治路线正确,党员拥护,群众拥护,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政治路线错误,党员不拥护,群众不答应,党的事业就停滞受挫。第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这是严守党的其他纪律的“纲”。第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的问题。第五,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3.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
理想信念是我们党的立场、方向、言论、行动的根本决定因素。五年来的反腐败实践表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无不源于理想信念淡漠、党的宗旨缺失。党的十九大结束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即强调,党员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生的头等大事”。[10]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与生俱来,更不会一劳永逸。首先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国际发展大势,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进程的纵向对比和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横向对比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的本身不是最终目的,而应当将其见诸于行动,坚持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一中全会强调,“理想信念不是拿来说、拿来唱的,更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只有见诸行动才有说服力”。[10]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对歪曲党史国史军史、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行为敢于亮剑,也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内容。
4.坚持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是简单地管理和约束,而是要实现管理与保护相结合、监督与激励相结合,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一管党治党理念,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在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基础上,在工作中给予支持帮助、在心理上给予人文关怀、在生活待遇方面予以保障、在政治发展上给予激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1]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的十九大前,我们党在管党治党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五位一体布局。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即“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1]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对党的建设布局做出的最新调整与概括,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这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路径。
其中,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首要任务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首要任务是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作风建设是党的形象的集中体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其首要任务和核心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群众路线,增强群众感情,厚植群众基础。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首要任务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核心内容为依据形势发展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既有法规制度、废除不适用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执纪,维护党的六大纪律贯彻执行;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教育;保障广大党员养成纪律自觉,形成纪律习惯。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当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为主干,统筹推进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一大障碍。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与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相结合,继续深化和拓展“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内无盲区”“外无空白”的惩治腐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