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

2018-01-26 10:22古慧玲
卷宗 2018年36期
关键词:运用企业

古慧玲

摘 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利于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落地。本文对国有企业实践“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有效加强“第一种形态”在国有企业运用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运用;“第一种形态”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四种形态”中, “第一种形态”是基础和关键,也是第一道防线。

1 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实践

2017年以来,梅州供电局把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六大纪律”风险、作风建设情况、岗位廉洁风险等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全面谈、重点谈、交心谈、精准谈的形式,面向全体党员和员工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1.26万人次、提醒谈话42人、诫勉谈话15人、谈话函询6人,促使30名同志主动交代问题,清退上缴违规金额31.1万元,腐败存量持续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2 运用“第一种形态”存在的问题

1)主体责任不到位。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是企业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组织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认识不清晰,对肩负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担当,认为“第一种形态”是纪委的事,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

2)思想认识不统一。有的谈话主体对“第一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要求标准学习领会不深刻,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到位,对谈话类型及适用情形一知半解,存在“不会谈”的问题;有的谈话对象心存抵触,“不领情、不思过、不改正”。

3)谈话的能力不足。有的谈话主体谈话的针对性不强,不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点中要害,往往泛泛而谈, 没有带着感情开展谈话,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有的谈话主体怕得罪人、影响团结而“不愿谈”;有的谈话主体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不留情面的担当,怕谈话对象秋后算账而“不敢谈”。

3 国有企业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策思考

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就要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对干部员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始终扭住“常态”,让员工处处受到规矩纪律的严格约束。

1)把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点工作。责任清工作才能明。“第一种形态”的落实,离不开企业党委、纪委和各级党组织,只有共同出力,营造氛围,“咬耳扯袖”才能真正常态化,才能出效果。要紧紧围绕“党委抓总、纪委组织、支部落实”的总体思路,企业党委做好统筹部署,班子成员带头,逐级推动谈话教育层层落实。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开展谈话教育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并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各级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的职责,真诚地对谈话对象进行教育、提醒、沟通,真正体现严管厚爱。

2)把抓好学习宣贯作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思想基础。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把问题消化在未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病于未然,才能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最好效果,防止向后三种形态滑落。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宣传动员,多方联动邀请地方纪委、监察委和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向广大干部员工解读“四种形态”的精神内涵,或邀请省委党校的专家就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党支部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对“第一种形态”进行广泛宣贯引导,提高认识,增进信任。借助企业网站、微信平台、楼宇电视、宣传栏等多种载体,以制作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测试等形式,大范围、高频度、深层次地进行宣传,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实践“第一种形态”实质就是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错误小变大、单变双。国有企业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大多数依靠群众举报和上级纪委转办的信访件,违纪线索来源较为单一,监督的范围也比较狭窄。因此,企业党委、纪委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信访监督、纪律审查、巡视监督、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的作用,围绕权力集中、信访反映较多、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开辟“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微信举报平台等渠道广泛而深入地了解干部员工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收到的反映盯住不放,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党支部处在日常监督的第一线,与干部接触多、对情况了解深、要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员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

4)把加强谈话人才队伍培养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本质要求。“第一种形态”的高质高效,离不一支集修养、水平、技巧、能力于一身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谈话教育是个细致活、技术活,简单的批评教育是不够的,谈话主体既要有“直言不讳”的魄力,见事见人见物,也要有“巧妙”的方法,做到以党性育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首先,企业党委、纪委要注重对谈话主体开展谈话技巧培训,提升谈话技能,学会“怎么谈”。谈话主体除了本身要政治过硬外,还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然于胸,在谈话时向谈话对象宣贯党和企业的政策制度,用严管厚爱的初心去感化谈话对象,同时还得对岗位廉洁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向谈话对象分析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引导谈话对象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对组织的信任。其次,要方法得当,注意拿捏好分寸。谈话主体在谈话时要有针对性,带着问题去谈。谈话前做好精心準备,对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根据谈话对象具体情况拟定谈话提纲,做到谈清问题症结,谈透解决思路,并及时注意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防止突发状况。最后,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谈心谈话质量。谈话主体要讲原则重感情,不能做老好人,搞一团和气。要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在语言上不能简单粗暴、盛气凌人、夸大其词, 要体现组织的关怀和帮助同志的真诚,表达善意提醒之情,让谈话对象相信组织,愿意向组织讲清问题。

5)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证。企业党委、纪委要将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纳入党建党廉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要坚持问责不手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搞形式、走过场的党组织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该红脸没有红脸导致“树木”大病不治的要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对认识问题不深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决不放过,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保护员工,同时有利于企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助推企业全面从严管党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陈江龙,落实“第一种形态”要防止几个突出问题[J].党风廉政建设,2016,6.

[2]师长青.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的理论创新和行动指南[J].中国纪检监察,2015.19.

[3]张龙.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探索[J].经营管理者,2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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