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丽敏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2012年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指出的,2016年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再次指明“深化督导改革,提高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可见,教学督导的任务就是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考核评价。教学督导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有力手段,教学督导队伍则是这一保障的主力军[1]。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教育督导队伍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教育变革,推进教育发展。
1.1.1 教学督导员身份结构不合理 督导队伍中有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有的学校教学督导员完全是返聘退休的教师,有的全部是来自教学一线的教师,有的是专职、兼职皆有。专职教学督导员和兼职教学督导员比例不合理,专职教学督导员少。来自教学一线的兼职督导员很难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督导工作。
1.1.2 教学督导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合理 高校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教学督导员自身的专业难以涵盖本校所有学科和专业门类。致使教学督导员成了农科、工科、理科、文科等“科科通”,实际都不精通。
1.1.3 教学督导队伍的能力结构不合理 部分长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学督导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部分专业教学督导员虽专业知识精深,学识广博,但缺乏教育理论知识,教育理念不够科学先进,只是依靠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督导。教学督导员知识结构的不全面,势必造成督导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缺陷。
1.1.4 教学督导队伍的人数结构不合理 我国各高校在校学生大多在1万人以上,但教学督导管理人员只有1-4人,教学督导员也仅在10-20人左右,教学督导人员的数量与学校规模不相称。这样的督导人数显然不足,无法实现对教学督导的全覆盖。
1.1.5 教学督导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 大多数高校教学督导员主要由回聘退休教师和高级职称的教师担当,没有形成梯队,尤其是缺少中青年督导员,在当前教育教学技术和手段迅速发展和快速更新的形势下,许多老专家教授接受很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督导工作成效。
1.2.1 教学督导员选拔聘任机制不健全 我国虽有督导人员资格证书制度,但没有教学督导人员的健全聘任选拔制度和标准。常见有三种选聘形式,一是以教学督导部门或教务处先从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离退休的管理人员中挑选教学督导员,再由分管领导或相关机构任命;二是由管理人员和高级职称的教师自我推荐,由教学管理或督导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确认并任命;三是由高校在职教师或领导兼任。教学督导员的选拔聘任随意性大,选拔聘任主观性强,缺乏规范、科学的选聘制度,很难保证教学督导人员的整体素质。
1.2.2 教学督导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考核不及时、不完整,甚至没有考核。有的高校教学督导员的工资按学校聘用协议执行,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兼职督导人员,往往只计算兼职督导的工作量,容易产生混工作量的情况;另一方面,教学督导员做得好与坏,没有激励,得不到鼓励、肯定和惩戒。
1.2.3 教学督导队伍学习培训机制不健全 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引起高等教育的教学思想、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督导人员必须适应教育技术的变革,才能有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有些高校对教学督导人员的培训不重视,没有相应的学习和培训规划,校内的学习和培训缺失,在职培训或脱产培训缺失。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评价)中心,有专职的教学督导管理队伍;成立聘任委员会,完善聘任程序;建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或教学督导团管理教学督导员队伍。
2.2.1 制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结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本校实际,制订《教学督导条例》、《教学督导人员行为准则》、《教学督导室督导工作职责》、《督导工作章程》等,作为督导工作的规范,使督导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的制度化水平,逐步使教学督导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2.2 完善教学督导人员选聘制度 制订《教学督导队伍选聘条件》等条例,完善教学督导人员的聘任标准和聘用制度。在选聘教学督导人员过程中,对照选聘条件和流程,严格执行,保证选聘的教学督导员专业精良、责任心强,督导能力强,建立一支专业教学督导队伍,使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得到提高。
2.2.3 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为提高教学督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考核制度,如《教学督导员奖评办法》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考核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要考核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也为教学督导员的评职晋级提供科学依据,以有效地引导和激励教学督导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更好地做好教学督导工作[2]。
2.3.1 建立多元的专业知识结构 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选取来自于不同学科门类的教学督导员。同时,根据专业相近的原则,把督导员按不同学科门类进行分组,分工负责具体专业和课程的监控和指导,这样才能使督导工作更具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2.3.2 增加教学督导队伍的人数 必须保证督导人员的数量,尤其是专职督导人员的数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听课、实践教学检查等工作正常分组,保证教学督导工作地全面进行。
2.3.3 优化教学督导队伍的年龄结构 高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应该坚持老、中、青相结合,以中年教学督导员为主干。发挥他们的优势和长处,以保证督导工作的高效、和谐推进。这样,既能避免目前督导队伍老龄化现象,也能发挥老教师“传帮带”的作用,保持督导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4.1 提高教学督导员的理论素质 建立教学督导员日常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教学督导员的理论素质。一是学习教育理论。打铁还需自身硬,教学督导员要进行科学的督导,必须加强督导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理论水平,指导有方、有据、有针对性[3]。鼓励要求教学督导员学习《教育学》、《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国内外教育督导概况》等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政策法规。二是学习和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理论前沿,洞悉科学技术、高等教育的新变化和新发展,并积极了解其他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4.2 提高教学督导员的业务素质 必须加强对教学督导人员的培训,构建学习型督导团队,把督导员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有机结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有机衔接。教学督导员要在督导实践过程中,积累教学督导的经验,提高对教学督导问题的诊断与建议、督导信息的采集与筛选、调查问卷的编制与使用、督学沟通技巧等督导能力,提高教学督导员的业务素质[4]。
2.4.3 提高教学督导员的科研素质 鼓励教学督导员积极参加进行教学督导工作研究,不断总结督导理念、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与快速发展的现代教学手段、理念、方法相适应,切实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推广先进经验。
国家的发展靠人才,人才质量靠教师,教师发展必须有教学督导的监督和保障,因此,高校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教学督导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