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媛
摘要:德育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教育对于中职学校学生来说同样十分重要。中职法律基础教学是中职德育的重要内容,如何在教学中实现德育教育的有效渗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提高。德育教育的渗透应该从教师素质、学生具体状况和师生间的良性互动三方面来实践和探究。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德育教育的内容及其特点,然后具体详细分析了在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德育教育渗透,具体内容如下,笔者希望本文可以为读者或者同行提供或多或少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中职院校;法律基础教学;德育教育;渗透;特点
德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而中职学生的德育教育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德育教育是教师凭借法律基础教材,发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对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行动、道德行为习惯进行培养和引导的教育活动。中职法律基础在德育教育中的作用突出表现在思想教育作用、道德教育作用、纪法教育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作用等多个方面。因此,在中职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十分重要,而如何渗透德育教育值得重视[1]。
一、我国德育教育的内容及其特点
《德育大纲》规定中职阶段德育教育的内容是“除对各年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良好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等以上各系列内容的教育外,还要随着经济、政治形势发展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进行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等教育;结合纪念重大节日以及班、年级教育主题的需要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有关学科教学和各种课外活动进行审美教育。总之,要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的特点和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综合的、系统的、经常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通过解读《德育大纲》发现,德育教育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它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强调在亲身体验中促进对话、交流、与理解。这些特点决定了在实施德育教育时,要逐步培养学生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道德观、人生观、发展观。
二、在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德育教育渗透
1、充分利用德育教育资源,促进德育教育。深入挖掘教材中的德育教育内容。由于教材具有简明性,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针对学生的知识水平,深入挖掘教材中的道德教育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有的放矢地扩展和深入。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有目的、有计划地渗透德育教育观念,将有利于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德育教育的知识,培养学生关注德育问题的意识。
2、良性的师生互动是德育教育渗透的关键。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德育教育渗透的有效进行并非教师教学能力或学生兴趣单方面决定的,而是教师与学生互动的结果,其中,教师对于教学课堂的把握与引导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教师进行多样化、生动有趣的教学活动显得十分重要。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模拟法庭处理案件;进行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话剧表演;作相关问题的主题演讲;充分利用多媒体播放相关法律电视节目、纪录片、电影等。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接受法律知识,同时在活跃与新奇的教学互动中培养了法律观念,提高了德育水平。比如,笔者在法律基础教学实践中曾多次组织学生举行小型辩论赛,学生积极踊跃地参与其中,在促进学生不断喜爱法律基础这门课的同时,培养了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了其法律和道德修养。在法律基础教学中要不断进行优秀思想观念的渗透,尤其是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热爱祖国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爱国主义教育是包括中职教育在内的学校教育的一面旗帜。教师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不断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激情,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例如,在教学实践中可以列举我国经济建设的进步、航天事业的突破等事例来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五千年辉煌历史的优秀民族,有许多优秀的文化和美德不断传承,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些传统美德。教师在法律基础教学中要与学生积极互动,以传统美德浸润学生道德修养[2]。
3、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 。要从根本上转变教学理念才能将德育渗透到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德育教育中去。传统的教育理念大大限制了教师的职责和工作,在应试教育背景下大大削弱了体育课的德育功能。因此,作为法律基础专业的教师要增强对体育课程的深入认识,明确认识法律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科目的德育功能和育人价值。法律教师要切实从以往的教学模式中走出来,在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以法律教学为载体,通过开设健康体育课程,利用中职生的时代特点、生理发育特点和心理发育特点,根据学生法律基础教育资源的现状,科学地设计健康教育课程,并充分考虑健康多元化与法律基础内容的特点相结合,从根本上转变教育理念,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
4、教师应重视学生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任何教育教学的目标和过程都应该以学生为主体,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的德育教育同样也不例外。在我国当下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中,德育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內容,中等职业教育也不例外,中职学校学生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德育。然而,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发现,法律基础课一直被学生轻视和误解。他们狭隘地认为,掌握熟练的专业技能是其接受中职教育的唯一目标,学习的目的毕业后寻求一份对口的、优越的工作;对于不会从事法官、律师等职业的他们来说法律基础课毫无用处。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笔者发现,有些学生只是以考试通过的目的来学习这门课程,以考试前画画重点、简单记忆的方式对待它[3]。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职法律基础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是现代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成才。我们要结合法律基础学科的特点,以中职生为出发点,寓德育教育于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中,让学生得到情感的陶冶、心灵的净化,逐步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参考文献
[1] 罗静.如何在中职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4,(05):243.
[2] 沙春菊.探寻德育教育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渗透途径[J].考试周刊,2014,(102):41.
[3] 吴丽霞.浅谈德育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渗透[J].科技视界,2013,(33):29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