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燕華
《漢書·司馬遷傳》錄《報任安書》,《文選》亦收,該文兩用“威約”一詞:“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穽檻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故士有畫地爲牢勢不入,削木爲吏議不對,定計於鮮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於圜牆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何者?積威約之勢也。”前處用於虎,《文選》李善注:“言威爲人制約,漸積至此。”五臣注銑曰:“遷自喻志節之士爲刑所加,威力屈折也。”王先謙《漢書補注》:“《文選》注言威爲人制約,積漸至此。先謙案: 言人以威制約,非指獸威,下‘積威約之勢也’句可證。”後處用於士,《文選》五臣注本作“畏約”,李周翰注:“是積累畏懼制約之勢使然也。”於此引出三個問題: 其一,虎、士是史公類比,而《文選》五臣注本上作威,下作畏,注者各釋其义,有所扞格。其二,威、畏之主體爲何?王先謙反對《選》注有理,但無從解釋畏之異文。其三,約字作如何解?銑曰“威力屈折”,是以“屈折”釋約,而不同於他家“制約”之義。“畏約”又見於《史記·刺客列傳》“高漸離念久隱畏約無窮時”,《史記索隱》:“約謂貧賤儉約。既爲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約’。”《史記正義》:“言久結其約契,逃避不敢出,有何窮極時。”(通行本無此文,引自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則約又有出“貧賤儉約”和“結約契”二義,不過顯然不能適用於《報任安書》中的語境。“威約”、“畏約”,古書中相當少見,而太史公於兩篇名文中皆用之,後世注家則似乎未注意其間關聯,故解釋紛然不一。此二詞究竟當作何解,值得我們重新考索。
其實威、畏二字,上古音完全相同,均屬影母微部,古書常常通用。如《尚書·洪範》“威用六極”,《史記·宋微子世家》、《漢書·五行志》作“畏用六極”;《尚書·皋陶謨》“天明畏”,《經典釋文》“畏,馬本作威”。因此,“威約”、“畏約”很可能就是同一個詞,如僅從字面强爲分別、望文生义,則無法求其確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