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统计分析发现,至少65种所谓的虚拟货币实为传销噱头,其中337名传销头目获刑,他们欺骗数千万投资者至少100亿余元人民币。从人员构成来看,传销头目呈高智化,大多为高中以上学历,25人为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且在传销组织中扮演重要角色,有人被捕前是工程师、职业学院教师,还有大学教授参与传销。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指出,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传销行为体现出“首脑高智化”特点,往往隐蔽性、迷惑性更强,产生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更大。
以 “维卡币”传销组织为例,2017年12月,35名“维卡币”传销人员被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做出终审判决,其中5人具有本科学历。该案中,保加利亚人鲁某组织建立维卡币传销网站,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境内,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声称维卡币升值空间大,诱骗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
山东省临邑县法院于2017年6月7日判决的“高频交易”虚拟货币传销案件中,共有7人因传销获刑。被告人之一的董某芳是大学本科学历,原是北戴河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师。
除高学历人员参与虚拟货币传销以外,传销头目还呈现多犯、累犯的特征。
在虚拟货币传销组织无法发展到更多新会员时,会因没有资金继续兑现高额返利,无法维持运作而崩盘。而后,部分传销头目失联跑路甚至被判缓刑后又另起炉灶,有的人则同时出现在多个传销组织中。
“维卡币”主要头目之一的席某,也是“马克币”传销组织头目。在“维卡币”传销案中,席某共生成激活码卖出金额达0.97亿欧元,下线账户达185.8余万个。
席某因传销“马克币”已于2017年被江苏省沛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席某出生于1983年,研究生学历。他曾于2015年7月加入挪威马克币传销组织,而后将其引入中国。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马克币传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账号58万个,涉案数亿元人民币。
山东临邑法院于2017年6月判处的一起“高频交易电子币”传销案中,河南籍被告人周某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后,缓刑期内的他再次从事传销活动被抓。
判决文书显示,2013年6月7日,周某成立了“开心部落”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行股票为名,要求购买者以购买股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其因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4年,仍处于缓刑期的周某在网上了解了高频交易项目,再次走上传销之路。周某供述称,“认为这个项目的平台和奖金晋升制度很符合当时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