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任 郭京裕
农村财务“账务、资金”双代管,是会计代理的一种模式。它融服务、监督于一体,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施行服务,也是政府监督方式的一种变化,而村级财物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责任主体未变。它有效规范了村级财务、化解了村级财务热点,赢得广大村民信赖和支持。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认识模糊、偏重形式、执行不严等问题,需要正确对待,认真解决,维护这一制度持续健康运行。
(一)主要做法。双代管制度兼有“代管、监管”两项职能:代管是形式、是服务、是手段;监管是实质、是约束、是目的。一是代管。就是代管“账务、资金”。账务,包括设置账簿、编制凭证和记账、制表和财务公开、整理和保管档案等,关键是记账。资金,是指村级所有货币资金,包括往来款、专项资金等全部资金。由于代管单位、核算形式、档案保管、公开办法等不同,各地代管方式、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二是监管。主要是指“监督、检查”。监督,包括各项财会制度制定、执行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以及财会工作考核评价。例如民主理财、预算制度、承包费制度等。检查,主要是对日常会计资料和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的检查,以及各种专项财会检查。不论集中记账,还是分散记账,在记账之前,会计资料一般由经管站检查确定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需要明确的是,监管是政府固有职能,不是因为代管才有监管,代管只是将监管常态化。
(二)主要优点。一是专业性。将账务核算与财务管理分离,即记账与决策、执行分离,让专业人员处理记账等形式的东西,将村会计人员从枯燥的会计技术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做好收支、资产管理和政策执行等实质工作。二是强制性。政府凭借权力强制、无偿提供服务,不同于委托中介机构的自愿性、商业性代理。它能够节省人力财力物力,减轻村级负担。三是有效性。经管站统管,能够统一协调、指挥和要求,环节少、速度快、效率高,各项制度、上级精神能够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一)认识模糊。主要表现在超权限、官僚化,导致乡与村职责不清。一是超权限。代管,有的地方却变成代办,把村级职能、事务当成乡级职能、事务,有时主导村委会的资金审批权、使用权,越俎代庖,以乡政府意愿、决策代替村委会意愿、决策。例如违背村委会意愿采购物品、集资捐款等。二是官僚化。代管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服务,村级财务活动通过双代管流程,如同车辆接受安检,检查环节设置应当规范合理,正确事项应畅通,不觉得受约束。有的乡却把代管看成是一种权利,村级正常收支也需笔笔向乡领导请示、让乡领导签字,既浪费精力,又延误时间。例如村级收支由经管站审查后,应随时办理,无需乡领导签字,有的乡却增加了乡领导签字这一程序。
(二)偏重形式。主要表现在重形式、重小事,工作效率低。一是重形式。一般每村设1名兼职会计。叫会计,实际是报账员;当会计,实际其他工作多。很多地方却仍以传统思想,比照政府会计、企业会计来管理检查考评,逼着村委制度上墙,制标牌、添设备,搞得冠冕堂皇,脱离实际,毫无意义。二是重小事。眉毛胡子一把抓,天天忙碌,疲于应付,把大量精力、时间用在常规工作和小事上,关键环节、大事却忽略了。例如总是注重支出执行审查、监制票据、书写规范、档案整理等常规事务,而对年度(项目)预决算和支出计划、跨年度资金、不动产处置等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却监管不足;重钱轻物问题突出,对土地、房产等资产处置重视不够。像驾驶车辆,关键看启停和超让,不在正常行驶,财务工作也要明确重点,抓住实质、不拘形式,抓住关键、兼顾一般。只有抓住牛鼻子,把握大局,才能胸有成竹,不出原则问题,超脱工作,轻松做事,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三)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在不到位、不严肃,执行有偏差。一是不到位。资金是农村财务的总闸门,村级所有资金必须无条件、足额、及时上缴乡专户,纳入代管。有的往来资金未上缴乡专户,或者收纳的资金未及时上缴乡专户,出现未批先支和坐支的问题,破坏了资金代管制度。资金漏管就等于开了两个出口,怎会受代管一个口约束呢!所以,必须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往来款在内的所有收入,必须及时上缴乡专户,所有支出必须通过专户办理,任何资金不得游离于代管之外。随着财政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的深入,以及财政对村级补助增多,资金专户应改由财政所管理,采取“经管站管账、财政所管钱”,实行“账、款”分离,比照税收由“财政、税务、国库”三方核对相符的机制,建立“村委会、经管站、财政所”三方对账、牵制机制。二是不严肃。村里的钱存于乡专户,像个人的钱存于银行,乡政府不能无故限制、拖延村委会正常支取,更不能截留、挪用和挤占。不截留、挪用、挤占,不无故拖延也是代管的底线。
总之,农村财务双代管,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要搞好服务,也要搞好监督。一方面服务要真诚,顺畅又便捷,专业又易懂,让村委会、村会计感到满意;监督要有效,合法又合理,节俭又勤政,让村民觉得放心。另一方面抓大放小,解决好村民关心的重大、重要财务事项,一心一意办实事,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表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