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涌
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断发布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疗机构正在逐渐成为维护群众健康的轻骑兵。
随着医疗机构类别不断完善,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疗机构应运而生,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的必然途径。
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其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能够满足常见的临床辅助诊疗需求。但对一些使用频率不高的小众化项目,若自行开展则需额外添置设备和人员,导致成本增加,且检验量太小也影响质量控制。如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既能有效控制成本,又能满足临床各科室的个性化需求。
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尤其是门诊部、诊所等,通过与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疗机构合作,可以有效弥补其在大型设备检查、病理诊断以及消毒供应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极大提升了医疗服务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开拓思路,创新改革,为独立第三方医疗机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相关机构发展势头迅猛。如2011年,宁波市将6家市级三甲医院的病理科成建制地从医院分离,整合成为原市卫生局直属的独立设置的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有效解决病理学科人才短缺、发展缓慢的顽疾。同年,经批准设立了民营的美康中医院。为了充分利用消毒供应资源,节约运行成本,自2012年开始,美康中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探索为其他中小型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目前,该中心的服务客户已达98家,全部通过冷链物流提供上门收取和送达服务,平均服务周期1.5天,年利润约80万元。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具体到第三方医疗机构,相关发展和管理策略可以概括为“宽入口、严监管”。
在设置环节,无论是何种类别的第三方医疗机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符合本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即可审批。只要符合社会办医疗机构支持政策,在发展过程中均可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
在日常监管中,与一般民营医疗机构主要由县级质控中心管理不同,宁波市将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疗机构纳入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直接管理。同时,坚持全行业监管理念,把独立设置的第三方医疗机构同其他传统类别医疗机构平等对待,着重关注其服务资质和服务质量,引导和督促其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健康服务,努力构建多元化的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