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栋
随着1946年中央提出“向南防御,向北发展”的战略方针后,制定了占领东北建立解放区的计划,其中为满足全面战争的需要,改善经济状况成为必要。以陈云为首的党的一批优秀财经人才在东北地区建立起来完善的财经体系,使东北解放区成为对抗美蒋政权的基地。作为东北解放区的重要地带,吉林省作为国共两军进行拉锯的地带尤其特殊的地位,1948年11月长春解放后,吉林省解放区才全面建成。按照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划分,作为五种经济形式之一的合作经济成为了党重视和发展的对象。1946年到1949年,吉林省建立了一批以供销合作社为主的合作社经济模式,形成了“基层社——县区社——省社”的层级模式。截止1949年,全省合作社覆盖范围涵盖长春市、吉林市、安图、永吉、珲春、桦甸、敦化、蛟河、延吉、汪清、舒兰、榆树、德惠、扶余、农安、郭前旗、怀德、长岭、长春、磐石、双阳、九台、伊通、和龙、乾安等25个县市,社员人数达到681914[1]人占到全省人数的20%以上,募集股金达73199985元。[2]从数量上来看,吉林省各市县都有了较大发展,其中汪清、长春市、舒兰等地数量更多,
如长春市合作社数量达到108个之多。[3]
1946到1949年间,吉林省合作社社员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社员的增加得力于合作社数目的增多,全省25县市1946年共成立合作社31个,1947年新增118个,1948年新增248个,1949年新增627个。合作社数目的数倍增长得益于党对于合作社工作的重视,在东北局制定的合作社发展方案中,吉林省得以践行实施。数目的增多不仅使合作社完成了“每区至少办好一个到两个较好的合作社”[4]的要求,合作社看似有些“冒进”式的增长使社员人数大大增加。为鼓励广大群众加入合作社,党进行宣传教育、政策扶持、优惠利民等方面的措施,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吸引了大批社员
1946到1949年吉林省合作社的社员组成是以工农为主的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办社原则,全省合作社社员中按照出身分为贫雇农、工人、中农、肩挑小贩、城市贫民、公交职员、独立劳动、自由职业、店员、知识分子、商人、富农、地主、其他等十四类,其中以贫雇农、工人、中农、城市贫民的人数最多。各县市也有相当数量的地主、富农参与到合作社中来,成为社员乃至管理人员。这种现象在长春市、吉林市等地区比较明显,以长春为例就有地主421人,富农236人。此外,根据地区不同,不同出身的人数也有一定差异,但就全省综合情况来看,是以工农为主的合作社。
吉林省合作社入社资格和标准是在变化和发展的,1946年吉林省在土改背景下诞生的一批合作社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如汪清、延边等地的合作社对社员进行限制,通过股金的方式入社,但没有对股金设限。这导致一些土改不彻底的地区地主、富农投入的股金较多从而控制合作社经济,社员成分中地主、富农控制了合作社,由于那一时期党的政权建设不稳定,百姓怕地主、富农日后得势,秋后算账,对于这种状况只能默默忍耐。随着国共战争中,由战略防御转而进行战略反攻,东北解放区得以巩固,蒋介石政权的失势这种局面在有了解决的群众基础。1948年11月吉林省合作会议对于整顿合作社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其中合作社中的社员问题成为日后整社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被地主、富农掌握的合作社进行整顿,确立民主机制,将地主、富农的权利限制在一定程度内,从而打破了合作社盈利、分红的状态,转向为群众服务。地主、富农越来越被边缘化,工人、贫中农民等成为了合作社的主人。
从性质上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作社区别于西方自由经济模式下合作社的状态,是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员构成上来看,无产阶级作为合作社的主流充当着重要作用。工人、贫中农、城市贫民都不同程度上的参与到了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他们接受党对他们的培训,成为了基层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体上来看,1946年到1949年吉林省合作社的发展是明显的,通过合作社社员成分的变化使合作社成为了社会主义化的合作社,对于个人来说满足了广大贫穷人口的生活生产为题,对于国家来说对解放战争、物资供应等方面则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吉林省合作社状况表[Z].长春:吉林省档案馆,1949.
[2][3]吉林省合作社社员状况表[Z].长春:吉林省档案馆,1949.
[4]关于开展农村合作社工作的指示[Z].沈阳:辽宁省档案馆,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