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燕绥
经办发力增强百姓获得感
■文/杨燕绥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社保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全覆盖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以信息化为核心,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积极倡导“标准化+”服务,努力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保经办管理,着力提高精细管理便捷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在国家统一社会保险组织建制、标识和业务标准后,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提质增速。积极推进标准的制定与宣传贯彻工作,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积极倡导“标准化+”服务。2012年首批颁布2项社会保险国家和行业标准,截至2016年底已颁布17项国家和行业标准。56个市县作为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已启动建设,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以经办服务标准化不断推进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探索“综合柜员制”模式,推行网上办事大厅与经办服务大厅一体化、业务财务与档案管理一体化、查询咨询服务多样化。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全面实现网上协助认证目标,并将认证范围由城镇职工逐步扩展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全国市、县两级社保机构规范管理达标率分别为93%和86%。社保经办服务水平逐年提升,不断整合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推进互联网与社会保险经办深度融合。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全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主动打破目前公共服务部门之间数据不通、信息不畅形成的“信息孤岛”状况,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延伸。
三分政策、七分执行。近5年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改革,体现在经办管理服务领域的多项突破。
一是转变理念,积极贯彻国务院“放管服”决策部署,构建社会治理的契约机制。以落实“五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了社会保险登记流程,起到了群众“少跑腿”和减轻经办机构事务性负担的双赢效果。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定点医药机构确认由原来的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再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两步走”,转变为仅由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一步走”,提高了适应能力和管理效率。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在打造金华医保版“病种点数法”付费方式的改革过程中,医保部门与订立了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与中心医院及其专家们紧密合作、多轮磋商,在战略上做到疾病分组全覆盖(595组)且入组率达到232—566(中心医院达到95%以上),在战术上做到特病特议(1000多件),逐步完善分组器和点数分配机制;促使支付点数法与医保基金收入和疾病分组权重结合,按月支付,试点医疗机构在第五个月即出现降服务量、人次均费和提升服务质量(CMI)的好势头。
二是敢于创新,支撑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改革。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的制度改革,组织研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统一应用软件。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上线系统。根据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求,指导各地建设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均已完成系统整合。
三是适应参保人流动性需要,建设完善部级异地业务系统,加快推动异地就医系统建设。2016年底,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奠定了关键的基础。拓展社保关系转移系统功能,提供跨地区、跨制度的电子化社保转移业务平台。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扩展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及城乡养老保险跨制度衔接。截至2016年底,全国31个省份入网,年业务量近百万笔。所有省份接入异地待遇资格认证系统,支持跨省和省内异地协助认证办理。累计完成200多万人次的资格认证工作。2016年,进一步拓展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功能,支持参保人足不出户完成认证。
四是走智能化道路,提供精确化管理辅助手段。组织建设了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得到全面应用,变事后惩罚为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改进的新式监控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三医联动。截至2016年,全国381个市级统筹地区中275个已开展智能监控工作,覆盖率72%。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支持各级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已在全国2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用,覆盖率接近91%。针对重复领取待遇、冒领死亡人员待遇等问题,建设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支持各地待遇发放前先行核查,截至2016年底,31个省份已入网,年比对核查超过3000万人次。
五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2016年,实现应收尽收,促进收支平衡。全国四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基金总收入为51574 亿元,总支出为45554亿元,分别比2012年底增加21974亿元、22675亿元,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4.9%、18.8%。基金征缴收入为38990亿元,比2012年增加15136亿元,年平均增长13.1%;基金累计结余60535亿元,比2012年增加25358亿元,年平均增长14.5%;社保各项基金保持了收支总体平衡。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社保欺诈查处和移送机制,出台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指导各地规范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和参保缴费政策,加大收支管理力度。医保支付范围和结算管理不断完善,同时加大社保待遇领取核查和稽核工作力度,2012—2016年,全国实地稽核五项社会保险共查出少缴社会保险费153亿元,补缴到账144亿元;查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金额7.6亿元,冒领追回到账7.1亿元;稽核查出违规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10.6万个,违规金额21.3亿元,追回金额20.7亿元(含罚金)。
本届政府进一步坚持精简原则,控制行政机构规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从2012年底的8411个,截至2016年底减少到7937个。其中省级59个,地(市)级1007个,县(区)级6871个。全国经办机构编制总人数179026人,略有增加,实有总人数195869人。其中省级4940人,地(市)级45919人,县(区)级128167人,分别占编制总人数的2.8 %、25.6%、71.6%。在社会保险“全覆盖”的大格局之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为全国公共服务机构中人头人次服务比最高的机构。
为应对经办压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截至“十二五”末,90%以上的省级和77%的地市级人社部门开通网上服务,全国104个移动应用,共部署2.25万台自助终端。12333电话咨询服务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截至2016年底,已实现地市覆盖,全国咨询员达4000多人,全年接听群众来电总量达到8326万人次。通过大力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密切了群众和政府的互动关系,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覆盖全体公民的一生,是公共服务的龙头。在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过程中,参保人公共服务需求的内容和质量在不断提升。面对“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组织建设和人员配置方面走出了两条自力更生的路。
一是智能化,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管理服务。在人员流动的社会里,牵住社会保障卡这个牛鼻子,以人为本,按照一个户、一个系统和一站式建设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截至2016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社会保障卡在身份识别、缴费、领取待遇、医保结算、信息查询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全国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超过80%。一个网格式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不断增强。
二是服务外包。各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具有资质和能力的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IT和医疗信息技术公司等,建立联合共建协议,探索购买服务的模式,打开了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的新局面。■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