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宙
摘要:
与传统儒家“重生轻死”的生死观不同,王夫之的生死观不仅重视“生”,而且重视“死”,全程关注、重视生死问题。在王夫之看来,生死本于气,气之阴阳、动静交感,表征为一个“生非顿生、死非顿灭”的自然变易过程。更重要的是,王夫之把生死气本论、生死过程论上升到了生死人本论。既重视人生在世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又重视人生在世和离世后道德生命的升华与转换。
关键词:王夫之;气本;人本;生死观
一、生死气本论:生死“阴阳自然之理”
在中国儒家思想史上,关于生死问题的理论探索,肇始于孔子。但是,孔子对此只是提而不论,只在《论语·先进》里说了一句话:“未知生,焉知死?”可以说,孔子特别强调“生”的问题,而把对“死”的问题的探索留给了后来者。究其根源,孔子作为儒家创始人,更关注生的问题,以求积极入世,进而达到“修齐治平”的理想目标。儒家这种“重生轻死”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北宋,才有实质性的改变。因为自汉唐以降,传统儒家就不断受到佛道的冲击,进而“援揉佛道入儒”,开始摆脱道德本位的纠缠,进入更高层面的、更抽象的形上本体的探究——这就是气学派、理学派的兴盛。
关于生死问题,明末清初的王夫之首先进行的就是气本论的探究。毋庸置疑,气本论源自北宋的张载。张载用气本论来解释生死问题,为该问题寻找最终的形上根据。他说:“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①王夫之继承了张载的气本论,也用气之聚散、屈伸、往来、幽明等等,来解释世间一切生死现象。王夫之认为:“生之散而为死,死之可复聚为生”,“伸之感而屈,生而死也;屈之感而伸,非既屈者因感而可复伸乎! ”②正因为气有聚散、屈伸、往來、幽明,才有人与万物的所谓生死现象。在王夫之看来,这些都是“理势之自然”③。也就是说,生死本于气,是“阴阳自然之理”,也是天地间一切人和事物生成、变化的永恒自然法则。
既然生死本于气,而气又分阴分阳,那么阴阳二气又是如何导致生死现象的呢?程朱理学认为,太极动静而生阴阳,而后才有生死。对此,王夫之持否定的态度,反对从气以外寻找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王夫之看来,“太虚无形,气之本体”④,“太虚者,本动者也,动以入动,不息不滞”⑤,“不动则不生,由屈而伸,动之机为生之始”⑥,认为气化即气之化——气本身的运动,就是生死变化的根本原因。王夫之又进一步指出:“万殊之生,因乎二气。”⑦也就是说,世间一切人和物的生死现象,都是阴阳交感、阳变阴合的运动过程,是“阴阳自然之理”,是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相互激荡的结果。
乍一看,王夫之的生死观似乎就是张载生死气之聚散学说的现成翻版。其实不然。王夫之对张载的生死观有着创造性的改造和推进。他在继承张载气本论的基础上,不仅充分肯定张载气分清浊、气有聚散的观点,而且进一步认识到气分清浊、气有聚散的根源所在。那就是,阴阳二气各具不同的秉性,即“阴性凝聚,阳性发散”⑧。在王夫之看来,正是因为阴阳二气这种秉性的不同,所以才有阳阴变合的生命运动、变化过程,如其所说:“阴抱阳而聚,阳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阴亦与之均散而返于太虚。”⑨
二、生死过程论:“推故而别致其新也”
在生死气本论的基础上,王夫之进一步认为,人与万物都是一个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非顿生、死非顿灭”的自然变易过程。荣枯代谢、推移吐纳、生老病死等等,都是生死自然变易的具体表征。
在王夫之那里,任何生命体都是一个由生到死的自然变易的运动过程。他认为:“凡生而有者,有为胚胎,有为流荡,有为灌注,有为衰减,有为散灭,固因缘和合自然之妙合。”⑩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任何生命体都要依次经历五个不同的阶段,即胚胎、流荡、灌注、衰减、散灭。其中,前三者总体上是逐渐生长、发展的过程,后二者则是逐渐衰败、消亡的过程。
在生命体的这一变化过程中,存在着诸多要素、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些要素是两方面内在关系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必相反而相为仇”B11的排斥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仇必和而解”B12的会通关系。正因为这种内在的排斥关系、会通关系的客观存在,无论是何种生命体的运动变易过程,都包括了吸纳或排斥、同化或异化的相互作用。
有鉴于此,王夫之认为,生死现象不能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在他看来,在胚胎、流荡、灌注阶段,生命体在量上不断扩展、扩张,其生命力得以不断增强。可以说,胚胎阶段是生命体的起点,经过胚胎、流荡阶段,生命体在灌注阶段达到其顶峰状态。而当生命体“予之而不能多受”B13,即难以接受灌注、难以接受新的能量时,生命力由此开始下降,转入衰减阶段。当生命体进入最后的散灭阶段时,则“推故而别致其新也”B14。
如上五个依次递进的阶段所发生的变化,王夫之归结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内成”,一种是“外生”。他说:“生者外生,成者内成。外生变而生彼,内成通而自成。”B15具体说来,“内成”即是“通而自成”,也就是说,虽然生命体本身在不断地进行着新陈代谢,主要是靠生命体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力量,出现相应的变化,即所谓“天地之化日新”B16。这是一种渐变,是一种自我运动、自我更新。“外生”则有所不同,它是“变而生彼”,甚或是“死此生彼”。王夫之指出:“死此生彼者,一往一来之谓也。夫一往一来,而有同往同来者焉,有异往异来者焉,故一往一来而往来不一”。B17也就是说,生命体在外在因素的影响下发生了新的变化,产生了一种“谢故以生新”的质的飞跃。
在王夫之那里,无论是五个阶段,还是两种类型,生命体的生与死必然是相互渗透的,也即是生中有死、死中有生,“生非顿生、死非顿灭”。他指出:“有形则有量,盈其量,则气至而不能受,以渐而散矣。方来之神,无顿受于初生之理;非畏、厌、溺,非疫厉、非猎杀、斩艾,则亦无顿灭之理。”B18在生长、发展阶段,阳气渐长、阴气渐衰,生命体的生机、活力占据优势,但一定伴有某些要素的死亡、消散。拿人的躯体来说,“爪发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知也。肌肉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未所知也”B19。在衰败、消亡阶段,阳气渐衰、阴气渐长,虽然生命体的生机、活力处于劣势,但也一定伴有某些要素的旺盛、充盈。endprint
既然生死是一个生命体的自然变易的运动过程,那么生死是否可以相互转换呢?在王夫之看来,任何事物都是“合两端于一体”的,是阴阳共存的矛盾统一体,矛盾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转化。他说:“生之与死,成之与败,皆理势之必有,相为圜转而不可测者也。”B20又说:“生而知其或死,则死而知其固可以生。”B21当然,这并不是说,生命体死了还可以再生,如佛教徒所信奉的生死轮回之说。在王夫之看来,生死是相互转化的。虽然有时会发生突变,但在更多的情况下,生死转化“皆有量以受之,如丸善走,不能逾越于盘中”B22,是在自然法则的制约下,在不断往复、消长中长期保持某种动态平衡而实现的。
在很大程度上,王夫之是从物质不灭的“大循环”视角来探索生死转换问题的。他说:“生非创有,而死非消灭,阴阳自然之理也。”B23也就是说,阴阳二气变合而生天地万物,这是气之来、气之聚;当生命结束时,构成其形体的气并不会就此消散为无,而是返回到太虚即气的本体之中,进行新的生化过程,这就是气之往、气之散。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王夫之说:“由致新而言之,则死亦生之大造矣。”B24
三、生死人本论:“生以尽人道而无歉,死以返太虚而无累”
王夫之对生死问题的探索,不仅重视气本论、过程论,更是提升到了人本论。在他看来,只有把生死问题立足于形下的自然层面,由此提升到形上的理性高度,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全程关注人的生死问题,摆脱单一的形下限制与抽象的形上关怀,或者犹如佛道的形上虚构,才有可能更加理性地看待生死问题,真正做到对生死问题采取“珍生”“守气”“安生安死”的明智态度。
如果对生死问题的探索只是停留在形下的自然层面或道德理性层面,那么生死问题就得不到应有的理论升华。抑或单纯强调道德生命的永恒,那么生死问题就得不到应有的现实关怀。王夫之反对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反对把“天理”“人欲”对立起来。他主张,天理和人欲相互依存,天理就在人欲之中。他说:“人之甘食悦,非自陷于禽兽也。”B25在他看来,正当的人欲是人类求得生存、发展所必须共同遵循的自然法则,人生在世时应该重视而不是扼杀正当的人欲,因为“耳口鼻之气与声色臭味相取,亦自然而不可拂违”B26。也只有这样,依乎一气的天理才有其超越性存在的地位和化育众生的实际意义。
虽然生死现象不能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无法奈何生死,但是,人在生死问题上并不是“无所为”的。王夫之特别强调“珍生”“守气”“安生安死”的重要性,即人生在世需要深刻把握命理——生命过程本身的自然之理。只有这样,人生在世一方面才能“使一气之得其理”,也才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知生知死”“安生安死”的泰然心态,另一方面则可以根据生命过程本身的自然之理,对生命体的诸要素加以适度的补充、发散、调剂、调和,尽可能延缓衰减、散灭的进程。王夫之所谓的“饥则食、寒则衣”“如其量”“如其分”“如其则”,即是符合阴阳二气轮输运转自然之理的深刻养生之道。王夫之指出:“疾不可强而为药。强为药者,忘其所当尽之量而求之于无益,岂不悖与?”B27又说:“药食不终留于人之府藏,化迟则益,化速则损。火郁而有余者不消,则需损耳。损者,非徒其自化之速不能致養,抑引所与为类者而俱速。”B28
王夫之也特别强调人在世时进行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主张以“天理”对“人欲”进行必要的限制。但是,他并没有在此停留,而是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关注人死后道德生命的转换问题。他说:“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虽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复健顺之性。散而仍得吾体,故有生之善恶治乱,至形亡之后,清浊犹依其类。”B29也就是说,人在生为已聚之气,死则为既散之气。无论已聚之气,还是既散之气,都有清浊“依其类”的善、恶分野。人在世时的为善、为恶,在其死后也不会消失,而是依照其类,相应地转化为清、浊之气,永远留存、往来于天地之间,并对其后的宇宙生化和人间社会产生相应的重大影响。
据王夫之的观点,人死后化为既散之气,返回缊太虚之中,开始新的自然生化。王夫之指出:“所行之清浊善恶,与气俱而游散于两间,为祥为善,为眚为孽,皆人物之气所结。”B30清浊、善恶之气,都有一一对应的相互关系,即所谓“善气恒于善,恶气恒于恶,治气恒于治,乱气恒于乱,屈伸往来,顺其故而不妄”B31。具体说来,为善,人的道德生命就可以“长在不死”,即所谓“尧、舜之神,桀、纣之气,存于缊之中,至今而不易”B32。为恶,人的道德生命就会丧失殆尽,遗害万年,即所谓“天生万殊,质偏而性隐,而因任糟粕之嗜恶攻取以交相竞,则浊恶之气日充塞于两间,聚散相仍,灾眚凶顽之所由弥长也。”B33这样,王夫之就赋予了人的生、死,即已聚之气、既散之气以道德理性的人生意涵。
正因为如此,王夫之指出,人在有生之时应该不断地进行工夫修养,以神御气,“存神尽性以保合太和”B34,存养其清明醇厚之气。只有这样,人在死后的这份清明、醇厚之气才会得以长久保存,并且往来于天地之间,使天地得以“助天之化理,恒有清气在两间以成化”B35,使后来之人能恒禀有清气、善气在身,进而“大益于天下之生”B36。因此,就前人来说,虽然其形体已不复存在了,但其清醇之气转化为长存、往来于天地之间的德性,依旧会对后人、后世产生有益的作用,最终达到“生以尽人道而无歉,死以返太虚而无累”B37的充盈境界。在王夫之那里,“尧、舜、周、孔之所以万年”,乃是因为“惟存神以尽性,则与太虚通为一体,生不失其常,死可适得其体,而妖孽、灾眚、奸回、浊乱之气不留滞于两间”B38的必然结果。这样,王夫之就不仅正面阐释了人在世时为善、去恶的必要性、可能性,而且充分肯定了人在生前、身后道德生命的应有价值。
【 注 释 】
①张载:《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7页。
②③④⑥⑦⑧⑨B11B12B18B26B29B30B31B32B33B34B37B38王夫之:《张子正蒙注》,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5、3、262、22、39、39、25、25、84、108、5、84、5、8、28、28、6、8页。
⑤B17王夫之:《周易外传》卷六,《船山全书》第一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044、1043页。
⑩B13B14B24B27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二,《船山全书》第四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888、888、888、888、890页。
B15B23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船山全书》第一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009、520页。
B16B19B28王夫之:《思问录外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434、454、435页。
B20B21B22王夫之:《读通鉴论》,《船山全书》第十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106、1106、1106—1107页。
B25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船山全书》第六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058页。
B35B36王夫之:《庄子解》,《船山全书》第十三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292—293、293页。
(编校:夏剑钦章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