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务指挥中心的性质、作用与职能
文/李彬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在八十年代后期,我国的各级公安机关为了能更高效地执行工作,建立了警务指挥中心这一工作部门,并在这些年的应用过程中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本文以警务指挥中心作为研究对象,先阐述了警务指挥中心的性质与作用,然后对警务指挥中心的职能进行了分析。可以断定,警务指挥中心在未来公安机关的工作中,仍将发挥着无法替代的指挥与协调作用。
警务指挥中心;公安机关;信息管理
警务指挥中心作为一种指挥机构,它与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是完美对应的。警务指挥中心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公安机关的作战能力和指挥能力,对于公安机关而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目前仍然有很多地区的公安机关不太重视警务指挥中心这一部门,因此,笔者对警务指挥中心的性质、作用和职能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希望所有地区的公安机关都能对警务指挥中心加以重视。
公安队伍中的警务指挥活动以及对实现快速反应的需求,决定了警务指挥中心的性质和作用。实际上,警务指挥活动是由信息获取、决策制定、决策实施这三个环节所构成的。公安机关的领导人员和民警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任务,要时刻对社会政治和治安环境中的信息加以掌握,并充分了解公安机关自身的工作状况,做到“知己知彼”,这样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警务决策。警务指挥中心所进行的警务指挥活动是否正确和高效,会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各项警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公安队伍的整体配合以及快速反应的实现,必须依靠警务指挥中心发挥的作用,这也是警务指挥中心性质的体现。在违法犯罪活动的集团性、突发性和流窜性愈发突出的今天,若不能快速地获取相关信息,及时地作出正确的对策,迅速地实施有效的指挥,那么公安队伍所提倡的快速反应以及有机配合理念根本就无从谈起。
而警务指挥中心正是为了满足这些客观需要所建立的参谋指挥机构,从其存在的基础可以看出,警务指挥中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执行决策的部门,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制定决策的部门,而是一个帮助公安机关的领导者们实现对信息的获取、对决策的制定以及正确实施指挥的辅助部门。在制定和实施一些重要的警务决策时,它将作为参谋机构,把决策的依据和设想提供给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在日常的警务活动中,它将作为作战指挥部门,代表公安机关的领导开展警务调查。也就是说,警务指挥中心是公安机关的领导与上下级相连接的“枢纽”,扮演着类似于“参谋手”的形象,它能起到的具体作用可以总结为:提高警务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提高警务指挥活动的效率,提高公安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不同警种的协同作战能力,保障各项警务活动的正常进行[1]。由此可见,警务指挥中心对于公安机关的重要程度是不可替代的。
快速处警职能,指的是警务指挥中心的警务人员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的授权下,代表领导快速开展警务指挥调度工作的职能。快速处警职能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报警电话需要24小时在线,警务人员轮流值班,以确保可以随时对群众打来的报警电话加以处理,并受理巡逻执勤民警的报警,在得到上级领导的授权之后,根据对应的处警预案对发生的案件进行前期处置。
(2)警务人员应以快速处警的实际需求为参考,对处置各种类型案件的预案进行研究和拟制,并根据领导的意图,联合相关的业务部门一起拟定与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和保卫工作有关的预案。
(3)当发生重大案件时,警务人员必须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的情况进行汇集,以为上级领导到达现场后的部署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并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在现场的最高责任指挥员一起对现场的情况加以掌握,对各个部门的行动进行协调。
从实践上看,警务指挥中心的快速处警职能正在不断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例如,我国很多地区的公安机关都已经开始在指挥中心建立起新型的“110”报警系统,这种新型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对社会上各种治安问题、刑事案件的处置,以及对群众提出的紧急求助加以处理。这种新型的“110”报警系统,凭借其拥有的快速处警的职能,已经成为了很多地区公安机关警务指挥中心的重要标志之一。
公安机关的领导在对一些阶段性或全局性的警务决策进行制定时,必须要参照各个类型的公安管理信息,而公安机关的领导在实施决策时,也同样需要参照公安管理信息。所以,警务指挥中心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输、处理和反馈等基本手段,为上级领导制定和实施决策提供所需的服务,就是警务指挥中心所具有的信息管理职能[2]。信息管理职能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内部基层部门的信息报送途径、“110”点后报警途径以及一些其他的信息途径,来对社会最新的治安动态加以了解和掌握,为上级领导的决策制定和实施提供最基础的信息保障。
(2)分析和预测当前社会的治安形势,从而观察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点和趋势,从而针对性地制定出解决对策,以供上级领导加以参考,并协助领导进行社会治安的协调控制工作。
总而言之,公安机关想要完成自身的工作任务,维护社会的稳定,就绝对不能离开警务指挥中心的帮助。各地区的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到警务指挥中心在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警务指挥中心的建设,警务指挥中心能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并对警务指挥中心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真正将警务指挥中心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
[1]王勇.公安指挥中心“指挥方式”研究[J].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5,(04):58-63.
[2]王国强.深化警务模式改革的路径研究[J].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5,25(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