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普洱方志考述

2017-12-22 07:58
上海地方志 2017年1期
关键词:景东直隶修志

龙 麟

清代普洱方志考述

龙 麟

普洱地处祖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现存历史文献资料寥寥可数,清代普洱方志较为完整的保留实为难得。清代普洱方志是普洱传统文化的一种宝贵的积累,不仅丰富了地方传统文化的内涵,而且在普洱文化传承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和人文精神。本文通过对清代普洱方志的全面考察,展开对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的整理和开发利用,以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行较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清代;方志;普洱;研究

普洱的修志历史源远流长,是云南省修志较多的州市之一,尤其是清代普洱所修方志数量大,种类多,体例完善,内容丰富,史料价值高。尽管学术界对普洱历代方志有了一些论述,但宏观研究居多,微观研究不足,且数量有限,多为资料性记述,少见综合性研究论文。本文通过研究,再现方志收藏和出版的重要性,可看出方志开发和利用的价值所在,希冀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从而保护好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发挥其更大价值。

一、清代普洱志书概况

我国古代地方志的纂修,到清代达到了极盛时期。清代地方志不但是研究清史的重要史料来源之一,而且是研究其他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的资料宝库。因此,全而地了解清代地方志是非常必要的。清代普洱地区到任的知府及各厅州县同知奉行朝廷诏令,做官不忘修志,以纂修郡志为己任,共纂修府、厅、州、县志11部,共计140卷。即雍正《景东府志》、乾隆《景东直隶厅志》、嘉庆《景东直隶厅志》、道光《恩乐县志稿》、道光《普洱府志》、道光《他郎厅志》、道光《威远厅志》、道光《景东直隶厅志》、光绪《普洱府志》、光绪《思茅厅志》。这11部志书,现存8部,失传3部(道光《恩乐县志稿》、道光《他郎厅志》和道光《普洱府志》稿本)。

(一)雍正《景东府志》

在民国《景东县志稿》卷首序言中对之前的景东旧志有这样的记述:“吾邑志书,创自明郡守李公大奎,孝廉扬君周行,即诸宿搜罗典故,纂修志书未竣,梓而火于寇”。“清顺治初年(1644年),景东府守署李大奎、孝廉扬周行等人,纂修景东府天文、地理、物产、人事等,析类分记,各释其义。清顺治五年,景东府发生战乱,其纂修文稿被焚毁,未纂修成书,卷帙不详。”在雍正《景东府志》中的“凡例”中提到“景东旧志有一册止三十二篇,半为虫鱼所蚀”。雍正十年(1732年)岁在壬子春王正月景东府掌印同知崑山徐树闳题的《纂修景东府志序》中说,“景东向无志乘,遍访博采土知事姜启武,始陈抄本一编,系前郡丞胡公向极所作,去今已经六十余年矣。阅之剥蚀残缺仅廖廖数百言,未免简而不杂而不整,且进移俗易今昔异,宜即援据多有未确者又奚能藉以伐书乎。用是敦请一二耆儒硕彦探索,往绩旧闻以合于近今事实。”此上序中提到的郡丞胡公向极所作的《景东府志》及雍正《景东府志》中的“凡例”中提到“景东旧志”至今均未见传本。“清雍正初年,景东府丞黄叔琪,拟纂修景东府志,因资料收集艰难,中途停止。时隔不久,江苏昆山人徐树闳调任景东府知府,聘请府儒学教授张问政,儒学训导李馥仲等人参修”。雍正《景东府志》于清雍正十年编纂完成《景东府志》五卷首一卷,抄写未刊。雍正《景东府志》里收录了雍正十年岁在壬子春王正月景东府掌印同知崑山徐树闳题的《纂修景东府志序》、雍正九年春二月景东府儒学教授张问政所作的《景东府志序》、雍正辛亥岁春二月上浣之吉原任云南府嵩明州儒学训导景阳李馥仲所作的《景东府志序》。

(二)乾隆《景东直隶厅志》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景东直隶厅同知吴兰孙、景东直隶厅儒学马应奎纂修《景东直隶厅志》四卷,成书后移写未刊。吴兰孙在《景东直隶厅志》序中写过他本人先后在会泽、大理任职,也表达了自己对志书的喜爱。“本任往来迤东、迤西数年矣,山川、人物、俗尚、风土,尚能历历言之,而终不如一读志书为快”。在序中,吴兰孙表达了自己纂修《景东直隶厅志》原因“使博览此志者,不必亲身至景,而有见于景之人情物土。”志首载吴兰孙自序、旧志胡向极、徐树阂、张问政序。

(三)嘉庆《景东直隶厅志》

嘉庆十八年(1813年),河南进士、景东直隶厅同知张志学修,李继昌、赵级、袁洋等纂《景东直隶厅志》二十二卷成书,移写未刊。道光阮修《云南通志·艺文志》载:“景志,嘉庆十八年同知张志学再修为二十二卷”。今未见传本。嘉庆二十四年,景东直隶厅绅士赵明红等人,新修《景东嘉庆直隶厅志》四卷稿本,邮寄给在广东任巡抚的景东籍人罗含章(程氏祖居江南,二世祖程广随沐英南征,留屯景东,世袭百户。明朝后为避祸改姓罗,于道光二年,奏请皇帝批准,恢复程姓,赐名程含章。),请罗帮纂修成志书。修志之事见嘉庆程含章重修之《景东直隶厅志》。罗在序言中说:“景东志乘,嘉庆已卯(1819年),同郡赵明红等,以新修底册四轶寄粤,嘱为修葺。”程含章对志稿极其热心,“广加搜讨,申严义例,缺者补之,陋者文之,仍旧者十之二三,新增者十之七八,分列十四门,成书二十八卷,为纂修捐银四百两,在广东刊印三百部,于嘉庆二十五年《景东直隶厅志》纂修完成”。重修志书编前有程含章自序、旧志序六篇。

(四)道光《景东直隶厅志》

道光九年(1829年),广东任巡抚的景东籍人程含章纂辑增订《景东厅志》二十八卷,系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原刊本增订至道光九年间事,按旧志依类增入,并对旧志叙事有所订正。

(五)道光《恩乐县志》

清雍正九年(1731年),恩乐知县梅予搏纂辑《恩乐县志稿》二册。道光六年(1826年),知县黄升同、石良玉重修《道光恩乐县志》为十四卷,均已散失,今无存本。

(六)道光《他郎厅志》

道光七年(1827年),广东澄迈举人,他郎通判李恒谦纂修《他郎厅志》三卷,刊本成书。修志事见光绪《普洱府志》载:“李恒谦,道光间三署他郎通判,创修厅志。”光绪《云南通志稿·艺文志》中也有载:“他郎厅志三卷,李恒谦撰。”该志今未见流传。

(七)道光《威远厅志》

道光八年(1828年),浙江嘉兴人、监生、威远抱香井盐大使夏鼎修《威远厅志稿》八卷,成书付刊。修志事见道光十七年《威远厅志》谢体仁序:“丙申春奉上宽委任此都,因询诸父老以威志,金曰威旧无志,仅前任夏公鼎,集有钞本,略而复详。”颜伯煮序曰:“谢令得前任夏大使志稿,而增修成轶。”该志前东方图书馆藏有道光八年刻本。道光十七年,山东郊城人、进士、威远同知谢体仁(字云樵)纂修《威远厅志》八卷。志中载谢体仁自序、伊里布序、颜伯煮序、伍长华序、王惟诚序、王赠芳序、胡启荣序、裴聪序、黄中位序、杨名旸序、李上清序。

(八)道光郑绍谦《普洱府志》

浙江会稽籍人、监生、普洱府知府陈宗海在《续修普洱府志序》中提到“普志版修于前太守郑公绍谦,道光二十年(1840年),太守李公熙龄重修之”。“道光十六年,国史馆提调郑绍谦广西桂林人、进士。调任云南临安府知府(今建水),后调任普洱府知府。其在京供职期间,先后编纂过山东、四川、广西、河北、江苏等省《通志》,到任普洱府知府后,对普洱府感触颇深,其看到‘普洱山川雄秀,城墩坚完,边圉安谧,中外恬熙,史治简穆有条,士习诚笃有守,民风驯朴不浇,物产繁昌衍茂。然而没有志乘记之,其何以备一方掌故,上昭圣天子揆文武,声教四讫之郅治乎!志之为义,归于世教,提摄人心,传之方来’。郑绍谦与二三君子,综览方策,搜括远近,考诸诸史,在迤南道观察使黄仙峤帮助下,于道光二十年,编纂成《普洱府志》稿本”。

(九)道光李熙龄《普洱府志》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冬,知府李熙龄,江西南城人,进士,由澄江府调任普洱府知府。在调任普洱知府前,曾在广南府、澄江府任职期间重修过两府志。到普洱府任知府后,发现普洱“自设郡以来百余年并无志书。道光二十年郑受山前辈即莅任,方纂辑成书。惜残缺大半,存者又多失检,且相隔十余年,其中应增益者亦复不少”。于是,李熙龄“披阅列编,慨然以此事为已任,其应损者损之,益者益之。越一年而告成”。道光三十年李熙龄重修《普洱府志》二十卷付刊。志中编端载云南按察使梁星源咸丰元年序,郑绍谦道光二十年原序、李熙龄道光三十年自序。

(十)光绪《普洱府志》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浙江会稽籍人、监生、普洱府知府陈宗海,贵州贵筑人、进士、逸南兵备道陈灿重修,云南沪西举人、普洱知府棣选知县陈度,昆明人、副贡、思茅厅训导戚勋等人总纂《普洱府志》五十一卷。陈宗海重视纂修志书,在《续修普洱府志序》中,陈宗海提到“故丞腾越,守丽江皆以修志为当务之急,盖自普洱志成,而宗海且三成其书矣”。陈宗海 “与二三同志稽之、考之,删其繁补其阙,并变李(李熙龄)志之旧而体例一仿省志。”光绪二十六年始成全书刊本。志中收载道光三十年(1850年)李熙龄撰普洱府志旧序,首端载陈宗海光绪二十五年撰的续修普洱志序。凡例十九则。体例以道光《普洱府志》为蓝本,对道光三十年前事迹有所增益,三十年以后至光绪二十五年事迹则为续增。

(十一)光绪《思茅厅志》

光绪十一年江苏阳湖人、监生、思茅厅同知昊光汉修纂《思茅厅志》二卷手抄稿。①本研究史料来源于云南省思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于1983年6月21的影印本。此影印本封面注明,《思茅厅志》成书作者及时间依次为:李熙龄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孟冬月初稿、魏锡经于光绪十一年(1884年)九月次稿、吴光汉于光绪十一年中秋月手稿。在此本影印本目录部分的标题为《普洱府志目录》,笔者与《普洱府志》作比较,是不同的两个目录。志中收有道光普洱知府李熙龄撰普洱府志序、光绪普洱知府魏锡经撰序、权思茅厅事草和甫序、以及吴光汉自序。

二、清代普洱方志编撰组织

清代普洱方志记载并保存了普洱市清代及以前的宝贵的地方志历史资料,方志的编修者在保存资料的同时,也使地方志的编写形成了有价值的地域性的志书体系,在编修的过程中体现了自己的特点。

(一)统治者重视志书的修编

清代方志的编修,“首先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清朝皇帝为颂扬其文治武功,加强统治,极力要编写《清朝一统志》”,为完成“一统志”,清朝政府“命令地方政府迅速、详细地提供全面资料。各地方政府则为了应付中央的命令,也为了给地方统治者树碑立传,都是修志机构的当然总裁(主修)”。清代普洱的修志离不开这样的大背景,同时,促成清代普洱各类志书的涌现,更离不开历任统治者对志书的重视程度。景东直隶厅同知吴兰孙在《景东直隶厅志》序中表达了自己对志书的喜爱之情。重修《景东直隶厅志》的程含章,其在广东任巡抚,因在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景东直隶厅绅士赵明经等人邮寄《景东直隶厅志》请他帮助修成志书,其对志稿极其热心,也为志稿修改花费了很多的心思。国史馆提调、广西桂林人、进士郑绍谦,到任普洱府知府后经过努力编纂成《普洱府志》稿本。普洱知府李熙龄,到普洱府任知府后用一年多的时间写成《普洱府志》。普洱府知府陈宗海,在《续修普洱府志序》中,提到修志的重要意义,也提及是如何将前人所修志书经过考证录入所修志书之中,还表明所修志书的体例是参考了省志。

(二)修志机构完备

就清代志书的编修过程来看,统治者十分重视,所建立的修志机构是很完善的。由地方官员主持,文人学者参与,在许多地方成为一种模式。清代地方志的编修,从所分载分工来看,一般由鉴定、参订、总纂、分纂、监修、校对、采访、誊录、绘图、誊录等工作人员构成,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形成了一个严密有序、职能完备的修志机构。现从普洱市清代现存旧志中能查找到编纂者署名表的光绪《普洱府志》、雍正《景东府志》、乾隆《景东直隶厅志》、嘉庆《景东直隶厅志》、道光《威远厅志》等五本志书中分析清代普洱修志机构。

光绪《普洱府志》编纂者署名表(共65人参与编纂)

雍正《景东府志》编纂者署名表(共32人参与编纂)

乾隆《景东直隶厅志》编纂者署名表(共5人参与编纂)

嘉庆《景东直隶厅志》编纂者署名表(共26人参与编纂)

道光《威远厅志》编纂者署名表

(共42人参与编纂)

从以上列表可以看出,清代普洱方志编修者的姓名一般都是单独刊载,署名名称形式不一,有称为“续修普洱府志职名”、“修志姓名”、“纂修姓氏”“纂修姓名”等,说法不一。志书中署名的位置也不相同,有的在凡例之后,卷首之前;有的在序后,凡例前(大多数志书以此为主)。清代参与修志的人员数量,各地也是多少不一。最多的是光绪《普洱府志》的修编人员,达65人;最少的是乾隆《景东直隶厅志》修编人员,共5人。清代修志工作者,在省府州县各级修志局(馆)领导下,一般都经历以下四个步骤以完成其任务:资料的采访、资料的整理、资料的组织编纂、全志审核出版。以上四个步骤,都贯穿着对于资料进行认真的考证取舍(剪裁)这样一种精神。他们大致按采访提纲征集各种资料。清代方志编修数量庞大,志书成于多人之手,种类繁多,志书的编修者在其中还承担着不同职责,职责分工比较复杂,属于一种集体劳动成果的结晶。因此,根据直隶志书的情况,将其修纂者姓氏及身份加以统计,分析职责和分工,是十分重要的。从列表中可以看出,参加清朝普洱志书修订的工作人员的分类有以下几种:总纂、分纂、纂修、编辑、分修、采访、参订、誊录、绘图、校对、校正、校阅、监梓鉴定。方志编修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体例制定,材料搜集、整理、编辑,到编纂完成、志稿审定、刻印出版,涉及到诸多方面的事务,有大量担负不同职责人员的广泛参与。如何协调好彼此间的关系,顺利完成志书的刻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修或是主纂者的智慧,体现出他们的能力和水平。综上所述,清代直隶方志的编修组织是比较严密的,从主修、主纂,到搜集整理资料、刻印成书的过程,形成系统化的组织与分工。具有不同政治地位和文化水平的人,各司其职,保证修志活动有序的展开。

(三)参与编撰人员的文化素养较高

根据《清代普洱方志编纂者署名表》的统计可看出,清代普洱志书的修编者资历和层次不一。有的是知府,有的是知县,有的是监生,只有极个别的人员没有注明身份。说明尽管这些修志者的文化程度不一样,但整体上还是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

现根据现有资料,将史料中的有关参与编撰人员的身份地位列出来。

光绪《普洱府志》编纂人员官职统计

雍正《景东府志》编纂人员官职统计

乾隆《景东直隶厅志》编纂人员官职统计

嘉庆《景东直隶厅志》编纂人员官职统计

道光《威远厅志》编纂人员官职统计

清代普洱志书的修志人员的身份如迤南兵备道、知府、同知、知县、通判、贡生、监生,甚至是布衣,几乎涵盖了所有不同的文化层次。在《清代普洱方志编纂者署名表》的统计可看出,有资料可查的,有1位布衣、1位听差、33位没有职务的人参与了志书的编纂。从以上表中统计可知,普洱清代几部志书中约有166人参与了志书的编纂,其中62位是地方官员,约占参与编纂总人数的37%;64位是生员,约占参与编纂总人数的39%;35位平民,约占参与编纂总人数的21%;5人儒学教授,约占参与编纂总人数的3%。由此可知,地方官员与生员在普洱清代志书的编纂中是主要的参与者,其次是没有身份的平民和没有官职的职员也是志书编纂的主要参与者。无论这些参与者的身份地位如何,都对志书的编纂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清代普洱方志的体例与内容

体例是在补充修改提纲并使之从量变进入质变的基础上逐步拟订以臻完备的。体例是指导如何修好志书的总则,习惯称为“凡例”,冠于卷首,是志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志、府志、县志以及其他类型的地方志的体例各不相同;它们之间每个单元—篇目的体例也各不相同,都是由各种不同的具体内容决定的。各个篇目又在一定体例的制约下组织、形成全书的体例。

现就现存清代普洱志书进行体例研究。

雍正《景东府志》目录

乾隆《景东直隶厅志》目录

嘉庆《景东直隶厅志》目录

目录内容卷之十二 学校一卷之十三 学校二(祀典、礼乐器、乐章、舞节、礼乐图)卷之十四 学校三(祭品、仪注、岁修田亩、书院、膏火附义学、学租附、乡饮、宝典、教士)卷之十五 坛庙(附寺观、仪注、朝贺、祈雨法)卷之十六 兵防(营防、塘哨、军器、俸饷、马匹)卷之十七 秩官(官职表、世职、文职、武职)卷之十八 名宦(官迹、附流寓)卷之十九 选举(进士、缺举人、拔贡、岁贡、例贡、武进士、缺武举、职员、封赠)卷之二十 人物(名臣、缺贤能、笃行、义烈、文苑、耆寿)卷之二十一 烈女(贤母、节妇、孝女、孝妇、烈妇、贞女)卷之二十二 土司(附夷种)卷之二十三 风俗卷之二十四 物产卷之二十五 祥异、杂录卷之二十六 艺文一(各体)卷之二十七 艺文二诗卷之二十八 杂录(方技、异闻)

光绪《普洱府志》目录

目录内容卷之十六食货志三 积贮卷之十七食货志四 课程卷之十八食货志五 经费卷之十九食货志六 物产卷之二十食货志七 监法(附矿厂)卷之二十一食货志八 蠲恤卷之二十二学校志一 庙学卷之二十三学校志二 学额卷之二十四学校志三 书院义学卷之二十五祠祀志一 典祀卷之二十六祠祀志二 俗祀(附寺观)卷之二十七武备志一 兵制卷之二十八武备志二 戎事卷之二十九武备志三 边防卷之三十秩官志一 官制题名卷之三十一秩官志二 名宦卷之三十二秩官志三 忠烈卷之三十三秩官志四 循史卷之三十四秩官志五 土司卷之三十五选举制一 文科卷之三十六选举制二 武科卷之三十七选举制三 恩癊卷之三十八人物志一 乡贤卷之三十九人物志二 宦迹卷之四十人物志三 忠义卷之四十一人物志四 卓行卷之四十二人物志五 孝友卷之四十三人物志六 烈女卷之四十四人物志七 隐逸(附寓贤)卷之四十五人物志八 仙释(附方技)卷之四十六南蛮志一 种人卷之四十七南蛮志二 贡献卷之四十八艺文志一 杂著卷之四十九艺杂志一 古迹卷之五十杂志二 异闻卷之五十一杂志三 附宁洱县公产

道光《威远厅志》目录

道光《普洱府志》

光绪《思茅厅志》

(一)体例基本统一

通过分析以上几个表格发现,清代普洱志书的体例在清朝《一统志》的要求下,基本统一,编纂的顺序大致按照星野、疆域、形势、建置沿革、城池、官署、卫城、仓库、关津、桥梁、驿堡、哨铺、边隘附、户口、屯丁附、赋、屯粮、差徭、物产、风俗、秩官、兵防、井、学校、考校、选举、典记、祀典、名宦、乡贤、忠孝、节义、夷民种类、古迹、祥异等体例安排志书的篇章结构。随着历史的发展,志书的体例也趋于完善。如上文提到的清代曾先后编纂过三部《普洱府志》,它们先后承续,关系密切。光绪《普洱府志》对前两部志书既有承续,又有变化,对道光以后的事迹“稽之考之”,而对原有材料“删其繁,补其阙”;体例上“一仿省志”(《云南通志》),对道光志作了较大的改变。道光《普洱府志》将内容分为十二类,每类一卷,每卷下分若干子目,一共七十四目。光绪《普洱府志》分为十三志五十一卷,每卷一目,共五十一目,以志统目,内容较前者丰富。其十三志分别为:天文志、地理志、建置志、食货志、学校志、祠祀志、武备志、秩官志、选举志、人物志、南蛮志、文艺志、杂志。光绪《普洱府志》分类较为合理,按旧方志的要求,全面记述了普洱府自然、人文、政治、军事各方面的相关内容。

(二)记载内容丰富

关于文化的情况,在图说、星野、户口、氏族、方言、谣谚、风俗、学校、祠祀、寺观、仙释、塚墓、古迹等门有所反映。清代云南的地方志中从省志到县志基本都记录有当地的教育概况,如道光《普洱府志》卷十《学校》中载“关圣宫、文昌宫、明伦宫,俱在城内外。圆通里、嘉惠里、义正里,俱在乡。中营义学,在城南内,道光三年(1823年)署游击斗占春、把总舒俊将游击署外官厅改建。”关于自然地理和历史地理的情况,在星野、图说、疆域、气候、建置、沿革、古迹等门都有所反映;关于经济的情况,在赋役、旧赋、课程、监法、经费、矿产等门都有所反映;关于政治的情况,在官制、文秩姓氏、官署附、名宦、忠烈、流寓附等门有所反映;关于社会的情况,在风俗、寺观、祠祀、仙释等门有所反映。

(三)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和情感色彩

清代的普洱地方志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和情感色彩。如“两部清代《普洱府志》都打着深深的时代印记和鲜明的情感色彩。府志编纂者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将参与起义斗争的民众称为‘贼’、‘贼人’、‘寇’、‘逆’、‘匪’等,对少数民族则以‘猓’、‘蛮’等贬侮性的词语称之。这在《武备志》和其他一些志书中屡见不鲜。”“清代《普洱府志》还有些部分瑕瑜互见,如《人物志》之‘仙释’、《杂志》之‘异闻’,多为荒诞不经之文。”在光绪《普洱府志》卷四十五《南蛮志一·种人志》中,详细记载了散居在普洱府地上的各少数民族,有白族、傣族、彝族、哈尼族、布朗族、拉祜族、壮族、瑶族、佤族、基诺族等的地理、风俗、衣食住行情况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我国古代对南方各族统称为“蛮”或“南蛮”。少数民族由于其社会地位低下,故常被蔑称,如“猡猡(彝族)、”猓黑(拉祜族)等。此外,“关于女性传记,同样也以方志的记载为主。对于烈女传所涉及的各类人物,不少志书编修者都是将‘采访所及,与凡呈送节略入志馆者,皆大书之,尽阐幽光’。由于清代社会以女子无才便有德,讲究‘行不出于外’,女子限务劳动,很难有业绩供人讴歌。就是治家有方的,又不能向外人传播,本身及客观因素决定,她们除节烈行为,似乎就没有可供人称道的地方。所以多数方志中烈女传具有共同的特点,撰写的模式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内容上多有重复,令人难以卒读。”在普洱清代志书中,有“烈女”与“列女”(应为“烈女”)的记载。嘉庆《景东直隶厅志》目录中烈女一章节的记录包括贤母、节妇、孝女、孝妇、烈妇、贞女的内容;光绪《普洱府志》目录、道光《威远厅志》目录中有单列“烈女”一章节;道光《普洱府志》中在人物章节里包括了乡贤、孝义、忠义、烈女等内容;光绪《思茅厅志》也在人物章节里有一部分内容讲到“烈女”。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以上的内容有些表述确有不妥之处,但也为我们了解当时社会现实提供了原始资料,也可让我们深感社会发展进步之不易。

参考资料:

任丽洁、裴琦:《谈谈清代地方志的特色》,《文史信息》1994年第1期。

方广岭:《清代直隶方志研究》,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

邓启华主编:《清代普洱府志选注》,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

黄桂枢:《思普区明清以来地方志修纂史考说》,《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6期。

施约峰:《普洱旧志编纂述略》,《云南史志》2006年第12期。

K29

龙麟,云南省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 (云南普洱 665000)

陈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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