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莉, 褚爱琼, 卜茵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B2科室, 上海, 201100)
风险评估在减少住院精神分裂患者不良事件中的应用
王 莉, 褚爱琼, 卜茵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B2科室, 上海, 201100)
风险评估; 精神分裂; 不良事件
护理安全是影响护理过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1], 精神分裂症患者因疾病症状、药物不良反应、病程长等危险因素,导致发生各种意外的危险性增高[2]。本研究探讨了风险量表评估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的影响,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1月起一直在本院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265例,其中男175例,女90例,平均年龄(40.3±3.5)岁。入组标准: ① 符合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② 病情为稳定期(BPRS<35分,或概念解题、不寻常思维内容、幻觉<3 分,持续4周); ③ 年龄18~65岁; ④ 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 ① 有严重躯体疾病和脑器质性疾病者; ②有精神发育迟滞和物质依赖者。
1.2 方法
由2名主治医生采用BPRS量表对2013年一直在本院住院的所有住院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2位医生评分无统计学差异,取均分),将分值<35分的265例患者入组。统计2013年1—12月被选取患者的不良事件发生数(暴力、自伤、出走、跌倒、噎食)以及发生事件的性质(Ⅰ类差错、Ⅱ类差错、Ⅲ类差错、可疑事件、护理隐患)。2015年7月—2016年6月对265例精神病分裂患者在常规护理基础上应用风险评估表(暴力、自伤、出走、跌倒、噎食)评估,再根据风险等级制定护理计划,实施针对性干预措施,统计12个月内不良事件发生数(暴力、自伤、出走、跌倒、噎食)以及发生事件的性质(Ⅰ类差错、Ⅱ类差错、Ⅲ类差错、可疑事件、护理隐患)。
1.3 风险评估干预方法
1.3.1 干预方法: ⑴ 完成一般情况调查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程、诊断。⑵ 由2位护士(当班护士和主管护师)对研究对象进行暴力、自杀、出走、跌倒、噎食风险评估表的评估[3], 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监控和分层护理干预。① 暴力评估量表包括混乱,易激怒,粗暴,言语威胁,身体威胁,攻击行为等[4]; ② 自杀风险评估量表包括社会地位低下,饮酒史或酒滥用,罹患晚期疾病,精神病史,丧偶,自杀家族史,自杀未遂史,绝望感,被害妄想,情绪低落/兴趣丧失或愉快缺乏,言语流露自杀意图,计划采取自杀行动等[5]; ③ 出走风险评估量表包括曾有出走史,明显的幻觉妄想,对住院治疗感到恐惧,有寻找出走机会的行为,流露出走意图的言语等[6]; ④ 坠床/跌倒发生危险评估表包括近跌倒史、躯体疾病诊断,使用行走辅助器,肢体功能,目前使用镇静药,认知状态,意识等; ⑤ 噎食风险评估表(吴艳作者设计)包括既往史、药物不良反应、脑器质性疾病、精神症状、生理因素等[7]。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危人群、中危人群和高危人群,分别采取不同护理层级干预。当暴力风险评估≥10分、自杀风险评估≥6分、出走风险评估≥5分时,启动住院患者风险评估监护记录单。① 住院患者暴力风险评估监护记录单中,评分≥3分为高风险,评分≥5分为极高风险; ② 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监护记录单中,评分≥6分为高风险,评分≥12分为及高风险; ③住院患者出走风险评估监护记录单中,评分≥5分为高风险,评分≥10分为极高风险。对于高风险患者,护士立即报告护士长和床位医生,护士长认定后督导护士遵医嘱设立标示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护士每周评估记录1次,护士长每周监控记录1次。对于极高风险患者,护士长应在24 h内报护理部,护士3 d评估记录1次,护士长每周监控记录1次,护理部每周监控1次。对因为发生或将要发生不良行为而给予约束的患者,约束期间护士每班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1次(跌倒、噎食除外),并对研究对象进观察分析。若暴力风险评估重新评分<5分、自杀风险评估重新评分<12分、出走风险评估重新评分<10分,病区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停止监控。若暴力风险评估重新评分<3分、自杀风险评估重新评分<6分、出走风险评估重新评分<5分,即停用住院患者风险评估监控记录单。⑷评估结果为高风险、极高风险的,每周监控记录1次。
1.3.2 干预措施: ① 根据评定的风险等级实施分层次风险管理,如高危患者每周监控, 30 min巡视,环境安全,安置于Ⅰ级房间,予心理护理(情绪宣泄指导、满足患者合理要求、分散其注意力),书面及床边交班,约束护理等; ② 高风险者由医生开相应防风险医嘱,设护理标识,如对于跌倒高危者,在床位和一览表设红色标识等; ③ 告知家属风险评估内容及分值并宣教,安全评估告知栏内家属签名; ④ 完善相关预案及流程,按要求严格实施; ⑤ 发生不良事件,主动按级上报,组织讨论,制定有效措施,跟进监控; ⑥ 病区护士长、质控组、护理部定期进行跟踪监控。
1.4 观察指标
采用自身对照研究,观察研究对象2个时间段不良事件发生数(暴力、自伤、出走、跌倒、噎食)及发生事件的性质程度。不良事件按照性质分为: Ⅰ类差错(严重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患者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Ⅱ类差错: 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患者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患者任何不良反应者。Ⅲ差错: 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患者任何痛苦的。可疑事件: 不能排除时间的发生与护理行为完全无关医疗事件。护理隐患: 在临床工作中虽有某一环节的错误,但被发现后得到及时纠正或尚未实施即被发现的事件。
观察组住院期间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1。
观察组护理中存在的均是护理隐患,无明显护理差错,而对照组护理差错率为1.51%, 高于观察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1 2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比较[n(%)]
与对照组比较, *P<0.05。
表2 2组不良事件性质程度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 *P<0.05。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大脑活动和思维行为异常,自理能力不足,特别是在幻觉、妄想、药物等不良反应的影响下,常会出现危害自身和他人的行为,故精神科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而一旦发生,无疑是对护理安全的巨大冲击,给患者带来的损害也是无法估量的[3]。使用风险评估量表对护理风险进行评估是对潜在、客观存在的各种护理风险进行系统的连续识别和归类,并统计分析护理中风险事故发生率的过程。本研究对研究对象实施1年风险评估干预后,明显比实施前不良事件减少,且护理中不良事件的发生性质也减轻,证实风险评估干预和风险管理可明显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为精神科病房更好地实施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值得在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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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473.74
A
1672-2353(2017)22-125-02
10.7619/jcmp.201722048
2017-07-04
上海精神卫生中心院级课题(2015-YJ-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