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重庆市委决策系列选题研究小组
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战略的总体框架
服务重庆市委决策系列选题研究小组*
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直接关系到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推进。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为长江上游地区加快对外开放提供了顶层设计。在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对外开放状况明显改善,但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加快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应基于自身区位和资源禀赋优势,探索选择各具特色的开放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各类试验区的引领示范效应,提升长江上游地区的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优化长江上游省份之间的对外开放合作,加强长江上游地区与其他区域的对外开放协同;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平台,不断扩大其辐射效应。
长江上游地区 对外开放战略 开放发展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并提出“基本形成陆海统筹、双向开放,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发展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的开发开放相对滞后,主要原因在于其开发开放空间布局的不合理,其开发开放的重点放在长江下游地区,且长江下游地区对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带动作用较为有限。[1]因此,建设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新走廊必须改变上中下游发展不协调的局面,将重点放在中上游地区,实行上中下游联动。在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三周年之际,探讨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980年以来,以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的设立为开端,我国逐步开放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形成了分步骤、多层次、逐步开放的格局。长江经济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引领全国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带、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在全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
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主持召开11省市座谈会,研究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他指出:“实施东西双向开放战略,与依托亚欧大陆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相联接,构建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开放新格局。”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长江经济带,是新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推动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重大战略举措。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高丽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依靠,加强与“一带一路”战略衔接互动,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
国家出台的诸多关于长江经济带的政策文件也论及了长江经济带的对外开放问题。《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建设“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作为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提出“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横贯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开放合作走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长江经济带东西双向、海陆统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应从发挥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引领作用、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建设三方面着手。《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中也多次提到了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论述对外开放建设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通知》提出要推进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在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产业升级、开放合作、深化改革等方面探索经验、取得实际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 《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中将长江经济带定位为开放合作的共赢带。
就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2010年6月、2014年1月、2014年10月、2015年9月,国务院先后批复设立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云南滇中新区。国家级新区是新一轮改革和开发开放的重要载体。201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提出“努力把云南打造成我国连接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2016年8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提出,贵州要“着力建设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式扶贫试验区”。2017年3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成为引领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
长江上游四省市分别出台了关于对外开放的政策文件。如重庆市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四川省的《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合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云南省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金沙江开放合作经济带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贵州省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1+7”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发展的意见》等。这些政策文件基于自身的区位和资源禀赋,提出了对外开放中的不同定位和具体举措,对推动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对长江上游四省市对外开放的战略定位进行了明确,这为长江上游四省市加快对外开放提供了顶层设计。由表1(下页)可知,长江上游地区四个省份的对外开放定位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立足区位面向不同国家和地区开放。涉及省份有重庆、四川、云南。一是直接提出面向国际,如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二是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如努力将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 “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把四川培育成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纽带;三是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如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周边国家开放的试验区,云南滇中新区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第二,立足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涉及省份有重庆、四川、云南。如重庆提出要打造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长江经济带西部中心枢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云南要建设成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第三,立足内陆对外开放,涉及省份有重庆、四川、贵州。如重庆两江新区定位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提出着力建设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式扶贫试验区,推动贵安新区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在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对外开放状况明显改善,成为拉动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1.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比较
2016年,长江上游四省市货物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由高到低均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其中,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70%、1.34%、0.54%、0.16%;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 1.94%、1.33%、0.55%、0.23%;进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1.39%、1.35%、0.53%、0.06%。
表1 国家关于长江上游四省市对外开放的定位表述
由图一、图二(下页)可发现,从共性来看,长江上游四省市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进出口总额及出口总额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除贵州“十二五”期间均为增长,2015年达到最高值外,其余3个省份均表现为2014年达到最高值后开始出现拐点。二是重庆、四川、贵州三省市均表现出贸易顺差,即出口总额高于进口总额,且贸易顺差呈先扩大后缩小态势。三是重庆、四川、云南3省份进口总额呈总体上升态势。虽然,重庆、四川2省份均表现为在2015年出现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云南进口总额相对曲折,呈波浪式发展,但这三个省份总体上呈缓慢上升趋势。
从差异性来看,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区域总额差异较大。排名第一位的重庆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分别是排名最末位贵州的11.0倍、8.5倍、23.1倍。二是云南进口总额呈现波浪式发展态势。三是贵州进口总额呈现平稳发展态势,除2015年、2016年有一个小的起伏外,其余年份均保持在10亿至20亿美元之间。四是云南省贸易在2012年表现出贸易逆差,其余年份均为贸易顺差。
2.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出口总额增长率、进口总额增长率比较
2016年,长江上游四省市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出口总额增长率、进口总额增长率由高到低均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其中,四川比全国进出口总额增长率高3.2个百分点,重庆、云南、贵州分别低于全国 8.9个、11.6个、46.4个百分点。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出口总额增长率分别低于全国7.9个、18.6个、22.6个、44.4个百分点。四川、重庆、云南进口总额增长率分别高于全国23.7个、20个、12.2个百分点,贵州低于全国52.4个百分点。
图一 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总额比较
图二 长江上游地区出口总额及进口总额比较(2010~2016年)
由图一、图二可发现,从共性来看,长江上游四省市增长率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进出口总额及出口总额均表现为负增长,其中出口总额增长率均低于全国。二是同2015年度相比,4个省份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长率均表现为降低态势,即负增长扩大,正增长收窄。三是总体而言,出口贸易增长率要远远高于进口贸易的增长率,导致贸易顺差持续拉大;但近两年贸易顺差有收窄之势。
表2 长江上游四省市其他对外经济发展指标比较(2016年)
从差异性来看,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增长率差异较大。排名第一位的四川进出口总额增长率、出口总额增长率、进口总额增长率分别高于最末位贵州49.6个、36.5个、76.1个百分点。二是四川进出口总额增长率高于全国,其余3个省份增长率均低于全国。三是贵州进口总额为负增长,且低于全国增长率;其余3个省份为正增长,且都高于全国增长率。
3.其他对外经济发展水平指标比较
从各省份利用外资情况来看,实际利用外资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其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贵州、云南、重庆、四川(见表 2)。
利用外资能力表现为三个特点:一是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差异性显著,排名第一的重庆是最末位云南的13倍。二是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差异也较大,排名第一的贵州高达27.4%,最末位的四川为负增长,为-18.1%,两者相差45.5个百分点。三是仅四川为负增长,其余省份为正增长,且都高于全国增长率。
从对外经济合作情况来看,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由高到低依次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由高到低依次为四川、云南、重庆、贵州,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庆、云南、贵州、四川。
对外经济合作表现为四个特点:一是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及完成营业额排在第一位的均为四川,排在最末位的均为贵州,四川两项指标分别是贵州的11.7倍、6.6倍。二是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增长率差异较大。排名第一的重庆高达102.5%,比最末位贵州高99个百分点。三是除贵州外,重庆、四川、云南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增长率都较高,分别高出全国86.3个、38.3个、16.8个百分点。四是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增长率中,四川为负增长,其余3个省份为正增长。
1.贸易市场结构比较
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贸易市场结构呈现出以下共性:一是贸易市场总量相对集中。不论是出口贸易市场还是进口贸易市场,排名前三位国家和地区都占据了进出口的绝大多数份额。如2016年,重庆进口、出口贸易市场前三位国家和地区分别占进口、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3.4%、38.5%;四川进口、出口贸易市场前三位国家和地区占进口、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5.3%、45.4%;贵州进口、出口贸易市场前两位国家和地区分别占进口、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9.2%、24%。2015年,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贸易市场结构同样呈现此特征。二是进口贸易市场多集中在亚洲。2015年,重庆、云南排名前三位国家和地区均属亚洲,四川、贵州排名前三位国家和地区仅有1个不属于亚洲;2016年,该情况稍微好转,但亚洲国家和地区仍然较多,重庆进口贸易市场排名前三位国家和地区均属亚洲,四川排名第二、三位的也属亚洲。三是出口贸易市场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2015年,长江上游四省市进口贸易市场排名前三位的11个国家和地区中,亚洲地区占据了8席,这一情况在2016年有所好转,出口贸易市场结构开始向多元化发展,如重庆、四川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均分属于北美洲、亚洲、欧洲,贵州排名前二位的分属于亚洲、北美洲。四是出口贸易市场结构趋同,2016年,重庆、四川、贵州出口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中,均有美国。而进口贸易市场中,美国也排名较前。
从差异性来看,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从重庆市来看,一方面出口贸易市场美国增长较快,2015年,美国未进入前三位;2016年,美国不仅位列第一,且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24%,比排名第二位的德国高出14.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进口贸易市场较稳定,较2016年,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和地区未发生变化,且所占比重较均衡。从四川省来看,进口、出口贸易市场均较稳定,且美国在四川进口、出口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从云南地区来看,出口贸易市场较均衡,进口贸易市场不均衡。缅甸在进口贸易市场中占据较大比重,高达42.3%。从贵州地区来看,进口、出口贸易市场发展趋势相反,出口贸易市场变得不均衡,比重差距拉大;而进口贸易市场变得均衡,比重差距收缩。
2.贸易方式结构比较
由表3可知,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呈现出以下共性:长江上游地区贸易方式主要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等传统贸易方式为主,而在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特殊监管区等新兴贸易方式上发展缓慢,所占比重较小。
从差异性来看,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从出口贸易方式来看,重庆、四川两地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相对均衡,所占比重差别较小,而贵州贸易方式主要是一般贸易,占比高达87.65%。从进口贸易方式来看,重庆、四川、贵州各种贸易方式差距都较大。重庆加工贸易占比较小,占比较大的两种贸易方式分别是一般贸易和保税区进出境仓储或转口货物,分别占进口总额的45.48%、34.6%;2016年,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进口、出口同比增长率分别高达986.4%、1086.8%,这说明重庆保税区贸易发展势头强劲,正成为重庆市主要的贸易方式。四川加工贸易占比较大,达64.9%;贵州贸易方式主要以一般贸易为主,但相对其出口贸易方式的差距较小。
3.经营主体结构比较
由表4可知,长江上游地区进出口贸易经营主体结构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贸易经营主体主导方式不同。重庆出口贸易由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导,进口贸易则由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三种经营主体共同主导;四川出口贸易由外资企业、其他企业主导,进口贸易则由外资企业一种经营主体主导;贵州出口及进口贸易均由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主导。
表3 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贸易方式结构比较(单位:%)
表4 2016年长江上游地区贸易经营主体结构比较(单位:%)
表5 2015年长江上游地区贸易商品结构比较(亿美元,%)
二是从进口、出口贸易角度看,重庆出口贸易占比由高到低分别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占比同其他两种经营主体差距较大;进口贸易中国有企业占比大幅度上升,占比由高到低变为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三种经营主体占比差距较小。四川的进口、出口贸易经营主体占比由高到低均为外资企业、其他、国有企业,不同的是进口贸易中,外资企业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占比高达71.7%。贵州的出口贸易占比由高到低分别是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占比同其他两种经营主体差距较大;进口贸易中,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主导地位发生变化,占比由高到低变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占比略有上升。
4.贸易商品结构比较
由表5可知,重庆、四川的进口、出口商品结构呈现出类似的特征:一是都是一种商品占据较大比重,处于绝对的进口、出口贸易主导地位。如重庆出口贸易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占出口总额比重高达40%,高于位列第二的商品36.5个百分点;二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商品均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这说明,这两个省份的出口贸易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端贸易产品较多,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强;科技含量高的进口产品比重较大,对优化两地资源要素、拉动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助推作用。
相比重庆、四川两个省份,贵州的出口贸易优势不明显,出口结构较均衡,没有突出的商品;进口贸易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导,这与近些年来贵州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带动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有较大关系。
长江上游地区为促进对外开放,积极发挥各类试验区的引领和示范效应,不断推动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这里重点对长江上游地区的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国家级的开放试验试点举措进行比较,以期为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提供有益的借鉴。
长江上游地区国家级新区有4个,分别为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云南滇中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主要定位于内陆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就内陆地区而言,目标是建成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就长江上游地区而言,重庆两江新区定位为“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定位于国际和内陆地区两个维度,国际上要建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国内要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云南滇中新区的国际定位为 “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在西部的定位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贵州贵安新区主要定位于西部地区和内陆地区,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3]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4]2017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庆、四川自贸试验区,这两个试验区与其他的自贸试验区共同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1+3+7”新格局。
从战略定位来看,重庆、四川两个自贸试验区都提到了面向西部的重要作用,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建设成为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四川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其差异性体现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四川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建设成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同时,还定位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
从发展目标来看,两个自贸试验区都将建成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作为目标,这两个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都具有的特点是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都将在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各自的作用。两个自贸试验区目标的差异性体现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具有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特点,同时还将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四川自贸试验区具有创新要素集聚、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特点,同时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中发挥示范作用。
从主要任务和措施来看,两个自贸试验区有如下共性:一是提供便利化环境,在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及行政管理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发展。如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等。二是在投资开放合作方面,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三是在贸易发展方面,均提出贸易创新发展、贸易转型升级、通关机制改革等。四是在金融领域发展方面,表现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跨境金融结算服务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金融风险防控、新兴金融业态等方面。五是中欧班列在国际大通道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数据,2016年中欧班列共开行1702列,蓉欧班列、渝新欧班列开行列数分别排名第一、第二位,分别为453列、413列。[5]其差异性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在贸易发展方面,一是促进贸易转型升级措施有较大差异,重庆自贸试验区打造产业梯度转移的国际加工基地、探索“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的内陆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符合内销规定的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平台;四川自贸试验区则构建“全球市场销售、本地运营结算”的新型外贸业态新模式。二是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出了诸多新型贸易,如转口贸易、进口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和保税货物质押融资业务、建立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发展国际快递物流、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等等;四川自贸试验区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四川省中医药服务及贸易大平台,开展中医药国际健康旅游线路建设。第二,在合作发展方面,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四川自贸试验区则提出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第三,在监管服务方面,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出要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探索内陆通关及口岸监管“空检通放”新模式。
除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外,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家级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也是长江上游地区的国家级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而这三方面也是长江上游地区省份之间相比最突出的个性。
1.重庆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举措
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16年5月14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函》决定在12个城市、区域,开展为期2年左右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长江上游地区仅重庆两江新区入选。2017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两江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为重庆两江新区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提供了全方位的综合指导。
重庆两江新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健全了三级合作机制[6],推动了“11+7”等创新举措出台,47项创新政策落地。二是水空铁交通枢纽、开放口岸和保税区 “三个三合一”的开放格局,成为内陆12省市唯一同时拥有航空、水运、铁路3种口岸形态的城市。三是形成两江新区、2个保税区、4个国家级经开区及高新区和36个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的“1+2+4+36”开放平台体系。四是“渝新欧”国际贸易通道取得五方面重大突破:获批重庆铁路口岸、获批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获批铁路物流保税中心、运邮集装箱通过“渝新欧”开始试运行、运费价格持续降低。五是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获批。六是多项通关便利化改革取得成功,与上海、深圳等8个沿海、沿边口岸实现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模式,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渝深快线、区域联动”便捷通关模式运行顺利。[7]
2.云南建设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举措
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开发开放的排头兵。早在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就提出,“积极建设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2年8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试验区在体制机制创新、对外经贸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此后,又相继批准二连浩特、云南勐腊(磨憨)、黑龙江绥芬河—东宁、广西凭祥4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长江上游地区仅云南入选。
云南瑞丽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取得了多项第一:成立了全国首家中缅货币兑换中心,成功发布引导中缅货币兑换汇率的“瑞丽指数”;在全国率先设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全部经常项目下人民币与缅币兑换业务试点;在全国率先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对缅非现金跨境结算服务点,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间跨境结算和本外币特许兑换;在全国率先开展欧元直汇缅甸试点改革;在全国率先对缅籍人员账户开立特殊管理政策[8],为中缅合作作出较大贡献。
2015年7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将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定位为中老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联通我国与中南半岛各国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沿边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睦邻安邻富邻的示范区。
3.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举措
2016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贵州成为继宁夏后第二个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被定位为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式扶贫试验区,为内陆地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开放发展、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生态地区实现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迄今为止,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已取得“1+7”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①“1+7”开放创新平台:“1”即贵安新区,“7”即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遵义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贵安新区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强势推进,“黔深欧”国际海铁联运班列、“黔渝新”欧货运班列开通运营,快步奔跑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实现通关一体化等多项成就。
长江上游地区在多种国家级开放试验区的引领带动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应采取多项举措,共同推进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进程,提升长江上游地区的竞争力。
结合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实际,可将其对外开放发展模式分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带动型模式、“一带一路”依托型模式、内陆开放型模式、重点区域开放型模式。[9]自由贸易试验区带动型模式是指利用自贸试验区的特殊政策,建立符合国际化和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实现更高层次和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发型经济新体制的模式,主要包括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带一路”依托型模式是指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互利合作关系,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合作的对外开放模式。内陆开放型模式是处于内陆的省份通过消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激发各种要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对外开放模式。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是应对国际经济政治新格局新变化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实践证明,内陆地区可以克服地理位置上的缺陷,走出一条新型的对外开放之路。[10]面向重点方位和区域开放型模式是指利用区位优势重点面向某一特定方位或区域开放、加强与特定方位或区域互利合作的对外开放模式。这一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开展与特定方位或区域的全方位合作,建立起更加稳固的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从共性来看,四种开放模式都是新时期长江上游地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从差异来看,每种模式适合不同的省份,自由贸易试验区带动型模式适合设有自贸试验区的省份,如重庆、四川,其他省份在对外开放中也可复制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一带一路”依托型模式适用于所有长江上游地区省份,它们都可以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加快走出去步伐。内陆开放型模式主要适用于内陆地区省份,长江上游地区的四个省份均在此列。这些新区地处内陆地区,缺乏对外开放的有利地理条件,但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可以走出一条内陆地区开放的新路。面向重点方位和区域开放型模式主要适用于临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省份,如云南就提出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以及面向西南周边国家开放的试验区。长江上游地区四省市在对外开放中,可汲取不同对外开放模式之长,选择适合自身的对外开放模式,实施多元化的开放举措。
国家为推动长江上游地区的开放发展,已批复形式多样的试验区,主要包括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家级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国家级新区包括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贵州贵安新区、云南滇中新区,这些新区承担着推动不同层次的对外开放的使命。自贸试验区包括重庆自贸试验区、四川自贸试验区,重庆自贸试验区要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四川自贸试验区则要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两个自贸试验区亦有推动对外开放的使命和责任。此外,国家还批复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家级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这些试验区在对外开放方面承担着特定的试验任务。
推动长江上游地区的对外开放,应充分发挥这些试验区的引领示范效应。为此,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立体化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试验区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形成多部门协同支持试验区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及时总结归纳试验区的试点经验,组织专家对试验区的重点举措进行客观而公正的评估,既评估其成效,又评估其可复制和可推广性,包括复制推广的价值、复制推广的范围、复制推广可能的风险等,在评估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在所在省域全面展开,以充分发挥其“试验田”的效应。
长江上游地区与长江下游和珠三角相比,在对外开放上具有天然的地理位置劣势,这就更加需要长江上游地区加强协作,破除行政壁垒和利益藩篱,优化区域合作体制机制。
第一,利用长江上游地区建立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解决在对外开放中面临的共性难题。2016年12月,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签署了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议,明确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机制,同意共同建立长江上游地区政府间的协商合作协调议事机构——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11]联席会的主要任务就是构建长江上游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因此,在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中,可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共同研讨和解决制约长江上游地区对外开放发展的问题。
第二,落实长江上游地区不同省份之间已达成的合作协议,确保对外开放合作举措落地。重庆市与四川省、贵州省皆达成了相关合作协议,其中就有关于对外开放的条款,下一步,要保证这些举措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长江上游地区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其他区域的协同合作。长江经济带是一个整体[12],在流域上有上游、中游、下游之分,但在对外开放上不应互相设立壁垒,要着力推进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建设,在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实现互联互通,在货物通关、监管等方面要加强合作,推行多元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为长江经济带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便利。
2015年11月,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落户重庆,主要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四个方面开展合作。该项目以“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为主题,契合“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将成为又一个高起点、高水平、创新型的示范性重点项目。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特征之一在于,重庆只是项目运营中心,其范围辐射西南地区乃至国内其他地区。[13]其战略愿景是将重庆打造成为我国西部领先的区域性互联互通和服务经济中心,通过提高互联互通性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西部的发展,建立更多连接世界各地的贸易通道。
基于此,长江上游地区除重庆外的其他三个省份也可以借助地缘优势,充分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平台,加强与新加坡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往,借助新加坡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其开展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多维度、多层面的合作,学习借鉴其管理运营理念和经验,加快对外开放步伐。
[1]周国兰 刘飞仁 郭苑:《经济“新常态”导向下长江经济带开放绩效评价》,《价格月刊》2017年第3期,第1~5页
[2]任胜钢袁宝龙:《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的动力找寻》,《改革》2016 年第 7 期,第 55~64 页
[3][9]服务重庆市委决策系列选题研究小组:《国家级新区发展模式比较与重庆两江新区发展的路径选择》,《重庆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第5~20 页
[4]黄先海陈航宇:《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开放倒逼改革》,《江海学刊》2017 年第 1 期,第 77~82 页
[5]李果:《2017年中欧班列步入发展“快车道”成都重庆计划 “运力翻倍”》,《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2月9日
[6]《改革》服务中央决策系列选题研究小组:《中新政府间合作项目比较:苏州、天津及至重庆》,《改革》2016年第 1期,第52~63页
[7]《重庆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庆日报》2017年1月7日
[8]祁木兰:《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5年建设亮点纷呈》,《云南日报》2017年1月13日
[10]伍学林:《西部内陆地区开放与开发协调联动》,《财经科学》2011 年第 8 期,第 87~92 页
[11]梁现瑞:《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机制建立 在五个方面推进合作共建共享》,《四川日报》2016年12月2日
[12]彭劲松:《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2014 年第 6 期,第 36~38 页
[13]黄庆华曹峥林:《跨国经济合作模式与领域:例证新加坡》,《改革》2016 年第 1 期,第 64~75 页
Overall Framework of the Strategy of Opening Up to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Research Group of Servicing Decision-making form Chongqing Municipal Committee
The opening up of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trategy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A series of policies issued by the state provide top-level design for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to speed up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Supported by a series of related policies,the opening up of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has made rapid development,and the opening situation improved significantly,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gaps compared to the level of opening up of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and the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To speed up the opening up of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we should explore and select an open development model with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its own location and resource endowments,give full play to the leading demonstration effect of all kinds of experimental areas so as to enhance the overall opening up level of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optimize the opening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rovinces in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and strengthen the opening up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and other regions,use of the new (Chongqing)strategic interoperability demonstration project platform,and constantly expand its radiation effects.
the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strategy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open development
*《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自2015年12月首倡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领域服务重庆市委决策,滚动设置若干选题。2016年1月成立服务重庆市委决策系列选题研究小组,由王佳宁任组长、总协调人。本文由王佳宁策划和给定二级提纲,王佳宁、白静、罗重谱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