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日辉 罗树杰
民族文化旅游展示和阐释中的科学性问题刍议
——以广西宜州市刘三姐故里旅游区为例
谭日辉 罗树杰
民族文化的展示与阐释是民族旅游的灵魂。我国民族众多,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是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得天独厚的条件。民族文化旅游应该通过科学、正确的展示和阐释,普及民族知识,促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消除民族偏见,增进民族团结。然而,近年来民族文化旅游展示和阐释中存在着不科学乃至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带有歧视性的内容,容易误导游客,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应该予以纠正。旅游景区方案设计与验收开放之前应该吸收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审查,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尽量避免低级错误的出现。
民族文化;文化展示;文化阐释;刘三姐
民族文化属于发展旅游业的人文资源。民族文化旅游历来是旅游的一个热点。人们通过民族文化旅游不仅可以丰富文化生活,达到愉悦身心、休养生息、弥补消耗、恢复体力和脑力的目的,还可以通过民族文化的展示和科学阐释,普及民族知识,促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消除民族偏见,增进民族团结。我国民族众多,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多姿多彩,为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提供了优越的条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政策的推动,各地政府都积极利用本土民族文化开放旅游产品,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然而,近年来各地在发展民族文化旅游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旅游景区的民族文化旅游展示和阐释不科学乃至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带有歧视性的阐释,容易误导游客,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应该予以纠正。关于民族文化旅游中文化阐释与展示问题,崔玉范曾从尊重少数民族文化阐释与展示权的必要性,站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以及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宏观地提出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阐释与展示权的若干基本原则。[1]作为壮族学者,笔者试图以近期游览宜州市刘三姐故里景区所见所闻为例,从科学性的角度论述民族文化旅游中展示与阐释的问题。
关于现代旅游的功能,学术界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如,洪文艺、胡希军认为,旅游的功能从总体上主要体现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活功能四个方面。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也是旅游功能的演化过程,从最初的政治功能、外事功能,到后来的经济功能、产业功能等综合功能发展至社会功能、文化功能以及生活功能。[2]臧丽莎、师守祥则认为,旅游的主要功能也体现为四个方面,但是与洪文艺、胡希军的划分不同,他们归纳为文化功能、经济功能、教育功能和情感功能四方面。而且,受实用主义思想的误导,近年来旅游的功能被简化为经济功能,其他功能则被淡化甚至是忽视。[3]曹诗图和李锐锋提出,旅游是一种综合生产力。除经济功能外,旅游的文化功能、美育功能、智育功能、德育功能、康体功能、成人成才功能、再生产功能和社会功能,同样不能忽视。[4]尽管对旅游的功能认识不同,但是他们都意识到,旅游的功能是多方面的,而不仅仅具有增加收入、带动就业的经济功能,且都强调旅游的文化、教育功能。
我们认为,就游客而言,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休闲方式,显然具有文化功能。尤其是民族文化旅游,对游客而言就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是不同地域文化的际遇与整合,在旅游过程中体验异地或异域的文化,促进民族(族群)间的交流与理解。1980年9月世界旅游组织通过的《马尼拉宣言》就指出:“旅游在国际关系和寻求和平方面,在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认识和了解中,是一个积极的现实的因素。”旅游作为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人民之间普遍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不仅有助于增进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而且有助于加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友谊。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一个民族的文化是这个民族全体成员创造的产物,是一个民族精神的结晶,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遗传基因”。因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从而形成了人类文化多样性。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福音。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仅有汉族文化的源远流长,也有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历史上各民族虽然有矛盾和冲突,但是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学习是民族关系的主流,今天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在旅游过程中,不管是欣赏异地或异域不同的文物古迹、园林建筑、绘画、书法、雕塑、音乐、歌舞、服饰,了解民族历史与风情,还是享受其美食文化,都丰富了游客的文化生活,达到愉悦身心、休养生息、弥补消耗、恢复体力和脑力的目的,并使游客开阔视野,增加对其他民族的了解,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启发智力。对得到展示和阐释的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和享用者而言,通过旅游使他们原来不为人知晓甚至存在误解的传统文化得以登上大雅之堂,广为传播,大大增强了民族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传统文化又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和符号,是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这个民族的标志。因而,费孝通先生指出:“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本民族的标志。”[5]在现实生活中,民族文化在国家关系、民族关系中,是一个敏感的因素。一个国家或民族往往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受到尊重看成是对整个民族的尊重,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受到歧视、干涉、破坏看成是对整个国家或民族的侮辱与损害,严重的会伤害民族自尊心和民族情感,影响民族的信任、团结,甚至发生民族纠纷、冲突,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得不到尊重,就会严重影响国际关系和民族团结。因而,在民族文化旅游中准确地展示和科学阐释民族文化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尊重文化的主人,不能够胡编乱造,以讹传讹,更不能存在民族歧视,误导游客,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对于游客而言,当然也不希望在旅游过程中所见所闻都是一些错误和被歪曲的东西,而是真心希望获得科学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民族文化旅游才不仅仅只体现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也得以凸显,同时还起着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桥梁作用,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那些靠胡编乱造、哗众取宠的东西,可能火爆一时,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其生命力将不会长久,最终被游客所唾弃,经济效益也将难以保障。
刘三姐目前已经成为广西和壮族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宜州市抓住机遇,以刘三姐文化为核心打造旅游品牌。2010年,宜州市人民政府重新编制《刘三姐故里旅游区总体规划》 (2010—2020),进一步开拓景区外延,景区以龙江河、下枧河为旅游带,包括游客集散中心、刘三姐故居、壮古佬、水上石林、歌仙桥等游览区,同时把城南60米大道命名为刘三姐大道,流河乡更名为刘三姐乡。打造刘三姐文化,开发刘三姐文化旅游,近年来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带动了经济发展,提高了宜州市的知名度,是值得称赞的好事。然而,由于不了解国家的民族政策、不能准确把握传说与历史的关系,该旅游区中关于刘三姐文化的展示与阐释,存在明显不科学乃至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带有歧视性的情况,必需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纠正。
作为一个壮族人,当笔者走进刘三姐故里旅游区,最刺眼的就是“壮古佬”景区名称。该景区位于下枧河边的马山塘自然村。景区码头有“壮古佬”几个大字,“壮古佬”景区指示牌以及“壮古佬风景区简介”。在景区中还有“壮古佬寨门”。
“壮古佬”是什么意思?著名旅美民族学家徐松石认为古代西南有“牂柯郡”,还有一条“牂柯江”,从贵州流入广西。“牂柯”读音近乎“僮古”。牂柯江流域的人叫“牂柯佬”。他在《粤江流域人民史》第十一章《僮古考》中提出:“僮人亦叫僮牯佬或僮古人。广西通志指僮为冲突的意思。他说这些人的行为冲突,所以称之为僮人。其实这些解释绝对不确。据作者考证所得,僮古佬三字,乃僮古僚三字的转音而已。”[6]78笔者以为,“僮”(壮)作为族称源于何处,学术界至今未有一致看法,本文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徐说也是值得重视之一说。虽然不像旧时广西通志的编撰者那样歧视壮族,但是徐先生作为一个出生在90%以上都是汉族的桂东地区容县的一位汉族学者,很难体会到“僮古佬”作为一个族称其实是汉族对壮族的一个蔑称。2016年11月19日河池市一位仫佬族的领导回应笔者对该景区名称质疑时说,“壮古佬”是对壮族的尊称,因为壮族有把老人尊称为“布老”的习惯。笔者以为这种理解是对壮族文化的曲解也是缺乏对南方汉族方言文化的了解。壮语称老人为“布老”直译就是汉语“老人”,请注意,是“老人”而不是“佬人”,二者含义相差甚远。笔者从小生活在壮、汉、瑶等多民族杂居的乡村,亲身感受过民族、族群之间以“佬”蔑称互骂的氛围。如,我们壮族被汉族蔑称为“壮古佬”,汉族、壮族蔑称瑶族人为“瑶佬”;蔑称船上人(疍家人)为“船家佬”;蔑称汉族百姓人为“拐佬”;蔑称汉族客家人为“堐子佬”“麻介佬”“蚂蚧佬”等。其实,“佬”也是南方汉语方言中常用的词尾缀,具有很强的构词能力,多用于较低层次或地位较低的人,做名词后缀表示一种蔑称或者表示具有粗鄙色彩。如“剃头佬”“帮工佬”“杀猪佬”“光头佬”“打铁佬”“巴士佬”“番鬼佬”(洋人的蔑称)等,绝无尊称之意。
因此,宜州市以“壮古佬”作为景区名称不仅是对壮族的不尊重,而且在语言上显得非常粗俗。这种做法也是不符合国家的民族政策的。民族或者族群间的各种蔑称都是历史上民族歧视的一种“遗留物”,是不利于民族团结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即使是20世纪30年代的国民党统治时期,具有一些平等意识的新桂系政权也禁止对少数民族蔑称,广西省政府曾将“猺”“猓”“獞”中反犬旁统统改为双人旁。1939年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签署《广西省政府训令风铃禁止滥用夷猺等名称》呼吁:“凡足以妨害民族团结者,均设法避免,以期矫正过去错误观念。经大会决议,请本部转呈中央,通令全国,以后对于苗、夷、蛮、猺、猓、獞以及少数民族等名称,禁止滥用。”[7]1282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政策,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因此,新中国成立不久,1951年5月16日政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该文件明确规定:“为加强民族团结,禁止民族间的歧视与侮辱,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于历史上留遗下来的加于少数民族的称谓及有关少数民族的地名、碑碣、匾联等,如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意思者,应分别予以禁止、更改、封存或收管。”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全国各地尤其是各级政府积极行动,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宣传教育的同时,如发现有歧视蔑视少数民族的称谓、地名,应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协商,改用适当的称谓、名称;凡各地存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意思之碑碣、匾联,应予撤除、撤换或者封存。尔后,中国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都反复强调这一精神,以此作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民族政策和改善民族关系的重要环节。
可是,在中央颁布执行有关政策半个多世纪之后,宜州市竟然还以带有侮辱壮族的“壮古佬”作为一个新开发旅游景区的名称,公然违反国家民族政策的精神,的确令人惊讶!这已经不是学术讨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也与继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真为地方政府尤其是旅游管理部门官员的民族政策水平低下而感到忧虑!该景区开放时间还不长,影响还不大,假以时日,若该景区名称不改,名声远播,后果是严重的。
走进刘三姐故里景区,第二个强烈的感受就是把传说当作历史,误导游客。
刘三姐到底是历史人物还是传说人物,学术界是有过争论的。但是,目前关于刘三姐在广西的历史和种种“事迹”皆属于传说已经形成了共识。正如宜州人、河池学院覃忠盛老师所说,刘三姐确有其人,但是她不是宜州人,根据广东省阳春县春湾镇铜石岩石刻“乾化乙亥重阳日,刘仙三姐歌台”(按:乾化乙亥即五代十国后梁乾化五年,即公元915年),其后600多年几乎无文字记载,全凭口耳相传。明末清初之后孙芳桂、王士祯、屈大均、张尔翮等汉族文人或一些地方志中的有关刘三姐的记载均属传说。它们是后人传说中之演绎、兼容、虚构及衍生,是经民众千百年的塑造,又经文人们炮制过的衍生态“刘三姐”,是后人的一种文化行为和现象,而不是本真刘三姐的行为和现象。[8]
关于传说与历史的关系,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神话和传说就是历史;有人认为神话传说中包含着历史事实,但不等于历史事实;有人认为神话传说并非历史或完全与历史无关。这几种观点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笔者赞同何顺果、陈继静的观点,即各种神话传说所包含的历史真实因素具有不同的层次和特点,必须综合借鉴社会学、人类学、古文字学、考古学、天文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才能对形态各异的神话传说进行有利于历史研究的考察。[9]据此,笔者认为刘三姐的传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包含着历史事实,即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人物,并非完全是凭空捏造,但是我们无法为有关刘三姐传说中的种种事件,比如刘三姐的籍贯、生年、民族、身份、故事等等,在历史上找到直接对应的年代或事件。类似情况很多,例如孔子、诸葛亮、关羽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历史人物,但是关于他们的许多民间传说,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实。有关刘三姐的传说也是这样,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当代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刘三姐已经成为一个重构的产物,是一个“被发明的传统”和“被制造的经典”[10]。宜州市所打造的刘三姐故里旅游区,正是在现代语境下刘三姐文化重构的典型案例。
以民间传说开发旅游景点、景区,不但没有错,还应该大力提倡,甚至成为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的重要途径。国内外都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在此类旅游景区的展示和宣传中,应该如实告诉旅游者,哪些是历史,哪些是传说,给游客普及科学知识,而不是误导游客。但是刘三姐故里景区不是这样,景区内悬挂的宣传牌,向游客说明刘三姐的籍贯、生年、事迹,所依据的是《宜山县志》的记载。该志书说刘三姐为唐代宜州下枧河壮家女,自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该景区虽然没有告诉游客该县志的编纂年代,但稍作考证就知道宜山县历史上唯一的县志就是覃祖烈主持在1918年编成的《宜山县志》。仅以民国时期的记载来证明一千多年以前的人和事,其准确性和客观性都是存疑的。
在刘三姐故里景区给人第三个印象深刻的展示就是“刘三姐故居”。景区宣传和导游告诉游客,景区内的某座泥砖、木、瓦结构的房屋就是刘三姐、阿牛哥、锦妹当年居住过的房屋。很显然,这又是违反历史常识的“忽悠”。首先,正如前面所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刘三姐是宜州人,也就不可能存在刘三姐故居。其次,目前广西不存在唐朝的房屋建筑。唐朝距今已经超过千年,目前全国留存下来的历史建筑已凤毛麟角。据文物专家考证,目前我国仅存四处唐朝房屋建筑,均在山西省境内且均属宗教场所,规模较大的有南禅寺和佛光寺在五台山,另外两座是平顺县的天台庵和芮城县的广仁王庙。刘三姐故居“纯属虚构”,充其量是一个仿古建筑。但是唐朝景区中“刘三姐故居”为硬山搁檁式的瓦房,很可能“样式不对”。硬山搁檁式的瓦房是由北方汉族传入广西壮族地区的,作为地处桂西壮族聚居的宜州在唐朝的房屋是什么样子的呢?从文献记载来看,干栏式建筑比较普遍。唐宋时期,岭南以壮族先民为主体的老百姓居住的地区普遍是“干栏式”建筑。《唐书·南蛮传》说:“南平獠东距智州,户四千余,多瘴疠,山有毒草,沙风,蝮虫,人楼居,梯而上,名为干栏。”《唐书·南平僚传》也记载:“南平僚者……土多瘴疠,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人并楼居,登梯而上,号为‘干栏’。”宋朝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西原蛮》说:“民居苫茅为两重棚,谓之麻阑。上以自处,下蓄牛豕。棚上编竹为栈,但有一牛皮为裀席,牛豕之秽,升闻栈罅,习惯之。亦以其地多虎狼,不尔则人畜俱不安。深广民居亦多如此。”周去非《岭外代答·蛮俗》记载:“深广之民,结栅以居,上设茅屋,下豢牛豕,栅上编竹为栈,不施椅桌床榻,唯有一牛皮为裀席,寝食于斯,牛豕之秽升闻与栈罅之间不可向迩,彼皆习惯,莫之闻也。考其所以然,盖地多虎狼,不如是,则人畜皆不得安,无乃上古巢居之意欤。”“民编竹苫茅为两重,上以自处,下居鸡豚,谓之麻栏。”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唐宋时广西少数民族主要居住的是干栏房屋。一方面可以避开潮湿地面的瘴气,另一方面可以防范地面毒蛇猛兽的袭击。这种习俗到明清甚至民国时期还没有根本改变。明人邝露在《赤雅》卷上《獞丁》中记载:“冬编鹅毛,夏衣木叶。抟饭掬水,以御饥渴。缉茅索绹,伐木驾(一本作架)楹,人栖其上,牛羊犬豕畜其下,谓之麻栏子。子长娶妇,别栏而居。”清代地方志中也有不少相关的记载。清光绪二十五年《归顺直隶州志·住》载:“四乡民屋皆作两层,名为栏房,上层用板铺满,人口所居,下层安置牛猪,既免另作牢圈,亦且易防盗窃。”道光《龙胜厅志·风俗》:“葺茅作屋,衡板为楼,上以栖止,下顿牛畜,谓之麻栏。”据民国二十六年《宜北县志·住》记载,民国时期庆远府所辖的宜北县(今属环江)老百姓“所居多是楼房,上面盖瓦或草,中层用板架楼隔室,下为畜舍饲养牛猪。上人下畜,极碍卫生,明知不适,惜无力以改造耳”。
可见,所谓“刘三姐故居”是缺少科学依据的,是对游客的误导,如果把这个展示内容换成壮族或者宜州本地民居的演变历史展,将更有价值和受游客欢迎。
总之,宜州市刘三姐故里景区中的名称、展示和宣传都存在一些问题,既有不符合国家民族政策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内容,也有违反科学精神的误导,应该予以修改完善,提高品位。
随着世界经济尤其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结构将向享受型升级,旅游人口、出游率、旅游花费必将大幅度增长,旅游进入大众化时代。为此,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就颁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把旅游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以此作为“促消费、拉内需”的重要举措和“惠民生、调结构”的重要载体。各地政府近年来也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十分迅速。就广西而言,2013年7月自治区党委就提出必须紧紧抓住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新机遇,下定决心,攻坚克难,加快广西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强区的历史跨越。可以预见,“十三五”及今后民族文化旅游将迎来新一波高潮。如何避免再发生类似宜州市刘三姐故里景区这样的低级错误?
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民族文化旅游展示与阐释的原则。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在民族文化旅游中出现歪曲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主要包括:一些旅游景区策划者、地方政府官员缺乏基本的民族、历史、民俗、宗教知识,关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观念淡薄;个别地方、景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打造猎奇、讹传之作;一些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等。为了防止这类事件发生,民族宗教、旅游管理等有关部门应联合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诸如《关于旅游景区民族文化展示与阐释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通知》 《关于在旅游策划、展示和阐释中防止发生丑化、侮辱少数民族事件的通知》 《关于旅游景区中民族文化展示与阐释中禁止损害民族团结内容的通知》等法规,规范民族文化旅游展示与阐释的原则。规定在旅游景区策划、建设、展示和阐释民族文化都要树立民族平等团结观念,尊重少数民族、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要更多地开展学习和调查研究,了解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思想和愿望。在旅游展示和文化阐释中凡涉及少数民族的历史、婚姻、家庭、习俗、信仰等方面的内容,必须坚持趋利避害原则,把社会效果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策划和设计展示内容,科学解释,不能猎奇和主观臆断、戴着有色眼镜看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以偏概全,更不能丑化、侮辱少数民族,胡编乱造。
第二,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确决策是保证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在民族文化旅游景区的开发中,从策划开始到建设方案的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程验收,除了经济学、旅游学、工程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参与外,应该吸收民族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尤其是本土、本民族的专家学者参与评审。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管理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企业人员要尽职尽责,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内容。对于一些把握不准的内容,一定要征求民族、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切忌少数人“拍脑袋”说了算。对于一些不利于民族平等团结的内容要坚决地从旅游展示与阐释中删除,留给学术界去探讨。
第三,及时妥善纠正已经开放景区中的问题。对于之前由于论证不充分、对民族政策把握得不准、已经建成开放、存在偏差甚至伤害了少数民族感情的景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景区及时关停整改,并对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景区的经营人员进行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教育,防止负面影响扩大,维护民族文化旅游的健康发展。
总之,民族文化旅游中科学展示与阐释绝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件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大事,一定要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严格监管,从业者要有敬畏之心,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搞好展示、阐释和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文化旅游的健康发展。
[1]崔玉范.关于民族文化旅游中文化阐释与展示问题的思考[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1).
[2]洪文艺,胡希军.旅游功能的演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12).
[3]臧丽莎,师守祥.旅游功能的异化与回归[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4]曹诗图,李锐锋.旅游功能新论[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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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覃忠盛.刘三姐虚实考[J]河池学院学报,2009(4).
[9]何顺果,陈继静.神话、传说与历史[J].史学理论研究,2007(4).
[10]周春.民俗主义视角下的刘三姐传说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
﹝责任编辑:黄润柏﹞
OUR HUMBLE OPINION ON THE ISSUE OF SCIENTIFICALNESS IN TOURIST EXHIB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ETHNIC CULTURE:A CASE STUDY OF THE SCENIC AREA OF LEGENDARY SINGER LIU SANJIE’S HOMETOWN IN YIZHOU CITY,GUANGXI
Tan Rihui,Luo Shujie
The exhib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ethnic culture is the soul of ethnic tourism.Our country has many minority nationalities,rich and colorful ethnic culture,boasting unique condi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thnic cultural tourism.Ethnic cultural tourism should popularize ethnic knowledge,promote mutual understanding among nationalities,eliminate ethnic prejudice and promote ethnic unity through scientific and correct exhibition and interpretation.However,there exist unscientific interpretation and even violation of ethnic civil policy for ethnic minorities discriminatory publicity in the contents of exhibition ethnic cultural tourism in recent years.These may mislead tourists, hurt the feelings of minority people and is harmful to ethnic unity.Therefore,they should be corrected.The experts in ethnology and anthropology,history and other related disciplines should be invited in the examination of planning of tourist scenic area before they are opened to the public to reduce the emergence of mistakes as far as possible.
ethnic culture;cultural exhibition;cultural interpretation;the legendary singer of Liu Sanjie
F590.75【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04-0132-006
【作 者】谭日辉,桂林旅游学院基础教学部讲师,广西桂林。541006;罗树杰,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南宁,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