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倪健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建设美好新海南
文|倪健
国企国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重要途径。省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用了较大篇幅来部署国企国资改革任务,这在我省历届党代会报告中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委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视和厚望,也体现了全省人民对国资国企的期盼和重托。
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扛起担当是国资国企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省党代会结束后,省国资委立即组织了党委扩大会议,向全系统传达学习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结合国资国企实际,深入学习了省委书记刘赐贵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一届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省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国企国资全面改革不断深入,不断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看,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分散在不同部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不利于从整体上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不断完善,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有待解决。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看,相当部分国有资产集中在传统产业,部分企业主业不清晰,集聚效益发挥不够,资产资源优化配置不到位,国有资本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够等问题仍然突出。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看,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需要持续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有的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违法乱纪、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因此,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通过推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使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一个透明的、专业的、统一的监管制度体系,特别是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产权管理、清产核资、财务监督等基础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的制度规则由国资监管机构集中负责,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的现实需要,更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效益。二是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从而充分激发和增强企业改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三是通过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进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通过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发挥中央企业在我省落实中央战略、建设美好新海南中的生力军作用,并以此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五是通过加快国企调整重组,统筹优化配置国有资源,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扩大资本规模和提高运营效率,打造一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竞争优势强、资产质量优、行业影响大、主业清晰、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放大作用。通过持续推进这些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的改革,彻底改变全省国有企业“小散弱”现状,彻底扭转全省国有企业地位不突出、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使全省国有企业成为实施全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战略性引导性项目的主力军,成为引领海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先锋队,成为担当抗灾抢险和特殊应急任务、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贯彻落实好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省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站在全省改革工作的全局角度,认识、谋划和贯彻落实新一届省委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十项工作任务,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从优从快,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研究起草《关于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尽快上报省委、省政府审定。进一步明确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主体和监管主体,依法落实国资监管机构工作职责,加快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二是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省国资委监管职能由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完成省国资委“三定”方案修订工作。明确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职责边界,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三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贯彻落实好《海南省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经营暂行办法》,切实落实海南发控、海垦控股集团授权内容,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和监管模式,积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综合性改革效应。
四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规范外部董事建设的制度,明确外部董事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行权履职的方式,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独立报告、董事会述职并接受质询、董事会决策失误问责追责等制度。建立一支专业精干的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制订出台《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按市场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或经营管理者的意见》,推进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薪酬待遇与职业风险责任相匹配。
五是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
研究制定向国有企业全面派驻监事会的实施意见,确保监事会派驻和监督全覆盖。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完善监事会和各职能处室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工作闭环,推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
六是深化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推动与央企签约合作项目全部落地。做好省政府与中央企业专场合作项目座谈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对接联系,突出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方式,通过设立合资企业,寻求一批新项目。推进省属企业与市县政府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上半年组织“回访市县”活动,确保已签约的项目投资到位、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拓宽与市县的合作,争取与市县政府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七是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上市,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推动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省属二级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行业特性和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实施“混改”。
八是努力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推进资本证券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3家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前期基础工作,确保年内1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加大项目筛选力度,加强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力度,通过资本的有序进退,确保改革发展基金在企业提质增效中发挥实际效用。推动资本运作和转型升级,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融资功能。
九是加快国企调整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加快对“僵尸企业”和亏损企业的处置。进一步对亏损企业进行清理,限期采取改制、关闭、破产等方式止住出血点和亏损源,使企业丢掉包袱、减轻负担、轻装上阵、焕发活力,实现集团公司的盈利水平稳步提高,企业亏损额、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金林集团、华盈公司等企业按照处置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争取2017年底前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改制关闭破产任务目标。
十是培育战略引领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集团。重点推进省粮油集团、省旅游集团、省信息产业集团组建工作。各省属重点监管企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向特色优势产业聚焦。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原则,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实施跨企业的重组整合,培育海洋、旅游健康、建筑、现代物流、投资金融、会展与酒店、水务水利、清洁能源、房地产、农垦等产业的龙头企业。
(作者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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