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宇鹏
摘 要:自古以来,如何实现稳定而自由的良序社会一直是人类不懈的追求,应当以怎样的原则来设计社会秩序始终困扰着每个时代的思想家。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中叶,在自然法思想及其理性主义方法大行其道的时候,崇尚情感至上的历史主义思潮主导了德国的政治实践,而黑格尔站在理性主义的立场上对历史主义再次进行了批评。在对历史主义的批评中,黑格尔完成了对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的双重超越,证明了良序社会存在需要以真正的共识为基础,而抽象理性和任性情感都不足以完成这一任务。
关键词:黑格尔;历史主义;政治哲学;自然法
一、引言
现代社会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理性原则不断获得胜利的过程,人类的道德和情感需要被约束在理性与可控的范围之内。理性原则在社会组织中的普遍运用,为人类的政治生活提供了自由权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空间;但是其造成的异化后果也必然会驱使人们去反思理性的界限。随着新社会问题的出现,崇尚情感至上的社会理论和文艺作品不断出现,现代社会中高度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原则也开始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诟病。在十九世纪,类似的问题已经困扰着德国的思想家。当时盛行的历史法学派为人类情感的社会功能提供了强力的辩护,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批评则构成了理性主义对历史主义的坚决反驳。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上对良序社会的达成进行了探讨,对理解当代的社会问题仍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二、自然法传统与理性主义的兴起
从十六世纪开始,人类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经历了狂风骤雨般的变化,各种形式的革命和改良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往往笼统地将这一过程称为现代化进程。时至今日,尽管现代化的结果已经构成了公共生活的新常态,但是我们仍然难以断定现代化的过程是否已经完结,关于人类的未来将往何处去的争论尚未达成真正普遍的共识。一些人相信人类的理性可以预见并设计出理想的未来社会,而与之对立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未来社会的稳定秩序仍然应当建立在传统情感的基础之上。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崇尚人类情感的社会观念往往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社会改革方案,推崇理性力量的自然法学派霸占着社会理论的话语权。到了十九世纪,德国以历史主义冠名的各种理论,如历史主义法学、历史主义经济学等为传统社会的各种情感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也是对理性原则的有效批评。
自古以来,寻找一种最优的政治秩序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然而对如何达成这一目标却存在巨大的分歧。根据基督传统和经院哲学的观念,良序社会的达成需要提升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知识水平。如果上述观念获得普遍认可的话,在基础教育无法普及的古代社会中,受过良好智力训练和道德训练的贵族阶层和教会成员就自然地拥有了管理社会的合法性;他们可以运用自己的德性和知识来规训和统治未开化的普通民众,而这是实现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但是,这样做的消极后果也显而易见:即使在违背被统治者意愿的情况下,统治者也有权力去干涉被统治者的生活,这种干涉甚至在理论上被证明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之后,在欧洲复杂地缘政治状况下,频繁的战争使得各国军费剧增,贵族和教会的统治越来越依赖于商人阶层贡献的国民财富和税收。商人阶层的崛起极大地冲击着传统的统治秩序,孕育出了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自然法思想。
商人阶层以盈利和积累为首要目的,而传统政治体制对个人欲望和自由贸易的限制都不利于商业目的的达成。因此,商人阶层的政治诉求实际上已经不再满足于为统治阶层服务,并在理论上集中体现为自然法的政治观念。在自然法的新觀念里,良序社会的达成不需要统治者的干预,个人基于自然欲望的自由行动就可以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尽管自然欲望的肆意妄为必然会导致不利于社会合作的消极后果,但是理性的运用可以帮助人们预见消极后果的发生机制,并设计出相应的社会规则来规避风险。除此之外,个体不应当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规训和管理。自然法传统从一开始就与理性主义密切地关联在一起,并成为反抗传统社会秩序的思想武器。自然法思想的颠覆之处在于,它直接质疑人们习以为常的传统教条,并要求人们只服从于理性,即使理性思考的结果完全违背传统的道德观念。在自然法思想的感召下,反复爆发的政治革命一方面为人类的自由开辟了新的道路,另一方面激进的政治行动也开始危及大部分人的日常生活。为了抵抗自然法思想对日常生活的消解,浪漫主义和历史主义先后兴起,试图重新证明人类情感和传统道德等非理性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性。
三、历史主义对理性主义的批评和修正
自然法思想带有浓重的理性主义色彩,开启了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但是其反情感、反传统的潜在危险也让人感到不安。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自然法思想和理性主义所带来的两面性越发无法回避。法国的革命一方面因为其充满人道主义的政治理想而令人欢欣鼓舞,另一方面也因为其导致的恐怖统治而令人心怀恐惧。自然法思想的二重性迫使理论界不得不系统地反思理性主义的合理性和适用界限,其中一部分思想家试图运用人类的传统道德和朴素情感来设计一种稳定的社会制度,作为自然法思想的替代方案。在这方面率先向自然法思想发起诘难的是法国的浪漫主义,而将上述政治理想体系化并落实在实践中的是德国的历史主义。
浪漫主义是十八世纪末在法国兴起的一股强劲的反理性思潮,它的出现代表了保守势力和传统情感在政治理论上的反弹。浪漫主义一词在日常语言中一般与文学、艺术更多地联系在一起,并被赋予人道主义的进步色彩。然而,必须严格区分的是,浪漫主义所崇尚的人道主义与自然法思想所崇尚的人道主义具有本质的差别。自然法思想中的人道主义实际上是要求人们运用理性的力量来反思传统的政治观念,而浪漫主义中的人道主义则是要求人们放弃理性的思考方式,完全遵照生命的体验、灵感、激情来生活。因此,浪漫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反理性、反启蒙的,是对自然法思想和理性主义传统的抵抗。浪漫主义虽然获得了巨大的影响,但与自然法传统相比,浪漫主义受到欢迎仅仅是因为它抒发了人们在现代生活的不满与困顿,而它却无法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切实的政治纲领。由于存在这样的缺陷,浪漫主义绵延的时间虽长,产生的影响力虽大,但一直处在理性主义的阴影之下并以自然法思想的普遍存在为前提。endprint
浪漫主义过于强调生命的体验、灵感、激情,这些因素过于主观而且变动不居,不足以提供任何可靠的观念。与浪漫主义相比,历史主义将民族历史和传统习俗引入了学术讨论之中,从而克服了浪漫主义的主观性和任意性,进而提出了具有实际可行性的政治方案。如果仅仅以情感原则出发来批评理性主义,难免落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之中,即使证明了理性主义的弊端,但也无法提出更好的替代方案,反而变成了对理性主义的另一种辩护。历史主义将情感因素放在历史的维度之中加以确定,认为历史具有更高的逻辑优先性,历史事实之中存在理性无法发现和证明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了对理性主义的有效批评。在历史主义看来,自然法传统及其理性主义的方法只能用来批判现实但缺乏普遍一致的标准,不同的人对于理性的运用会产生不同的结论,其结果只能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攻击。相比之下,历史本身是既定的和客观的,它本身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理论的任务是去发现历史之中的合理性因素;在这方面,人类的朴素情感和传统道德甚至比理性更加可靠。
四、黑格尔对历史主义的批评及其有效性
德国的历史主义思潮构成了对自然法思想的极大冲击,“自然法思想在德意志本来就影响不大,如今完全被卡尔·冯·萨维尼的新历史比较学派排除了” 。萨维尼领导的历史法学派主导了德国十九世纪的立法实践,受其影响的历史主义经济学派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仍然是经济学的主流研究范式。历史法学与自然法学分别代表了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理性至上和情感至上的两种不同路向,实际上是现代社会的一体两面。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敏锐地捕捉到了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的时代意义,并对历史主义思潮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批评。
黑格尔拥有理性主义的基本立场,并以此来批评“无理性”的历史主义。但需要注意的是,黑格尔的“理性”完全不同于自然法思想中抽象的理性。在黑格尔的理论体系中,良序社会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难以达成真正的共识。黑格尔因此提出了让抽象观念克服其抽象性成为“具体概念”的辩证方法,并试图以此来获得可以真正被普遍接受的“理念”。在黑格尔看来,脱离了理性的历史本身只是事件无意义的堆积;历史不足以证明某种观念的可靠性,更不足以提供真理和共识。在现实中,历史主义的思路甚至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冲突,拥有不同传统或习俗的共同体之间的分歧将无法在理论上弥合,只能演化为现实的直接对抗。与此同时,黑格尔也反对自然法思想中运用抽象理性强行论证共识的激进做法;自然法思想中的“理性”只不过是以个人理性为出发点的抽象思维,将这种抽象当作普遍真理显然也并不可靠。
五、结语
黑格尔对历史主义的批评实际上是对历史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的双重批评。与此同时,黑格尔在他的理性主义思想中也实现了理性原则和情感原则的融合。在黑格尔的理论体系里,理性因素虽然占据着更加显著的位置,但是黑格尔同时也坚持真正的理性原则不会违背人们的感情。黑格尔试图通过他的“理性”概念强调的是,任意的情感和抽象的理性都不足以为良序社会提供共识,真正的共识仍然需要理论上进行艰苦的探索。
参考文献:
[1](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M].陈江进,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 扬,张启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M].贺 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德)黑格尔.黑格尔政治著作选[M].薛 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5](美)科佩尔·平森.德国近现代史[M].范德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6]趙 恒.德国近现代史上的军备控制与裁军问题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60(4):534-539.
[7]张 靓.德国布吕宁政府内外政策探析(1930—1932年)[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