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秀敏 朱文婷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100875)
高学历女青年生育二孩的理想与现实
——基于北京市的调查分析
■ 洪秀敏 朱文婷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北京100875)
高学历女青年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其生育意愿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落实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了解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切实关注并解决高学历女青年在二孩生育上的困境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北京市368名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发现,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在理想与现实层面存在巨大的鸿沟,主要受到生育成本、生育观念以及家庭独生属性的影响。基于此,建议从高学历女青年的大量真实意愿和内在需求出发,扩大优质公共资源、助力高学历女性的职业发展、加强全面二孩人口战略政策的宣传力度,以缓解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之忧。
高学历女青年 全面二孩政策 生育意愿
随着高等教育的逐渐普及和终身教育的发展,高学历女青年的比例在逐渐攀升[1]。高学历女青年的大量出现打破了在封建礼教和传统观念下塑造的传统女性形象,对实施国家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高学历女青年有着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能力,面对社会,她们积极参与竞争,同样可成为职场中的主角,与男性一样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在根深蒂固的传统家庭分工思想,以及自身受到的多元文化观念的影响和冲击下,高学历女青年承受着来自社会、工作和家庭的多重压力[2]。为了优化人口素质结构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它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我国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性调整,在为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冲击了她们在职场和家庭间建立的平衡关系。
若一孩的生育面临着职场中“生”或“升”的选择,那么生育二孩就极有可能直接将高学历女青年推向“家庭”和“工作”的分岔路口。全面放开二孩,意味着女性可能会有两个产假,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加用人单位录用女性职工的顾虑,恶化高学历女青年在就业市场的处境,进而增大其就业压力[3]。在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行为受到严格的生育政策的限制,使得由生育行为引发的人口变动更容易被预测和控制。但是当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生育政策在二孩生育问题上开始由限制转向了允许。政策因素已经不是决定人们生育行为的唯一因素[4]。高学历女青年有权生育二孩,而且实际的生育选择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在此情况下,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落实上将会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了解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切实关注并解决其在二孩生育上的困境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在调查全面二孩政策下北京市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的基础上,试图深入探究影响其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通过了解高学历女青年在二孩生育意愿上面临的真实困境与需求,为全面二孩政策相应配套措施的及时跟进提供可参考依据。
(一)调查对象和方法
北京作为首都,其发展水平及对生育政策的响应程度均走在全国前列[5],也是高学历女青年的重要聚集地之一,对北京市高学历女青年进行二孩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而已育一孩家庭是全面二孩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其生育意愿会直接影响到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以及短期内的人口变动。因此,本研究的调查对象是北京市已育一孩的高学历女青年调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017年1月。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首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从北京市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四个功能区中各抽取万分之五的家庭作为调查对象,共获得4 510个已婚已育一孩的家庭。在此基础上,筛选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 24-35 岁的女性知识青年,即高学历女青年。最终,共计有368名高学历女青年参与本调查,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如下页表1所示。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主要使用《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调查问卷》,对全面二孩政策下北京市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调查。
1.问卷的基本内容
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家庭生育情况和生育意愿。其中,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独生属性、是否有北京户口、学历水平、年龄以及职业等基本问题。家庭生育情况和生育意愿调查包括:现有孩子的性别、理想子女个数、理想子女性别、生育意向、生育计划、生育动机等。其中,生育动机为多项选择题,其他都为单项选择题。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使用软件spss20.0进行分析与处理。
2.衡量生育意愿的指标
生育意愿的测量指标多样,其中最为常用的是理想子女数。侯佳伟等(2014)在对近三十年有关生育意愿的调查进行分析后发现,理想或期望子女数的使用率高达85.9%[6]。此外,还有很多研究者也会将理想子女性别作为研究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指标[7]。虽然,理想子女数、理想子女性别这两个指标比较稳定,但是缺乏时效性,而生育计划和生育意向与实际生育行为更为接近,更能反映短时间内的人口变动[8]。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在生育意愿调查指标的选取上,除了纳入常用的理想子女个数、理想子女性别外,更应考虑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以此提高生育意愿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9]。最终,在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的调查中,本研究选择了理想子女数、理想子女性别、生育意向及生育计划作为主要的测量指标,并按照与生育行为的接近程度,将生育意愿划分为两个层面,即理想层面和现实层面。理想层面包含理想子女数和理想二孩性别,而现实层面则包括生育意向以及计划生育二孩的时间,以此来考察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意愿。
(一)高学历女青年生育二孩的理想与现实
1.理想状态下的高生育期望
在“理想的孩子数为几个?”这个问题上,选择理想孩子个数为两个的高学历女青年最多,占比高达67.7%,超过总体比例的2/3,还有9.8%的高学历女青年甚至希望有三个及以上的孩子。虽然是理想化的子女个数,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理想层面上大多数高学历女青年期盼至少能有两个孩子,总体上看具有较高的二孩生育意愿。
在二孩的理想性别上,从表2可见,一孩为男孩(47.8%)和一孩为女孩(52.2%)的比例相当。横向比较来看,在理想二孩性别上,近一半(40.8%)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理想性别为女孩,仅有13.0%的高学历女青年想要男孩,远远低于理想二孩性别为女孩的比例。此外,还有46.2%的人没有表现出二孩性别偏好,认为生男生女都好。经纵向比较发现,高学历女青年在二孩性别上的偏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一孩性别的影响。若一孩为女孩,则二孩会倾向于要男孩,反之亦然。可见,在二孩理想性别上,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中已经消退,甚至开始表现出女孩偏好,但是“儿女双全”的思想对高学历女青年仍有一定的影响。
表2 一孩性别与理想二孩性别的交叉表分析
2.现实考量后的低生育倾向
由上可知,在理想状态下,高学历女青年普遍有着较高的二孩生育期望。那么当高学历女青年面临更接近于生育行为的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时,其二孩生育意愿又会是怎样的?是否会表现出与理想子女数和理想子女性别一样的较高期望呢?
调查发现,在生育意向上,明确表示要生二孩的高学历女青年仅占35.3%,而不生或没想好的高学历女青年却接近2/3。值得注意的是,在无明确意向想要生二孩的高学历女青年中,有一半以上是“没想好”,仍处于犹疑、观望当中。在生育计划上,调查结果也表现出了与生育意向相似的情况。由图1可知,明确在3年内有二孩生育计划的仅占31.3%。没想或没想好生二孩时间的高学历女青年居多,占总体比例的61.9%,其中也有一半以上的高学历女青年处于没有想好的状态。总之,在现实层面上,高学历女青年表现出了生育意向不高、生育计划不明确的低生育倾向,这也反映出了高学历女青年面对二孩生育时“想生却又不敢生”的矛盾心理。
高学历女青年计划生二孩的时间图
(二)高学历女青年生育二孩的压力及担忧
上述结果表明,高学历女青年在理想子女个数和性别上有着较高的期待,但是在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上表现出了生育意向低、生育计划不明确的倾向,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明显的鸿沟。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鸿沟?究竟是什么造成了高学历女青年的这种低生育倾向呢?
本研究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将生育意向以及生育计划作为因变量,将地区因素(城乡、户口)、个体和家庭因素(年龄、孩子照看者、健康状况、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家庭独生属性)、生育成本因素(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二孩照料、教育资源)以及生育观念因素(传统生育观,如养儿防老、父母希望、传宗接代等;现代生育观,如给孩子找个伴、喜欢孩子等)作为自变量。在因变量处理上,将两个因变量都转化为了二分变量,生育意向主要是探讨生或者不生,生育计划分为“3年内”和“3年外”。采用向前LR逐步筛选策略,以此来考察影响高学历女青年生育意向及生育计划的因素。经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高学历女青年在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上都受到生育时间成本以及现代生育观念的影响,在更贴近于生育行为的生育计划上,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受到家庭独生属性的影响。
1.子女照料问题成为阻碍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的最主要因素
如表3、下页表4所示,生育成本因素中,子女照料问题是影响高学历女青年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的共同且最主要的因素,这主要体现在“无人照料”和“无时间照料”孩子上。高学历女青年在承担为人父母这一角色的同时,还是新职场女性的代表,她们有着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在职场上有着不亚于男性的成就。对于这类高学历女青年来说,在面临二孩生育时,更多会考虑到自身的职业发展。在我国长久以来形成的家庭劳动分工的传统观念影响下,照料和陪伴孩子是母亲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但对于高学历女青年来说,女性家庭角色与工作角色往往难以兼顾,生育二孩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要在职场上做出牺牲和让步,这对于接受了高等教育、早已冲破封建传统观念的束缚,且拥有一定的社会生产价值与竞争力的新时代女性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挑战。
表3 高学历女青年生育意向的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
2.家庭独生属性在无形之中影响着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抉择
如下页表4所示,家庭独生属性在无形之中影响着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虽然二孩生育的直接相关者是母亲,但是在进行二孩生育抉择时,大多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还是会基于整个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现实条件来考虑的,夫妻双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是影响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生育计划上,双非独生家庭中的高学历女青年会表现出更多的不确定性,生育意愿要远低于独生家庭中的高学历女青年。首先,受自身家庭环境的影响,独生家庭中的夫妻双方自小没有兄弟姐妹的陪伴,深切感受过作为独生子女的孤独,相比于双非独生家庭会更加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人陪伴。同时,对于大多数双非独生家庭来说,如果选择生育二孩,夫妻双方都必须参加工作,才能勉强支撑起一个四口之家的生活。假设夫妻双方的父母身体健康且有时间,还可以帮助照料两个孩子,但是对于双非独生家庭来说,由于其本身不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也会有其他子女,必然也会有其他孩子需要照料。与独生家庭相比,双非家庭中的高学历女青年在照料孩子问题上就会面临更多的困难。
3.现代生育观的转型为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增添了理性色彩
高学历女青年在面临二孩生育时,会优先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求或自身意愿,只有少部分高学历女青年会将传统的生育观念如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以及生育政策作为生育二孩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可见,当代高学历女青年在二孩生育选择上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观已经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这也为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增添了更多的理性色彩。在现代生育观以及计划生育长期倡导和宣扬的“少生优生”观念的双重影响下,当今高学历女青年更多地会考虑到孩子的需求和自身的意愿,从孩子未来生活质量等更为长远的角度出发来思考是否生育二孩。
表4 高学历女青年生育计划的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
本研究以理想子女数、子女性别、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作为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调查的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以生育行为作为参照点,将生育意愿按照与生育行为的接近程度划分为理想和现实两个层面,以此调查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在理想状态下有着较高的生育期望。近八成高学历女青年期望有第二个孩子,在二孩理想性别上高学历女青年开始表现出了女孩偏好,且二孩的理想性别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孩性别。
第二,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在面临与生育行为更为接近的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上有着更多的现实考量,并呈现出了低生育倾向。
第三,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的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但是,没有明确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的人大多处于观望和犹疑状态。
第四,高学历女青年在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上都受到生育成本(无人照料孩子、无时间照料孩子)以及现代生育观念(给孩子找个伴、希望儿女双全、喜欢孩子、少生优生)的影响。在更贴近于生育行为的生育计划上,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受到家庭独生属性的影响。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多数高学历女青年的理想数量为两个,但是在与生育行为的关系更为密切的生育意向及生育计划上却又表现出较低的实际生育意愿,当被问及“是否生二孩,何时生二孩”的问题时,大多女青年生育意向低,生育计划也不明确。但是经进一步分析后发现,在生育意向和生育计划上,大多高学历女青年是没有考虑过或者是没有考虑好的,这些群体都是生育潜在家庭,对于二孩的生育只是迟疑但仍有一定的期望,其生育意愿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而制约高学历女青年生育意愿的因素恰好可成为提升其生育意愿的契机。为帮助高学历女青年成功跨越二孩生育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在推进全面二孩人口战略时,应该综合考虑影响着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意愿的深层因素,从其真实意愿和内在需求出发,以服务为导向,制定和出台全面二孩有关配套措施中支持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行为,提高其二孩生育意愿,进而有力地推进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基于此,本研究给予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全面二孩政策的宣传力度,为高学历女青年营造良好的二孩生育氛围
经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 “少生优生”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高学历女青年的二孩生育。可见,在国家长期计划生育政策的引领下, “少生优生”的生育口号已深刻影响高学历女青年的观念和生育取向。这种观念对于新的人口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将不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政府应重视加强新生育战略政策的宣传,充分考虑到高学历女青年的现代生育观,制定有针对性的新的政策宣传措施。同时,本调查显示,高学历女青年现阶段的生育观念较多考虑的是孩子的发展,政府可试图从儿童发展以及两个孩子的养育之道的视角来做好对政策的解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社会资源,通过生育文化画廊、标语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高学历女青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型生育文化的熏陶。
2.扩大优质公共教育资源,解决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的后顾之忧
研究发现,在高学历女青年二孩生育选择上,子女照料和教育问题是影响其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公共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高学历女青年的需要,不能为其提供充足、价格低廉且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解决二孩教育的后顾之忧。在此情况下,高学历女青年承担的责任会越来越大,特别是当养育成本越来越高的时候,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意愿会减弱,这与政策的出发点相背离。目前,国家对儿童照顾服务的财政投入占比尚不足0.1%,远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10]。因此,财政部、国家卫计委、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公共教育设施及服务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
首先,在进一步扩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该在人口预测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完善针对0-3岁幼儿的公共托育服务设施及服务。伴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逐步落地,过去传统的老人照看孩子的方法将难以为继。对许多没有祖辈或父辈协助的高学历女青年而言,客观上会造成其或中断职业生涯,或请人看护,对家庭的经济生活及个人事业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影响。其次,还应加强对公共教育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有效提升教育的质量,为家庭提供更多高质量、普惠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减轻高学历女青年的育儿压力。
3.尽快出台配套政策,缓解高学历女青年的就业压力
高学历女青年在面临生育二孩时,一个重要的两难问题是 “生育”和“生存”上的抉择。原本,用人单位在雇佣职员时就存在着垄断和歧视倾向[11]。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背景下,女性劳动力的角色冲突和供给特点将更加突出[12], 二孩生育无疑为高学历女青年的工作增添了一份危机。这就需要政府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有效缓解高学历女青年的生育压力。首先,必须警惕“让高学历女性告别职场”的各种主张。社会各界都应抵制和批判用传统家庭分工观念来对高学历女青年进行道德绑架,牺牲妇女就业权益,提高整个社会尤其是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13],为高学历女性就业营造一种良好、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其次,政府应尽力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可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手段完善配套政策,从市场角度出发,以经济手段介入,用一定的公共政策作为补偿,避免让企业不合理地承担“性别亏损”,即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妇女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单方面负担的生育成本,也就是将就业中的生育成本社会化。最后,政府应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保障女性就业权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许多旨在反对歧视女性、保护劳动者劳动平等权的条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对男女就业权利的平等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还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的权利和福利待遇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条款规定得非常笼统,尤其是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缺乏具体法律界定和实施程序,不能对用人单位进行有效制约,无疑助长了其继续违法的嚣张气焰。因此,女性就业的相关保护条文不仅需要确立,更需要进一步明晰。与此同时,还可在各地建立专门的性别平等委员会,为民众普及性别平等知识,接受就业歧视问题的咨询,对歧视投诉开展举证工作,共同维护高学历女青年的合法权益。
[1]周晓燕 周 军:《中国高学历女青年婚恋观研究——2007-2008年调查报告》,载《中国青年研究》,2009年第12期。
[2]王云兰:《“性别回归”背景下女性接受高学历教育困境研究》,载《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年第10期。
[3]甘春华 陆健武:《“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及流动模式——以粤西地区为例》,载《青年探索》,2016年第5期。
[4]郑真真:《低生育水平下的生育意愿研究》,载《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5]马小红 侯亚非:《北京市独生子女及“双独”家庭生育意愿及变化》,载《人口与经济》,2008年第1期。
[6]侯佳伟等:《中国人口生育意愿变迁:1980-2011》,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7]叶晓艳 风笑天:《城乡居民的生育状况与生育意愿》,载《社会》,2000年第3期。
[8]郑真真:《生育意愿的测量与应用》,载《中国人口科学》,2014年第6期。
[9]洪秀敏 朱文婷:《二孩时代生还是不生?——独生父母家庭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探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
[10]张 亮:《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研究》,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
[11]朱镜德:《现阶段中国妇女就业方面的差别待遇问题研究》,载《妇女研究论丛》,2005年第5期。
[12]张 霞 茹 雪:《中国职业女性生育困境原因探究——以“全面二孩”政策为背景》,载《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13]肖 扬:《对人口和生殖健康领域的社会性别意识调查与思考》,载《人口学刊》,2007年第5期。
2017-09-20
洪秀敏,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主要研究学前教育政策;
朱文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学前教育政策。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优先关注) “单独两孩人口政策调整后北京市学前教育应对政策研究”(课题编号:ACA14103)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任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