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奥林匹克治理体系及其变革趋势
——从《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谈起

2017-11-02 01:12高姊婷李世森
体育教育学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奥林匹克运动相关者议程

黄 璐, 高姊婷, 李世森

(1.华北理工大学 体育部,河北 唐山 063009;2.北京师范大学 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00875)

论奥林匹克治理体系及其变革趋势
——从《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谈起

黄 璐1, 高姊婷2, 李世森1

(1.华北理工大学 体育部,河北 唐山 063009;2.北京师范大学 体育与运动学院,北京 100875)

通过《国际奥委会与奥林匹克体系: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对有关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结合《奥林匹克2020议程》对于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研判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变革趋势,奥林匹克运动金字塔式管理结构,逐渐由网络化治理趋势取代。国际奥委会坚守行业自治传统,积极推进监督制度改革和民主程序建设,增进奥林匹克利益相关者各方的交流与合作,凝聚共识,深化奥林匹克治理能力和行动能力建设。

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委会;治理体系;网络化治理;行业自治;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是对国家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和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的治理体系建设,对于推进体育领域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不断出现“积极探索”、“大胆探索”、“探索创新”、“探索新路”等词汇,说明“摸着石头过河”仍将是中国体育改革发展的“新常态”。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体育发展形态,奥林匹克治理体系对于中国体育改革发展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1 从《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谈起

在理解奥林匹克治理体系方面,《国际奥委会与奥林匹克体系: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具有广泛影响[1],是了解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体系的必读书。该书两位作者象征学界和业界的结合体,Jean-Loup Chappelet博士时任瑞士公共管理研究院(IDHEAP)教授,Brenda Kübler-Mabbott是一位作家、编辑,同时承担各种国际组织和学术机构的翻译工作。《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在学界和业界的重要性已经引起我国体育学者的关注,并融入到学者们最新的奥林匹克运动研究成果中。我国奥林匹克运动研究专家任海教授在《国际奥委会演进的历史逻辑——从自治到善治》[2]专著中引用了该书的部分观点;王润斌教授同时指出《世界体育的治理》是了解国际体育组织治理的必读书籍[3];邱雪博士在对《奥林匹克2020议程》的阐释性研究中,援引了《世界体育的治理》的主要结论,即奥林匹克运动的体系架构,认为国际奥委会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模式对我国体育改革具有较大的示范效应[4]。

《世界体育的治理》分为8个章节,第1章概述了奥林匹克体系及其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奥林匹克体系的5大支柱,分别为国际奥委会、奥运会组委会、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体育协会,5大支柱象征奥林匹克运动的五环标识,寓意用不同的方式将世界连在一起。介绍了奥林匹克体系的历史演变,揭示了奥林匹克治理关系的复杂性。第2~5章依次介绍了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奥运会组委会与奥运会的发展,具体范畴包括组织结构、使命、历史发展、资金来源、重大事件、相关数据等。第6章审视了奥林匹克体系作为自治主体与外部治理主体的关系,通过引入联合国、欧盟等官方机构的互动案例,强化奥林匹克体系与政府间的合作。第7章介绍了奥林匹克体系的三大监管者,即国际体育仲裁院、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的历史发展和现行职能。第8章作为结论部分,在世界体育复杂变化和奥林匹克运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奥林匹克治理发展的五大原则。

《世界体育的治理》一书的精华,或者说对奥林匹克体系的历史演变,聚焦在一张奥林匹克治理关系的结构图上,结构图采用11个环形紧密相连,以奥林匹克体系的5大支柱为核心,辅以两大独立功能机构——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将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纳入治理体系,具体包括政府、国际赞助商、国家赞助商、职业体育联盟(职业联赛)。然而,面对新世纪迅速变化的国际局势和行业状况,这一简要描述奥林匹克治理关系的结构图,很难反映治理关系的复杂变化。正如任海教授指出,“国际体育组织的治理涉及多种复杂的矛盾关系,就其组织内部而言,既有纵向的大众体育的底层与精英体育的顶层间的矛盾关系,也有横向的与项目联合会、国家奥委会之间的矛盾关系;就其外部环境而言,既有与行政、司法等的权力矛盾关系,也有与商业组织的利益矛盾关系,涉及大量的利益相关方,形成一个网络状互动、博弈的复杂格局。”[2]当前,奥林匹克运动的网络化治理结构已经成型,面向扁平化、面对面、网状治理结构,同时表现出加速演化的趋势。

基于此,Jean-Loup Chappelet教授对描述奥林匹克体系的结构图进行了修订,从传统的奥林匹克管理架构,到不断涌入的利益相关者,再到《奥林匹克2020议程》之后形成的新型治理结构和利益协调机制,如图1所示[5],奥林匹克新型治理体系建立在传统的奥林匹克管理架构,以及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格局之上,又纳入了一些新的利益相关者,涵盖了国家或超国家、市场与社会三大范畴,以下就该图示的关键点展开讨论,透视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变革趋势。

图1 奥林匹克新型治理体系

2 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变革趋势

2.1 奥林匹克自治与监督制度改革

从《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30条提议的改革精神来看,主要是围绕改进道德委员会任职人员的选任程序和独立性身份而展开,机构编制的独立性无从谈起。在Jean-Loup Chappelet教授改进的奥林匹克体系结构图中,道德委员会并未置于恰当的位置,在图示中与国际奥委会合为一体,由此说明,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的独立主体地位无从谈起。而实质上,国际奥委会极力打造的三大监管框架,如果将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的功能设定,视为一种公平且快速的权利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那么道德委员会的“若隐若现”,乃至“视而不见”,正是切中权力运行的监管要害。国际体育组织治理实践表明,实现体育自治与外部司法的协调统一,是完善体育自治的有效途径[6]。

世界体育的治理属于传统的金字塔结构,国际奥委会期待自治权的逐级下放,授予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更大的自治空间,同时利用奥林匹克团结基金的大量资助,加强逐级机构自治能力建设,为奥林匹克体系独立于外部司法创造更大的行动空间。由此可见,国际奥委会希望保留一定的“回旋余地”,将权力运行监管环节最大限度地控制在自己手中,采用“新瓶装旧酒”式的障眼法,回到了老路。即在深化治理改革过程中避重就轻,强化民主化程序建设,淡化监督权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凭借道德委员会成员的崇高理想与道德规制,以及寄托于任职人员独立性身份这一外在的程序正义,实现组织内部民主监督的可能性。这一自治改革设计能否适应时代与社会的变革趋势,能否改善既有的治理绩效,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与评论。

2.2 奥林匹克体系的网络化治理

传统的奥林匹克体系属于金字塔管理结构,这一结构逐渐由网络化治理趋势取代,正如欧洲职业足球治理的历史转变趋势,由国际足联、欧足联、国家足球协会、俱乐部和职业联盟、运动员组成的金字塔管理结构,转变为多个层级、多个管理者互动的网络化治理体系[7]。同时,欧洲新型体育治理网络的发展经验说明,建立多元文化的交流机制,可以更好地实现体育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共同发展[8]。应该说,网络化治理结构日渐成为国际体育组织治理改革的主旋律。《奥林匹克2020议程》力求打开奥林匹克体系内外部结构性的互动交流空间,打通原有跨层级治理的梗阻,正如第39条议题“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内部对话和社会对话”的改革理念,国际奥委会旨在加强与市场、社会的网络化治理关系,同时力求搭建奥林匹克体系交流平台,促进广泛的奥林匹克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合作。这些具体的改革举措包括第6条提议“与其他赛事组织者密切合作”、第7条提议“巩固与管理多类型人才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第8条提议“与职业联盟缔造关系”、第33条提议“与社区合作”、第35条提议“促进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赞助商与国家奥委会的交流”、第39条议题“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内部对话和社会对话”。

以《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8条提议为例,职业体育联盟代表了某个区域或国家市场的维度,精英体育和职业体育一般共享精英运动员资源,而在重大体育赛事时间发生冲突时,毫无疑问将影响精英运动员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以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为项目治理主体,与职业体育联盟或相关组织缔造协商合作关系,进而保证精英运动员参与奥运赛事,理解各职业体育联盟的优势与局限性,尊重单项运动传统与行业规则,采用适合的合作模式,发挥协同治理效应,促进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提升奥林匹克体系的网络化治理绩效。同时,国际奥委会尊重各单项体育的发展特点,深化与不同治理主体的合作关系,诠释了以项目为本的治理改革精髓。

以《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35条提议为例,以往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TOP计划)赞助商与各国奥委会赞助商分属不同的商业运行系统,国际奥委会不干预各国奥委会开展的赞助活动,各国奥委会在商业赞助层面的运行水平参差不齐,限制国家奥林匹克赞助事业的发展,进而拉低了整个奥林匹克体系的运营效率。国际奥委会积极推动国际营销层面与国家地方层面的合作,旨在推进TOP计划的本地化进程,为国家奥委会提供量身定制的方案,支持国家奥委会利用自身资源立足本地,加大营销力度,实现国际层面与本土层面的协同发展。国际奥委会创办市场营销主题研讨会,为各国奥委会提供奥林匹克营销信息和最佳范例,旨在提升各国奥委会的营销与服务能力,为赞助商提供更大的支持。同时引入合约义务原则,深化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和国家奥委会的合作[9]。从中不难发现,国际奥委会通过跨越治理层级的平台建设,建构网络化的扁平治理系统,破除既有的科层制管理壁垒,贯通信息共享与传播渠道,实现治理网络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深入合作,推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2.3 强化奥林匹克治理能力建设

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奥林匹克2020议程》无疑是强化奥林匹克治理体系的有力举措。从改革政策落地的视角,《奥林匹克2020议程》是提升治理能力与绩效的范本。国际奥委会强化奥林匹克治理能力建设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第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面向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适合的宣传方式,提升各方对处于时代变革中的奥林匹克运动的认识和理解。从奥林匹克的政治宣传而言,《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21条提议旨在加强国际奥委会面向政府间组织与机构的宣传,并支持与协助国家奥委会的宣传举措。从奥林匹克的公众宣传而言,国际奥委会将打造奥林匹克频道,为全方位展示奥林匹克的魅力提供曝光窗口。从奥林匹克的社会宣传而言,《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20条提议旨在建立国际奥委会与有实力的国际知名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网络,扩大深化合作项目的影响力。同时《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20条提议以社区为突破口,发挥虚拟社会(赛博空间)的作用,让更多的年轻人乃至大众参与进来,进而扩大奥林匹克运动的社会影响力。从奥林匹克的市场宣传而言,《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33条提议指出,引导赞助商介入“奥林匹克主义在行动”活动的融资、推广与实施过程,强化奥林匹克商业合作伙伴对公益项目的认同。从奥林匹克的价值宣传而言,《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22条提议旨在面向全球推广以奥林匹克价值为导向的教育,国际奥委会将寻找与支持有助于传播奥林匹克价值观的举措,实现奥林匹克教育的电子化,并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在国际学校课程中推广体育价值观教育。

第二是团结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增进奥林匹克利益相关者各方的交流与合作,凝聚共识,实现奥林匹克大家庭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发展共赢。《奥林匹克2020议程》面对不同的外部治理主体,坚持协商合作、共谋发展的主基调,积极扩展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协商合作,除了奥林匹克体系的5大支柱和6个传统的利益相关者,又有一些新的利益相关者纳入奥林匹克治理网络,涵盖了国际与国家政治、超国家与政府间组织合作、区域性体育组织与赛事、体育爱好者与广泛球迷、家长及家庭、媒体与公共舆论等范畴,从国家、市场、社会与个体四个维度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布局。以《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12条和第13条提议为例,围绕降低办赛成本问题,国际奥委会与行动人或利益相关者一同审视赛事筹备、服务与实现环节的合理性,并在具体且高度专业的奥林匹克知识领域,为奥组委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同时,最大化与奥林匹克运动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效应,保证赛事组织工作的严密性,切实降低办赛成本[9]。国际奥委会积极团结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增进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力避以往单兵突进的办赛模式,提升奥林匹克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奥林匹克治理能力建设。

第三是提升奥林匹克利益相关者各方的行动能力。不论是注重宣传效应,还是开展团结实践活动,最终目标是凝心聚力,聚首治理改革同一条道路,从思想认同的根性环节上,解决奥林匹克治理改革实施的源动力问题,也是政策认同与实施的关键所在。国际奥委会面向广泛的行动主体,深入阐释改革趋势和政策观点,答疑解惑,交换看法,征求意见,增进共识,提升凝聚力。以《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39条提议为例,国际奥委会拟创建汇聚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圆桌会议,即“奥林匹克主义在行动”代表大会,召集奥林匹克体系的代表、利益相关者和公民社会代表,与来自各行各业、不同背景的代表开展社会对话,明辨社会局势,激辨社会价值。同时,国际奥委会全会旨在加强成员在重要战略话题上的互动讨论,并接受外部特邀发言人的聆听。这些切实的互动交流举措,充分尊重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诉求,诠释了奥林匹克团结的社会价值,赢得了球迷、公众与媒体的理解支持,强化了奥林匹克治理改革的行动能力。

[1] Jean-Loup Chappelet,Brenda Kübler-Mabbott.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and the Olympic System:The governance of world sport[M].New York:Routledge,2008:18,177-181.

[2] 任海.国际奥委会演进的历史逻辑——从自治到善治[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3:253.

[3] 王润斌.国际奥林匹克研究与教育的发展——第22届国际奥林匹克研究生讲习班学术见闻录[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6):1-5.

[4] 邱雪.国际奥委会改革动向及其对中国体育改革的影响[J].体育文化导刊,2015(8):20-25.

[5] Jean-Loup Chappelet.From Olympic Administration to Olympic Governance[J].Sport in Society,2016(6):739-751.

[6] 李智.国际足联腐败案冲击下体育自治的反思与完善[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6(4):303-309.

[7] Play the Game/Danish Institute for Sports Studies.Action for Good Governance in 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sations[R/OL].[2013-04-30].http://www.playthegame.org/file admin/documents/good_governance_reports/aggis_final_report.pdf.

[8] 陈华荣.论欧盟体育治理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1):4-8.

[9] IOC.Olympic Agenda 2020——The Strategic Roadmap for the Future of the Olympic Movement[EB/OL].[2014-11-18].http://www.olympic.org/olympic-agenda-2020.

OlympicGovernanceSystemandReformTrend

HUANG Lu1, GAO Ziting2, LI Shisen1

(1.Sport Dept., North China Science Univ., Tangshan 063009, China; 2. Sport Dept., Beijing Normal Univ., Beijing 100875, China)

The paper reviews the book, the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and the Olympic System:The governance of world sport. Based on the top design of the Olympic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2020 Olympic Agenda,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reform trend of the Olympic governance treatment system and the Olympic pyramid management structure is more featured with networking. The IOC promotes the supervision system reform and democratic construction, improves the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of different Olympic parties and promotes the Olympic governance ability.

Olympic Games; IOC; treatment system; networking governance; industry self-governance; system reform

G80-05

A

1672-268X(2017)05-0036-04

2017-09-07)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7TY010)。

黄璐(1981-),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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