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浪
我国最贫困人口基本集中在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农村地区。作为中部地区的江西省抚州市是农业大市,目前仍有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贫困发生率4.09%。金融对于促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金融扶贫的重点在于农村金融扶贫。农村金融扶贫的核心是通过金融扶持,让贫困农户能够依靠自身力量,有尊严地脱贫致富。
一、抚州市农村金融扶贫工作成效
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抚州市银行金融机构有效发挥金融扶贫攻坚职能,不断完备金融体系,不断增加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有力支持农村贫困地区信贷增长。
(一) 金融扶贫体系不断健全,农村信贷投入不断增长。近年来,抚州市先后引入江西银行、浦发村镇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完成大部分县域信用社向农商行的改制,国有商业银行和各股份制银行纷纷将渠道延伸至农村,已形成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农村金融扶贫体系。截至2016年6月末,抚州市银行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09.2亿元,县域涉农贷款余额509.7亿元。
(二)金融扶贫产品不断创新,贫农信贷需求不断满足。近年来,抚州市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贫农金融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效加大对农村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农业银行创新推出了“金穗油茶贷”、“金穗蜜桔贷”等金融产品,有力支持了油茶种植、蜜桔种植户发展。同时,政银合作方式不断创新,政府创新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模式,将财政专项资金集中使用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通过杠杆放大,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
(三)农民就业收入不断增加,农村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农村金融扶贫扶持的产业项目拉动了农村人口就业,增加了农民增收致富的途径。农民获得贷款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等,既吸收了一大批闲散劳动力,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农业银行对广昌县贯桥村开展金融精准扶贫,该村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00余元,全村132户贫困户实现整体脱贫。据了解,通过近年来的扶贫工作,抚州农村贫困人口大幅缩减。
二、抚州市农村金融扶贫面临的困境
当前,抚州市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不高是制约金融扶贫效力增大的症结所在。农村金融扶贫工作水平低下则与农村信用环境不佳、精准扶贫对象界定难、农户缺少抵押物等密切相关。
(一)农村信用环境不佳。抚州市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要归结到农村信用环境上,部分农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农户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缺少农民其他收入信息。
(二)精准扶贫对象界定难。据调查,除绝对贫困人口低保户和五保户容易识别外,相对贫困人口因村民的收入状况难以准确测定。一是之前贫困户对象评定由村级上报政府,并没有进行上门核对,有相当部分贫困户不贫困。二是贫困户家庭人员乱点鸳鸯谱,部分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不真实。三是部分村干部为争取扶贫款项而误导村民,将不贫困的农户纳入贫困户之内。
(三)扶贫贷款风险防控难。一方面受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影响,另一方面部分贫农对精准扶贫政策理解不够,存在只借不还的心理。并且,贫困农户分布较为分散,贷后管理较难,导致农户不良贷款大幅攀升。
(四)扶贫激励机制缺乏。银行金融资源往往依照市场规律设计,由于追逐价值最大化的内在要求,使得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很难吸引到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地方财政税收扶持政策配套不够,目前还没有针对银行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的专项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地方财力有限使得扶贫贷款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导致银行金融机构没有动力增加信贷投放量和开发新的农村金融产品。
(五)贫困农户缺乏抵押物。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收益率相对较低,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频率高、风险大,为转移和分散三农贷款的高风险,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会将合法有效的抵押担保作为必要的贷款条件。但是,根据现行担保法律规定,农村财产可作合法担保物的却很少,如集体土地抵押受限,私人房屋抵押难以实施,农产品抵押难以达到防范农贷风险要求。
三、提升抚州市农村金融扶贫水平的路径
(一)精准识别是基础。精准识别的目的是解决“扶助谁”的问题,银行金融机构在实现对乡镇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需求调查全覆盖、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投放全覆盖“三个全覆盖”的同时,要对贫困村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扶贫对象审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融合的贫困户识别帮扶机制,确保贷款对象精准。并且,加强与政府部门联系,摸清扶贫对象与资金需求底数,提高农村金融扶贫的精准性。
(二)产业扶贫是关键。抚州市各县域已经形成东乡变性淀粉和医药、金溪蜜梨、崇仁麻鸡、南城食品、南豐蜜桔、广昌白莲等农业产业特色。抚州银行金融机构要立足县区农业产业特色,建立长效的贷款支持机制,以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三)金融创新是灵魂。一是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量身定做,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二是创新开发覆盖异地搬迁对象、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等特定人群,促进创业就业、搬迁安置后续就业、技能培训的小额信贷产品。三是积极探索特许经营项目的收益权、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农户房产权等作为担保的贷款新产品。四是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公司或基地+农户”统一授信、“公司担保(或订单保证)+农户贷款”、“公司统一承贷+农户使用”等基于产业扶贫链条授信方式。同时,探索“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通过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致富能人发放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五是积极探索银担合作、银保合作,积极引入政府增信机制,分散扶贫信贷风险。
(四)加强领导是保障。银行金融机构应建立农村金融扶贫组织架构,成立扶贫工作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特别是农业银行要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扶贫功能,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对任务目标、时间安排、信贷政策、业务授权、金融创新、资源配置、跟踪督查等进行统筹安排,有规划推进扶贫开发。
(五)完善政策是条件。银行金融机构要按照“微利、精准”的原则,制定专门的扶贫项目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把扶贫项目和贫困对象认定结果的真实性作为发放贷款的首要条件,把确实的还款来源作为还款主要保障。合理确定扶贫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对履职尽责的信贷从业人员作出尽职免责安排。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放审批权限、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出台符合贫困户实际情况的授信评级办法,设定简便易行、标准适度的评价指标,在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出台差别化的优惠政策。单列扶贫信贷计划,着重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完善金融扶贫的具体办法,对资金规模、机构网点业务人员等资源实行倾斜配置。
(六)防控风险是底线。银行金融机构在做好农村金融扶贫工作的同时,要注重风险防控,确保农村金融精准扶贫可持续。一是加强金融扶贫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公开扶贫信贷产品、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利率、办结时限、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同时,利用微信网点LED、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重点宣传金融扶贫政策、涉农金融产品、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二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起完整的农村个人信用档案,及时更新农户的信息,定期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三是做实做细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持续不间断地跟踪农户贷款情况,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用途合规、按约使用、按期收回,降低农户违约风险。(作者单位为抚州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