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俊武
摘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是建设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原则和方向。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常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组织等多种主体。在这个治理结构中,国企党组织居于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要充分发挥党在国企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就必须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本文拟对新形势下党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的有关方法及途径进行详细阐述与分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治理;核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从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执政地位看,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仅明确国企党组织在企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发挥这种作用的有效方法与途径。以往在有些国有企业,党的“政治核心”常常游离于法人治理结构之外,始终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打转,重大问题决策难以介入,党建工作贴近中心而难入主流,要参与又怕干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发挥作用的方式不科学、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不顺畅有关系。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按照“四同步”、“四对接”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质量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企业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发挥作用实现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一、公司治理、党委领导和组织架构的有机融合
将现代公司治理与党的领导有机结合是党组织发挥作用最为主要的保障与前提。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三个方面,具体的实现方式为民主集中制。党的领导班子根据现有的公司治理程序,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分别进入公司的经理层、监事会和董事会,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其他领导人员“一岗双责”的中国特色国企领导体系,有效促进了现代公司治理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机融合。另外,国有企业要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进行明确表述,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使公司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还要说明党组织与经理层、监事会、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之间的关系,使党组织在监督、统领企业发展全局以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方面,体现出具体化、制度化和组织化的特点。
二、董事会战略决策与党委统领全局有机融合
公司治理架构中的董事会是职能等级最高的决策机构,其工作重点在于战略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企业党委的工作则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主,对涉及国有企业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要进行前置性研究,并给出具体建议,董事会在制定具体战略决策时需要将党委提出的建议充分体现出来。董事会和党委是相辅相成、协调一致的关系,双方既有配合又相互独立,不存在谁大谁小。对于董事会依法依规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委应予以全力支持,使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得到充分保证,使决策方案能够依照现有的法定程序得到有效实施。同时,又要依靠董事长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重要改革方案、风险管理战略,以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在董事会战略体系中融合党委的意见,使国有企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总之,企业党委和董事会相辅相成,有独立也有配合,共商决策,党委既要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又要自觉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支持董事会依法决策,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和决策实施的有效性,进而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监事会独立监督与党委把关定向有机融合
公司治理架构中的监事会是最为主要的监督机构,主要监督内容为经理层和董事会的职能发挥情况。国有企业党委则承担着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政治责任,同时也要全面监督企业在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决策部署,主要在保证正确的思想路线与政治路线、坚持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起到把关定向的作用。党委监督体系的职能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相互交织,目标同向,重点各异。党委应发挥牵头主导的作用,通过建立党委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支持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成效以及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责进行独立监督,及时掌握经营层执行工作和董事会战略制定的总体情况,确保各治理主体履责到位,形成对公司治理行为有效监督的合力。同时,国有企业党委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大力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经理层全权经营与党委推进深化改革有机融合
公司管理架构中的经理层是最为主要的执行机构,依照公司现行的经营发展目标以及经营发展责任制的具体流程,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规划,经理层的日常工作不受党委的直接干预。公司经理层的改革发展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落实。一方面,由董事长与党委书记根据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决策,再由经理层将党委的决策意图在企业经营管理计划和责任分解中体现出来,通过细化落实措施并执行公司决定,有效贯彻党委的意见,使经理层与党委共同承担责任、共同执行工作并共同参与决策;另一方面,党委依照基层经营机构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各级党组织的统领作用,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的方式,带领广大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并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
为了能够将现代公司治理与党委领导核心双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正确处理好授权经营与领导核心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还需要对其现行的授权经营管理体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以让经理层和董事会在人事管理和公司治理工作中体现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要对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中的授权进行全面改良与优化,在经理层受到董事会充分授权的情况下,能够使经理层与董事会之间建立起授权经营、职责清晰、相互制衡、相对独立的公司治理体制。也就是对“三会一层”之间的授权关系进行进一步明确,对公司的三级授权经营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首先,董事会要接受股东大会的全权授权,既要让董事会承担责任也要赋于董事会应有的权利,只有在权责对等的情况下才能够进一步降低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的干预频率,将董事会在战略管理、风险管理、薪酬管理、经理层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其次,公司经理层要得到董事会的充分授权,采取经营管理责任制,遵循应授尽授的授权原则,让经理层能够承担风险、承担责任、及时决策并且能够高效决策,以形成经理层与董事会相互制衡、协调运转并且相对独立的运作机制。第三,经理层需要严格遵循有授权方可用权、对下属机构逐级授权的基本原则,在企業经营管理体系中充分体现出分级授权的授权特点,切实提升企业运营的效率和效能。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坚持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保障。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是一个原则问题,更是一个方法问题,必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好企业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多种治理主体的关系,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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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