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
摘 要:加强契约意识的培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法治理念,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促进良好教育秩序的建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学生契约意识的培养,可以通过建立教学标准体系,师生形成关于教学活动的契约;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学校后勤服务中体现契约治理精神;营造具有法治文化和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契约意识;教育管理;后勤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9255(2017)03-0054-04
“契约”一词在法学大词典中的解释是:广义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包括债权契约、物权契约及亲属上的契约。狭义指债权契约,即以债的发生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契约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契约形成的法律关系,乃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如买与卖、租与赁、借与贷等关系。[1]契约意识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包括责任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主体意识、诚信意识、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意识等,是一种平等、尚法、守信的心理态度、价值观念和人格品质,从本质上说,契约意识就是一种尊重规则和重视规则的意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与契约精神,高校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生契约意识的培养。
一、对大学生进行契约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6年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指出:“法治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
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2]因此,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对学生进行契约意识和契约精神的培养与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契约意识培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培养契约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法治理念
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社会,契约被升华为民主法治的社会理念,契约内在地包含着自由的观念、平等的意识、民主法治的理念和权力本位下的责任观。培养契约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责任意识和民主法治理念。
(二)培养契约意识,能够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
培养契约意识,能够使学生准确定位自己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正确认识自己的主體地位,从而自觉自愿地接受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并自觉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有些教育者担心,契约意识的教育会使学生不愿接受学校的管理,增大管理的难度。事实上,学校的教育管理本来就应该建立在学生自
愿接受的基础上,任何外在的强制性的管理和约束都不会产生好的教育效果。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绝非来自于任何高压特权,而是自主性选择的一种行为,呈现出一种自由的状态。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师生之间应该建立平等的契约式关系……良好的人格产生于内部需要而不是外部压力”。[3]因此,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有利于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主动与学校共同建立良好的教育秩序。
(三)培养契约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
以往,当我们把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时,在德育方式上往往缺乏对学生人格尊严的尊重,我们更多地着眼于学生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和缺点错误,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进行训诫和批评教育,要求学生无条件服从和遵守纪律。这种教育方式由于缺乏对学生人格的尊重,极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使学生获得负面的心理体验,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培养契约意识,就是要在教育过程中努力构建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在教育活动中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权利和人格,关心、理解和信任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觉到他是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受到尊重的,把学生成长发展的内在需要转化为持续努力、主动学习的强烈动机,努力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和创造性,从而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4]
二、当前大学生契约意识培养面临
的问题与困境
目前,在学生契约意识培养的问题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困难,这些问题有的来源于认识和理念上的误区,有的来源于在实际运行和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与失误。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校没有充分认识到契约意识培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性
通过调查发现,很多学校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担心对学生进行契约意识的培养会弱化学校的管理权威和管理职能,导致很多学生管理问题的出现,不利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建立与维护。这种认识上的误区使一些高校在实践中忽视学生契约意识的培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习惯运用行政命令和惩戒处理手段,注重灌输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这种教育理念和方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容易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很难解决学生的思想认同问题,学生有可能表面服从,实则内心排斥,阳奉阴违,严重者还有可能造就人格分裂的“两面人”;二是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平等自由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造成学生价值观培养上的一定程度的缺失和偏差。
(二)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流于表面和形式,没有真正渗透在教育理念中,并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学生契约意识的培养应该完全渗透到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和学校教育理念中,但在实践中一些学校对学生契约意识的培养往往流于表面和形式。例如,学生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是培养学生契约意识的重要途径与方式,但在一项关于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情况的调查中发现,虽然很多学校学生都会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但这些参与管理的学生大多是学生干部,他们更多的时候是以教师助手的身份,帮助学校和老师做一些辅助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以说,事实上他们代表的并不是广大学生,而是站在学校和教师的立场上行使部分管理者的职能。再如,有的学校虽然会定期听取学生对于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甚至有时是院、校长亲自听取学生意见,但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后续反馈落实机制,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很多时候不一定能得到反馈和落实,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制度保障。因此总的来说,学生仍然是作为被管理者,而不是平等的教育主体的身份出现的。endprint
(三)出现“契约失灵”的现象
“契约失灵”现象主要指学校虽然建立了一系列体现契约精神的制度和规则,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屡屡出现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双方出现不履约情况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契约式”管理模式的不完善、学生契约精神和契约意识淡漠以及社会上不守法不履约等负面现象的影响。“契约失灵”现象对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会造成消极影响,削弱学校实施“契约式”管理的信心和成效。
三、大学生契约意识培养的具体路径
教育部在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5]这为我们指明了大学生契约意识培养的具体路径。
(一)通过教学标准体系的建立,师生形成关于教学活动的契约,共同实现教学目标
长期以来,我们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忽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学习目标、学习过程都是教师预先设定的,学生只能被动地按照教师设计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过程接受知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的主动性、创造性难以得到发挥,一些学生因此对学习产生逆反和排斥心理,不愿主动学习,甚至产生厌学情绪。事实上,学习是师生双方平等互动交流的过程,是双方共同订立学习契约并努力实施和完成的过程。课程的教学目标不但应该让学生充分了解,而且应该得到学生的认同,成为学生内心的心理期望,这样才能促进学生产生积极的学习动机;教学过程应是师生共同设计、共同实施的,全程都离不开学生的积极参与,这样才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内在潜能;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是师生共同完成的,评价标准、评价手段和方式都应得到学生的认可,这样的评价结果才能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心理刺激,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是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关键因素。
建立教学标准体系是“契约式”学习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教学标准体系可以包括课堂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实习实训教学标准等。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标准体系的制定和建立,使学生充分了解自己专业的培养目标、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每一节课的学习目标,同时了解专业的培养过程、每门课程和每堂课的教学过程,以及专业和课程的评价标准,从而使学生明确自己在学习过程中承担的角色和任务,能够比较客观准确地对自己的学习成果进行自我评价。教学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事实上是师生达成关于学习活动的契约并共同遵守与实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有利于增强学习效果,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体现契约治理精神
高校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往往都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实施和开展的,规章制度应该体现契约治理精神,应该是学校和学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契约关系来实现各自的利益和诉求。但实践中,一些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往往从高校自身管理需要出发,在内容上主要体现学校的意志和对学生的约束,缺乏学生的意志体现和高校对自身权利的限制性规定;在实施程序上,高校往往凭借自己强势的管理权力,漠视学生应有的对管理的知情权、质疑权、建议权等权利,尤其在做出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时,忽略听证、申诉等程序,致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违背了契约式管理的精神实质。因此,高校应努力把契约精神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理念中,学生身处法治校園文化氛围中,就会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荫庇,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契约意识。
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中培养契约意识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努力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立依法治校的体制机制,建设民主、自由、平等、和谐的文化氛围。学校在管理中要端正权利义务观念,不断平衡各种权利义务关系,避免滥用学校权力资源优势,轻视甚至漠视学生权利保障。规章制度要明示学校和学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要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意志,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建议权。[6]二是注重程序的正义与公正。学校管理者要注重办事程序公正,决策、办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意见,争取得到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可与支持,与学生形成共识。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重视学生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在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建立听证和申诉制度,给予学生陈述、质疑、反驳、争辩的权利,切实体现契约式管理的精神实质。[7]三是加强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有效调控和监督,拓宽学生反馈意见的渠道和方式,要及时对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与不良影响进行调整和控制[8],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避免“契约失灵”现象的出现。
(三)营造具有法治文化和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渗透契约精神的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能持久地、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自身角色,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树立平等自由观念,培养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使学生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化为自觉遵守行为准则,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契约意识,使学生成为具备契约精神、人格健全的社会人。
营造具有法治文化和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开展各类弘扬法治文化和契约精神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群体的互动活动最容易培养学生的契约意识”。[9] 通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法律文化节、演讲比赛、辩论赛以及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参与各类活动的过程中提高认识、凝练情感、加强感悟,培养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在校园景观建设和文化宣传中渗透法治文化和契约精神,学生置身其中,会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与感染,随时随地感受和体会到契约精神的内涵和影响。三是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在契约意识培养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是培养学生契约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各院校可根据学生实际,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规则、公约等,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成立学生自治组织,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管理,逐步培养学生参与群体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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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EB/OL].[2016-07-18].http://www.gov.cn/xinwen/2016-07/18/content_5092493.htm.
[4]何作井.“契约化”大学生管理模式探讨[J].高等农业教育,2007(6):68-70.
[5]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EB/OL].[2015-03-04].
http://www.edudh.net/article/2015/03/20150304_636286299735.html.
[6]余雅风.契约行政: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7(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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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胡守钧,何善蒙.平等 契约 宽容 创新 共生——教育与城市精神之塑造[J].教育与发展研究,2003(9):54-55.
(责任编辑 郑 伟)
On Cul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 Contract Consciousness in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I Yan
(Teaching Affairs Department, Hain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Haikou 571100, China)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