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廉政建设“三大监督”模式初探

2017-10-11 07:20张建华
中国领导科学 2017年9期
关键词:廉政腐败权力

◎张建华

高校廉政建设“三大监督”模式初探

◎张建华

本文从信息化的视角审视高校廉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针对高校廉政工作中存在的“老虎好打,苍蝇难防”现象,在北航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构建了高校廉政工作“三大监督”模式,实现了两个新的结合,即“人的监管与工作监管相结合,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相结合”,为高校廉政建设向深层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

信息化;高校廉政建设;监督模式

廉政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1]。在高校廉政建设方面,“攻坚”体现在腐败的风险存在于日常工作中,权力点是分散的、顽固的,故而攻坚;“持久”体现在腐败的风险存在有权力的人身上,人是流动、发展的,故而持久。高校要在这场战役中取得胜利,必须依靠广大群众、走群众路线,时刻秉持“一切为了师生校友;一切依靠师生校友;一切以师生校友的利益为根本”的原则。从“互联网+”与教育融合的视角,创新提出“三大监督”模式,对高校廉政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

一、高校廉政建设现存问题

(一)监管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

常规的高校廉政监管以人为主,重点针对中层以上领导,廉政风险主要体现为制度风险,而不是权力风险,更多存在于工作流程的权力节点上,也就是办事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监管形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高校管理部门人员构成和职责较为灵活、复杂,单纯以人为核心的监管形式会造成人力成本大、效率不高的缺陷,使监管部门在工作上陷入困扰和失误。

(三)监管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风与廉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党员干部廉政作风的养成,与个人党性修养高低密不可分,以往的廉政监管只重视党风建设的警示与教育,而忽略了党员的自我监管和党性提升。

二、信息化对高校廉政建设的作用

(一)“流程透明”有助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权力结构配置体系

权力结构的科学与否,流程是关键[2],特别是高校廉政建设进入“深水区”之后,廉政建设不只是一把手的事,出了问题追究领导的责任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权力风险更加固结于日常工作的权力点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化、规范化地配置体系建设工作。表面看,主要的工作是基于信息化软件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实际上包含了每个部门从组织架构、业务架构到相关规章制度的整个业务流程的再造。没有科学的权力结构,就谈不上权力监督和防控,因此信息化带来的“流程透明”对于高校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二)“信息公开”有助于形成以广大群众为主体的反馈、监督机制

建设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重要的是“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有了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可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形成合力,保证权力的规范运行。首先,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无法公开的全校业务、项目以及其他信息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对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和展现;其次,广大师生通过信息化途径对公开的信息一目了然,同时也便于广泛征集全校师生的意见和反馈,进一步加强廉政监控和风险防控。

(三)“大数据技术”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廉政方面的优势

实践表明,大数据有揭露和预防腐败的功能,运用的原理是“大数据画像”。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的优势相结合,网上就可以记录目标的行为,再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其人的行为轨迹,找到相关证据,估算出腐败概率。大数据的积累,有利于我们将其转换为“腐败指数”,对反腐对象进行监控。

三、“三大监督”模式的初步探索

(一)信息化手段与日常工作流程相结合形成制度监督

在工作中,信息是否通畅越来越成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决定性因素,正像中医上所讲的“通则不痛,痛则不通”。腐败问题的滋生恰恰是由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或不对等,而现代信息化技术能够弥补以往防控体系在这方面存在的缺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于BPMN标准(业务流程建模标注,Business Process Modeling Notation)梳理全校机关单位的办事流程,逐点进行权力分析。比对结果发现,处于工作流末端的基层办事人员权力更直接,而信息流却处于相对的盲点:来办事的人对于基层办事人员而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其主管领导同样很难获取到有效信息。这就容易出现权力的高风险,成为导致腐败的“温床”。党纪国法的严查严办解决的是使干部“不敢腐”,如果缺少科学的、规范的制度监督和流程体系的制约,会有少数人铤而走险,因此必须进一步解决“不能腐”的问题。

制度监督的“眼睛”突破了传统廉政理论将人与事分开监管的常规,创新性地提出高校廉政的权力风险除了领导干部的职权风险外,还有办事流程中的权力风险,这是我们以往高校廉政理论研究被忽视的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探索了新的信息化视角下有利于实现高校日常化、动态化的廉政路径,避免了常规监管中人力成本大、监管效率低等缺陷,形成科学的权力监督体系,以确保干部“不能腐”。

(二)信息化思维与师生诉求与评价相结合形成群众监督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职责就会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发生的隐患,这是为什么廉政建设中会出现少数干部“不作为”的原因。干部消极怠工,恰恰说明对权力的认识不正确,因此必须树立为人民办实事的“三严三实”作风,促使干部进一步从“不能腐”转变为“不想腐”。要求在廉政建设中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信息公开、对称、反馈,使群众的眼睛成为反腐的有力武器。我们初步尝试采用“1-3-7诉求机制”进行防控。具体说就是以办事人的“诉求周期”为尺度,诉求后一周是办事人的忍耐限度,以它作为极限时间,取中间点3天为一个节点。规定诉求后一天若没有相关部门及时响应,则通过短信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如果3天没有解决,则通过短信反映到主管校领导;如果7天仍没有解决,便通过短信息自动上报校长。这一机制的建立,有效地纠正了权力与信息的错位,使信息上下通畅,权力向诉求者转移,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机制和办事流程。这种信息化与传统业务深度融合的方式,体现了“互联网+”的精神,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

反腐工作,作风建设是关键,廉政风险依靠掌握权力的人,化解只有提高共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才能取得反腐持久战、攻坚战的胜利。当前“不敢腐”初见成效,接下来还要向“不能腐”和“不想腐”迈进。要实现这样的跨越,既靠制度建设,也靠思想教育,惟有建构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政治、清正风气才会成为常态。二者相互融合就能激发出最强劲的正能量。信息化技术手段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宣传队”的作用,“信息技术”从技术向信息的转变是重点。这种转变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探索中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学校打造以弘扬正能量为主旋律的实名制高校社交网络平台,加强党风廉洁宣传与反腐监督,使反腐廉洁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在建设“业务部门―主管副校长―主要校领导”三级诉求机制基础上建立业务监管与反馈机制,尽可能打通全校信息流,改变以往信息不对称的弊端。

(三)信息化技术与干部党性修养提高相结合形成自我监督

“三大监督”模式是针对高校廉政问题中监管对象的特殊性提出的。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高校教师群体构成的复杂性,若按照常规的监管方法,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将信息化与高校廉政深度融合,充分体现了高校廉政问题的实际和迫切需求。

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在工作中防微杜渐提醒自己,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由于有责就有权的道理,一些基层干部不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认为自己只有工作责任,缺乏对权力内涵的正确认识,往往导致对腐败的警惕性降低。因此需要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构架针对个人的风险防控指数。我们的构想是将腐败和权力之间的几个重要相关性因素列出,并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行为,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建立廉政指数模型,使权力具象化、可视化,既有利于风险监督与防控,又能使基层干部对自己的权力心知肚明,自觉远离腐败的隐患,在个人层面上实现“不想腐”。

在廉政风险防控领域,信息化防控是一个新事物,能够实现传统手段不能实现的防未发、防苗头、防大事、防扩散的效果。科技是打造廉政社会的基础保障,互联网已成为人民群众不可缺少的“生活”工具,要充分探索和研究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要做到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除了保证制度本身的规范性之外,还要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作为制度的外延,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就像笼子的经线和纬线,经纬齐全,才能真正“关住”权力。为此,我们认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必须利用好现代信息化技术构筑我们的防御工事,打造我们的反腐利器,为廉政反腐事业取得最后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1]子平:《打赢反腐倡廉攻坚战、持久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15年2月13日。

[2]陈勇、李永忠:《制度反腐的核心是权力结构改革》,《经济观察报》2013年1月14日。

[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6页。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院长、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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