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肃州区孙家石滩家族墓地发掘简报

2017-09-12 03:1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考古与文物 2017年3期
关键词:前厅底径腹部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一、地理位置与布局

孙家石滩家族墓地,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东洞乡)西部,上坝镇的西北部,处于两镇的交界区,由于是类河滩的戈壁型地貌,当地人习惯的称其为孙家石滩。该墓地是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中分布有汉晋时期的古墓群,面积约为100万平方米。地理坐标为东经98°38′05″,北纬39°35′44″(图一)。2005年秋,由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张掖市博物馆对该家族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发掘墓葬3座,出土器物93件(组)。

三座墓葬均有覆斗形封土,封土东部均有明显盗洞坑痕迹,其中除M3的封土由于顶部盗洞而塌陷外,其余二墓的覆斗状封土均保存较好,顶边长2×2米,底边长约4×4米,现存高度约0.6米。墓道方向皆向东北,方向 75°,自南向北排列,墓葬间距基本相等,封土间距约6米,墓道间距约8.8~9.4米,应当属于一个家族的墓地,从南向北分别编号为M1、M2、M3(图二)。

图一 孙家石滩墓群位置示意图

三座墓葬均为长斜坡墓道中字形结构的砖券墓葬,即前厅后室式结构。除M2墓室内棺木被盗,仅存堆积一处的两具骨架外,其余两墓内棺木尚存,均为两棺夫妇合葬墓。

图二 孙家石滩家族墓分布图

二、墓葬介绍

(一)M1

M1位于墓地的南端,长条形斜坡墓道位于墓室东侧,墓道长12.1、宽0.7~1.48、深0.3~4.6米,近墓室入口处有1.9米的一段平面,与墓道形成一台阶状落差(图三)。

墓门为三层红条砖券顶的甬道,条砖侧立叠砌封门。甬道宽0.8、高1.2、进深0.7米。甬道上单砖叠砌成照墙,照墙上部已被盗洞破坏,下部保存较好,但锈蚀较严重,底部五层平砖,上侧立砖砌成仿木结构柱头及四平砖夹雕刻山花砖,其上为一立砖和三层斜立“人”字形砖,再上为四平砖。砖长0.38、宽0.18、厚0.06米(图四)。

墓室为前厅后室结构,前厅近方形四壁为条砖四平一侧叠砌而成,顶部南北向叠涩式券成拱形顶。条砖纵向铺地,地面低于墓道0.2米。前厅边宽1.45~1.5、高1.88米。

后室位于前厅西壁偏南处,入口处有宽0.8、高1.2、进深0.7米的甬道。后室内部为向两边扩出的长方形拱顶结构,四壁下部为四平一侧叠砌,上部为叠涩式券顶,长2.8、宽1.42、高1.76米。后室条砖平铺地,高于前厅0.2米。内置双棺并列,均为前宽后窄,前高后低的长梯形,底板上加有“米”字形木撑。木棺的两壁上绘制垂幛纹,棺盖内彩色绘制伏羲(太阳)、女娲(月亮)人身蛇尾图像以及云气纹。南棺长2.07、宽0.54~0.64、高0.5~0.65、盖长2.5、板厚0.08米。北棺长2.15、宽0.54~0.64、高0.5~0.65、盖长2.55、板厚0.08米。木棺已经被盗墓者破坏,裹着麻布的死尸被移出,叠放在前厅的南壁下(图三),南棺为男性,约65岁左右,北棺为女性,约70岁左右。

1号棺盖(南棺),为下平上弧形,两端削成上翘状,平面四周铲出子母口凹槽,唯盖前部一角因雨水侵入而朽蚀较严重,其他部位朽蚀不太严重。盖内绘彩(图五),盖内中部绘制云气纹,前部伏羲形象,人面,三叉形发髻连长辫,羽翼状双臂,左手举一叉形“规”,腹部绘一圆形红太阳,中有一飞翔的黑乌(金乌)为标志,下体绘制成左弯的蛇尾至中部与女娲蛇尾相交。后部绘女娲形象,人面,双分高发髻,羽翼状双臂,右手举一曲尺形“矩”,腹部绘一圆形金月亮,中有金蟾蜍为标志,下体绘制成右弯的蛇尾至中部与伏羲蛇尾相交(图六)。绘画技艺比较娴熟,图案布局也比较合理。

2号棺盖(北棺),与1号棺盖结构相同,唯棺盖前部一侧被盗墓者砍劈所破坏,其他部位保存较好(图七)。盖内中部绘制的伏羲、女娲形象或图案则有了明显的区别。前部绘制的的伏羲形象为人面,头顶裹一条花围巾,身穿条纹花马甲,双臂弯曲插腰,右手握一曲尺形“矩”,腹部绘一圆形太阳,内以飞翔的黑乌表示,下部双腿兽足,弯曲似奔跑状,中有一蛇尾左弯延伸到中部与女娲蛇尾相交。后部绘制一女娲形象,人面,三叉形发髻,身穿条纹花马甲,左臂弯曲插腰,右手前曲握一叉形“规”, 腹部绘一圆形月亮,内以持杵玉兔表示,下部双腿蛙足,弯曲似蹲坐状,中有一蛇尾右弯延伸到中部与伏羲蛇尾相交(图八)。图案布局比较合理,但绘画技术比较生疏,线条不流畅,似初学者为之。

图三 M1平、剖面图

(二)M2

M2位于M1 之北与M3之间,墓道位于墓室东侧,墓道长12、宽0.7~1.6、深0.3~5.8米,近墓门处有一段长约1.9米的平面,与墓道形成约0.6米台阶状落差(图九)。

墓门为灰色条砖三层拱券的甬道,条砖侧立叠砌封门。甬道宽1、高1.16、进深0.7米。甬道上部建有照墙,照墙下部平砖砌平,上正中用直立条砖修成一双扇大门状,两侧竖砖加固,门上三层平砖出房檐,檐上用三个雕刻熊形大力士分别支撑,再次三平砖出房檐,其上有两砖雕山花支撑,又三平一侧砖,中夹一山花砖雕。再上又三平一侧砖,两断各夹一山花砖雕的方式到顶部。上部有残缺。砖长0.38、宽0.18、厚0.06米。

图四 M1墓门情况

甬道内建有方形前厅和长方形后室,前厅四壁用青灰色条砖三平一侧的方式叠砌,南北两壁的中部下方建有象征性双扇门,四角的中上部各有伸出的一块雕刻彩绘龙头砖,顶部平砖叠涩券成覆斗形,大方砖封顶(藻井)。条砖“人”字形平铺地面,低于墓道0.2米。前厅边长2.1、高2.75米。

后室位于前厅南壁正中,入口为三层拱形券顶的甬道,宽1、高1.2、进深0.7米。内部是向外扩出的长方形拱形券顶墓室,地面亦为条砖“人”字形铺设,高于前厅0.2米。三壁下部为三平一侧砖的方式叠砌,上部为平砖叠涩券顶,墓室长3.05、宽1.95、高1.91米。前室有少量零乱的随葬品,后室内没有木棺,仅见堆放在一角的死尸骨骼和少量碎木板,明显属被盗掘所致。

(三)M3

M3位于M2的北侧,墓道长13、宽0.7~1.3、深0.3~6.4、墓门处有长1.2米的一段平面,与墓道形成一台阶状落差(图一〇)。

墓门为三层砖券拱顶甬道,条砖斜侧立叠砌封门。甬道宽0.9、高1.15、进深0.86米。甬道上部建有照墙,保存比较完整,其下部为四平一立砖的方式叠砌,立砖正中内凹砌成门状,两侧各置一砖雕人形大力士,上部置一山花雕砖,两侧用四平砖叠砌。又上正中嵌一砖雕人形大力士,两侧用侧立砖相夹。又上基本为六平砖一侧立砖。再三平砖均雕成圆木椽状,上叠砌四层平砖,中间两层雕刻成菱形网状。其余向上则为侧砖“人”字形叠砌三层,平砖三层,侧立一层,平三层再左右斜立成“人”字形叠砌到顶。砖长0.36、宽0.18、厚0.06米。

甬道内建有方形前厅和长方形后室,前厅四壁用青灰色条砖四平一侧的方式叠砌,东西两壁的中部下方建有象征性双扇门,顶部平砖叠涩券成覆斗形,两条砖封顶,藻井北有盗洞,条砖“人”字形平铺地面。前厅地面低于墓道0.2、边长2.15、高2.6米。

后室位于前厅南壁正中,入口为三层拱形券顶的甬道,宽0.9、高1.15、进深0.9米。内部是向外扩出的长方形拱形券顶墓室,三壁下部为四平一侧砖的方式叠砌,上部为平砖叠涩券顶,墓室长2.8、宽2、高2.15米。地面为条砖“人”字形铺设,高于前厅0.2米。

后室内并排置双棺,均为前宽后窄,前高后低的长梯形,底板上加有“米”字形木撑。南棺长2.13、宽0.59~0.62、高0.5~0.64、盖长2.4、板厚0.08米。北棺长2.15、宽0.54~0.61、高0.5~0.63、盖长2.45、板厚0.08米。南棺为约70岁左右女性,北棺为65岁左右男性。木棺的两壁上绘制垂帐纹,棺盖内均彩色绘制伏羲(太阳)、女娲(月亮)人身蛇尾图像以及云气纹。木棺已经被盗墓者破坏,棺盖保存尚可。

图五 M1中1号棺棺盖彩绘出土情况

图六 M1中1号棺盖彩绘局部

图七 M1中2号棺棺盖彩绘出土情况

图八 M1中2号棺棺盖彩绘局部

1号棺盖(南棺),为下平上弧形,两端削成上翘状,平面四周用木条贴出子母口凹槽,棺盖前一侧朽蚀严重,中部保存较好。中间绘云气纹,前部绘伏羲形象,人面蛇身,面有胡须,三叉形发髻连长辫,羽翼状双臂,左手前曲,右手举一曲尺形“矩”,腹部绘一圆形红太阳,中有一飞翔的黑乌为标志。后部绘女娲形象,人面蛇身,双分高发髻后有飘带,羽翼状双臂,右手前曲,左手举一叉形“规”,腹部绘一圆形金月亮,中有金蟾蜍为标志。伏羲女娲蛇尾相交。绘画技术娴熟,图案布局也比较合理,人物形象生动(图一一)。

图九 M2平、剖面图及墓门照墙

图一〇 M3墓葬平、剖面图及墓门照墙

2号棺盖(北棺),为下平上弧形,两端削成上翘状,平面四周铲出子母口凹槽,棺盖朽蚀比较严重,中后部保存较好。中间绘制云气纹,前部绘伏羲,上部已经被朽蚀,羽翼状双臂残存部分,腹部绘一圆形红太阳,中有一飞翔的黑乌为标志后部绘女娲形象,人面蛇身,双分高发髻后有飘带,羽翼状双臂,左手前曲,右手举一曲尺形“矩”,腹部绘一圆形金月亮,中有金蟾蜍为标志。伏羲女娲蛇尾相交。绘制技术较娴熟,图案布局比较合理,人物形象也比较生动(图一二)。

图一一 M3中1号棺棺盖彩绘情况

图一二 M3中2号棺棺盖彩绘情况

三、遗物

三座墓葬的共出土随葬品93件(组),有陶器、铜器、木器及建筑构件等几类。

(一)陶器

1.陶壶 5件。均泥质灰陶,可分两式:

Ⅰ式 2件。小鼓腹,圆桶状。标本M1∶1,直口圆唇,高颈,小鼓腹,束腰,高假圈足,平底,腹足部有轮旋弦纹。口径9.6、底径9.5、高17.7厘米(图一三,14;图一四)。

Ⅱ式 3件。鼓腹,大底。标本M3∶15,侈口平沿,圆唇,高颈,鼓腹较大,束腰,高假圈足,大平底,颈腹部有轮旋弦纹。口径10.5、底径14、高21.6厘米(图一三,10;图一五)。

2.陶罐 6件。均泥质灰陶,可分两式:

Ⅰ式 5件。凸弦纹。标本M2∶2,侈口,内凹沿,圆唇,束颈,鼓腹,小平底,下腹部有刮削痕,腹部有多道凸弦纹。口径9.6、底径7.2、高14厘米(图一三,7)。

图一三 墓葬出土陶器

Ⅱ式 1件。垂幛纹。标本M3∶1,侈口,内凹沿,圆唇,束颈较高,鼓腹上移,平底,下腹部有刮削痕,腹颈部有多道凸弦纹,中腹部饰两道横线纹间夹三道垂幛纹。口径12、底径12、高19厘米(图一三,4)。

3.陶盆 2件。均出于M3中,泥质灰陶。直口,宽平沿,圆唇,微束颈,耸肩,深腹,小平底,腹部有轮旋弦纹。标本M3∶13,口径18.5、底径7.5、高8厘米(图一三,3)。

4.陶钵 共14件。均泥质灰陶,可分两式:

Ⅰ式 11件。浅腹。标本M1∶11,微敛口,圆唇,浅腹略鼓,小平底,素面。口径10.4、底径4.5、高4厘米(图一三,9)。

Ⅱ式 3件。深腹。标本M3∶10,敛口,圆唇,深腹较鼓,小平底,素面。口径9.6、底径4.5、高4.8厘米(图一三,6)。

图一四 Ⅰ式陶壶(M1:1)

图一五 Ⅱ式陶壶(M3:15)

5.陶耳杯 1件。标本M1∶13,泥质灰陶。手捏制,整体呈椭圆形。直口,圆唇,双平鋬耳,浅腹,小平底,素面。口径5~7.7、底径3~4、高2厘米(图一三,1)。

6.陶盘 2件。均泥质灰陶,残破。造型相近,唯大小不同。标本M1∶34,敞口,圆唇,浅腹,超边大平底,盘内有轮旋纹。口径21、底径22、高1.8厘米(图一三,11)。

7.陶灶 1件。标本M1∶28,泥质灰陶,残。圆形覆盆状,腹壁较直。灶面较平整,中部开一圆孔,腹壁一侧开一方形孔(灶门),底部敞开,内空。内外壁有轮旋弦纹。面径20、底径23.2、高8.8、圆孔径13、方孔边长4厘米(图一三,12)。

图一六 Ⅱ式陶仓(M3:16)

图一七 Ⅱ式陶井(M3:17)

8.陶仓 共3件。均泥质灰陶,可分两式:

Ⅰ式 2件。均扁口罐状,残。标本M1∶29,桶状罐口部捏扁,直口圆唇,腹壁斜直,小平底。上腹部开一圆孔,下腹部斜刻画一木梯图案,腹部有轮旋弦纹。口长径13.8、宽径3.3、底径9.6、高14.4、孔径1.8厘米(图一三,13)。

Ⅱ式 1件。小口罐状,完整。标本M3∶16,直口圆唇,短颈,鼓腹,平底。上腹部开一三角形孔,下腹部斜刻画一木梯图案,腹部有轮旋弦纹。口径6、底径10.8、高21、孔边长3.6厘米(图一三,2;图一六)。

9.陶井 共3件。均泥质灰陶,方口,圆弧沿,直角形,大平底。可分两式:

Ⅰ式 2件,矮筒形。标本M1∶5,方口圆角,通体饰楞弦纹。口边长9.6、底径10.8、高15厘米(图一三,5)。

Ⅱ式 1件,高筒形。标本M3∶17,小方口,通体饰楞弦纹。口边长8、底径10.4、高23.2厘米(图一三,8;图一七)。

(二)建筑构件

1.龙头砖雕 4件。位于M2四角,均半块灰色砖雕刻绘制而成。标本M2∶18,前端雕刻出龙的吻部,包括上下唇、齿、鼻及眼眸等,后部黑红彩绘制出耳和毛发。长35.2、宽17.2、厚5厘米(图一八,4)。

2.熊形力士砖雕 3件。位于M2照墙,均半块青灰色砖雕刻绘制而成。可分三式。

图一九 Ⅰ式人形力士砖雕(M3:18)

Ⅰ式 1件。标本M2∶20,半浮雕刻出一蹲坐的狗熊像,双耳竖起,嘴巴微张,双腿屈蹲,双臂直伸上举,胸肌和腹部突出,大力神样。高17.1、宽11.4、厚5厘米(图一八,5)。

Ⅱ 式 1件。M2∶21, 半浮雕刻出一蹲坐的狗熊像,双耳竖起,嘴巴微张,双腿屈蹲,双臂上举,双爪抱头,大力神样。高17.1、宽11.1、厚5厘米(图一八,6)。

Ⅲ式 1件。标本M2∶22,半浮雕刻出一着装的狗熊像,双耳竖起,嘴巴微张,双臂直伸上举,下部若着对襟大衣,大力神样。高17.1、宽11.1、厚5厘米(图一八,7)。

3.人形力士砖雕 3件。处于M3照墙,均半块青灰色砖雕刻绘制而成。可分三式。

Ⅰ式 1件。标本M3∶18,半浮雕刻出一站立的人形大力士,头戴方巾,嘴巴紧闭,双臂直伸上举,长方形身躯,双腿分开直立,两侧用黑红线条画出光芒,似大力神样。高16.6、宽10.4、厚4.4厘米(图一八,1;图一九)。

Ⅱ式 1件。标本M3∶19。半浮雕刻出一蹲坐的人形大力士,头戴方巾,嘴巴、眼睛紧闭,双臂弯曲上举,双手撑腮,如沉思状,胸肌突出,双腿弯曲呈蹲坐状,用黑红彩描画装饰,似大力神样。高16.6、宽8.8、厚4.4厘米(图一八,2)。

Ⅲ式 1件。标本M3∶20。半浮雕刻出一蹲坐的人形大力士,头戴方巾,眼睛张开,嘴巴紧闭,双臂弯曲上举,双手托腮,胸肌突出,双腿弯曲呈蹲坐状,用黑红彩描画装饰,也似大力神样。高16.4、宽12.8、厚4.4厘米(图一八,3)。

图二〇 墓葬出土铜器

(三)铜器

1.铜镜 1件。标本M1∶18,圆形,绿色锈,锈蚀严重,正面微弧,背面宽边缘,中部饰放射线及星云纹图案。直径10、高1厘米(图二〇,1)。

2.铜削 2件。形体相近,唯大小有别。标本M1∶21,环首,长条形刀身,柄刃分界不明显,锈蚀严重。长15、宽1.2~2、厚0.3、孔径0.4厘米(图二〇,4)。

3.铜叉 2件。1件残。标本M3∶31,锈蚀严重。整体呈“Y”字形。首端两分方折成叉形,其中一股略残,柄端为长条形。通长24.8、宽5、柄径0.8厘米(图二〇,6)。

4.铜钗 2件。1件残。标本M1∶6,整体呈“U”字形。为一圆柱体长棒弯曲对折而成,两尖端磨细。长13.4、宽1.4、棒径0.25厘米(图二〇,3)。

5.铜带扣 2件。1件残。标本M3∶34,整体呈“凸”字形。铜棒曲成,中间加一隔梁。长5.5、宽3、棒径0.15厘米(图二〇,2)。

6.铜钱 2组(6枚),1枚残。标本M3∶30,1组4枚,大小相等,圆郭方孔。一面有“五铢”字样。直径2.4、孔边长0.65、厚0.25厘米(图二〇,5)。

图二一 木马(M1:7)

图二二 木牛(M2:3)

图二三 木马(M1:7)

图二四 木牛(M2:3)

(四)木器

1.木马 3件,均残。标本M1∶7,松木雕刻而成。上身保存较完整,马头、颈与马身分三段雕刻,整体形状肥壮,昂首挺胸。双耳竖起,怒目圆睁,口大张,颈后扬,膘肥体壮,臀浑圆,尾、腿残。身上设有鞍鞜,通体涂白,黑红彩绘制鞍鞜及垂索花纹,红彩画出套绳,红绸条做成马衔与龙套。通长36、宽12、残高28厘米(图二一、二三)。

图二五 木人形辟邪

图二六 木人形辟邪

图二七 木人形辟邪

2.木牛 6件,均残。标本M2∶3,胡杨木粗雕而成。角、腿、尾具残。头与身体垂直,耸肩,弧背,翘臀,尾下垂,鼓腹浑圆。通体用墨涂黑,眼睛用墨画出。长20、宽7.6、残高11厘米(图二二、二四)。

3.木人形辟邪 6件,残。可分为两式:

Ⅰ式 1件。正面画人,背面写咒。M1∶17,较完整。长条形松木片雕出人形轮廓,正面用墨笔画出人的五官和交领衣着,下部画出裙褶。背面纵向书写“图自代身便皆当行不得■(返)”字样。残长18、宽2、厚0.5厘米(图二五、二六;图二八,1)。

Ⅱ式 5件。正面画人,背面无字。M3∶23,较完整。长条形松木片雕刻出人形轮廓,正面用墨笔画出云形发髻,人的五官和圆领衣着,下部画出两腿站立。背面无文字。长17、宽2.6、厚0.5厘米(图二七;图二八,2)。

图二八 墓葬出土木人形辟邪

4.木槽 1件,M1∶24。完整。用松木块雕刻成一长方形马槽。正中部下挖成长方形凹槽,外表未做修饰。长13.6、宽5、高3、槽长10.8、宽3.8、深2.4厘米(图二九,1)。

5.木梳 1件,M1∶19,残。桃木片雕刻而成。呈上圆下方的半椭圆形。上部略厚,下部开成带尖的疏齿。一边4齿残断。长6.4、宽6.2、厚0.2~0.4厘米(图二九,4)。

图二九 墓葬出土木器

图三〇 木屋(M3:21、22、25~29)

6.木奁盒 1件,M1∶15,残。双层木片圈成圆筒状,出土时已经开裂,盖、底脱离。通体灰黑色,素面。直径6.8、高7.8厘米(图二九,2)。

7.树皮盒 1件,残。标本M1∶26,似树皮圈成圆筒状,出土时已经开裂,盖、底脱离。通体灰黑色,素面。直径4.5、高4.4厘米(图二九,3)。

8.木屋 1组(7件),残。标本M3∶21、22、25~29,可以组成一间长方形木屋。以木板削出单脊四面坡的屋顶,墨线画出瓦线。平木板作房基四面削出坡形,也用墨线画出砖瓦线。长方形木板做四面墙壁,正、背两面中部各开一横长方形窗孔,左侧面中部开一纵长方形门孔,四面木板壁的外面均涂以红色底,墨笔画出各种云彩纹饰。脊长4、屋檐长20.7、宽约11.4、高3厘米,面板长16、宽11、厚0.6、窗孔长4.8、孔宽3.3厘米,侧板长11、宽6.3、厚0.6、门孔长5.7、孔宽2.7厘米,底板长23、宽10.5、厚1.5厘米(图三〇)。

另有椭圆形白色粉饼1块、残牛角2件以及一些木牛车残片等,此不赘述。

四、结语

本次发掘的墓葬虽仅有三座,但其所反映的文化面貌却是非常重要的。如三墓的相互错落一线排列的方式,在民间丧葬习俗上代表着不同辈分的三个时段即属于三代人,也有同一辈分的兄弟排列现象。从三墓的建筑结构来看,其建造方式基本相似,除照墙外没有太大的区别。从棺盖上的伏羲、女娲彩绘图案的绘制技术和方法来看,似乎M3的两棺与M1的1号棺盖上的图案为一个稿本。从随葬的陶器造型特征来看,M1、M2基本一致当为同一时段的产品,唯M3的方口陶罐(井)比较细高一些;仓为小口鼓腹罐而不是扁口罐;陶壶更接近东汉时期的假圈足陶壶;弦纹罐腹部刻划的垂帐纹则更具两晋时期的纹饰特征;似乎M3的陶器特征更靠近东汉时期的同类陶器特征,如此,它与我们一般概念中的祖辈在上的习俗似有不合。又M1夫妇之间的棺盖绘画虽有明显的变化,但M3与M1的1号棺盖图案结构却没有太明显的变化。可见这三座墓的修建及其下葬年代相差不会太远,其随葬的陶器特征也反映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初步推断该家族墓葬的三座墓不一定是祖孙三代,而很可能是三兄弟的关系。这种错位两墓或三墓的家族墓地,在酒泉、敦煌一带常有发现,一般情况下两墓或三墓之间的建筑结构或贫富对比都比较明显,而像孙家石滩三墓建造结构及贫富差别都不大的现象还是少有的。这三座墓葬的发掘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西北地区两晋时期的丧葬习俗有着较重要的学术价值。

发掘整理:赵建龙 谢 焱 刘晔海

拍 照:赵建龙

绘 图:谢 焱 刘晔海

执 笔:赵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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