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劲
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教育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学生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模仿性强,可塑性大,是形成法律意识、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最佳时期。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资料表明,当前学生违纪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些充分说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迫在眉睫。有很多青少年因为不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要求自己,认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算什么大事情,但这样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作风,进而由不遵纪到不守法,直至走上犯罪道路使自己悔恨终身。
从2009年起,贵州省教育厅组织160多名专家开展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科学性、趣味性的研究成果《中小学法制教育》,这在全国属实首创,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是贵州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举措,是贵州教育的一个亮点,教育部以题为《贵州省积极探索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学科教育》的简报,向全国推介我省的经验。要求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的重点,拓宽法制教育渠道,确保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科研成果,得到广泛、及时的运用。
守法是基础,遵纪是前提,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不要以为平时违反点学校的纪律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不违法就行。这种想法和心态是万万要不得的,有句古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就可能酿成日后的大错。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再后悔。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教师,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单纯的知识的机械传输层面上。还应该积极主动地探讨如何将法制教育知识穿插和糅合到课程的日常教学之中。通过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让学生在课堂上获得学科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双丰收。让他们从小就有法制观念,知道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学科教学担负着人文教育的功能,在教学中,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注重情感的熏陶,却忽略了法制方面的引领。“以人为本”是我们每一个教师提倡并力求做到的,但不能曲解了其含义,甚至有意无意地做了误导,可以设想:如果只注重情感因素,感情用事,不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他的心态是健康的吗?这个社会是健全的吗?要学生学会知法、守法,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学科教学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各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要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凭借学科教材,在教学中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如: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请学生用“赡”组词,一生回答“赡养”,此时老师加以了表扬,并因势利导,告诉学生:由父母“抚养”成人是子女的“权利”,而“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但也要履行你的义务。在此,教师适时的渗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样,同学们在接受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及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在中小学法制教育学科教学中渗透,它的教育优势是法制教育其它途经无可比拟的。其一,具有地位优势。在目前客观存在的中小学教育体系中,学科课程总是居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学科课程及其课堂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同样不可能逾越学科课程和课堂教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制教育的学科渗透是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一条主要途经,也是实施法制教育的必由之路。其二,具有数量优势。学科课程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它在学校教育中的数量也是最多的。在中小学各项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数量在整个中小学学科课程中占据绝对优势。数量上的优势表明教育的广泛和深入,抓住了学科课程就是抓住了法制渗透的主线。
学科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必须富有情感性,必须讲究氛围,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动以真情。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不仅要有知识的交流,还要有思想情感的交流。
教师应从教材出发,觅寻渗透点,渗透点是客观存在的,它不可能由施教者任意安排,必须遵循其在教材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层次、地位来具体安排,随着教学进度随机渗透,因材施教法制教育的特点是动情晓理,“情动”而“知书达理”,这就是说渗透的方法、形式、时机都应利于创造最佳的渗透氛围,即学生认知与接受渗透的最佳心理。不能因为渗透而置教学知识于不顾,牵强附会,强行渗透,也不能只顾及教学,对法制教育或敷衍了事或事过境迁才勉强渗透,这样都会破坏课堂教学的整体效应。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当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积极探索,渗透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我们教师责无旁贷!让我们广大教师一起努力,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能力和法制观念,使他们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将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如今,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人才培养的标准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教育不再满足于对知识的获取和积累,学习不只是对结论的记忆,学生不仅仅具备读写、计算能力。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是高素质、高起点的,他们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尤其我们生活在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个法制国家,各项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依法治国更被写进了宪法,充分体现了法律的重要性。法律赋予了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天起,法律就在时刻地保护和约束我们。法律简单的理解就是宪法和刑法。就我个人理解,法律就是宪法刑法和纪律,国家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遵纪在前,守法在后,要做到守法,必须要先遵纪。也就是人们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纪律及应该恪守的行为规范。只有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做到遵纪守法,才能时刻约束自己,使自己能够健康成长。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学语文,就是学做人。”教师应当充分挖掘教材,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结合实际,学科渗透,巧妙地融爱国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教育等教育于教育教学之中。让学生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知道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也知道自己的行为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否则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大有好处的。
教师作为文明的传播者,知识的象征。在树立每个公民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学法、懂法、守法中,我们的教师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角色。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的知识技能,还要教他们做人的道理。然而,法就是教师在教育学生中最关键的部分,在人民生活日夜提高的当今社会,法的教育和传播更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我们学校不仅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还要求教师在各个科目中必须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生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不仅要经常提醒学生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还要从自己的教育实践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教育实践中实施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的教育,我们的小学教师可以从教育实践中做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我们不仅可以从自身的言行举止来引导学生,还可以从教学中落到实处。
总之,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是一项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深刻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在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学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知法懂法的一代新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文曾获贵州省教育科学院,贵州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教学(活动)设计征集和评选活动二等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