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2017-09-08 05:58张俊良杨成洲
社会保障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财务制度费率保险制度

张俊良 杨成洲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1130)

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张俊良 杨成洲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1130)

本文以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国际上已开展长期照护保险的国家(或地区)的财务制度设计进行了系统研究。比较了税收制、保险制两种资金筹措方式及现收现付制、完全基金累积制和部分基金累积制三种财务运作模式在各国的实践及其优劣,结合国际案例对长期照护保险的收入、支出与费率的决定与精算,如何维持财务安全与永续的安全准备机制、费率调整机制、费率调整预警机制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现,虽然各国(或地区)基于不同价值理念、经济实力、制度体系等因素而选择了不同的财务制度,但这些经验为我国将来构建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引。

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国际经验

在社会变迁、医疗技术进步背景下,人口结构迅速转变,并形成四个基本的人口特征:一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重;二是人口总和生育率下降并将长期处于低水平,少子化现象严重;三是家庭结构与形态持续变迁,家庭规模缩减,家庭户人口趋于减少;四是女性人口的劳动参与率持续上升,家庭中的照顾人力不足,导致传统家的庭照顾功能逐渐弱化。[1]由于长期照护需求与年龄高度相关,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和慢性疾病的发生几率增加,未来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失能、失智人口也将快速增加,照护需求人口也将同步增加,老龄、高龄人口将成为长期照护的主要对象。

相较于一般的疾病而言,长期照护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长期照护风险只要一发生,就很难再恢复,并且将延续至生命的终结。传统上观念中,长期照护被视为个人或家庭责任,照护风险一旦发生,所发生的照护服务或者衍生的财务费用将全部由家属个人或者家庭承担。[2]这样,长期照护风险一旦发生,个人或家庭将面临着极大的照护负担和财务压力。根据统计,OECD国家的平均长期照护费用大约占GDP的1.5%。即便对于高收入人群,长期照护费用也占个人可支配收入的60%,对于一般家庭更难以承受。[3]可以预见,未来数十年,长期照护费用将大幅增加。社会风险不断出现,个人、家庭、社会或国家,任何单独的部门均已无力独自应对。鉴于此,长期照护风险已被视为一种重大的“新社会风险(new social risks)” 。[4]

因此,如何整合社会与国家力量,建立一个基于风险分担、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体系,从而减轻失能、失智家庭的经济负担,成为社会的迫切愿望。纵观世界,把长期照护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长期照护保险,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险险种已成为全球多数国家的趋势和共识。社会保险是一种基于保险理念与社会政策的制度安排,目标在于满足照护者的基本需求,在财务上由国家、单位与个人共同分担,使得照护者的财务负担低于商业性的长期照护保险。[5]德国、日本、荷兰、韩国等国家已实践多年,建立了完备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和相关的财务制度,并成为各国学习的典范。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在2014年达到了10.1%。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口突破了4000万。我国人口老龄化势不可挡、失能人口剧增,但长期以来,我国的长期照护制度还处于探索和实践初期,长期照护保险更是一片空白。直到2013年9月,国务院才相继发布第35号、40号文,分别提出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和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2014年8月,保险“新国十条”发布,提出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2016年3月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才正式提上国家日程。2016年6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可见,我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还处于摸索和讨论阶段,借鉴外国成熟经验与模式,为早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且兼具财源稳定、财务独立与提供普及式照护服务的长照保险制度,减轻失能、失智家庭的照护负担和财务压力,增强、促进失能、失智人口生活质量和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模式、*例如,朱铭来等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筹资规模和机制的探讨;房莉杰等结合OECD国家和中国三城市经验对长期照护筹资模式的研究。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平衡、*例如,林姗姗利用相关数据对长期照护保险基金财务平衡进行测算,评估我国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单一国家(或地区)的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例如,江崇光对中国台湾地区长期照护计划筹资模式进行的案例研究。等议题的讨论上,鲜有文献结合国际经验讨论如何构建系统、多层次的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顶层架构设计,从而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供参考。

一、钱从哪里来——两种资金筹措方式的比较

一般而言,实施了长期照护制度的国家,资金筹措方式根据资金不同来源分为“税收制”和“保险制”两大类。税收制即以税收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即由政府独立负担。而保险制则是单独以“保险费”或以“保险费+税收”的混合型方式来筹集资金,即多方共同分担。*保险制既有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也有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本文只讨论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因两类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各具优缺点,到底选择税收制还是保险制作为长期照护保险的财源筹措方式的“财源论”由来已久。[6]而作为实践的理论指导,不同国家因价值偏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制度等的不同而选择了税收制或者保险制,或者二者的混合方式。

具体实践中,实施长期照护制度的国家中采用税收制为财源的国家主要以北欧的瑞典、丹麦、挪威为代表;采用保险制的国家主要以德国、日本、荷兰及韩国为代表。单独以税收为照护资金的“福利国家”以雄厚的税收财源作为后盾,同时本国的税负也比较高。保险制国家中,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资金全部来源于保险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则是保费与税收的混合,50%由政府负担,50%由被保险人负担。[7]目前,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许多东亚国家,都已由俾斯麦模式(职业别保障模式)转向了贝弗里奇模式(全民普及模式)的社会保险制度,其长期照护保险大多采用“税收+保险”的混合型资金筹措方式,即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来于政府的补助,而政府的收入来自于税收。[8]这种特殊的“社会保险制”实质上也是“税收制”与“保险制”的混合使用,这也是一种实践更为普遍的方式。

因为长期照护保险作为一种“普惠性”的福利制度,保障对象不仅仅局限于贫困家庭,而是全民普及式的,为拥有稳定的财源而不受政府预算限制,本国的税负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例如,2015年北欧高福利国家的税负高达40%,韩国也有17%~19%,而台湾地区税负则只有约12%,而政府法定支出占70%以上,并且“长期照顾十年计划”就全部采用税收拨款,因财力有限只能优先照顾贫困家庭,无法全民普及。[9]北欧高福利国家拥有雄厚的税收财力从而能够选择以税收制为财源,而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保险则务实地选择了“税收+保险”的混合型资金筹措方式。但是依赖“高税收或高负债”的北欧高福利国家,受经济危机、道德风险等因素的影响,“靠高负债支撑高福利”的模式难以为继,出现了“高福利陷阱”的争议。[10]

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虽然作为独立的险种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但是在财务上其运作模式就是依附于原有的健康保险制度。[11]综上所述,两种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虽有明显的差别(见表1),但除少部分国家(例如德国)外,采用“税收+保险”的混合型社会保险制的国家或地区,其财源实质上是以混合方式筹措,兼顾了税收制与保险制的优点。

表1 长期照护资金筹措方式:税收制与保险制的比较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而来。

二、以何种模式运作资金——三种财务运作模式的比较

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运作模式主要有三种: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完全基金累积制(full funding)和部分基金累积制(partial funding)。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为未来可能的支出使用提供储备金,但无论资金筹措的方式是税收制还是保险制,都可以选择搭配采用现收现付制或基金制,或者两者的混合使用。例如,政府分担部分采用现收现付制模式当期拨入,而保险费部分则采用基金制[12](见表2);再例如,实行税收制的长期照护制度的丹麦已提出事先提存准备,以应对长期财务收支失衡问题。[13]

表2 资金筹措方式与财务运作模式财务组合

(一)现收现付制运作模式

现收现付制指的是不事先为未来所需支出做提存准备,由当期人口缴纳的保费支付当期人口所需的长期照护费用,以短期横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强调代际风险分担与互助的一种财务运作模式。短期性的社会保险,例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采用此种财务模式。这一模式实际上是在照护风险发生以后用某一代人的收入来弥补下一代人的费用支出,并代代相传、循环往复。

目前,各个国家的长期照护保险多采用现收现付制,因为这一模式的优点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推行这一模式的制度障碍低,现实中的可行性高。因为各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大多都是由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健康或医疗保障制度衍生而来,其社会保障制度也采用类似的财务运作模式。这主要是出于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的制度惯性,同时保证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14]另一方面,这一财务模式费率比基金制更低,在推行初期民众的接受度较高,由于无需基金累积、无基金管理成本与风险以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设置,推行初期的成本更低、也更易推行。

这一模式的缺点则在于:第一,容易受到人口变迁的冲击。由于长期照护的支出风险主要源于老年人口的增加,收入又受到少子化的影响。人口变迁带来的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加剧造成当期缴费人口与给付人口的比例发生变动,对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稳定性带来双重夹击。[15]目前,依赖于巨额税收作为长期照护财源的欧洲国家,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超低生育陷阱、高福利陷阱等的多重影响;[16]第二,财务失衡风险较大。由于此模式没有提存准备,如果由于经济增长、社会变迁、制度变革等外部和自身因素造成财务收支失衡,就必须调整费率或者给付标准来平衡财务。[17]为了应对某些突发性状况或短期性财务失衡风险,采用这一财务模式的国家大多都建立了“安全储备基金”,基金至少拥有相当于若干月份的给付金额;第三,制度上的风险。非提存准备的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着政治风险,一旦未来民众不认可这种制度安排,欲改革或者其他制度取代。[18]尤其在少子化趋势下,下一代所肩负的财务压力更大,这种制度风险就更加凸显。同时,对于这种制度带来的配置效率、代内与代际不公平等问题的争论已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发达国家所进行的改革表明,由现收现付制到部分提存制的转向已成为一个普遍的趋势。以税收制为主的丹麦和以社会保险模式为主的德国都提出了以事先提存准备的方式实现财务的长期稳定。

(二)完全基金累积制运作模式

完全基金积累制指的是基于精算原则,事先为未来所需支出储备基金,等到累积到足够的费用以后才能申请领取,以远期纵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强调个人责任与公平性的一种财务运作模式。长期性的社会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多采用此种模式。其运作方式有私人储蓄账户(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s)和团体储蓄账户(Group savings accounts),私人储蓄账户可视为个人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再分配,而团体储蓄账户可视为同一代人之间在不同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再分配。[19]但是由于长期照护风险发生的概率低,而一旦发生风险支付成本较高,就资金效率和风险分担效果而言团体储蓄账户更为可靠。累积的基金统一管理并投资于法定范围内的金融资产获取收益。

完全基金制以个人负担为前提,理论上受人口变迁的影响较小。在实施初期,保险费率较高,会增加政府、被保险人的负担,接受意愿较低。而且因基金需要累积到一定数额才能申请领付,所以如需立即推行则难度很大,对于已处于长期照护需求的人而言并不适用,需要依赖于政府的财税,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容易造成双重付费。另一方面,事先提存准备的前提是准确的费用估算,但是这涉及未来数十年的人口健康状况、平均预期寿命、医疗技术的发展、照护人力资源的成本等因素,更容易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足以弥补基金管理成本、通货膨胀压力以及各种变动带来的风险。

因此,就效率而言,现收现付制优于完全基金累计制。就公平性而言,完全基金累积制优于现收现付制。[20]

(三)部分基金累积制运作模式

部分基金累积制是一种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基金积累制的折中方案,既保有一定数额的储备基金也考虑了代际间的风险分担,因此也被称为修正的现收现付制或修正的完全基金累积制。具体来说,现收现付制以当期的收入支付当期的支出,首当其冲的是财务的收支平衡问题,若从长期来看,需要在未来若干年内保持财务的收支平衡,就需要保有一定数量的储备基金以备不时之需,而这样的基金储备又低于完全基金累积的基金储备标准,但是基金储备正是基金制的理念。这种特殊的模式兼具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累积制的优点,成为了很多采用现收现付制或完全基金制国家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但不容忽略的是,这也导致了这一模式同时兼具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累积制的缺点,只能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运作办法。

三、如何决定收入、支出与费率——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精算架构

保险费的精算是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得以维持的前提,因此成为长期保险财务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社会保障制度与财务运作模式等会对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上的精算参数等有不同的影响,不同的保障范围、给付内容、给付水平、支付标准等因素也会影响到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率和支出规模,从而影响保费负担。但总体而言,财务精算包括收入、支出与财务运作模式三个部分。在选定财务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基于财务的稳健原则,带入收入与支出的相关资料,求出某一时点上的费率水平,在此基础上,延长时间轴,并从长期趋势中审视和精算长期费率。

具体而言,保费收入由“费基与费率”决定,而保费支出则主要由“支付与给付规模”决定。当期收入水平以财务运作方式决定,如果采用现收现付制,则用“收入=支出”的原则,并在保有少量安全储备基金的方式来决定费率。如果采用完全基金制的财务运作模式,则需要预先决定提存准备的额度,再考虑财务平衡期的长短、安全准备金的额度与其他影响因素再决定费率。[21]以中国台湾地区推行的“长期照顾保险制度与法案”为例,其精算架构如下:

(一)长期照护保险收入层面精算

台湾地区在推行长期照护保险中的财务精算是基于行政管理的便捷性、社会的可接受性、推行过程中的经济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收入方面(包含保费征收方式、被保险人的分类、投保金额、保费负担、缴纳人数等)采取与全民健康保险完全一致的财务制度安排,并与全民健康保险一同征收。保险费用由政府、用人单位与被保险人三方共同承担,被保险人根据其所属行业部门不同分为六大类14小类,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采用不同的保费分担、保险费计算方法(见表3)。

保费收入采用如下计算公式:

保险费收入=(被保险人与家属负担+用人单位负担+政府补助+冲抵补收保险费+中断投保开单保险费)×(1-呆账率)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的规定,被保险人自我负担部分主要以工资收入为征收费基,但对于高收入阶层大部分收入都来自于工资以外的收入,仅以工资为计收标准对于低收入阶层而言有失公允,所以还在在工资收入基础上扩大费基,加收补充保险费。因而长期照护保险仍然采用相同的制度规定。

表3 台湾地区长期照护保险被保险人分类与费用分担

资料来源:“中央健康保险署”:《全民健康保险法》,2011。

(二)长期照护保险支出层面精算

台湾地区在《长期照顾保险制度规划》中认为,长期照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支出区别在于,其所产生的支出主要是以“照护为主”所产生的费用,而非“医疗为主”产生的费用。具体而言,支出最大部分是由“照护”产生的给付与支付两大类,此外还有非照护性支出和评估、审查与行政管理等费用支出。给付是直接给予被保险人的现金或实物的支出;支付是给予为被保险人提供照护服务的其他人员的劳动报酬支出。所以,影响给付支出的主要因素是给付资格认定、给付内容与给付标准;影响支付支出的因素主要是支付标准与支付方式。[22]

此外,长期照护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长期照护行业的人力资源结构也将影响到照护支出。一国(地区)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女性劳动参与率、政府人力资源公共政策等因素将深刻影响人力资源结构,从而间接影响到长期照护需求,并最终影响长期照护费用的支出结构(见图1)。

注:虚线框内为制度性影响因素

但在精算过程中,台湾主管机构——“卫生福利部”采用宏观仿真模型(macro-simulation models)并结合修正Schmähl,Rothgang[23]所提出的理论模型来对给付项目分项估算,以失能人口数和失能的等级状况来推算长期照护需求及其照护的使用状况,进而推算出长期照护总支出。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长期照护保险支出=失能人口数×长期照护服务使用率×支付标准

(三)长期照护保险费率平衡精算

长期照护保险费率的精算一般以“量出为入”的原则,就是先估计长期照护需求,再核算成本及其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储备金来确定保费收入与费率。所以,实际上费率是由收入、支出与准备金共同决定的(见图2)。例如,台湾地区采用的是部分基金累积制,所以在精算费率时除考虑长期照护保险费的支出与收入外,还要估算安全储备金的额度。要实现财务的长期平衡,在精算费率时就应该考虑未来数十年内的收支状况,并且每隔几年就应该精算一次。

图2 费率决定架构

1.某单一年度的平衡费率

LPn(r)=LBn+ΔLSnn=1,2,…,t其中,ΔLSn=LSn-LSn-1

LPn代表第n年的保费收入,且为当年平衡费率r的函数,n为年数,r为第n年的平衡费率,LBn为第n年的保险支出,LSn为第n年的安全准备金额度,ΔLSn为第n年的安全储备金计提额度。

2.多个年度内的平衡费率

r1→n为n年平衡费率,InCost1→n为n年的照护保险总支出,Hpremiumn为Hrn费率下的健康保险保费收入,Hrn为n年全民健康保险费率,Expn为第n年的长期照护保险费用支出(含个人负担部分),Copayn为第n年的个人负担。

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带入相关参数进行精算。根据精算结果,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保险法草案》中的费率与收支规模将能够满足台湾地区未来急剧增长的长期照护需求(见表4)。

表4 台湾地区财务精算(收入与支出) 单位:亿元(台币)

资料来源:“卫生福利部”:《长期照顾保险制度规划报告》,2016。

四、如何维持财务安全与永续——安全储备机制与费率调整机制

(一)安全储备机制

人口老龄化是长期照护保险支出面临的主要社会风险。若要维持长期照护保险的永续性经营、经营过程中保持财务稳定性,必须建立安全储备机制,所储备的基金应至少能应对数月的财务开支。一旦某年度长期照护保险收不抵支时,就调拨安全准备金应急使用。

安全准备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样化的,例如,政府的财政性拨款或其他转移支付、照护保险年度收支结余、安全储备基金本身的投资收益、各种捐赠、滞纳金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以台湾地区为例,到了2018年将成为高龄社会(老年人口比例达15%),2025年成为超高龄社会(老年人口比例达20%)。因此,在部分基金累积制财务模式下,台湾地区的长期照护保险在设计中规定,从第6年起每年年底安全准备基金应该至少能应付3个月的财务支出。[24]而日本在现收现付制财务模式下,其介护保险中也设置有“财政安全定化基金”与“市町村相互财政安定化事业”两级安全储备机制,随时应对长期照护保险支出中出现的财源不足问题。“财政安全定化基金”是由都道府县下设置的安全准备机制,当出现支付缺口时,由市区町村向都道府县提出协助或贷款申请,其费用来源由中央、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共同分担。而“市区町村相互财政安定化事业”是由市町村共同联合组成的互惠型财务安全机制,通过共同协商调整保险费率来消除各市区町村间的保险费用地区差异。[25]

(二)费率调整机制

为了避免由于制度环境变动可能带来财务大幅波动,长期照护保险一般还设置了费率调整机制避免干扰。费率的调整分为年度调整、指数化调整、定期调整、自动调整等,调整的方式一般以“费率调整公式”为依据,把费率调整以一种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常态,而不是主观上、随意性的调整,而调整也只是微调,起到一个纠偏矫正的作用,防止偏离实际财务状况太远。[26]而“费率调整公式”基于实际的保险精算,能够真实反映费率变动的需求。费率调整公式应综合考虑代际公平、老龄化程度、长期照护需求者所占比重、工资指数、物价指数、长期照护失能率、长期照护保险财务累积的盈利以及其他影响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等有关的因素。费率的调整理论上应该每年调整一次,但是考虑到其调整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一般采用每隔几年调整一次的频率(见表5)。

表5 费率调整与安全储备机制的多国比较

说明:荷兰长期照护保险依附于特殊健康保险(AWBZ)中。资料来源于“卫生福利部”:《长期照顾保险制度规划报告》,2016。

(三)费率调整预警机制

此外,还应该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费率调整的预警机制。为了保证财务收支的平衡,当某一财务指标越过了提前预设的红线时,就要启动费率调整的程序。中国台湾地区在规划长期照护保险时设置了3个调整费率的条件:一是在精算的保险费率中,前10年的平均值与现在的保险费率相差幅度超过10%;二是从第3年开始,每年年底的安全储备金总额未达到前8个月的给付总额;三是为了调整长期照护保险给付与支付标准,使得预期的给付费用总额比前1年实际给付费用总额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0%[27](见图3)。

图3 台湾地区长期照护保险费率预警机制

五、对中国的借鉴与启示

第一,加强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与其他保障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纵览各国(地区)经验,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过程中,在财务政策层面上将会更多的考虑如何让其与本国的其他社会保障财务制度之间统筹衔接。实际操作上也采取与本国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健康或医疗保障制度)相似或相同的财务制度,这样既可利于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初期的可行性与民众的可接受程度,也有利于减轻执行过程中的难度和提升执行效率。德国的长期照护保险虽然作为独立的险种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但是在财务上其运作模式就是依附于原有的健康保险制度,荷兰的长期照护保险也依附于特殊的健康保险(AWBZ)。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模式,实质上是一种“现收现付制+部分基金累计制”的混合财务模式,[28]使其同时具有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特性与优势,虽然这一模式的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一直饱受诟病。但是,我国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时也应考虑与社会保险体系的有效衔接。

第二,建立多种渠道筹资机制。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稳定的财务机制,由政府、用人单位、被保险人、其他外部注入等多方共同承担与多渠道筹集的社会保险方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式,这一方式既能使风险分散又能实现“互助与自助相结合”的互惠优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提出,要衔接基本医疗保险,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长期照护保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照护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在筹资过程中,可参照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模式与机制,甚至可以考虑将长期照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这样既有利于财务制度的无缝衔接,在实际操作上也更加便捷有效,节省财力、人力、物力。

第三,做好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精算,确保财务长期平衡稳健。财务精算决定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也影响我们将采用何种制度安排以适应财务方面的限制。因此,我国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以前就要进行费用的精算,从而为我们评估实施的可行性、选择何种财务运行模式、如何进行财务制度内部规划与财务来源、分担等提供决策参考。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后仍然需要定期进行财务精算,综合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变动、失能率、物价变动、通货膨胀等因素,掌握财务的长期变动趋势,确保财务的长期平衡与永续经营。这有利于评估政府、用人单位、被保险人的财务负担,最终权衡财务制度的代际公平性与效率性。

第四,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安全储备机制与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最终由收入与支出决定,收入面与支出面的大幅变动都会导致财务失衡,而收入面与支出面的影响因素甚多,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是经济环境的变化与人口变迁。国际通行的做法是设立安全准备机制和费率调整机制,中国的医疗保险中所提出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中的“略有结余”实质上就是安全储备。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就是专门用于应对特殊时期(例如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支出出现资金缺口时的补充或调剂,其实质也是一种安全储备机制。但安全储备机制并不能从根本上确保财务的长期平衡,费率的动态调整机制是一个更为有效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定期根据影响因素变动进行财务精算从而调整费率以确保收支长期稳健的财务收支连动机制。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应设计相应机制,每隔数年(一般是3年)定期精算一次财务(调整频率),看是否需要调整或调整多大幅度(调整幅度)的费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综上所述,国际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各国(地区)在面临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选择时并非出于价值或理念的偏好,而更多的是基于本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传承、衔接与协调。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与本国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健康或医疗保障制度)相似或相同的财务制度,从而更有利于制度间的整合与协调。[29]鉴于我国对长期照护保险的探索还处于初级阶段,国际上已开展的关于长期照护保险财务制度的种种探索和成功经验,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指引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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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

Research on Financial System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and Reference

ZHANG Junliang YANG Chengzhou

This thesis conducts a systematic study on the financial systems of the countries or regions worldwide that have been practicing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by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case studies.A comparison and contrast is made between raising fund via tax and insurance.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ree different financial systems,namely,pay-as-you-go,full funding and partial funding,are also covered in the current paper.Through various international case studies,it looks into the revenue,expenditure as well as rate calculation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It further analyzes how to maintain a safe and sustainable reserve system,the rate adjustment mechanisms and the risk-alert system.It finds that,though different financial systems are adopted due to the different values,economic strength as well as social systems of the countries and regions,these existing international practices provide China with a valuable and beneficial reference and guidance in building th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s top-level design in terms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long-term care insurance,financial system,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支持(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JBK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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