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宝莲
中职校企合作教育,主要是应企业人才实际需求状况而产生,按照企业需求规格和中职学院教学培养目标,进行的理论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的教育模式,也是中职教育区别于一般学术型高等教育的核心特点。因此,开展一个成功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离不开政府、学校、企业和个人,甚至是行业协会的通力合作。
中职校企合作教育成效在中等职业教育中,政府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主要是出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等宏观层面的考虑,学校参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校企合作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解决毕业生的就业出路。与政府和学校不同,合作方中的企业和学生,则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动机主要是出于对就业和收入的考虑,因为校企合作有助于中职学生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和提高未来工资收入,从而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
一、从制度上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机制
1.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协同行动的建设主体
“校企合作”是涉及到中职教育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各种主体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协同行动的格局。政府是“校企合作”的主导主体,通过制定战略和规划,提出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指导“校企合作”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导向和协调的作用,提出战略思路,引领发展方向,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各方关系,推进“校企合作”。行业和企业是“校企合作”的外部主体,应该进一步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自觉推进“校企合作”。学校是“校企合作”的内部主体,应该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学生是“校企合作”的群众载体,肩负着服务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也是“校企合作”的最终目的,应加强“校企合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多重主体中,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处于中心地位。因此,既要致力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性政府,又要致力于发挥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协同行动的体制机制。
2.构建“行政、市场、教育”相结合的建设手段
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般都可以运用三种手段,即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和教育手段,这三种手段的作用具有独特性和互补性。行政手段是“校企合作”建設中看得见的手,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和行政干预的途径直接推动。政府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校企合作”的配套法规,深化“校企合作”提供法制保障;市场手段是“校企合作”中的一种基础性手段,它主要运用价格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建立合理的资源和成本补偿机制。通常来说,企业的参与可以为职业教育带来如下的好处:一是企业为职业训练提供场所;二是企业可以为职业训练提供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三是企业可以承担少量课堂教学任务;四是企业可以为职业训练提供具有精通业务、受过良好职业训练、责任感强的实训教师。因此,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参与将是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只有明了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最终“要什么”,才能使一切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完善和发展成为可能。
二、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建议
1.建立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首先,应当明确政府对校企合作的责任,政府要加强统筹,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价的指标,表彰鼓励先进。政府比学校掌握了更多和更高层次的企业信息,如果政府能够成立专门的部门来及时向企业和职业院校发布他们之间的信息,并定期安排企业和学校沟通,学校去企业参观,企业来学校观摩,相互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定期召开合作会议来讨论这些建议,这样就能逐渐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
其次,给予相关企业财政专项补助以推动其参与课程改革,建立中小企业实习中心,对中小企业校企合作指导与服务。如用减税方法鼓,励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落实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
再次,地方政府在权衡各参与方权益的条件下,出台落实校企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给中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制度化保证。
2.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加快中职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从校企合作的体制角度切入,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角度切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建设为突破口,加快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以校企合作宣传为依托,让社会各界更加认识中职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促进职业教育的社会舆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中职学校应该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情况为促进深层次的校企合作,积极探索和推广校企合作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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