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督和问责保障新“赶考路”

2017-08-03 11:52安腾宇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问责监督

【摘 要】 从毛泽东“进京赶考”到习近平“赶考远未结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赶考”路上不断前行,“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弘扬“赶考精神”运用监督和问责机制,不断提高党的自身建设,深化党风政风,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赶考”队伍,保障在新的“赶考路”上再创佳绩。

【关键词】 赶考精神;监督;问责

在新的重要的历史节点上,从两个百年到中国梦的实现,在改革和发展进入深水区,实现全面小康到达决胜期,社会主义建设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赶考”之路远未结束,新“赶考路”诚待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继续探索和实践,“继续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经受考验,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中国共产党想要在新的“赶考路”上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时刻注意党自身队伍建设,用高效的监督和问责保障新的“赶考路”通畅顺行。

一、“赶考”的历史由来和时代新语

1949年,在从西柏坡动身去北京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进京赶考去。”[1]当年的“赶考”,毛泽东明确提出我们不做李自成,中共把纪律的红线从执政伊始便牢牢划定。2013 年,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时强调:“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 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2]在新的“赶考”中,只有不断自我革命,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的病症,才能让中国共产党在“赶考”的路上永葆青春和活力,不断展示新形象,不断获得新成绩,创造新的辉煌。

“赶考”精神就是要在“赶考”路上“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在执政中始终坚持自我警醒的忧患意识,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其内涵是执政为民,不断进取、勇于接受新考验。”[3]赶考精神的本质是一种不断进取,勇于创新,不断自查和修正错误,永葆朝气,始终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其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任何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正视错误,勇于刮骨疗毒,善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

二、党内问责和监督的对保障“赶考”的意义

回顾党内教育的历史,大多是以“运动”或“活动”的方式开展的,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短期内达到效果,但由于缺乏制度的推动和保障,取得的成效不易巩固,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去它应有的作用。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到2016年10月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拓展,制度的“红线”和“高压线”更加明确,治党的法制化和制度化特征更加鲜明,进一步扎紧“笼子”,清理不合格的“考生”,净化党员队伍,打造一支理想坚定,政治明白,忠诚干净,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坚强合格的“赶考”队伍。只有全党团结一致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才能在新的“赶考”路上,战胜艰难险阻,谱写执政的新篇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习总书记强调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在新的“赶考”路上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问题做斗争,运用党内监督和问责等相关法规和手段,进行治理,保证无产阶级政党本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用党内监督和问责推动践行为民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正如习总书记所提出的:“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4]通过自身作风和廉政建设,更好的凝聚民心,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的血肉联系,在“赶考”路上用最积极、谦逊、诚恳的态度面对人民这一唯一永远的考官,严守考场纪律,为考官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邓小平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家就很难保障。”[5]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建立一套纪严于法,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武器,保障了“赶考”之路顺畅。同时根据“赶考”精神和新的“赶考”路上的要求,党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也随着国情进行变化,不断推新废立,不断增强其有效性和实用性,用更严格的准绳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将党的政治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共产党正在这之前的赶考中取得好成绩,得益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注意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理論联系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明党的纪律。在新“赶考”路上充满着诱惑、陷阱,是否能够继续在“赶考”中取得佳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运用强大的问责监督机制大力整治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活和积极的政治生态。

三、推进监督问责机制贯彻落实保障新“赶考”路

在“赶考”路上,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观念淡薄,纪律松散,组织涣散,甚至出现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严重阻碍了“赶考”之路进行。“赶考”远没有结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如果失败丢掉的是民心,失掉的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监督“考生”行为,在新“赶考”路上顶住压力和考验,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严格追究,深入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将坚决惩治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严明党的纪律。

赶考精神其丰富的内涵包括: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廉政勤政、执政为民,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其中心要务就是执政、长期执政、长期执好政,这是贯穿赶考精神的一条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加之长期积累的执政经验,建立了一套准则和行为规范,并用严格的制度约束和保障实施。不断深化从严治党,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运用监督和问责机制,来保障“赶考”新路。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赶考”精神,深入理解“赶考”内涵,通过精神教育来促进制度的贯彻落实。

强化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惩处追责的力度,使法规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增强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逐步推进监督问责机制长效、常态化,增强刚性约束,提升责任执行力,保证责任不虚化、不空转,真正做到落地生根,对落实责任缺位、错位、失职渎职加大问责力度,以监督问责常态化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规矩纪律执行到位,有力的保障“赶考”之路的顺畅。

中共十八大后,党中央坚持制度建党,依靠制度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更加注重发挥党规、党纪在国家治理中的保障作用,从中央政治局做起,集中整饬党风,深化党内监督和问责,不断推进监督和问责机制的贯彻和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

今天我们回顾历史,重温“赶考”精神,不是为了从以往的成功中洋洋自得,而是希望在其中总结经验,梳理规律。在新“赶考”路上,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大危险”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中国共产党在新“赶考”路上,再创辉煌。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2] 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习近平总书记再访西柏坡侧记[N].人民日报,2013-07-13.

[3] 丁俊萍. “赶考”精神与全面从严治党[J]. 党员生活(湖北),2015.03.28-29.

[4] 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13-4-29.

[5]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

安腾宇(1991-)男,内蒙古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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