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7-07-31 20:01孙传明谈国新
广西民族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广西博物馆

孙传明 程 强 谈国新

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孙传明 程 强 谈国新

广西作为少数民族最为聚集的地区之一,拥有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是推进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手段。本文从体制机制、人才资金、数字化手段、新媒体传播四个角度出发,对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从如何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完善数字化体制机制、实施多样性的数字化保护手段等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推进广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可持续发展。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对策分析

一、引 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有12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全国第一,蕴含着丰富的非遗资源。21世纪以来,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非遗的原生态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很多文化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甚至由于传承人故去等原因而存在濒临失传的危机。在中国非遗保护中心2017年发布的《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中指出非遗传承人老龄化问题极为突出,目前约有50%的传承人年龄超过70岁,很多传承人因年龄问题已经无法全面展示才艺。[1]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全面复兴传统文化,并提出采用数字化记录、动漫、网络剧、微电影等形式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因此采用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数字化手段已成为保护非遗的重要发展趋势。

非遗数字化技术体系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非遗数字化技术体系主要指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对传统的知识类、实践类和艺术类等非遗通过图片、音频、视频、交互展示等方式,进行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广义的非遗数字化技术体系是一个包含了非遗数字化资源采集、数字资源存储、数字资源管理、数字化生产、数字化展示、数字传播和数字消费等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共享和服务平台。[3]数字化技术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数字化采集和存储技术为非遗完整保护提供了保障,数字化管理和生产技术为非遗有效传承提供了支撑,数字化展示与传播技术为非遗广泛共享提供了平台,数字化消费技术为非遗产业化开发提供了空间。[4]

广西在少数民族非遗数字化工作方面取得了诸多的成绩,包括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非遗数字化培训、广西国际民族志影展等,这些成绩在业内都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但非遗数字化需要完善的机制体制、专业的人才和专项的资金等支撑,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数字化保护已成为非遗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研究并分析如何提升非遗数字化水平对广西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广西非遗数字化现状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广西非遗数字化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建议。

二、广西少数民族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

在多年的发展和演变中,广西世居少数民族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具有丰富的文化多样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了极为丰富的非遗资源。截至2016年12月,广西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9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83项(其中含扩展名录项目2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6位(其中2位去世),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95位。[5]在广西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非遗保护局面,除了各级保护部门对非遗资源进行挖掘和整理之外,民间也存在极大的保护热情,比如百色市许多壮剧社团和部分壮剧爱好者自发出资出力对壮剧进行传承、保护。

广西目前已开展了广西文场、侗族木构建营造技艺、壮族歌圩、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织锦、《八桂非遗传承录》系列、百色民族文化集等少数民族非遗数字化相关项目,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但是总体来说,广西已经建成的非遗数字化资源与非遗资源总量的比例仍不平衡,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本部分从非遗数字化机制体制、数字化人才与资金、数字化手段、新媒体传播四个方面展开现状调查分析。

(一)机制体制

广西非遗保护由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具体实施,该中心为自治区文化厅直属的独立事业单位,并在各市和县级城市均设有相应的非遗保护中心或文化站。在机构设置方面,市级或者县级非遗保护中心机制体制,和国内很多地市级非遗保护机构一样,存在部分无独立编制,挂靠在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文化馆、群艺馆等“一个机构、多个牌子”的普遍情况,离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和保护还有一定距离。例如桂林市非遗保护中心隶属于桂林戏剧创作研究院,而研究院是由桂剧团、彩调团、曲艺团等组建而成;南宁非遗中心隶属于南宁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此外,在保护机构中,设置数字化相关机构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的单位中,广西非遗保护中心设置了信息资料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和广西民族博物馆也拥有信息资料中心和专门研究非遗的部门,负责全馆的信息化工作,同时也承担着对本馆文物和非遗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在市级及以下的相关保护机构,除了地市级博物馆拥有相应的信息化部门外,非遗保护中心极少有专门的数字化部门。

在非遗保护条例方面,2005年4月,广西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经历十余年的发展,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遗调查,应当运用图片、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认定、记录、建档,建立非遗数据库,并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将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汇交同级文化主管部门。”[6]对非遗数字化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在广西非遗保护中心的指导下,部分市也对本区域非遗保护条例进行编制,比如河池市在2016年9月举行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对河池市非遗保护提供规范化指导,基本形成了以广西非遗保护中心管理和指导为主,并与地方协调联动的机制体制。

(二)人才与资金

对非遗而言,人才是其发展和进步的不懈动力,对非遗数字化来说,该项工作对人才的需求和要求更高。非遗数字化人才必须是全面的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懂计算机相关技术、媒体制作与传播技术,还要对非遗本身具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对非遗数字化工作做到面面俱到。同时,非遗数字化保护对资金需求也将更高,因此充足的资金也是非遗数字化保护过程必不可少的部分。对非遗工作的各个方面提供人力与财力支持,是非遗不断发展的原动力。对此,本部分对不同非遗保护单位进行实地问卷调研和访谈,表1为广西部分市区相关机构(包括非遗中心、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表1 部分保护机构人员构成

在对部分单位进行访谈中了解到,在博物馆及非遗保护单位中专职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相对较少,专职从事非遗数字化工作的更是少之又少。例如:桂林市非遗保护中心虽然包含职工150多名,但是很多工作人员为分流而来,文化水平和背景不尽相同。因此其专职从事非遗及其数字化工作的人员只有6名。在已设立非遗数字化部门的机构中,广西非遗保护中心的数字化部门由4人组成,2人为研究生学历,2人为本科学历;百色市非遗保护中心数字化部门由4人组成,皆为本科学历;平果县民俗文化传承中心数字化部门由2人组成,皆为本科学历。数字化部门的人员都是本科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由于数字化人员编制紧张,不少非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临时抽调人员或者聘请专业公司人员,专职人员不足、人员流动性大、技术基础薄弱也都反映了非遗数字化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尤以高学历人才最为关键。

在资金方面,用于非遗项目的资金主要以国家和各级政府投入为主,来源渠道单一。除了广西非遗保护中心进行非遗数字化的资金占非遗总体投入比例较高外,大部分部门由于地方重视程度不同或资金所限在此方面仅占有较低的比例。缺乏专门的数字化资金及相关条款,造成了数字化人才和数字化设备等软硬件配置的缺失,使得部分非遗资源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利用。

(三)数字化手段

博物馆具有丰富的文物资源,是以教育、娱乐为目的的非营利服务平台。在数字化设备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是广西最为重要的两大博物馆,两者在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的同时,也拥有相对先进的数字化设备,包括服务器、全息投影仪、触摸屏、摄像机、单反相机、扫描仪、录音笔等,并建有相应的数据库。其中广西民族博物馆通过“1+10”模式,带动广西各地10个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并通过利用其丰富的数字化设备资源,定期辅导当地村民如何使用摄像摄影等手段记录身边的非遗,并从2013年1月开始举办广西民族志影展,以每2年为周期,逐渐扩大规模,目前已举办了3届,并已于2016年12月举行第4届广西国际民族志影展,获得较好的社会认可度,形成独特的发展模式。

而在广西各地市非遗保护中心及基层文化站的整体现状却是不尽相同。广西非遗保护中心承担了自治区的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拥有较齐全的数字化设备,包括服务器、摄像机、单反相机、录音笔等,可以较好地开展非遗数字化的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部分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工作,同时也开展了包括对非遗传承人本身的数字化记录工作;而市级及以下地区的数字化设备局限于摄像机、单反相机、录音笔等常规性设备,主要以录像、拍照等记录为主。例如百色市田林县每年都会举办规模宏大的“吼敢”壮剧节,以壮剧剧团的形式进行壮剧现场展演和比赛,推动壮剧本身的发展及传播,同时录制成视频和教学光盘等进行保存。

在数字化产品方面,广西大多数非遗的数字化产品主要以视频、照片及录音等记录形式为主,并以资料档案的形式进行保存,缺乏面向大众的人机交互性、趣味性的产品。数字化设备和数字化专业人才的缺乏也造成了数字化产品在形式与功能上较为单一。在数字化资源管理方面,目前各地非遗保护机构所建设的非遗数据资源除部分国家级非遗项目按照文化部要求进行规范采集和上传外,大部分资源存储均自成体系,彼此间相互独立,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孤岛现象,所含资源无法得到高效的互通共享,存在数据冗余及数据混杂的问题,同时非遗数字化资源建设标准不统一,在数据存储时主要以文件夹管理为主,进而使数据查询、使用的便利性和共享性受到影响,无法实现有效的分类化管理与系统化维护。

(四) 新媒体传播

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使人们的娱乐、消费乃至价值观和审美水平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非遗这种传统文化在现代传播中显得越发不适应,因而其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受众也越来越少。[7]但是对于非遗而言,新媒体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宣传工具,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以提升非遗的影响力和生存空间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例如: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2017年新春广西各地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相关事项,有效推动了非遗的普及与活动影响力,让非遗更加深入人心;广西民族博物馆举办的广西国际民族志影展,创建了影展官方QQ、官方微信、官方网站及腾讯视频官方频道,其中腾讯视频的总播放量截至2017年2月已超过30万次。

目前各机构使用的新媒体平台主要以微博、微信和官方网站为主,表2为广西各市区相关机构(包括非遗中心、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新媒体平台使用情况统计(其中“1”表示已使用,“0”表示尚未使用)。

表2 广西非遗保护相关机构新媒体平台应用情况

网站 微博 微信防城港 防城港博物馆 1 0 1钦州 钦州博物馆 0 0 0贵港 贵港博物馆 0 0 0玉林 玉林博物馆 0 0 1百色 右江民族博物馆 0 1 1贺州 贺州博物馆 1 0 1河池 罗城仫佬族博物馆 0 0 0来宾 来宾博物馆 0 0 0崇左 壮族博物馆 1 0 1

以广西各市区的非遗部门及相关机构为调查对象,在调查中,广西非遗保护中心下属的各市级机构中,只有北海市非遗保护中心建有网站、微博、微信的相关新媒体平台,运用了新媒体手段进行非遗相关知识及活动的宣传。而在其他与非遗相关的机构中,因为博物馆也是各地展示文化特色的窗口,因此以各市博物馆为调查对象进行统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与广西民族博物馆在新媒体技术运用上比较成熟,不仅拥有网站、微博与微信,还具有数字虚拟博物馆,并在淘宝开设了各自的官方网店,推广衍生文创产品。其他各市级博物馆中,大多数都建有微信公众号,而对网站及微博的建设和宣传力度都还不够,在新媒体平台相关技术运用上有较大的空间。在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方面,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微信平台更新最为频繁,即使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每天依然有多条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和民族博物馆的微信平台信息更新频率居其次,约每周更新3-4条左右。而其他市级及以下单位,除了北海市非遗保护中心更新频率较为及时外,大部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更新速度较慢,甚至公众对于已有的相关机构的微博和微信账号关注度也是极度缺乏。

三、广西少数民族非遗数字化保护对策分析

(一)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要前提

非遗保护工作只有在提高全民族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引起全社会上下一致的高度关注,才能真正做到有效保护,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首先,要提高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同民族的文化遗产是各个民族的文化发展史,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是维系民族存在的生命线,对于提升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非常重要。其次,加强对非遗相关知识的普及与引导,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提高非遗的影响力。在广西非遗数字化现状调研中,有很多群众对非遗的基本概念及相关知识仍缺乏一定的了解。因此,在下一步非遗保护工作中,需要积极宣传,发挥各民族群众的力量。比如,广西少数民族节日众多,春节也是很多少数民族的节日,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在春节期间对河池市壮族蚂节、白裤瑶年街节、宾阳炮龙节等不同节日习俗进行知识普及和相关活动预告,通过充分利用这些比较重要的节日习俗,营造全民族参与的意识,增强各少数民族对自身民族的认知感和认同感,实现广西各民族同胞在非遗保护方面的文化自觉,并自发地使用数字化手段对本民族的非遗活动进行关注、参与,保存他们本民族的非遗记忆。

(二)完善数字化保护体制机制,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根本保证

科学而合理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体制不仅能让非遗保护工作有迹可循,有利于非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而且也能有效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协调非遗数字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一、非遗数字化保护要做到有据可依,要依据规章制度来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开展,使其合理化、合法化,完善非遗数字化相关条例制度相当重要。在国内数字化保护政策方面,2012年制定的《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提出要加强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针对文物、典籍、民俗、宗教等各类物质与非遗传承和保护的需求。[8]江西省文化厅2012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通知》对下属各地市非遗数字化工程建设提出了硬性要求,有效促进了本省非遗数字化的普及。2017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专门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大非遗数字化保护力度,使得广西非遗数字化工作能够做到有章可循。[6]下一步建议以该保护条例为指导,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的工作,并给予相应的考核。

第二、非遗数字化保护需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等科研机构参与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产学研工作。在此,可以探讨由政府牵头的激励机制,吸引全国各地高校和文化企业主动参与到广西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中。目前已有中国社科院、云南省社科院、华中师范大学、云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科研院所与广西各地非遗机构合作开展民族影像志、数字化产品开发等合作。因此,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合理运用政府、企业、科研单位的力量,统筹兼顾,在推动非遗数字化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的同时,又能推动企业和高校的产学研发展。

第三、非遗相关机构(如:非遗保护中心、博物馆等)要完善机构设置、分工合作,同时各区域要优势互补,均衡协同发展。由于部分非遗保护机构没有独立事业编制,缺乏专业性和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对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因此需要完善各级非遗保护中心机构设置,统一人员编制和工作分工,实行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保护。同时,少数民族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视程度和水平也各不相同,合理的机构分工、资源协同、地区互补也非常重要。借鉴广西民族博物馆在少数民族文化聚集区设立生态博物馆并加以有效扶持的模式,帮助当地村民自发使用影像记录的方式保护当地原生态的非遗,可以有效推动广西各地区非遗数字化的均衡发展。

(三)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和专业人才引进,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要保障

加大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专项经费投入,是构建非遗数字化体系及推动数字化工作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各地区非遗的保护经费以立法的形式给予保证。该法规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9]《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指出,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所有省份均已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对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传承人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资助。[1]虽然近年来国家对非遗保护经费投入比例逐年加大,但是保护经费来源单一,仅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情况仍十分普遍。同时,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因其对资金需求较多,对很多单位来说,有限的保护经费难以维持非遗数字化工作的开展。因此,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可在其已有的保护经费基础上,根据各地数字化专项任务的开展情况增加数字化经费。各地非遗保护机构也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与电视台、文化企业、高校等单位进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开展数字化工作。例如,湖北省非遗保护中心与九通音像出版社合作,由九通音像出版社出资,联合华中师范大学科研力量对湖北省60多项国家级非遗进行数字化记录,出版12集《荆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有效利用社会资金进行非遗数字化保护。同时,非遗保护机构也可以与高校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同争取文化部、科技部等不同部门项目支持。比如,广西科技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积极争取《中国史诗百部工程》专项资金,对广西壮族英雄史诗《莫一大王》和创世史诗《布洛陀》进行视频、音频和图像的数字化采集记录。广西民族博物馆和中央新影集团等单位争取《中国节日影像志》专项资金对广西壮族三月三和蚂节进行数字化采集记录。通过积极和社会各单位合作,争取不同渠道来源经费,可有效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实现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和传播。

同时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建设人才,他们不仅要具备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还要熟悉非遗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而如今大多数的非遗数字化工作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因此加大对此类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扩充技术性人才,是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关键性力量。在人才培训方面,虽然文化部通过中央财政累计拨付经费1.1亿元,在全国支持各地举办研修、研习、培训班160期,包括各地延伸培训,2016年有近万人参加了培训,但是重点还是对传承人文化素养、学习能力以及传统工艺设计、制作水平进行培训。[1]在数字化培训方面,广西非遗保护中心也在百色等地开展了“三区”文化人才培训专项工作和“广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与数字化培训班”,对本区域非遗保护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人才培养方面,需要从非遗发展的需求和学校培养的角度出发,推进多学科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课程设置和实践体系优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构建非遗专业学科的交叉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数字化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兼具的创新人才。例如,华中师范大学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对技术人才与日俱增的需求,在新兴综合交叉学科中成功申报了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科,在培养时根据专业方向培养具有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和工学背景的文化科技人才,为非遗数字化工作提供硕士和博士专业人才资源。只有进行了专业的人才培养,并且结合非遗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培养或培训出真正符合非遗数字化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四)实施多样性的数字化保护手段,是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有效措施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数字化手段已不再局限于图片、音频、视频等以记录为主的常规产品。随着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的互动性、趣味性更强的数字化手段极大地丰富了非遗的数字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数字化手段,不仅可以更好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也可以让非遗的内涵得到更加全面的展示,同时也是对非遗本身的一种更加有效的保护方式。不同年龄层的人们对数字化产品的需求不尽相同,但同时又有很多的相似点,在非遗数字化满意度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观众普遍对包括动画片、虚拟游戏等在内的互动型的数字化展示形式有所偏好。《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也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和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对馆藏瓷器精品展中的明代瓷器进行三维投影展示,可以让实体展品通过虚拟展示更加全面地展现其内涵;贵州省建成了全国第一座综合类非遗博览馆和贵州民族文化数字体验馆,该场馆以传统的视频、图片、音频和多种形式的人机交互、沉浸式展示、虚拟现实等方式展示贵州各地丰富多彩的非遗,场馆以呈现区、点播区、音乐区、视频观赏区和影视互动体验区五大区域为参观游客提供了全新的数字化体验方式,成为多彩贵州的一张旅游名片,广受好评;Google在2011年开始推出了“艺术计划”,结合其优势技术 “街景视图”,将全球著名的艺术珍品以70亿像素的高清晰度呈现于世界网民的眼前,截至2016年已有包括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凡尔赛宫等1000多家顶级博物馆、美术馆等大型工程完工,既展示了当时原生态的环境,也对这些环境中存在的原生态习俗活动进行了再现。[10]这些已建设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充分利用图像、音频、视频、动作捕捉、三维扫描、3D动画等方面的技术,对相关的文化遗产进行精确而细致的数字化,并朝着三维化、高精化、动态化、交互式的方向发展,积极地推动了世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播。

在数字化资源管理方面,全国各地非遗保护工作中均普遍存在数字化标准体系不一致、以文件夹作为主要管理方法等不足,需要由国家牵头,尽快建立面向全国的统一的数字化工作标准,实现资源共享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体系。早在2013年开始,中国艺术研究院已在辽宁、山东、云南、江苏、福建、贵州等10个地区开展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为提升非遗数字资源的标准化水平,全国文化艺术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于2016年7月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的制定并公示。国家标准确定之后,将对广西少数民族非遗的数字化资源采集、录入和共享提供明确标准,有利于我国非遗基础数据平台的构建。

(五)拓宽开放的新媒体平台,是非遗数字化传播的必要条件

广西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在非遗数字化建设上比较重视,对于很多非遗节日和非遗展演活动均有影像资料记录。但是对非遗的宣传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建设的关注还有待提升。新媒体因其特有的互动性、即时性和公众参与性,在微博、微信上的浏览活跃度都非常高。同时,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社交网络媒体作为民族文化传播的重要展示平台,如何实现其对非遗的有效传播和利用已成为当前的研究热点。[11]由于新媒体的传播形式是多样化的,因此应当充分挖掘新媒体的潜力,构建合理的非遗新媒体传播体系,并与传统媒体相互补,以创新式的思维和模式,强化传播内容和服务,增强非遗的趣味性和全面性。

在各非遗机构与电视台、影视公司合作拍摄的资料片、纪录片除了在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平台播出外,还要考虑新媒体平台的特点,并寻求使用互动性更强的新媒体平台作为宣传渠道,例如《舌尖上的中国2》在制作初期就将新媒体平台作为重要的播出渠道,在制作时,将单个故事时长缩短,镜头紧凑,以适应新媒体零散化、碎片化的播出特点。[12]现在的新媒体平台用户主要以年轻人为主流群体,在利用新媒体平台时也要充分考虑年轻人群的特点,《我在故宫修文物》这部纪录片在央视播出时虽然反响较好,但是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力,后期在放到以喜好二次元、鬼畜等的年轻人聚集的视频弹幕网站——哔哩哔哩上播出,却突然成为网友们追捧的“爆款”,瞬间火了起来。这种严肃题材的纪录片能在年轻人喜欢的平台上受到追捧也给非遗保护工作者对未来非遗在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提供了思路。随着智能手机等各种移动平台的普及和4G网络等的应用,利用新媒体平台可以随时随地实现非遗的推广和宣传,例如,非遗保护中心可以通过直播平台对非遗节庆活动进行直播,让更多不能到现场的观众也能感受到非遗节庆的气氛。同时,也可以利用直播平台在特定时间邀请非遗传承人对非遗进行展示,在宣传推广非遗的同时,也可以配合电子商务平台对非遗产品进行线下线上定制和销售。百色的麽么技艺传承人也在淘宝成立自己的网店,同时对麽么技艺进行创新,制作了多款符合现代年轻人审美观的麽么工艺产品,并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利用新媒体平台,也可以充分调动非遗参与者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相关活动。例如在春节期间,可以利用大家都可能用手机等方式记录身边春节习俗、年夜饭等活动的契机,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习俗活动影像资料征集、评选等活动,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因此,加大非遗保护机构在新媒体平台上建设,扩大本区域非遗知识和相关活动宣传力度,合理地利用新媒体优势,是提高非遗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四、结 语

非遗灌注着民族精神和民族记忆,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遗进行保护,让其得到更加全面、系统、真实的记录和呈现,有利于非遗的传播与利用。广西少数民族非遗数字化建设已取得一些可喜的成果,但是在未来发展方面仍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非遗数字化机制体制的全面完善、文化科技复合人才的培养引进、先进的数字化新媒体手段的合理利用、全体民众的积极自发参与,才能推动非遗数字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1]文化部网站.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EB/OL].[2017-02-10].http://www.mcprc.gov.cn/whzx/ggtz/201702/t20170210_490717.html.

[2]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1-26.

[3]孙传明.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4]黄永林,谈国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

[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广西建设开通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网站[EB/OL].[2017-2-22].http://www.ihchina.cn/11/51769.html.

[6]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N].广西日报,2016-12-24.

[7]李微,余建荣.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传播策略[J].新闻知识,2014(2).

[8]六部委印发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J].中国科技产业,2012(9).

[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J].司法业务文选,2011(9).

[10]蒋克岩,Joonsung Yoon.新媒体时代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J].艺术研究,2016(4).

[11]张武桥,黄永林.移动互联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传播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5(5).

[12]杨阳.新媒体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纪录片的传播研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FOR DIGITAL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MINORITY AREAS OF GUANGXI

Sun Chuanming,Cheng Qiang,Tan Guoxin

As one of the most concentrated areas of ethnic minorities, there are very richcultural resources in Guangxi.Digit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specially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This paper review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analyzes existing problems from the four aspects:system and mechanism,talent and fund, digitization application, and new mediatransmission.Then, somecountermeasures,including establishing the correct protection conception,improving the digital system mechanism,implementing various digital protection means and so on,ar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digit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minority areas of Guangxi.

Guangxi;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digitization;countermeasure analysis

G112【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03-0124-009

〔责任编辑:李 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15CMZ022)。

【作 者】孙传明,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程强,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硕士生;谈国新,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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