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华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达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但是,在写作教学过程中,教师却往往在不经意间忽略了学生的感受,将自己的一些观念强加给学生,让他们感受到了压力,急于求成的心态更是让学生将作文视作“洪水猛兽”,从而让学生在面对作文时产生畏难情绪。“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写作是促进学生掌握语言工具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教师应改变教学方式,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激发他们的写作兴趣,使他们真正成为作文的主人。
一、集腋成裘,化难为易
作文课时,我们也许会常听见“写什么呢”“怎么写啊”类似的叹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一现象无非反映了学生写作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写作素材匮乏的问题;二是难以“把生米做成熟饭”,写作能力不高的问题。这是制约学生作文的两大“瓶颈”,解决不了,学生的作文水平就会永远停滞不前。只有解决这些问题,学生才不会再怕作文,真正成为作文的“主人”。然而,作文素材的搜集、积累与作文能力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非每周两节作文课所能办到的。我们可以采取化整为零、积少成多的办法,变整体的作文训练为突出重点的局部作文训练。小训练不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又起到了化难为易的作用。可以结合阅读训练等活动,在有利于学生写作的情况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写作训练,对一些优美的句子进行积累;写片断,就是把阅读和写作结合起来,让学生在一个时间段内围绕某个话题进行写作,以达到“十分钟百字文”的训练目的。教师也可以给学生一个题目,然后去搜集素材;或结合手抄报,以一个主题去办报;或在课前几分钟,针对某个问题进行口头训练……经过长期坚持,学生自然就能趣味浓、题材丰、能力强,再到作文课,写作起来就可以势如破竹。
二、师生共同命题,注重交流
从作文教学的现实情况来看,学生并不是对每一次作文都那么排斥,如果所选话题正中学生的心意,让学生产生兴趣,学生就会有话可写,并且还能写出真情实感;如果作文话题让学生感到索然无味,学生自然不会写出好文章,也就达不达教师预期的写作教学目标。因此,学生每次动笔之前,教师要听听学生的心声,让学生掌握选择作文话题的权利,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動性。教师作为引导者和辅助者,可以适时提出一些观点与材料,丰富学生的写作素材,启发他们的自主创作意识,为学生划定一个范围,但不可命定一个题目,要让学生自由作文。如向学生提出要求:请大家发挥自己的想象,假设一种情况,定一篇文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材料,可设想自己的未来,可写自己从事了某项职业,可写自己的梦想,也可往大的方面写,写祖国的未来、中国人登上月球等,也可写学校方面、家庭方面、社会方面的事。在提要求、定范围时,注意要以学生的自身生活为出发点,不断向外辐射,帮助学生把视野打开,让生活空间中容纳更多的事物,这样一来,学生便不会缺乏写作素材了。在落实到纸上之前,草稿或腹稿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这就意味着学生之间要进行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产生新的思想碰撞,好胜心的驱使会让他们对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语甚至每一个字的使用都用心斟酌,以求脱颖而出。学生最终虽然只写了一篇作文,但在交流的过程中却收获了多篇,受益良多。通过交流,学生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变原来的被动写作为主动构思。交流的收获激发了学生的写作兴趣,培养了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也进一步奠定了学生在写作中的主体地位。
三、把作文审批权还给学生,互批互改
叶圣陶先生曾经提出:“作文教学要着重培养学生自己改的能力,教师该如何去引导指点学生,使他们养成这种能力是很值得共同研究的项目。”学生通过交流写出好作文,并从中有所收获,但在这并不意味着写作教学就此成功。培养学生对文章的鉴赏能力也是写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除却语文课上对名家文章的学习理解之外,身边同学的作文也是培养鉴赏能力的一项重要途径。将学生的作文交换,让学生互批互改,将学生的地位再次推向主动。
在互批互改中,为避免一两个人批改的短处,集众人的智慧,采用“合作”的形式批改,先小组合作,然后全班合作。具体做法为:把全班分成几个小组,每组4至6人,批阅时,由作者本人读自己的作文,然后其他几人提出批阅的意见。同时作者本人可以针对另外4个人的意见谈自己的看法,表明写作的真实意图,由此可以互相讨论,最后作者本人根据大家的意见写出对文章的修改意见。每一小组都要推荐一篇文章,全班交流,再集体修改。这样,教师封闭性的独立工作变为开放式的学生学习环节,有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调动学生写作的积极性。学生在互批互改过程中,训练了语言表达能力,开发了潜能。
总之,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我们要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把他们培养成符合时代要求的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有学生占主导地位的命题、交流、落实、批改过程,将会增强学生在写作当中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让学生真正成为作文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