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彬
【摘 要】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是信息社会的时代产物,当前网络政治参与已然成为时代潮流,彰显了新时代社会大众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多元文化背景下,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受到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也走向多元化,这给政府执政公信力提出前所未有的冲击,也给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具有非常丰富的政治伦理意蕴。强化危机意识和明确责任意识是政府在新时期重构执政公信力的关键。
【关键词】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引导;政治伦理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7)06-0041-02
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互联网越来越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政府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因而越来越多的公民加入到自媒体时代的主力大军。然而,网络舆情与政府公信力建设之间有着内在的紧张关系。受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网络舆情的走向往往是不可预计的,这就给新时期国家治理能力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一、 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彰显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首先,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是公民基本政治诉求的集中表达
近年来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自媒体正在改变中国的传播格局,甚至引发了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变革。网络舆论世界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任何一种方式。几乎可以看到一切有关社会现实中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恶性事件、恐怖事件、公共卫生、环境恶化等各个方面的公共危机议题,并伴随着成千上万的网民参与其中愈演愈烈。
据移动互联网蓝皮书《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较2014年底增长11.3%,而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4年的85.8%提升至90.1%。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2016年1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9.8亿,较2015年1月增长11.4%,其中移动宽带用户总数达到7.59亿,占比达59.3%。这一组组巨大的数据足以说明,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反映诉求,已成为网络舆论场的常态。网络舆情常常伴随舆论失范现象,虚假消息、恶意炒作、低俗营销、网络暴力等滋生蔓延。但是这并不足以武断地说网民的政治参与就是暴民政治,事实恰恰相反,这正反映了社会大众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社会大众史无前例的网络政治参与使政府常常陷于被动和尴尬。对于政府而言,一味回避的暧昧态度只能换来网络舆论更多的猜忌和怨恨。只有及时回应社会大众的关切,才会挤压谣言的传播空间,才会牵引舆情走向。
其次,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
网络监督相对于传统媒体的批评监督更为有效,具有成本低、覆盖广、见效快等优势。例如在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以来,网络监督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借助互联网信息渠道,一些知情者为国家纪律检察机关掌握贪腐国家干部的重要罪证提供了巨大的辅助作用。网络曝光似乎已经成为国家反腐倡廉行动中的一把利刃,充分显示出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是巨大的。甚至有学者称:“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已成为衡量执政水平的重要指标”[1](P.4)。针对网络舆情的监督作用,有人认为网络舆论犹如“洪水猛兽”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建议政府“防住了”就基本“没事儿了”。这种掩耳盗铃式的管理方法不仅不会凑效,反而会使得事情本身越描越黑欲盖弥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因此,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本身就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然而,封建官本位的思想观念在社会中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平等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和稳定发展。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原有的政治舆论框架受到冲击,突出表现在作为普通公民的政治表达成为可能。网络舆情的出现使得一些以权谋私的官员“谈网色变”,欺上瞒下不作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不是网络舆情的胜利,这是监督权利意识觉醒的国家公民的胜利。
再次,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是公民信息传递的“正义”推手
研究发现,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特征包括:传播主体全民化、传播时效即时化、传播方式多元化、传播效果空前化,这是以往传统媒体时代几乎无法实现的事情。信息通过自媒体的传播速度特别快,甚至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个小概率事件迅速升温发酵成社会公共事件。事实证明,网络舆情之所以受到空前的关注,原因在于社会大众评论往往有图片、有音频、有视频,这些素材相对于过去单纯的文字表述更具吸引力、感染力和冲击力。
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大众之所以会义愤填膺、之所以会慷慨激昂、之所以会口诛笔伐,原因之一只是单纯地捍卫“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政治伦理学的灵魂,没有公平正义观念的人不可能是一个道德的人,没有公平正义观念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迅速蔓延恰好反映了当下社会大众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捍卫“正义”的本质是捍卫公民的基本权利。然而,这些所谓的“捍卫正义的举动”未必就能还原事情的真相,正所谓“眼见未必为实”。
二、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冲击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
除了看到公共危机网络舆情迸发出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之外,也应该看到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负面效应。信息技术创造出新的公共空间,国家和社会在这个领域内互动和竞逐权力。[2](P.67)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特别突出地反映了這种情况,社会大众试图利用这个新的政治领域挑战国家。正如有的学者评论:“多元舆论场中的安全隐患来自于民间舆论场的隐匿、媒体审判以及舆论的泛社会化”[3]。公共危机网络舆情中,社会大众未必就是站在政府的对抗性立场。但是,几乎所有网络舆论中的社会大众都认为,舆论本身就是公民言论权利的表现。
然而,公民的权利从哪里来?传统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权利是“以制定的法律作为权利请求的基础”。[4](P.16)国家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政治机关,没有国家政权的稳定,社会大众的自由、民主、平等根本无从谈起。公众通过自媒体介入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这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互联网时代潮流。但是,互联网的世界看似没有边界,其实并没有超越国家的概念。这就使得网络舆情的背后夹杂着更为复杂的政治因素,而这些内容严重影响着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
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热度的日益高涨表明信息技术进步与政治民主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从行为心理角度观察网络舆情可见,社会大众热衷于通过互联网参与政治活动是因为有一种“政治民主权利”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政治民主化在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国家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政治民主化不能等同于政治自由化。研究中国问题必须站在中国的立场上,解决中国问题必须依靠中国力量。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捍卫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是不能动摇的底线。一些图谋通过煽动网路舆情丑化我国国家政府形象、阻碍我国国家政策实行,甚至颠覆我国国家政权的行为屡屡发生,这是绝不容许的。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加紧网络空间布局,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保障网络安全,这是强化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问题。网络空间外交话语权争夺的实质就是国家之间意识形态的较量。因此,抵御西方主导的意识形态对我国的消极影响是刻不容缓的。只有引导好网络舆情的正确走向,才会让社会大众真正地在新媒体时代充分行使公民权利。
三、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引导助力政府公信力的重构
新媒体背景下如何重新建立政府的公信力成为新时期政府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公共危机舆情引导工作,主要应该从两个大的方面着手:
第一,强化危机意识。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因为信息技术使社会大众获得在更多领域的“发言权”,所以公共危机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大众对国家政府机构的信任。历史经验表明,民众和政府之间的信任危机值是衡量政权合法性的重要尺度。“取信于民”则长治久安,“失信于民”则岌岌可危。因此,政府在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治理方面要更新理念,以“善治”取代“管制”,搭建政府与公众网络对话平台。[5]一方面,既不能对公共危机网络舆情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另一方面又不能简单化地“围追堵截”。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是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时代产物,尽管一段时间内无法摆脱其自身的消极性、进攻性和腐蚀性,但是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处理是可以作为政府获取基层信息的重要渠道的。同时,网络舆情是涉及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场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网络舆情的引导有利于维护政权稳定和确保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安全。
第二,明确责任意识。随着“网络问政”的风靡,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改革方向。注重网络公共关系,不仅是网络时代的要求,还是服务民众的需要。[6](P.48)因此,如何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变化,提升网络舆情的引导能力,是塑造良好政府执政公信力的关键。只有把触及社会大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处理好了,才会收获社会大众的点赞,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才会切实有效。针对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工作正在进行中,网络行为的法制保障越来越有法可依。信息技术使得政府和社会大众在政治领域的关系日益密切,同时也在客观上促进了政府和社会大众的相互影响相互改造。总而言之,网络政治参与能够对政府制造压力,但是政府有责任引导网络舆情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有责任提出改革方案提升执政水平,有责任健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小康。
参考文献:
[1]曾胜泉.网络舆情应对技巧[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 社,2015.
[2]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 [M].邱道隆[译].东方出版社,2014.
[3]胡锦玉.新媒介环境下党的舆论引导能力建设[J].贵 州社会科学,2016,(12).
[4][美]艾伦·德肖维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M].黄煜文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5]尚紅利.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困境及消 解[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6,(1).
[6]陈一收.网络公关[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