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花样扣毕业证是糟糕的“最后一课”
张玉胜
毕业季遇到什么事最愁人?当一些高校毕业生正在忙着搬宿舍、聚餐、拍毕业照时,有些同学却在担心自己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这为原本十分热闹的毕业季增加了一些焦虑。记者调查发现,影响毕业生拿到毕业证的原因有很多,或许是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或许是没有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许仅仅是因为图书馆的欠款、学杂费用没有交清等。(7月3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高校毕业季的到来,又一批完成高等教育的饱学之士即将走出校园踏入社会,但其中部分学生却因无法获取毕业证书而被困于“最后一公里”。盘点高校暂扣学生毕业证的诸多缘由,有些并不合理,甚至明显有悖社会道德或有违法律法规。这种基于权力任性的乱扣行为,无疑背离了传播文明和教书育人的教育宗旨,可以说是高校毕业生最糟糕的“最后一课”。
诚然,国家的确授予了高等院校向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的权力,但并没有允许其可以随意扣押学生的毕业证。《高等教育法》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也明确要求,“只要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由是观之,相关法律法规只是列举了高校发放毕业证书的四个必要条件,即“具有学籍”“学完课程”“成绩及格”“德育体育合格”,其他再无任何附加条件。
《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教育部明确要求禁止高校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并针对就业率造假的怪相提出“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如此说来,以未签“三方协议”为由扣押毕业证书的行为,不仅于法无据,更涉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
教书育人是高等院校必须始终恪守和不可须臾偏离的教育宗旨和办学底线。不能因为毕业生即将离校,就罔顾颜面、忘记初心、超越底线甚至不惜“割袍断义”。毕业季既是毕业学生的感恩季,也是新生入校的招生季。在这个新老交替的关键节点,高校更有责任、义务将“教书育人”的职责进行到底,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道德示范和以生为本、文明办校的良好形象展示给学生和社会。
高校花样扣学生毕业证,既给毕业生留下遗憾与失望,也势必会给即将入校的新生带来疑惑与忧虑,其因小失大的负面效应不可小觑。为了教育的圣洁,为了高校的形象,更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这有辱办学宗旨的“最后一课”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