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骑共享单车,家长您意识到危险了吗?
近日,杭州市一名9岁的孩子使用共享单车ofo出了车祸。出事故的单车是在孩子母亲手机上进行的软件解锁。当时孩子母亲在旁边陪孩子骑车。孩子在骑车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导致单车手柄插入孩子脖颈。
其实,这已经不是儿童骑共享单车第一次出事了。1月26日,深圳三名12岁左右的孩子在骑ofo的过程中摔伤,导致手臂严重骨折。3月26日,上海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因独自骑行某品牌共享单车,在十字路口与大客车发生碰撞,不幸被卷入车轮中,送医后伤重不治身亡。就在同一天,南京一名9岁男童偷骑共享单车,在逆行经过路口时,将一位正常行走的八旬老太太撞倒。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据了解,市面上的共享单车都没有向12岁以下的儿童开放使用权限。如果不满12周岁,不满足用车条件,实名认证无法完成,也无法缴纳押金使用单车。
规定虽如此,但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据了解,那些能骑着共享单车上路的儿童,大多是拿着家长的手机扫码开锁骑车。甚至在孩子之间,还流传着“解锁秘技”,比如,开锁只需要密码的ofo共享单车,“只要记住密码,平时把车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骑,不用妈妈的手机也可以”。
共享单车的外观、颜色等比较好看,颇受孩子的欢迎,因此不少家长对孩子骑共享单车的行为表示了默认。交警提醒:家长这样的行为,忽略了孩子的安全。此外,未满12岁的儿童骑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其监护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责任;其次,儿童和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之间不存在租赁服务合同关系,除非能证明共享单车本身固有缺陷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否则,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仍然由使用共享单车的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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