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软科学课题组
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情况,对相互间贸易增长的潜力、增长路径进行了分析,并对促进贸易增长提出建议。
关键词:丝绸之路;农产品贸易;研究
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特征
(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特征
1. 双边贸易规模逐年扩大 ,中国出口增速远低于进口。近年来,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额迅速增长,贸易额呈攀升态势。2001—2013年间,双边贸易额从33.69亿美元增加到231.9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7.44%,其中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额由26.41亿美元增加至94.2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1.18%,进口额由7.27亿美元增长至137.7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 27.77%,高于出口额增长率16.59%。特别是2007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为109.63亿美元,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额71.35亿美元,从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额38.2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74%、26.44%和19.01%。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额分别减少3.95亿美元和10.69亿美元,减少幅度分别为3.21%和10.69%,从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额仍持续增长,比上年增加6.98亿美元。2009—2012年期间,双边贸易额保持高增长趋势,总进出口贸易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83.83%、32.65%和165.01%。2013年,由于世界經济持续低迷及部分沿线国家经济形势出现恶化、人民币升值、国内外价差扩大,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缓慢,呈现出总贸易额和进口额增长速度下降,出口额负增长的趋势,增长率分别为5.57%、14.04%和-4.56%。
2.中国与经济带各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和增速存在差异性。由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地缘、农业经济发展现状不同,导致与中国贸易规模、贸易增速的差异性。近年来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呈现与核心区(俄罗斯、中亚国家,下同)和扩展区(西亚、南亚国家,下同)农产品贸易比重增长,与辐射区(欧洲、非洲,下同)沿线减少的趋势。2013年,我国与核心区、扩展区和辐射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比重分别为16.93%、22.62%和60.44%,比2001年与核心区和扩展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9.32%和12.11%有所提升,增长率分别为511.35%、5.34%,与辐射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比重减少18.12%,减少率27.30%,特别是近三年,三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比重变化趋势较大,年均变速7%—15%左右。
我国向三区(核心区、扩展区、辐射区)沿线国家出口贸易额比重分别为22.04%、9.60%和68.36%,与2001年相比,核心区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额比重增加14.68%,增长率25.09%,扩展区沿线国家和辐射区沿线国家的比重分别减少20.62%、1.39%,减少率25.27%、14.02%。从三区的农产品进口贸易比重分别为13.43%、31.54%和55.02%,与2001年相比,从扩展区沿线国家进口额比重增长12.08%,增长率62.11%,从核心区沿线国家和辐射区沿线国家进口额比重分别减少3.05%和9.03%,减少率18.51%和14.10%。核心区、扩展区和辐射区沿线国家比重变化主要受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合作关系、国内经济和市场状况的变化,贸易壁垒情况有关。
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与印度、法国、德国、荷兰和俄罗斯等国家贸易占主导地位,上述五国农产品贸易占45%以上。2013年,我国与印度、法国、德国的贸易额分别为51.62亿美元、35.64亿美元和29.99亿美元,占15.60%、10.77%和9.06%,阿富汗、沙特、伊拉克和叙利亚等国家贸易额均不到0.06亿美元,贸易份额不到0.5%。2001—2013年间,从贸易增速来看,我国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印度贸易增长均超过25倍,与伊朗、约旦、吉尔吉斯斯坦、叙利亚和阿富汗等国家不到1倍,贸易规模和增长速度不平衡已成为一种常态问题。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集中性较强,贸易主要集中于欧盟、俄罗斯和印度,西亚、南亚地区的许多国家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格局中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这种集中性体现出我国仍然没有形成农产品全球供应链、出口布局网络,难以规避日益频繁的国家贸易风险。
(二)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特征
1.我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未形成多元化的格局。从近年来我国与经济带各区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情况来看,向辐射区沿线国家出口占主导地位,2001年,向辐射区沿线国家出口额21.81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82.56%,出口额高于向核心区和扩展区沿线国家出口额7.18倍和10.22倍。2002年,向辐射区沿线国家出口额减少到20.43亿美元,比重也相对应的减少到74.32%,初次呈现向核心区沿线国家出口额超过扩展区的0.52亿美元,之后几年向各区沿线国家出口,尤其是向核心区沿线国家的出口额呈现猛增的现象,到2008年呈现观察期内的小顶峰,向核心区、扩展区、辐射区三区沿线国家出口额分别为15.56亿美元、7.18亿美元和62.35亿美元,分别占18.28%、8.49%及73.23%,与2001年相比,向核心区出口额比重增长10.93%,向扩展区和辐射区的出口比重分别减少1.60%、9.33%。
自从2009年后,受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增幅放缓、各国进口贸易额萎缩的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速大幅回落,2009年,向三个区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额14.12亿美元、7.18亿美元和53.13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减少1.44亿美元、0.03亿美元、9.21亿美元,减少幅度9.27%、0.52%和14.78%,其中向辐射区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额收缩较明显。2013年,我国持续实施农产品市场多元化、中亚国家(核心区沿线国家)在我国农业经贸合作中的战略地位逐渐提高,贸易密切度增强,出口额达到20.77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2.04%,出口额比上年增长1.21亿美元,比重增长2.24%。向扩展区和辐射区沿线国家的出口额分别减少2.83亿美元和2.90亿美元,扩展区沿线国家比重减少2.42%,辐射区沿线国家比重则增加0.18%。总之,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向辐射区(欧盟)沿线国家的出口占主导地位,核心区(中亚国家)沿线国家的重要性逐渐增强,扩展区(西亚、南亚国家)沿线国家贸易出口总量增长,出口贸易比重仍然偏低。
从出口市场国别分布来看(见表1),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中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以德国、俄罗斯、荷兰、英国以及意大利为主。向上述五个国家2001—2013年的累计出口额571.85亿美元,占总出口贸易额的67.92%。出口额由18.47亿美元增加到66.08亿美元,出口比重从73.28%减少到70.17%,年均减少率0.80%。而向芬兰、格鲁吉亚、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土库曼斯坦、摩尔多瓦、阿塞拜疆、叙利亚、伊朗、阿富汗等十个沿线国家累计出口额由0.23亿美元增加到8.14亿美元,出口额比重由0.91%下降到0.87%,与出口前五大国相比,出口额和比重分别低于75.70倍、80.10倍,甚至向十个国家累计出口额不到向德国出口额的5%。2001年我国向德国、俄罗斯、荷兰、英国和意大利农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38亿美元、1.72亿美元、2.58亿美元、3.22亿美元和4.48亿美元,贸易比重24.17%、6.53%、9.77%、12.22%和16.99%。2005年,出口额分别为10.82亿美元、5.85亿美元、4.76亿美元、5.2亿美元和5.55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6.28%、35.12%、28.83%、21.85%、11.26%,向上述五国农产品出口额呈现激增。同时,向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芬兰等国家出口额增速不到5%,甚至向埃及、摩尔多瓦和阿塞拜疆等国家出口呈现负增长,出口减少率分别达到2.59%、33.13%、47.31%。2009年,向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的出口额同比分别减少1.59亿美元、1.24亿美元、1.08亿美元、1.52亿美元和7.08亿美元,减少幅度22.74%、14.92%、14.90%、11.40%和7.72%。向沙特、塔吉克斯坦、印度、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则分别增长0.02亿美元、1.01亿美元、0.11亿美元、0.12亿美元和0.01亿美元,增长幅度28.94%、27.71%、10.16%、9.23%及2.62%,由此可见,在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周边沿线国家的战略地位在逐年提升。
2011—201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市场结构上有所变化。出口贸易额由106.65亿美元减少到94.17亿美元,市场结构中持续保持向欧盟出口减少,新兴国家增长的趋势。向波兰、法国、德国、意大利的出口量分别减少1.73亿美元、2.72亿美元、3.91亿美元和0.93亿美元,减少幅度达到44.90%、36.97%、18.50%、13.33%,向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伊拉克、阿尔及利亚、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分别增长0.23亿美元、0.48亿美元、0.04亿美元、0.28亿美元、0.10亿美元、0.02亿美元,增长幅度32.05%、23.73%、22.99%、22.53%、21.78%、19.93%。
2.我國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进口呈现集中性特点。近年来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进口贸易中,从辐射区沿线国家进口占主导地位。2001年,从辐射区沿线国家进口额4.66亿美元,占从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额的64.06%,进口额高于向核心区和扩展区沿线国家进口额2.88倍和2.29倍。2003年,初次呈现从核心区沿线国家进口额超过扩展区沿线国家的状况,进口额分别为3.13亿美元和2.23亿美元,增幅140%、42.04%,之后几年从各区农产品进口额来看,尤其是从辐射区沿线国家的进口额呈现猛增,到2007年呈现出小顶峰的状态, 从核心区、扩展区、辐射区三区沿线国家进口额分别为5.76亿美元、14.26亿美元和18.25亿美元,分别占15.06%、37.26%及47.69%,与2001年相比,从扩展区沿线国家进口额比重增长17.80%,从核心区和辐射区沿线国家的进口比重分别减少1.43%、16.37%。2009年以后,我国从扩展区和辐射区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额增长速度加快,贸易进口额分别由10.89亿美元、24.48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43.43亿美元、75.77亿美元,增幅达到2.98倍、2.09倍,年均增长率74.70%和52.36%。从核心区沿线国家进口额则由9.58亿美元增加到18.4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只有23.24%。
从进口市场国别分布来看,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中国农产品主要进口来源地以印度、法国、荷兰、德国和俄罗斯为主。从上述五个国家2001—2013年的累计进口额497.57亿美元,占总进口贸易额的74.56%,单年进口额由2001年的5.93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02.67亿美元,增长幅度16.31倍,年均增长1.24倍,进口比重从81.49%减少到74.56%,减少幅度6.94%,年均减少0.53%,而利比亚、阿富汗、叙利亚、阿尔及利亚、约旦、伊拉克等国家受贫困、内战等内部因素影响,与我国农产品贸易时不时处于停滞状态。从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沙特、格鲁吉亚、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埃及等十个沿线国家累计进口额偏少,进口比重不到3%,甚至由2.71%减少到0.73%,与我国前五大进口来源地相比,2013年,进口额和贸易比重分别低于155.04倍、7885.42倍,甚至累计进口额不到从印度进口额的3%。
2001年我国从印度、法国、荷兰、德国和俄罗斯农产品进口额分别为1.33亿美元、1.82亿美元、1.18亿美元、0.58亿美元和1.01亿美元,进口贸易比重18.31%、25.07%、16.22%、8.03%和13.86%。2001—2007年间,我国农产品从上述五国进口额呈现飞速增长趋势,贸易额分别增加到13.56亿美元、7.98亿美元、3.45亿美元、1.92亿美元和1.4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53倍、56.22%、32.13%、38.18%、18.81%,同时我国从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土库曼斯坦、意大利进口额实现倍速增长,进口增速最快的乌克兰达到24.84倍、最慢的意大利1.23%,但这些国家贸易规模仍然偏小,进口贸易比重只占12.62%。2008年,我国从印度、俄罗斯、荷兰进口额分别是1.85亿美元、0.65亿美元、0.26亿美元,从法国、荷兰、德国、意大利等国家进口额是0.89亿美元、1.30亿美元、0.24亿美元、0.24亿美元,其余国家有增有减,由于贸易规模偏少,对总进口额变动影响不大。2009—2013年,我国从沿线国家进口规模逐年增长,尤其我国农产品进口贸易规模较大的前五国(印度、法国、荷兰、德国和俄罗斯),增长额分别为28.38亿美元、14.92亿美元、9.46亿美元、10.74亿美元、10.14亿美元,增长幅度达到2.42倍、1.68倍、1.98倍、4.95倍、6.80倍和2.53倍,从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进口额则减少,减少额为0.04亿美元和0.03亿美元,减少幅度达到17.16%和26.55%。总之,在中国从沿线国家的进口贸易中,一直保持着贸易进口来源地集中性的特点(见表2)。
(三)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特征
1.谷物、油籽类等大宗农产品进口份额剧增。2001—2013年间,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从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的纺织纤维进口额由6531.6万美元增加到37.5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4.83倍,进口比重由8.73%增加到27.23%,净进口额由净出口3.89亿美元增加到净进口32.01亿美元,实现净进口率(贸易逆差/进口额)85.37%,成为中国从经济带沿线国家净进口第一大产品类型;植物油脂进口额由12.02万美元增加到790.8万美元,进口额的比重由1.09%增加到8.73%,实现净进口由304万美元增加到11.72亿美元,净进口率97.51%,贸易逆差现象较严重;谷物类产品进口额由5753.1万美元增加到3.97亿美元,进口的比重由7.90%减少到2.89%,实现净进口由2934万美元(净出口)增加到1.69亿美元,净进口率42.67%,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的贸易逆差。肉类进口额由4149万美元增加到6.89亿美元,实现由净出口8784.9万美元到净进口5.21亿美元,净进口率75.63%;活动物类产品进口额由355.9万美元增加到2764.6万美元,进口比重由0.49%下降到0.20%,由净出口135.5万美元增加到净进口1953.8万美元,净进口率70.67%(见表3)。
2. 优势农产品出口保持增长,果蔬、水产品出口不稳定(见表4)。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来看,2001年,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水产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出口额分别为3.55亿美元和6.47亿美元,占出口额的13.31%和24.21%,净出口率为43.01%、94.93%。2008年出口额增长到14.72亿美元、32.31亿美元,出口比重为17.07%、37.17%,净出口率为71.15%、97.55%。2009年上述两类产品出口额下降9489万美元和4.70亿美元之后又开始增长。2011年呈现小高峰状态,出口额达到 17.86亿美元、37.18亿美元,出口比重为15.60%、32.47%,净出口率为23.53%、96.46%。2013年水产类产品和果蔬类产品出口额下降到15.25亿美元和28.23亿美元,出口比重为14.93%、31.69%,净出口率为4.63%、93.47%,与2011年相比明显下降。
呈现水产品和果蔬类出口出口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伴随着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养殖技术和流通效率的提高,养殖面积扩大、养殖密度提高,一年四季都能正常供应,传统淡旺季的产销形式日渐淡化,水产品和果蔬类产品出口还有一定的增长空间,但果蔬生产和流通成本、水产养殖费用逐年提高,价格总体仍将处于高位运行区间,国际保护主义抬头和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果蔬、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果蔬和水产品出口贸易面临较大的挑战。
3.咖啡、烟草和饮料等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波动中增长(见表5)。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2001年糖类、咖啡类、饮料、烟草类产品进出口贸易额6648.3万美元、1.48亿美元、7269.7万美元、9828.4万美元,其中,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额分别为5073.1万美元、1.39亿美元、1960.9万美元、8962.5万美元,糖类、咖啡类、烟草类产品贸易顺差额3497.9万美元、1.29亿美元、8096.6万美元,饮料逆差额3347.9万美元。2004年,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咖啡类和烟草类出口额剧增,达到2.31亿美元和1.24亿美元,进口额也突破1.5亿美元大关,分别达到1.63亿美元和2.17亿美元,增长率均超过50%。2009年,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饮料、咖啡类、糖类出口同比减少,同比减少率达到6.40%、5.81%、5.95%,进口额则增长10.47%、49.76%和70.84%。2012年,糖类和烟草出口额为2.78亿美元和2.51亿美元,同比减少1.91%、15.87%、进口额5511.1万美元、3724.5亿美元,糖类同比增长89.71%、烟草类减少16.98%,饮料和咖啡类出口额7444.5万美元、7.36亿美元,进口额17.14亿美元和2.26亿美元,出口额同比分别增长10.95%和4.76%,进口额同比增长8.43%、15.57%。2013年咖啡类和烟草类产品进出口额有增长,饮料和糖类产品则减少。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在上述四类产品上进出口贸易有减有增,饮料和糖类进口增长增速超过出口,咖啡和烟草类产品出口增速超过进口。
(四)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模式
中国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形式是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为主,两者之间的贸易主要是互通有无、互补余缺为主的贸易,产业间贸易的产品类型远多于产业内贸易。由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资源禀赋条件、距离、消费者爱好的差异性,同一类产品类型在与不同国家贸易中形成不同的贸易模式,如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土耳其、荷兰、法国、伊朗等国家在咖啡类贸易上呈现产业内贸易,与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德国、英国、意大利、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及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则呈现产业间贸易特征,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荷兰、法国、英国等国家在饲料类贸易中形成产业内贸易特征,与吉尔吉斯斯坦、土耳其、德国、意大利、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则呈现产业间贸易特征,我国与土耳其、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家在杂项食品贸易上呈现产业内贸易特征,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法国等国家则形成产业间貿易等等。
双方农产品贸易产品类型中,我国具有较强的贸易竞争优势地位的水产类、果蔬类,与具备劣势地位的谷物类、纺织纤维、油籽类、动物油脂等产品类型跟多数沿线国家形成产业间贸易特征,呈现依托于资源禀赋优势建立进出口贸易的优势互补性贸易形式。既有出口、又有进口的动植物原料、饮料、咖啡等产品类型呈现产业间贸易特征。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产品类型数量上具有显著的差异性。我国与欧洲沿线国家产业内贸易产品类型多于中亚国家,我国与俄罗斯、荷兰和法国产业内贸易产品类型较多,均多于8类产品类型。与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仅在动植物原料贸易上,与吉尔吉斯斯坦仅在蔬菜类、饮料、动植物原料贸易上具有产业内贸易模式。这种现象也表明,虽然我国与俄罗斯、印度及中亚国家之间都有公路相连,运输距离短,运输成本低,农业资源与产业上具有互补性的有利条件,并且口岸条件在不断改善,应该是与我国贸易增长潜力较大的国家,但是我们却一直没有重视与这些国家的贸易。
(五)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平衡状况
1. 双边农产品贸易中,我国由顺差变为逆差,且逆差额逐年扩大(见图2)。2001—2010年,中国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地位,2001年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顺差额19.43亿美元,贸易顺差幅度(贸易顺差额/出口额)72.68%,双边贸易中贸易失衡较严重。2003年贸易顺差额达到22.99亿美元,贸易顺差幅度为64.90%。2004年贸易顺差额下降到19.47亿美元,之后持续增加到2008年的贸易顺差最高点54.53亿美元,贸易顺差幅度达到58.53%,到2010年贸易顺差额下降到0.018亿美元,贸易顺差幅度也相应地减少到0.02%。2011年,中国改变顺差状况,首次出现贸易逆差,贸易逆差额为127.48亿美元,远远超过出口额114.50亿美元,逆差额幅度达到111.33%。2012年贸易逆差额收敛,但贸易逆差幅度还是偏高(79.46%),农产品的进口依赖性较强,到2013年,贸易逆差额增长到124.02亿美元,逆差幅度为120.70%,农产品贸易逆差额呈现在波动中增长趋势。农产品进口额的逐年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农业资源稀缺性的缺陷,满足了居民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抑制了农产品价格持续上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2.贸易顺逆差来源国家与产品类型较集中,贸易风险逐年扩大。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贸易顺逆差来源国与产品类型较集中。2001—2013年,中国贸易顺差来源的主要国家有德国、俄罗斯、意大利、英国和波兰,五国贸易累计贸易顺差额356.38亿美元,占总顺差额的79.96%,其中与德国贸易顺差额达到143.14亿美元,占总农产品贸易顺差额的32.11%,成为我国农产品主要顺差来源国。2001年,贸易顺差来源前五国的贸易顺差为147.45亿美元,占总农产品贸易顺差额的78.98%,到2013年 贸易顺差额达到198.13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73.21%,贸易顺差来源国集中度有所减少;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国有印度、法国、乌兹别克斯坦、芬兰和巴基斯坦,五国贸易累计逆差额436.32亿美元,占总农产品贸易逆差额的99.88%,贸易逆差来源国比顺差来源国集中度高,其中我国跟印度和法国的农产品贸易的逆差额分别为147.01亿美元、59.71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额的33.69%、13.69%,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最重要来源国。2001年,贸易逆差来源前五国的贸易逆差为5.28亿美元,占总贸易逆差额的98.54%,到2013年 贸易逆差额达到177.34亿美元,占总贸易逆差额的89.14%,贸易逆差来源国集中度有所减少。
从贸易顺逆差产品结构来看,农产品贸易顺差主要来自果蔬类、咖啡类、水产类、油籽类和烟草类,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上述五种类型产品出口的累计顺差额418.20亿美元,占总顺差额454.85亿美元的91.94%。其中蔬菜类的贸易顺差额达到277.16亿美元,占贸易顺差额的60.93%;2001年贸易顺差前五种产品类型的贸易额418.20亿美元,占总贸易顺差额的87.36%,到2013年顺差额达到38.78亿美元,占总贸易顺差额的94.50%,贸易顺差来源的产品集中度逐年提高;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的产品主要有纺织纤维、动植物原料、饮料、皮类和乳蛋类,五种产品类型累计逆差额403.51亿美元,占总逆差额的90.01%,其中纺织纤维(136.75亿美元)和动植物原料(119.21亿美元)的贸易逆差额占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逆差额的57.10%。2001年贸易逆差的三种产品类型(上述五类中只有三种产品类型呈现贸易逆差)的贸易额1.03亿美元,到2013年前五种产品类型逆差额达到144.21亿美元,占总贸易逆差额的87.36%,贸易逆差来源的产品类型高度集中。
农产品进出口结构高度集中将会增加贸易风险,一旦同贸易伙伴国产生贸易摩擦,就会引起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大幅度滑坡。
3. 贸易顺逆差来源国家与产品类型结构比较稳定,顺逆差增长呈波动趋势。中国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中国贸易顺差来源的主要国家有德国、俄罗斯、意大利、英国和波兰, 2001年我国与上述五国贸易顺差额分别为5.80亿美元、0.72亿美元、4.35亿美元、2.85亿美元和1.07亿美元,之后几年一直增加到2008年的17.24亿美元、11.85亿美元、5.61亿美元、6.32亿美元和4.37亿美元,之后又开始下降到2013年的5.77亿美元、5.45亿美元、3.11亿美元、4.80亿美元和0.66亿美元,呈现出先增长,后减少的趋势。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国印度、法国、乌兹别克斯坦、芬兰和巴基斯坦中,与印度农产品贸易中,我国2001—2003年呈现贸易顺差状态,我国贸易顺差额由0.19亿美元下降到0.12亿美元,之后几年贸易逆差额持续增长到2013年的34.69亿美元;与法国农产品贸易中,前两年我国处于贸易顺差地位,之后贸易逆差额一直扩大到2013年的18.07亿美元;与乌兹别克斯坦贸易中,2001年贸易顺差额为0.08亿美元,之后贸易顺差转为贸易逆差,逆差额由2002年的0.12亿美元增加到4.90亿美元;与芬兰贸易中,我国一直处于贸易逆差地位,并且贸易逆差由2001年的0.03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5.47亿美元;与巴基斯坦贸易中,2001—2010年我国处于顺差地位,贸易顺差额由1千万美元增加到3.81千萬美元,2011年之后转为逆差,逆差额由3.31千万美元增加到5.21千万美元。
综上所述,在贸易特征方面,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在波动中增长,我国进口规模增速远高于出口;双边农产品贸易以欧盟、俄罗斯、印度为主,西亚、南亚和中亚地区的部分沿线国家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格局中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进出口产品结构以水产类、果蔬类、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为主,没有形成合理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和产品结构。 在贸易平衡方面,双边农产品贸易中,我国由顺差变为逆差,逆差额逐年扩大;贸易顺逆差来源国与产品类型较集中,贸易逆差集中度高于顺差,双边贸易风险较大,一旦同贸易伙伴国产生贸易摩擦,就会引起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大幅度滑坡。总体而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双边贸易规模逐年增强,农产品市场和产品结构集中度较高,双边贸易中,我国处于逆差地位,在各自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仍然偏低,贸易互补性强、竞争不激烈,今后农产品贸易增长仍具有较大潜力。
二、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潜力
(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环境与条件
1. 政策环境。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合作战略协定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增进相互信任、注重优势互补、着眼长远发展,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开放格局。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农业对外开放已渐入佳境,取得重要进展,先后与多个国际组织以及140多个国家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为农业“走出去”的战略提供良好的软环境。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得以享受成员国之间减少关税、消除各种贸易歧视以及最惠国待遇,农业国际合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2010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签署“农业合作协定”,各方承诺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加强农业投资、贸易、金融、技术交流合作。2006年1月,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了有关中国投资巴基斯坦渔业、水利灌溉、农业机械和农业机械厂建设的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帮助巴基斯坦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产品推销,其中包括中国三峡公司与巴基斯坦班吉地区合作新建一座水电站。2006年11月,中国与非洲论坛中,我国承诺为非洲国家援助100所农村学校,输送100名技术专家,建立10所农业技术示范中心。2006年1月,中国与印度共同发表《联合宣言》,表示加强在食品安全、农业技术、农业经贸方面的交流和合作。2012年6月,欧委会与中国农业部签署农业与农村发展合作计划,该计划将针对共同关注的粮食安全、农村发展、食品安全和气候变化等领域进行讨论,并表示完全可以携手应对共同面临的挑战。2012年,中国与乌克兰签署了价值30亿美元的农业贷款协议,双方开展粮食、农业物资方面的贸易,并且中方在改造节水灌溉、建设粮食码头和库房、饲料加工等多领域帮助乌方。2014年2月,中国与阿尔及利亚双方制定了加强在经贸、能源、农业、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的“中国-阿尔及利亚全面战略合作五年规划”,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加强,贸易协议的签署,为顺利开展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了保障。
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生产和贸易促进政策方面:我国始终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中之重”地位,连续十四年发布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金融支持、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的增长。与此同时,经济带沿线国家也纷纷提出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其中代表性的有:阿塞拜疆政府“有关利用国家财政对农产品生产者发放补贴和提供帮助的条例”修改案,当法人和自然人购买化肥时,国家财政对此的补贴将从以前的50%提高至70%,补贴起算金额将从50马那特提高至80马那特;白俄罗斯政府把农业列为施政纲领的“四大优先计划目标之一”,加大农业优惠贷款、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农业技术研发力度扶持农业。2010年3月,沙特为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长久稳定的收入,稳定食品供应,保证食品安全,出台成立国家农业信息中心、灌溉用水合理化、成立管理蔬菜和水果的机构,鼓励农业对外投资,获取稳定、可持续的境外农产品供应基地。2012年哈萨克斯坦发表新政策纲领文件《哈萨克斯坦——2050年战略》,该战略中制定了以成为世界粮食市场领先是哈萨克斯坦发展重要的优先方向的目标,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将投入29869亿坚戈。2014年4月,欧盟通过第十一轮欧盟开发基金提供3.47亿欧元资金,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用来销售剩余农产品。2014年7月21日,格鲁吉亚发布“格农业发展战略2014—2020”,该战略以稳定粮食产量和安全,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减少贫困人口为目标,且提出符合欧盟、中国等潜在市场技术指标,擴大对潜在市场农产品出口。印度实行农业开发计划和粮食安全使命计划,两个计划分别得到预算支持995.4亿卢比和225亿卢比,均旨在弥补产量缺口。俄罗斯实施《2013年前农村社会发展联邦专项规划》,拨款3.4亿美元,扩大向农业生产者的优化贷款、免去农业企业利润税。
2. 双边贸易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见表6)。近年来,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贸易迅速增长,贸易额呈攀升态势,双边贸易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逐年提高,密切度增强。2013年,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占我国贸易额的20.39%,比2001年比重增长6.63%,增长率为0.55%。2001—2008年间,双边贸易额的比重由13.76%增长到20.01%,2009年减少到18.68%之后又开始增长,2011年为25.65%,之后两年又呈现下降趋势。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占我国农产品出口额的21.95%,比2001年增长0.38%,减少率0.03%,2008年为转折年,之前一直由21.57%增长到33.35%,增长趋势较明显,之后年份逐渐减少;从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额比重是18.84%,比2001年增长12.90%,增长2.16倍,进口比重呈现波动中增长趋势。造成贸易份额偏低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双边贸易主要以欧盟为主,而西亚、南亚和中亚的沿线国家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格局中未得到充分的重视。
从经济带沿线国家国别来看,德国和俄罗斯是我国第六和第七大贸易出口市场,分别占我国出口额的3.88%、3.54%,向荷兰、英国农产品出口额也均超过10亿美元,分别占2.45%、2.26%,成为我国农产品主要市场,且从比重变化趋势来看,德国和英国的比重分别比2001年下降1.28%和0.35%,俄罗斯、荷兰的比重分别增长2.15%、0.36%。印度、法国、荷兰、德国、俄罗斯是我国农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上述国家进口额均超过10亿美元,分别占我国农产品进口额的3.33%、1.98%、1.18%、1.07%和0.97%。随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各类农产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来源。2013年,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动植物原料出口占总出口的44.01%,进口额占动植物原料总进口额的58.50%,比2001年分别增长4.01%、38.29%。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德国是我国出口的第四大市场,意大利、印度和法国也在前十五出口贸易市场内,法国是我国动植物原料的第三大进口来源国,印度是第五大来源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皮类出口额比重为43.28%,进口额比重为23.14%,比重比2001年分别增长19.95%、19.56% 。意大利和德国是我国皮类的第三和第六出口市场,法国、意大利是第十一和第十四大进口来源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油籽类出口额比重为37.57%,进口额比重为0.12%,比重比2001年分别减少0.65%和1.19%。印度和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第十三和第十五油籽类出口市场,伊朗和德国是我国的第六、第十二大贸易进口来源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咖啡类出口额占30.04%,进口额占25.70%,比2001年分别增长5.60%和16.07%,德国和俄罗斯是我国的第二、第十一大咖啡类出口市场、意大利和德国是我国的第一大和第九大进口来源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果菜类出口比重为22.42%,进口比重为2.60%,比重比2001年分别减少5.00%、2.79%,俄罗斯和德国是我国的第八、第十果蔬类出口市场,印度和巴基斯坦是我国的第十五、第十七进口来源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水产类出口比重12.43%,进口比重24.37%,比重比2001年分别增长4.37%、9.13%,德国和俄罗斯是我国的第八、第十二大水产类出口国,俄罗斯和印度是第一、第十三大进口来源国。糖类、杂项食品、烟草、动物油脂、植物油脂和饲料等农产品出口额约占11~13%,进口额占3%~12%,德国、印度和俄罗斯等国家是我国的上述五类产品的主要沿线国家出口市场,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等是主要进口来源国。
由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存在差异,导致双边贸易中农产品有一定的互补性。我国出口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正是沿线国家的进口商品。经济带个别沿线国家出口的粮食、棉花等农产品正是我国需要的,贸易吻合度偏高,合作潜力大。
3. 双边贸易在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近年来,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迅速增长,双边贸易在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我国在各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仍然较低。
从经济带沿线国家国别分析来看,我国是印度第三大出口贸易和第十大进口贸易伙伴国,2013年初、进口贸易额分别为41.4亿美元、5.88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9.04%和2.99%。我國是俄罗斯的第四大出口贸易和第六大进口贸易伙伴国,贸易分别为 11.6亿美元、18.17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7.19%、4.03%。我国是德国的第十六大出口贸易和第十二大进口贸易伙伴国,分别为12.98亿美元、22.44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1.51%、1.92%。我国是法国的第八大出口贸易和第十五大进口贸易伙伴国,出口和进口额分别为24.07亿美元和7.74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3.06%、0.92%。我国是荷兰的第十二大出口和进口贸易伙伴,贸易分别为14.49亿美元和12.75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1.55%、1.98%。我国是英国的第十大出口贸易和第十三大进出口贸易伙伴,分别为 6.14亿美元、11.15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1.94%、1.65%。我国是哈萨克斯坦的第七大出口贸易和第三大进口贸易伙伴国,贸易额分别为 0.76亿美元、2.08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和进口比重为3.33%、7.89%。在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口贸易中,我国是俄罗斯的第三大、荷兰的第八大、意大利的第十五大果蔬类进口来源国,进口额分别为2.63亿美元、0.94亿美元和10.11亿美元,占其进口额的9.2%、4.3%、2.4%。我国是德国、俄罗斯、英国的第三大水产类进口来源国,进口额分别为4.58亿美元、2.86亿美元和2.65亿美元,占其进口额的10.9%、10.4%、9.7%。我国是德国的第二大、荷兰的第四大、法国的第七大动植物原料进口来源国,进口额分别为3.88亿美元、2.75亿美元和0.78亿美元,占其进口额的7.5%、9.9%、3.3%。我国是意大利、德国的第一大、印度的第二大纺织纤维进口来源国,进口额分别为2.75亿美元、0.39亿美元和1.79亿美元,占其32.7%、11.8%、19.4%。总之,虽然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规模逐年扩大、贸易关系增强,但是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在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仍偏低。
4.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条件分析。根据2013年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按HS2位编码划分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值可以看出:第一,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这说明一方出口正吻合另一方进口需求。第二,双边在水产类、果蔬类、谷物类、纺织纤维、活动物类、糖类、动物油脂、肉类及其它类型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这类产品类型占双边贸易的70%以上,说明双方在主要产品类型贸易中互补性强,农产品贸易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第三,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个体国别贸易中,双边贸易互补性强的产品多数是我国处于劣势、经济带沿线国家具有优势的产品,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印度、德国等国家在活动物、谷物类、糖类、饲料、动物油脂、纺织纤维、乳蛋类、肉类等类型上互补性强,其中我国只在糖类、饲料、动物油脂上具有优势,其余产品都处在劣势地位,我国具有优势的蔬菜、果蔬类产品类型的互补性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种局面造成了我国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处于较大规模的逆差地位,且逆差额还在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重点产品不突出。
长期以来,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增进相互信任、注重优势互补、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经贸合作关系,并签署了多种合作协议,同时逐渐实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方案,这些重大政策的出台、贸易协议的签署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水平和拓展合作领域提供了良好契机。双边贸易在各自农产品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偏低,从国内农业资源条件、生产潜力、产品品种及市场需求、资源互补、地缘优势看,双边贸易潜力尚未真正发挥。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其一方出口正吻合另一方进口需求,农产品出口专业化程度偏高,出口产品重合度小,市场分布差异较大,在世界市场上出口产品的竞争不激烈。总体而言,这种优越的贸易政策、战略优势条件,目前双方贸易不足,贸易互补性强、贸易竞争不激烈的贸易条件,为今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增长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出口目标市场选择潜力
1.依据进口需求规模选择中国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目标市场的进口规模和结构是决定中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和结构的关键因素,因此,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改进的依据应在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进口规模变动的发展趋势。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农产品规模变化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第一类型进口需求规模剧增型国家,如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波兰、摩尔多瓦、乌克兰;第二类型进口需求规模缓增型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沙特、亚美尼亚、伊朗、德国、法国、意大利及摩尔多瓦;第三类型进口需求衰退型国家,如阿富汗、伊拉克、伊朗、约旦和埃及。2013年,经济带部分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规模快速增长,其中土库曼斯坦进口规模增速高达14.70%,其次叙利亚、白俄罗斯、波兰和芬兰的进口增速依次是13.65%、12.73%、11.94%、11.13%。与此同时,经济带部分沿线国家进口呈现负增长趋势,哈萨克斯坦和埃及进口需求规模分别为-37.42%、-34.29%,已成为递减最大的两沿线国家,接着是乌克兰、约旦、印度的进口规模减速也分别达到-14.56%、-9.34%、-5.34%。
从进口规模动态变化情况来看,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规模变化处于不稳定状态,如土库曼斯坦的农产品2008年进口规模(105.30%)和2010年(70.50%)的高速增长,2009年(-24.74%)、2012年(-2.96%)呈现负增长趋势。叙利亚农产品进口规模2011年(-3.08%)、2012年(-40.87%)负增长以外,其余年份都保持10%以上的增速。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波兰和芬兰的进口增速在2009年出口负增长,其余年份都是正增长。由此可以看出,尽管欧盟是世界农产品最大进口市场,约占世界农产品进口额35.8%,由于国内经济不景气、国内需求疲软,进口额增长空间有限;中亚、西亚、南亚地区国家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偏低,但进口贸易增長幅度较大,进口规模和比重也逐年增长,进出口贸易日渐平衡。因此,中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思路应该是:在巩固欧盟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提升中亚、西南亚、北非等新兴市场的贸易份额,最终形成全方位、阶梯型发展的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多元化的贸易格局。
2.依据出口供给规模选择中国农产品进口目标市场。进口目标市场是指在市场细分化基础上,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开拓的特定市场。进口目标市场选择由贸易伙伴国的出口规模、贸易成本、比较优势等因素决定。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俄罗斯、印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约旦、土耳其、白俄罗斯、波兰、阿尔及利亚和摩尔多瓦农产品出口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吉尔吉斯斯坦、意大利、德国和荷兰等国家出口规模缓慢增长,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叙利亚、伊朗等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呈现负增长。2013年,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幅度有所不同,土库曼斯坦农产品出口增长率高达145.96%,格鲁吉亚、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波兰、摩尔多瓦、约旦、白俄罗斯、土耳其的出口增长率均超过10%,但上述国家在我国农产品进口贸易中的份额不到2%,甚至由2001年1.51%减少到2013年的0.59%;印度、德国、法国、芬兰、英国和埃及增速大约2%~6%,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增速不到1%,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伊拉克、沙特、阿塞拜疆、叙利亚、荷兰等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负增长,尤其是阿富汗、伊拉克、伊朗的出口减少接近100%。
由此可以看出,从中国农产品进口市场选择来看,尽管欧盟是世界农产品最大出口市场,约占世界农产品出口额37.9%,由于国内消费和投资持续低迷、短期景气指数继续走低、失业率居高不下,整体宏观经济形式依然十分严峻,欧盟国家农产品出口增速偏低,甚至荷兰、德国、英国、意大利出现负增长(2012年),中国从欧盟国家进口农产品增长空间有限。应进一步拓展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土耳其、白俄罗斯、土库曼斯坦市场,增加从这些国家的进口。
3.依据贸易紧密度选择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目标市场。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主要农产品贸易强度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中国出口、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进口的贸易强度国家数量多于中国进口、经济带沿线国家出口贸易强度国家数量,说明我国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比进口更紧密。第二,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印度、伊朗、波兰、摩尔多瓦、巴基斯坦、荷兰及乌克兰等国家农产品出口,高于此国家在世界农产品市场的进口水平,出口潜力较大。从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印度、波兰、土耳其及巴基斯坦农产品进口,高于我国从世界农产品市场的进口水平,由此可见,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中国进出口农产品紧密度较强的主要集中在中亚、俄罗斯、印度和土耳其等几个国家,其余国家贸易紧密度偏小,可能的解释是我国进出口贸易与这些国家的贸易份额有关,如欧盟的德国、荷兰、英国、法国为例,2013年,中国向德国、荷兰、英国及法国农产品出口额占其国家总进口的1.90%、1.98%、1.65%和0.09%,进口比重占其国家总出口额的0.06%、1.55%、1.07%和1.65%,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在这些国家贸易份额偏低,贸易影响度小,相对世界其它贸易伙伴国贸易紧密度偏低。
从贸易强度指数变化趋势来看,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沙特、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巴基斯坦、荷兰、土耳其、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和乌克兰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呈现增长趋势,上述国家在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重要性逐年增长,其中土库曼斯坦增长趋势最大,由2001年的16.2增长到2013年的62.8。最小的是荷兰。与印度、波兰、法国、芬兰等国家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有减小趋势,其中与波兰的出口强度指数减小幅度最大,由1.4减少到0.4。与法国最小。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伊拉克、伊朗、摩尔多瓦、约旦等国家的出口强度保持稳定。在进口强度波动中,我国与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的进口强度呈现增长趋势,仅与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德国、乌克兰、埃及的进口强度有所减少,其中我国与土库曼斯坦的农产品进口强度增长幅度最大,由1.0增长到277.5,塔吉克斯坦的减少幅度最大,由3.2减少到0.5。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过程中,部分国家的贸易强度逐渐减少,双方在农产品进口贸易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
(三)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模式优化潜力
从表7、表8及表9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结论:第一,2001—2013年间,在中国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双方多数农产品类型的互补性质稳定。如在19类农产品类型中,我国与哈萨克斯坦性质稳定产品类型16类,累计贸易额138.7千万美元,占总贸易额的98.1%、吉尔吉斯斯坦13类,累计贸易额23.2千万美元,占46.2%、俄罗斯14类,累计贸易额1743.2千万美元,占93.3%、德国12类,累计贸易额1973.1千万美元,占85.1%、印度14类 ,累计贸易额861千万美元,占93.3%、乌克兰14类,累计贸易额120.5千万美元,占60.0%等等。由此可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荷兰、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质稳定程度偏高,性质稳定类型贸易额占总贸易额的比重均超过85%。
第二,在中国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双方贸易主要以稳定产业间互补贸易为主,如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贸易产业间互补的产品类型13类,累计贸易额134.4千万美元,占总贸易额的95.0%;吉尔吉斯斯坦10类,累计贸易额22.2千万美元,占44.0%;俄罗斯11类,累计贸易额943.3千万美元,占50.5%;德国10类,累计贸易额1911.0千万美元,占82.4%;印度11类,累计贸易额943.3千万美元、占50.5%;乌克兰9类,累计贸易额96.6千万美元,占48.9%。双边贸易中,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农产品产业间贸易占绝对地位,产业间贸易额份额都超过80%,而与吉尔吉斯斯坦、印度、伊朗、土耳其、英国和乌克兰间的产业间贸易份额相对偏低,贸易比重不到50%。
第三,中国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产业间互补产品类型基本相同及稳定,产业间贸易互补的产品类型主要有活动物、肉类、水产类、果蔬类、谷物类、纺织纤维、油籽类、动物油脂、烟草及乳蛋类等。其中我国在水产类、果蔬类、烟草类、动物油脂类及咖啡类上具备优势,经济带沿线国家在谷物类、纺织纤维、油籽类、肉类、活动物、乳蛋类上具备优势。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的产业间贸易农产品类型基本相同,这主要受地形、产业结构、经济状况相同的影响。
第四,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涉及产业内贸易份额较高的有中国与俄罗斯、伊朗、荷兰、英国贸易等,双边产业内贸易额比重超过30%,其中最高的是中国和伊朗贸易,高达65.2%,而涉及产业内贸易份额较小的有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德国、印度、意大利贸易,产业内贸易额比重不到5%,其中最小的是中国与塔吉克斯坦貿易,比重仅有0.1%。涉及产业内贸易的主要产品类型有杂项食品、饲料、咖啡类等。
第五,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与德国贸易的互补与非互补关系变动的产品类型最多,肉类和纺织纤维已经由早期的互补状态转变为非互补状态,饲料和杂项食品由早期的非互补状态转变为互补性较好的产品类型。产业内/产业间关系转变的产品类型较少,仅在中国与土耳其贸易中,烟草类由产业内贸易转变为中国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间贸易,乳蛋类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产业内贸易,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中,饲料类由产业间贸易转变为产业内贸易。
第六,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涉及性质波动关系的产品类型有所不同,如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印度在饲料、动植物原料上、中国与巴基斯坦、乌克兰在杂项食品、植物油脂上的贸易等。在双边贸易中,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印度、土耳其、英国及乌克兰之间贸易性质波动的产品份额较高,涉及贸易性质波动产品金额均超过15%,其中印度的最高,高达65.0%,同时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的份额不到2%。可见,我国应通过加大出口农产品的加工力度,在农产品贸易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综上所述,从市场结构、产品结构及贸易模式优化的角度来看,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在优化农产品贸易的市场结构、产品结构、贸易模式等方面仍有较大潜力,双方通过贸易结构战略性调整,既能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农产品供应基地,以保障短缺性农产品的集约生产和充分供应,又能形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多元化、全方位、阶梯型的贸易格局。一是在市场结构优化潜力方面,根据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出口规模变化、贸易紧密程度,对进出口目标市场进行划分得知,中国进出口目标市场分布的调整应以中亚、西亚、南亚及俄罗斯等国家为主,对这些国家的贸易增长潜力较大,特别是应优先考虑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等国家。二是在贸易产品结构优化潜力方面,通过运用有序样本最优分类法得出,中国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依赖性强的产品类型多于进口,说明我国向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潜力大于进口。进口贸易中,在进口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扩展肉类、饲料、油籽类、乳蛋类、咖啡类型的进口。出口贸易中,在以水产类、果蔬类、动植物原料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基础上,可以扩展饲料、烟草、咖啡、饮料、杂项食品的出口。三是在贸易模式优化潜力方面,2001—2013年间,在中国与经济带主要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双方多数农产品类型以稳定的产业间互补贸易为主,性质波动的产品类型偏少。因此,我们应通过注重优势互补,优化产品结构,来实现贸易结构和模式的合理化。
三、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路径选择
(一)保持农产品贸易平衡发展
通过探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平衡状况可以看出,双边农产品贸易中,我国由顺差变为逆差,并且逆差额逐年扩大,大宗农产品进口依赖增加,双边贸易呈现失衡。为此,在发展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时,我国应不断扩大有优势的农产品的出口,适度进口国内有需求的农产品,保持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平衡发展。
1.寻求利益共同点,促进中国农产品出口规模扩大。总的来看,在扩大中国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出口规模上,要从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出发,基于双边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向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出口我们有优势的,而他们稀缺的、且具有巨大需求的水果、蔬菜、水产品及动物油脂的农产品,进口我们无优势的,我们需要的大宗农产品和国内有需求的农产品,使双边的互补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此基础上,要不断扩大我国有优势的农产品在沿线国家的市场份额,尽量减少逆差额,保持农产品贸易的平衡。
2. 既保持区域贸易的总量平衡又要追求国别平衡。贸易平衡是对外贸易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改变目前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逆差状况,实现贸易平衡,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中国对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扩大对出口不足的沿线国家的出口,保持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间出口总量与进口总量大体相等,实现区域内的总量平衡。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中国与沿线每一个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平衡,对顺差大的国家要扩大进口,对逆差大的国家要扩大出口,尽量与每个国家都保持贸易的平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一带一路”战略所体现的共赢理念,为我们的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赢得较好的贸易发展环境。
(二)优化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
优化市场结构是指通过加强市场细分,正确选择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实现农产品贸易市场多样化发展,最终形成合理、全方位的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布局。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市场结构看,中国进出口市场以欧洲、俄罗斯、印度为主,西亚、南亚和中亚地区的多数沿线国家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格局中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为此中国未来进出口目标市场选择思路应该是:在巩固欧洲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开拓中亚、西南亚、北非等新兴市场,最终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用创新的合作模式逐步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大合作。尽管中国与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具有较大的贸易增长潜力,考虑到资源禀赋、贸易互补性、贸易关系、市场需求等因素,目前我国应优先考虑国家有以下几个:
1.中亚五国。中亚五国位于亚洲大陆的腹地,北部是俄罗斯,东部是中国,南部与阿富汗、伊朗接壤,西部隔里海与外高加索国家相望。中亚国家中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与我国接壤,地缘、人文优势凸显,向中亚国家开放的一类口岸10个、二类口岸12个。1990年9月12日,连接中国连云港至荷兰鹿特丹的第二亚欧大陆桥开通,连接亚太地区与欧洲的最快捷且经济的通道,2006年9月为止,我国与中亚五国之间已开通87条公路运输路线,其中,中国-哈萨克斯坦间64条、中国-吉尔吉斯斯坦间21条、中国-塔吉克斯坦间2条,正计划修建12条。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以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启动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远期目标,估计将到2020年时建立自由贸易区。中亚国家地广人稀,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技术较为落后,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技术较发达,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我国可以向中亚国家出口蔬菜、水果、水产品、农业机械 、化肥、农药等;从中亚进口棉花、皮类、油籽、活动物、生丝等农产品,以保证我国战略性物资的市场供应,双边贸易发展具有良好的互补性和合作前景。
2.俄罗斯、乌克兰。俄罗斯地跨东欧和北亚,中俄之间都有公路相连,运输距离短,运输成本低,且口岸条件在不断改善。目前中国吉林省对俄罗斯开放口岸两个、中国黑龙江省向俄罗斯开放的一类口岸25个,其中河运口岸15个,公路口岸4个,铁路口岸两个,航空口岸4个、中国内蒙古向俄罗斯开放的陆路边境口岸4个,航空口岸两个。中国与俄罗斯都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伴随着上海合作组织合作关系的深入,两国经济、交通、文化、贸易领域的合作、便利化程度更加深化。2001年7月两国元首签订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俄罗斯国农用地面积45.5千万公顷,位居世界第五,耕地面积约占世界耕地面积的8.9%,世界牧场面积的2.95%,但受气候条件影响,农用土地资源受到一定限制,相当多数农田未被利用,使农业成为俄罗斯经济的薄弱环节之一,多数农产品依赖进口,粮食和糖的自给率为28.5%,禽肉和制品40%,水果50.8%,蔬菜88.8%,鱼类65.5%。我国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动植物原料在俄罗斯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俄罗斯可以进口小麦、活动物,双边贸易潜力较大。乌克兰位于欧洲东部,地形平原、气候较温和,雨量充沛、农地草场灌溉便利,土地肥沃,黑土面积广、水利资源充足。农业对乌克兰经济至关重要,农业产值占GDP的34%,就业人口的29%,固定资产的33%,是世界主要农业出口国之一,自称“欧洲大粮仓” ,是世界第一大大麦出口国,第二大葵花籽油出口国,第三大玉米出口国和第八大小麦出口国,畜牧产品在欧洲市场也占有重要份额,但由于缺乏资金投入、乌克兰水产养殖业停滞不前,水产品国内供应大幅度依赖进口。中国已成为乌克兰第二大进口市场和第六大出口市场,双方农业合作互补性强,我国从乌克兰可以进口粮食、畜牧产品,向乌克兰出口水产品,双边贸易前景广阔。
3.印度。印度国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土质较肥沃,一半以上土地可供开垦,全国土地面积2.97亿公顷,其中净播种面积为1.40亿公顷,总种植面积为1.93亿公顷。总灌溉面积和净灌溉面积分别为8580万公顷和6090万公顷,种植强度138%。在国土面积中,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2.8%,森林面积约占22%,草地约占4%,印度的农业规模居世界第2位。农业是印度经济的主要支柱,农业生产总值居世界第4位。印度气候多样,适宜各种不同的园艺作物生长,当前园艺作物的种植面积约为2008万公顷,世界上第二水果和蔬菜生产大国,分别占水果和蔬菜生产的12%和13%。草原资源丰富,黄牛和山羊占世界第2位、绵羊占第3位、鸡占第5位、骆驼占第6位、奶生产占第1位、禽蛋占第3位。水资源比较丰富,境内江河湖泊众多,世界上第三大海鱼生产国和第二大淡水鱼生产国,双边在水产品、果蔬类、动植物原料上产业内贸易增长潜力较大。中国与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存在着较大的竞争关系,尤其在水产品、果蔬产品、动植物原料产品上竞争更激烈,因此,印度不得不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来削弱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印度对外国生产商申请进口的产品采取强制检验制度,检验费用昂贵、申请时间长、给外国生产者带来额外负担,且印度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频繁的反倾销诉讼,并成为对我国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12年印度向我国出口产品贸易壁垒事件49起,占12%,居第五位。为此双方应加大交涉力度,加快贸易协议谈判进程,化解农产品贸易争端和纠纷。
4. 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玉米和马铃薯等,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小麦生产国,小麦、大麦和黑麦的产量在世界排名都在前10位。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甜菜、烟草。主要出口农产品有烟草、开心果、棉花、小麦。我国可以向土耳其出口果蔬类、水产类、动植物原料、肉类、饮料、咖啡,从土耳其进口烟草、大麦、小麦、马铃薯等农产品,双方产业间贸易增长潜力较大。伊朗位于亚洲西南部,农产品产量超过1.07亿吨,位居世界前20强,粮食安全和自给率达到92%,年产开心果19万吨、藏红花215吨、石榴60万吨、鱼子酱10吨,上述农产品年产量均排名世界第一,水果产量一直在中东地区位居第一、世界第九。主要进口产品小麦,小麦进口量已超过国内产量,主要出口以蔬菜、棉花、开心果为主。我国可以向伊朗出口水产类、小麦、动植物原料、饮料、咖啡,从伊朗进口开心果、 干水果、石榴、蔬菜等农产品,贸易前景广阔。巴基斯坦位于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河流域,东北部与我国为邻,巴基斯坦临海地区气温高,温差小,西北高山区和俾路支高原气候多变,温差大。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水稻、谷子、高粱、玉米、大麦等,经济作物棉花、烟草等,渔业和畜牧业相对发达。在农产品贸易中,由于化肥和农药残留量偏高,加工、保鲜和包装技术落后,很多农产品达不到国际质量标准,出口难度大,农产品贸易总体处于贸易逆差地位,粮食出口大于进口,主要出口蔬菜、水果、大米、水產品,进口食用油、豆类、茶叶,棉花。中国与巴基斯坦在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产品上可发展产业内贸易,其余向巴基斯坦出口茶叶、棉花、动植物原料、油籽类,进口畜牧产品。总之而言,中国与土耳其、伊朗和巴基斯坦农产品贸易增长空间较大,双方应始终坚持以“传承友谊、深化合作、共同发展”为宗旨,加强规划,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不断地开拓合作新领域,打造新亮点,为开展和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注入新的动力。
5.荷兰、法国、德国。荷兰农业以畜牧业、园艺业为主,截至2014年底,荷兰农业产值131亿欧元,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出口额达807亿欧元,比上年增长2.15%,主要出口产品有花卉、肉类、乳制品、蛋类、蔬果等,其中,花卉、蔬果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乳制品出口居世界第三(仅次于德国和新西兰),动植物油出口排名世界第三,肉类出口居世界第四(仅次于美国、巴西和德国)。荷兰充分有效地利用科技优势,发展生态农业,根据本国自身的农业资源禀赋情况,走农业产业化经营道路。中国是荷兰在欧盟外第二大贸易伙伴,是经济带沿线国家中我国农产品第一大贸易伙伴国,2014年,我国与荷兰农产品贸易额26.05亿美元,向荷兰出口额11.83亿美元,进口额14.22亿美元,净进口额2.39亿美元,成为我国的第一贸易逆差来源国。德国农业发达,机械化程度高,境内大小河流纵横交织,农业用水资源丰富,2013年共有农业用地1669.9万公顷,约占德国国土面积的50%,农林渔业就业人口63.7万,占国内总就业人数的1.5%,农业播种面积1187.6万公顷,农业产值190.6亿欧元。在全球贸易中,德国进口量居第2位,出口量居第4位,农业1/5的销售收入来自农产品出口,主要出口产品奶制品和食品,主要进口鱼类,果蔬类,与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潜力较大,我国是德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13年,我国向德国农产品出口额18.68亿美元,进口额12.90亿美元,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最主要贸易伙伴之一。法国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高,不同的农作物和畜牧业产业合理布局,形成高效的专业化商品生产区域,比如:巴黎盆地土壤肥沃、地形平原,境内河流纵横交错,以大作物生产为主;香槟-阿登大区水资源丰富,以甜菜生产为主,布列塔尼地区的畜牧业较发达;法国南部以园艺作物生产为主。从农业特点来看,法国以生态农业为主,2014年,法国生态农业种植面积达到110万公顷,生态产品市场份额为50亿欧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10%,生态农产品就业人员高达6.35万人,占农业总劳动力的7%。2013年法国农产品进口额621.27亿美元,出口额777.73亿美元,是欧盟成员国中主要的农产品进出口国,进口额仅次于德国和英国,居第三位,出口额居第一位。主要出口农产品以饮料、谷物、奶制品、食品为主,进口鱼类、蔬菜为主,与我国农产品发展潜力较大,已成为我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市场。这三个国家在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出口优势较大,在中国国内需求的带动下,它们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会不断增加。同时,因这些国家国内对农产品的需求较大,也为中国的农产品出口提供了条件。因此,中国与这三个国家的出口和进口潜力都大。
(三)优化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
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将会给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由于农业资源的差异性,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类型十分广泛,不仅仅局限在双边贸易产品结构集中的果蔬类、水产类、动植物原料类型上,也包括谷物类、乳蛋类、油籽类、咖啡类、烟草类等多种类型。考虑到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双方的资源禀赋和不同产品类型的竞争力状况,根据比较优势原理,目前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优先合作的农产品类型主要有以下几个:
1.水产类。我国海域辽阔,内陆的湖泊、河流和池塘多,水域面积共约1600多万hm2,其中可供养殖的水面为400万hm2。2013年,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131家,累计达到4561家,标准化改造池塘224千公顷,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全年水产品总产量6172万吨,连续多年世界第一渔业大国,增长4.5%,国内水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全年水产品出口额202.6亿美元,同比增长6.7%,出口量395.9万吨,同比增长4.2%。进口额8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进口量417万吨,同比增长1.1%,贸易顺差额高达116.21亿美元,同比增长 5.82%,已成为我国第一大顺差来源产品类型。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中,水产品出口额15.25亿美元,进口额14.55亿美元,贸易顺差额达到0.71亿美元。伴随着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养殖技术和流通效率的提高,养殖面积扩大、养殖密度提高,一年四季都能正常供应,传统淡旺季的产销形式日渐淡化,水产品和果蔬类产品出口还有一定的增长空间。在经济带沿线国家需求方面,2001—2013年间,经济带沿线国家水产品进口额由96.06亿美元增长到254.3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3.72%。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俄罗斯水产品进口额由2.09亿美元增长到28.60亿美元,年均增长1.05倍,水产品进口猛增,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潜力巨大的海外需求市场。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水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高达17.32,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对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增长潜力巨大,能成为双边贸易增长的首要选择的产品类型。
2. 谷物类。在人多地少的农业资源禀赋条件下,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1990—2000年,我国粮食产量年均增长率0.7%,以此推算,到2020年中国粮食产量将达5.2亿吨、需求总量将达5.5亿吨,缺口3000万吨。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属于农业用地资源丰富国家,人均耕地面积达到0.85公顷、0.72公顷、1.73公顷和3.10公顷。乌克兰具有世界40%的黑土带,有“欧洲粮仓”之称,目前是世界第三大粮食出口国。亚麻是白俄罗斯特色农业之一,已成为世界亚麻主产区。2015年,俄罗斯粮食产量和出口额增速分别达到25%、61%,在世界市场上的比重超过10%。乌克兰谷物类出口额由5.20亿美元增长到74.12亿美元,年均增长高达1.10倍,为我国粮食需求提供良好的海外供应基地。同时,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专业化指数中得知,中国与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在谷物类产品上具有稳定的产业间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增长潜力较大。
3. 纺织纤维。中国作为世界棉花生产第一大国,一直以来在世界棉花产业上占据较高的份额,2012年,棉花种植面积达到7560万亩,产量660万吨,占同期全球棉花总产量的27.2%。近年来,伴随着国内棉花生产成本的上升,在总体供大于需的情况下,由于国外棉花价格优势突出,棉纺企业更倾向于采购价格相对低廉的进口棉花,棉花进口达到新高,已成为第一棉花进口国。2012年,棉花供给量达到3770万吨,消费量2245万吨,库存/消费比66.68%,国内外棉花差价达到6598元/吨,国内棉价高于国际55.9%,棉花进口量513.78万吨,同比增长52.8%,占全球棉花进口量的50%。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印度、巴基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是世界棉花主产国,2012年印度成为全球棉花播种面积最大的国家,播种面积达到1.83億亩,占全球总收获面积的34.1%,棉花产量为576万吨,占全球产量的21.5%。印度、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出口量228.6万吨、54.4万吨和25万吨,分别占全球棉花出口总量的23.2%、5.5%、2.5%。从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模式指数中得知,中国与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在纺织纤维产品类型上具有稳定的产业间贸易特性,特别是中国与印度纺织产品互补性指数高达297.07,具有较大的贸易增长空间。
4. 果蔬类。我国农业劳动力较丰富,地缘广阔,气候条件多样,适宜多种水果蔬菜的生产种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蔬菜生产国。2013年,全国蔬菜类播种面积2080万公顷,同比增长4.45%,总产量7.35亿吨,同比增长3.71%,单产量35174公斤,同比增长4.24%,全年蔬菜出口量961.1万吨,同比增长3.2%,出口额115.9亿美元,同比增长16.2%,出口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7.1%,提高了1.3%,贸易顺差额111.6亿美元,扩大了16.9%,是第二大顺差农产品。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受自然条件、生产技术的限制,果蔬类生产不足,进口依赖性强。土耳其、德国、荷兰、英国也对我国农产品需求剧增。2001—2013年间,俄罗斯果蔬类进口额由12.34亿美元增长到109.1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65.30%,从中国进口额由0.64亿美元增长到9.93亿美元,年均增长1.19倍,已成为我国第六大蔬菜和第五大水果出口市场。我国向欧盟出口年均增速为13%,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10%,水果出口额的20%。中亚市场份额也逐年提高。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土耳其、吉尔吉斯斯坦、德国的果蔬类贸易互补性指数高于1、中国与经济带多数沿线国家果蔬类贸易属于稳定的产业间贸易, 贸易增长潜力大,能当作我国优先发展贸易产品类型。
5. 乳蛋类。近年来,由于政府支持和市场需求拉动,我国奶牛和蛋鸡规模化养殖程度不断提高,规模牧场新建和扩建速度加快,优质生产基地数量、养殖综合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2012年规模化牛场奶牛存栏量为27.49万头,同比增长12.68%、生鲜乳累计产量达79.65万吨,同比增长2.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品需求剧增,生产成本上升,国内外差价拉大,进口增幅尤为明显。我国规模化牛场生鲜乳平均总成本为3.15元/千克,同比增长3.62%,出口额1.03亿美元,同比增长9.92%,进口额52.4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3%,贸易逆差51.38亿美元,同比增长14.7%。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荷兰、德国、法国、英国、吉尔吉斯斯坦世界乳蛋类主产区,其中荷兰是世界最大的牛奶和乳制品生产国,乳蛋类产量约占荷兰总产量的3/4,乳蛋类出口额由34.28亿美元增长到77.2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0.45%。法国是欧盟第二大奶业生产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乳蛋出口国,世界第二大奶酪出口国,乳蛋类出口额由37.43亿美元增長到85.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0.74%。近两年来,欧盟制裁俄罗斯,俄罗斯宣布禁止进口欧盟农产品,禁止清单包括奶制品、肉类、蔬菜类等农产品,为此很多欧盟国家奶制品价格下降,出现生产过剩,此时中国对国外奶粉需求急剧增加,为欧洲奶业带来扩展出口贸易的希望。
6. 油籽类。我国是油籽类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主要油籽的产量、消费量、贸易量均居世界前列。近年来,由于国内生产成本上升,油籽种植收益继续处于劣势,长江中下游油菜籽主产区种植面积下滑,2000年全国油籽播种面积2.31亿亩达到最高点,2006年面积大幅下降到1.76亿亩,2008—2009年恢复性增长,但仍然没达到下滑前2005年2.15亿亩的水平,2001—2012年面积又继续下滑。同时油籽刚性需求迅速增长,国内产不足需的状态愈发严峻,油籽自给率下降到40%,国内油籽需求对外高度依赖或将成为一种常态。2001—2013年间,我国油籽类进口额由32.16亿美元增长到414.48亿美元,增长11.88倍,贸易逆差额由27.55亿美元增长到404.20亿美元,增长13.67倍。在经济沿线国家中,乌克兰、荷兰、法国、印度是世界油籽主产区,其中乌克兰是世界第八大食用油籽原料出口国,2013年油籽类出口约占总出口额的13%,仅次于谷物类出口,占世界出口额的2.7553%;荷兰、法国、印度出口食用油籽居世界第十、第十二、十四位,分别占1.84%、1.26%、0.77%,能成为我国国内油籽有效供给的稳定、可持续的海外供应基地。
(四)优化农产品贸易模式
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模式以发挥特色、互补优势的产业间贸易为主,双方在水产类、果蔬类、油籽类、谷物类、纺织纤维、动物油脂等产品类型上呈产业间贸易特征,而在咖啡、饮料、动植物原料等类型上呈现产业内贸易特征。笔者认为,双边贸易应采取优势互补的贸易模式以实现双方农产品贸易的增长。
1. 提高劳动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产业间贸易水平。我国人多地少水缺,在这种农业资源禀赋条件下,我国在水产品、果蔬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备竞争优势,两类产品净出口率分别高达48.63%、74.20%,已成为中国最主要贸易顺差来源类型,而在谷物、棉花、油籽类等土地密集型产品上缺乏优势,经历“大量净出口—净出口量下降—全面净进口”的发展趋势。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多数沿线国家在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双方贸易应以发展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产业间贸易为主。
2. 动植物原料、饮料、咖啡、食品、饲料等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形成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良性互补。通过探讨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模式特征得知,动植物原料、饮料、食品等产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但在双方贸易中,由于我国涉农企业缺乏品牌意识,满足各种消费者群体的多样化需求不足,上述产品类型逐渐丧失竞争力。目前农业生产企业缺乏品牌意识,多种农产品仍属“三无”产品,这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软肋”,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应该准定市场定位,以进口国的差异化需求为目标,实施农产品品牌工程,从产品质量和特色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在竞争中寻找发展。同时要加快产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向内涵集约化方向发展,调整动植物原料、饮料等产品的出口品种,加快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满足不同消费者群的多样化需求。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外资企业的技术溢出、示范、规范效应,带动内资企业的生产创新能力,提高整个行业的出口竞争力,在扩大我国产业内规模的同时保持特定产业的传统优势,争取提升产业间贸易能力,最后形成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和产业间贸易互补的良性贸易增长模式。
综上所述,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路径选择应侧重以下方面:在实现贸易平衡中,我国应寻找双方利益共同点,促进农产品出口规模扩大,对大宗农产品进出口进行调整,扩大饲料粮、小麦、大豆的进口,加大玉米的出口;在优化市场结构中,考慮到贸易互补性、贸易优势、增长潜力等因素,我国应优先考虑跟中亚五国、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荷兰、法国及德国的贸易合作,最终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用创新的合作模式逐步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大合作。在优化产品结构中,考虑到国内供求状况、贸易互补性、增长潜力等因素,我国应优先考虑同经济带沿线国家在水产类、谷物类、纺织纤维、果蔬类、乳蛋类及油籽类类型上的贸易合作,既要确保稀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又要寻找优势农产品的海外销路。在优化贸易模式中,我国应加强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加强在劳动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类型上的产业间贸易,在动植物原料、饮料、咖啡、食品、饲料等产品类型上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良性互补的贸易模式。
四、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保障措施
(一)中国方面的措施
1. 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一是强化标准意识,培育创新能力。我国农产品在外碰壁受限,主要原因还是其国际标准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因此,一方面,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确立企业自身的认证准许制度与标志制度,严格把关。另一方面,企业应结合产业和产品的实际,加快对涉农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推广新品种、新农艺,努力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瞄准经济带沿线国家中、高端市场,争取更大利润空间。二是转变运营概念,积极实施绿色营销策略。农业出口企业制定远景战略规划时,应实施“绿色产品”为先导的绿色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禁限用高毒农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挖掘农产品“绿色、健康、生命、活力”的深层次的内涵, 树立与维护企业长期的良好形象,以绿色品牌推动出口,更好地规避绿色贸易壁垒。三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当今世界,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已从追求数量过渡到追求质量,从追求质量转为更高层次的质量消费即“品牌消费”,今后的农产品市场竞争是品牌与品牌间的竞争,而我国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品牌意识薄弱,不注重品牌的经营建设。因此,我国涉农企业应放眼全球,切实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大力发展品质好、档次高的农产品,塑造产品形象,培育成自主品牌,抵御国外技术壁垒,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四是加快农产品深加工。我国出口农产品加工力度较低,产业链条也短,这影响到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利润,并且初级产品容易受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因此,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不断改进生产技术,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结构水平,以实现“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为目标,既要提高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利润,又要减少遭受贸易技术壁垒的风险。
2. 因“国”制宜、区别对待。一是中国与欧盟农产品贸易。针对双方贸易中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并存,进出口产品结构对应性较强,具有较强的贸易竞争力的特征,我国应该准定市场定位,以欧盟差异化需求为目标,极速反应各国居民消费需求的变化,从产品质量和特色出发,对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或创新,加强和扩大差异化产品的生产,推动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加大果蔬制品、特色及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增加农产品加工力度,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实现增加农产品加工品和食品出口比例,不仅增加了出口利润,而且为了避免技术壁垒。在进口中,应增强谷物、畜牧、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和绿色蔬菜、园艺产品的进口力度,满足国内消费者的强烈需求。在提高国内企业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化、专业化的基础上,为了缩小与欧盟之间的技术差距,本土企业应考虑与欧盟企业合资建立分公司,充分把握技术转移的契机,利用欧盟企业具有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适应欧盟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二是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农产品贸易。应积极利用地理、人文优势,开拓俄罗斯、中亚及印度市场,构建“主权国家+中心城市+自由贸易区”三级合作框架,应选择条件成熟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进行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优势互补是国家贸易合作基本原则之一,目前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在土地密集型、印度土地与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优势,为此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双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战略研究与整体规划,加快我国农业设备、资金、果蔬类,水产品向中亚和俄罗斯的出口,粮食、棉花、畜牧产品的进口,在此基础上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促进共同发展。三是中国与西亚、南亚及北非国家农产品贸易。我国应加强对西南亚、北非国家商业文化的了解,熟悉其商业惯例,生活习俗等,为促进双方农产品贸易做基础;加快农业资金、技术、经验与设备向北非国家输出力度。根据形势发展和各国实际需要,拓宽对农业合作的领域,加快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经验和设备与西南亚、北非地区的资源与市场形成有机合作,促进双方在农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方面的合作,将有助于我国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在当地推广,提升北非国家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改善非洲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林渔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使东道国受益,实现粮食自给和脱贫,我国也获得供应效果。
3.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调整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一是加强内外统筹,适度进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确保国内粮食有效供给。在大宗农产品国内生产中,必须重视保护耕地资源,坚持“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实行耕地基本质量、树立生态的全面管护和协调,确保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基本供给能力;要加强规划工作,根据不同大宗农产品的生产能力、需求结构及趋势,确定明确、可行的阶段性自给率目标,合理调整产品产业结构。同时加强粮食区域规划,倚重粮食优势区域,扶持优势产区和种粮大户,提高优势区域粮食产量;合理确定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提高在京、津、沪及东南沿海等粮食主销区省份的粮食储备比重;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市场流通主体,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培育多元化的粮食市场主体。大宗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应加大饲料粮和小麦的进口,玉米和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作物的出口。二是加强农产品政策支持体系,提高优势农产品竞争力。完善优势农产品政策支持体系。对信用度高、符合信贷条件的涉农贸易企业,加大提供优惠贷款支持,完善农产品政策性保险机制,有效增强农产品出口贸易风险防范能力;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重点实施水果良种研发、推广补贴项目,更新改造低劣果园,加快标准果园建设,推动果业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强优势农产品营销服务,采取相应的相似定价、价格跟进、差别定价、价格领导策略。实行“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形式,引导企业农产品市场向区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在全面落实对粮食、肉类、油料等大宗农产品扶持政策基础上,实施对饮料、咖啡等具有潜在竞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补贴政策,加大鼓励力度。
4.探索建立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加强标准体系和行业组织建设,有效应对贸易壁垒。一是加强信息服务,探索建立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机制。①密切关注摩擦新动向,建立信息发布和通报制度。加强对主要贸易伙伴农产品技术法规、贸易政策法规、质量卫生标准、检验监督措施、贸易摩擦、农业谈判等动态的跟踪,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外贸易壁垒信息,建立和不断更新农产品贸易措施信息数据库。②建立贸易预警机制。成立以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为主的通报信息研究委员会,通过协调、整理信息资源,及时掌握进口国的贸易标准和措施的变化趋势,帮助涉农企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对外贸易保护的前置化,逐步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农产品出口服务体系,建立可提供及时全面信息的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国外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二是加强标准体系、检验检疫指标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水平,加速推进国际标准化战略进程,形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咨询、交易、法律服务等完善的产业体系,扭转我国在“技术标准”方面的被动局面;建设国际推广标准和认证的项目基金,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广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和ISO8000安全标准认证,使出口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进口国的技术规定和标准。三是加快涉农出口企业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贸易壁垒方面的作用。从各国的实践看,在遭遇贸易壁垒时,单一企业因费用和能力的限制难以有效应对,而政府起诉容易导致国家间的报复行为,因此更多的是要借助于行业协会的力量,为此重点扶持水产、蔬菜、水果等重点出口产品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和商品协会,形成“行业社会+公司”的运行模式,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对行业组织内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性的管理,提升企业在与国外企业和机构谈判中的地位,规范出口秩序,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二)双边合作的措施
1. 加快政策沟通、协调贸易伙伴国利益关系。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应着眼于长远和大局,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阿合作论坛、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亚信会议(CICA)、亚欧会议(ASEM)、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洲合作对话(ACD)、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相关国家加强沟通,促进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互信,建立有效的沟通协商以及通报、仲裁协调机制,增强各国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协调性,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要明确我国的国家利益与俄罗斯、印度、中亚、欧盟国家利益的契合点和冲突点,在质量标准认证、产品定价、反补贴、进口配额和许可证、植物检验检疫等方面达成协议,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规范各方的经济行为,化解矛盾、尽量减少利益冲突,在此基础上创新双方的贸易合作模式。
2. 继续改善硬软贸易条件,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化程度。目前我国与中亚、俄罗斯、蒙古、南亚地区铁路网雏形已基本形成,并延伸至欧洲地区,并且中西部沿线省份面向上述地区已开放53个一类口岸,通过连云港—西安—霍尔果斯国家公路干线、西欧—中国西部国际公路走廊、欧洲E40号公路与欧洲高速公路网实现对接,欧亚公路一体化进程显著加快。在此有利贸易条件下,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应分层次、找突出、先易后难、循序推进、优势互补与利益兼顾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拓展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巴基斯坦国家铁路等以第二欧亚大陆桥为主轴的西北大通道运输范围和国际地位,继续改善口岸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对外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消除和降低要素、货物在貿易参与国之间流动的成本和阻力。应重点开发试验区、经济开发区、边境合作区等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平台建设,有效形成一般贸易、边境贸易与加工贸易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以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亚欧会议、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会议等为主要平台,通过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区、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区等,加强与中亚、欧盟、南亚、阿拉伯国家的农业经贸合作,提升区域农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 加强国际合作与磋商,在多双边框架下协调解决贸易摩擦。强化政府之间的磋商、沟通和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开展多层次的农产品认证经验交流与管理合作,加快贸易参与国家间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协调以及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对话和协调,以便在遭遇非关税壁垒时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并在既定的协商框架下妥善地解决问题。由贸易壁垒致使的贸易摩擦,中国与欧盟应双方展开公关活动,加大交涉力度,加快贸易协议谈判进程,在贸易谈判时,除了重视和欧盟整体的谈判以外,应与各成员国谈判,以化解农产品贸易争端和纠纷,以便与欧盟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同时,也能实现我国向欧盟进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加快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贸易农业技术、质量示范区建设力度,在中国或经济带沿线国家划出特定宜农区域,吸引双方的涉农企业入驻,加强政府为入驻企业信用贷款、优惠政策、进出口通关等方面提高全面服务,加大双方在农业机械应用及推广、设施农业建设、高产栽培技术、食品加工、科学用农药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加强双方企业间的友谊关系,化解争端,形成双方农产品贸易合作主体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