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校园暴力的阴霾

2017-07-17 06:15王志祥
人民教育 2017年8期
关键词:施暴者暴力事件暴力

王志祥

学校一直被视为学生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家园。然而,不同程度的校园暴力悄然发生,貌似平静的校园隐藏着无形的伤害。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出现新特征。如以强凌弱、以多欺少的现象增多;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校园暴力事件被施暴者故意发布出去,在更广范围内曝光,给被伤害者造成巨大的心灵创伤,使之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等等。

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统计,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公开报道量总体呈上升态势。2013年5月报道539起,2014年5月报道1390起,2015年5月报道1830起。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1881人,批准逮捕1114人。校园暴力不仅对校园和学生身心安全形成威胁,也成为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作出区分。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同学之间的一种失范行为,不是犯罪。校园暴力是犯罪,是违法行为。二者有时会有一些交集,校园欺凌可能有时带有轻微违法性质。本文着重探讨校园暴力的危害及其對策。

校园暴力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极坏影响

其一,校园暴力严重破坏学生的安全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治疗;有的因过度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校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伤害,严重者会造成孩子心灵的扭曲。

其二,青少年处在生理发育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如果学生身边校园欺凌和暴力不断发生而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使其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破坏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奋斗的信念,养成崇尚暴力、向往不劳而获、藐视法律的错误意识。

其三,今天的问题学生,很有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犯罪分子。犯罪学专家法林顿(Farrington)发现,在12岁一14岁被老师评定为攻击性严重的学生中,22%的人随后因暴力行为而被定罪;在被老师评定为攻击性弱的学生中,只有7%的人犯罪。

面对不断增长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面对严重的青少年之间的身心伤害,面对被破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者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

目前,大部分校园暴力的研究集中在其现状、成因以及对策上,即更多是从施暴者角度了解校园暴力的原因以及如何转化施暴者以减少暴力。在实际工作中,班主任及政教处教师是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的主要力量。班主任主要负责教育、管理学生,把学生之间的小矛盾及时解决,恢复同学之间的正常关系;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暴力,负责把情况汇报到政教处,由学校专职人员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事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对校园暴力的认识、及处理,也只是凭教师、家长等个人经验、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的知识和方法。这样,日益增长的校园暴力及其认知程度和处理方式不足之间形成了一对矛盾。作为一线教育管理者,笔者试从学校如何减少校园暴力发生的视角切人,提出自己的解决对策。

事前预防,重在抓小、抓早、抓苗头

事前预防应致力于通过教育、引导、调和冲突阻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或通过环境、制度等措施改善易发生暴力的校园、家庭和社会环境。学校在事前预防和疏导方面的努力,直接关涉到校园暴力的发生率,并且事前预防越早越好,能收到投人小、收益大的效果。

第一,建设和谐、温馨、健康的校园环境,降低暴力发生的频率。

一要加强和改善德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调整充实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吸引力;要遵循德育规律,改进德育方法,完善德育途径,增强德育实效性。日常工作中主要应强化以下几项措施:

开展生命教育。生命教育主要指通过对学生进行生命孕育、生命发展、生命价值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对自己的生命有一定的认识对他人的生命抱有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的爱心,使学生在价值观、人格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实施人格教育。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学校德育工作应以走进“人心”为前提,以“人格”教育为起点,进行“人生”价值教育,以唤醒“人的生命觉醒,最终实现“人的价值最大化。

开展安全自护教育。学校不仅要给学生正面教育,也要教给学生抗暴御辱的道理和方法,教给学生面对危险的方法,提高学生抗非安全因素的能力。

进行生活指导教育。要帮助学生加深个人对自身的认识,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与兴趣,适应所处的环境,作出明智的决定,对社会作出独有的贡献,同时加强生活技能训练,如交流能九解决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及抗挫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在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法治宣传。要让学生明白,违法会受到惩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到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二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社会学学习理论,人的暴力行为是在社会环境中通过模仿学习而形成的。因此有理由推断,目前教师的一些具有侵犯性质的行为有可能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一些不符合素质教育的方法可能激化原本潜伏的矛盾。因此,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校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要改进学校管理,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系统的暴力预防和救护教育与辅导,加强防范意识的培养与技能训练,在事件发生后明确任务、各司其职。改变原来仅有政教处处理学生的现状,增设资料组、外联组、法律组、心理咨询组。资料组负责对校园暴力动态的关注,对不良行为进行追踪,并对档案资料进行分析,制订完善的校园安全方案;外联组负责对外沟通,必要时申请司法介人;法律组负责相关法律的搜集与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心理咨询组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对有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特别辅导,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医疗,将暴力事件对当事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第二,建设和谐、温馨、健康的家庭环境,降低暴力发生的概率。

学校应注重家校沟通,协调家长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己的行为告诉孩子怎样与人相处,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做到与人为善。

家长要与孩子多沟通,营造良好的亲子氛围。这样,孩子遇到问题能够及时求助,及时化解矛盾。很多校园暴力的特点是带有长期性,孩子较长时间遭受欺凌、暴力后,不愿跟家长和教师讲,会导致类似事件愈演愈烈。

家长要学习相关知识,当问题出现时,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当孩子不幸受到伤害时,要冷静处理,既不要漠不关心,也不要反应过度。如果孩子实施了欺凌、暴力行为,态度不要回避,更不要袒护,要配合学校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第三,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制度环境。

学校有必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强化校园周边的安保措施,强化警校联动,强化威慑力;要与公检法机关密切合作,落实司法进校园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事中处理,要做到早核实、早处置,避免小事拖大

事中处理是指校园暴力发生后,如何按照流程采取适当的办法平息事件、保护受害者、处置施暴者。事中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校园暴力的升级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由于校园暴力施暴者是未成年学生,加之暴力形式的多样性,要求事中处理在严格遵循程序的同时,更要注意校园暴力与社会暴力事件的不同。

校园暴力处理的出发点是教育学生,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原则,同时要引人赋权理念,让学生当事人参与其中。处理的目的是让施暴者认识到暴力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要善于利用此类事件对广大学生起到警示作用。

校园暴力处理的步骤包括:

一要控制施暴者,保护受害者,安抚旁观者。采取适当的方法對施暴者进行控制,例如班主任陪同、家长监管、移交司法机关等,使其能够稳定下来,不再继续实施暴力,避免矛盾恶化导致暴力升级,避免由于害怕等原因产生的自残行为;对受害者要进行及时保护,进人医院救护,安抚其情绪,使其不要报复对方而造成暴力升级,被致伤证据的保存等;对围观学生进行安抚,稳定他们的情绪,减小事件的消极影响,使其对暴力事件有正确认知。

二要及时调查,使报告者、受害者、施暴者、管理者能够及时反映暴力情况。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应负责此事,及时依法取证,详细、准确了解事件真相,为作出正确处理提供准确依据;对已经触犯法律的暴力事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工作。

三要及时、公正、公开处理暴力事件。学校不应为了声誉而不处理或弱化处理校园暴力事件,对于需要继续人学的学生应及时恢复其受教育权利;要公正处理事件,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阶段,过严、过松或不公正的结果,会对学生一生的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向;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处理学生,当事人都要参与处理过程,要公布处理结果,以强化管理成效。

事后干预,应重视心理疏导的介入

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开展各种善后工作,尤其对受害学生,要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他们。学生遭遇暴力后可能面临短期或长期的负面影响,前者包括:焦虑、辍学、缺乏自信等,后者包括:忧郁、失眠、逃学、精神不集中、实施报复行为等。因此,要采取心理疏导方式确保其心理安全,降低其恐慌,逐渐缓解或消除不良影响。另外,要对他们进行“逆变”预防,防止由于遭受暴力后产生不安全感、不公正感,进而由受害者变为施暴者。

暴力事件处理过后,不仅要对受害者做好积极救助工作,同时也要对施暴者做好跟踪工作,关注施暴者对事件的处理是否存在疑义,对自己所处环境是否感到有压力,同学关系是否顺畅等。学校要力争为施暴者创造一个有利环境,尤其要给予受过惩处的学生以“归属感”,防止其继续离群或再次施暴。对于施暴学生,特别是有过多次施暴行为的学生,要采取具体的措施,比如有专人辅导、定期谈话、心理治疗等。对施暴学生处理完毕后,不要对施暴者简单“贴标签'要充分认识施暴者身上的优点,并发挥其优点,逐渐弱化其缺点,最终达到转化的目的。

暴力高危人群主要是指那些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已表现出暴力倾向的人。由班主任或学校专职人员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相关行为方法的培训,使其心理素质得以提升,同时改变他们与人交往的方式和行为方式,使其在特定的场合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学校应鼓励教师志愿认领适应困难及有行为偏差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及时沟通,舒缓其心理压力,纠正其不良习惯,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帮助他们走出认识、行为偏差误区。

对于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应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在活动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注意他们内部交往的疏导,避免情感形成的强化和校园小团体的形成,避免负面的“朋辈”影响。如果日常工作过于功利化,可能引起这部分学生的反感甚至逆反,进而促进他们之间感情的强化,形成暴力倾向人群的小团体。

减少和根治校园暴力,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都有明确要求,关键是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学校、家庭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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