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舆”的本义是“抬”,从舁从车,“舆”中间的“车”是“东”的讹变。“舆”本义逐渐模糊后新造“”字,二者是古今字的关系。“與”和“擧”也是古今字的关系。“舆”和“與”音近义同,在“舁”的基础上分化,是同源字。“”“擧”分别是二者的分化字。
关键词:舆 與 擧 同源字 古今字
许慎《说文解字》收有“舆”“”“與”和“擧”,四字隶属于不同的部首,“舆”字在车部,“與”在舁部,“”和“擧”在手部。但四字都有一个共同的偏旁“舁”。“舆”和“與”如何而來?其构字义究竟如何?这四个字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而“舆”是我们回答这些问题的基础。
【舆】
关于“舆”的本义,说法很多,现将主要说法罗列如下:
第一种说法是车厢。《说文·车部》“舆,车舆也,从车舁声。”唐颜师古注《急就篇》:“着轮曰车,无轮曰舆。”
第二种说法是车。《玉篇·车部》:“舆,车乘也。”《老子》第八十一章:“虽有舟舆,无所乘之。”《楚辞·离骚》:“恐皇舆之败绩”,王逸注:“舆,君之所乘,以喻国也”。
第三种说法是古代职位卑微的吏卒。《左传·昭公七年》:“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卒,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考工记》:“舆人为车。此象众手造车之形。”
第四种说法是举、抬。《释名·释车》:“舆,举也。”《战国策·秦策三》:“百人舆瓢而趋,不如一人持而走疾。百人诚舆瓢,瓢必裂。”《礼记·曾子问》:“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孔颖达疏:“舆,犹抗也。”
第五种说法是多、众。《广雅·释诂三》:“舆,多也。”《左传僖二十八年传》:“听舆人之谋。”桂注:“舆,众也。”
许慎依据篆书以及当时常用意义说解“舆”的构字,认为“舆”是“车舆”即车厢义,这一结论并不合理。文字的讹变从甲骨文到金文、篆文就已经十分严重,所以要充分利用古文字资料来考察“舆”的构字义。作者认为“舆”的原义与“车舆”无关。证据如下:
第一,从汉字形体的演变上看,其最初与“车舆”无关。“舆”的古文字形体发生了讹变,这种讹变是由汉字的线条化和简化造成的,也使其本义发生了变化。“舆”的甲骨文字形(一期佚九四五),和战国时期的字形(曾164)、(包2.203楚)、(睡·杂27秦),表明“舆”的中间并非“车”,而是“”(一期合集九七三五),即“东”的古文字形。原本弯曲的线条逐渐拉直,就变异为“车”。而“车”的甲骨文字形是(一期存二三七九)、(一期乙八0八一),可见“舆”最早的形体与“车”没有关系。但到了西周时期,“舆”中间原本的“”线条化,字形变异,就直接写作“”了,而这个时候,“车”的金文形体也发生了简化,如(小臣宅簋(金)西周早期)、(师同鼎(金)西周晚期),“舆”的字形自此开始逐渐定型通行。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盖即象车舆之形。舆者,人之所居。”然而“”实则是“”笔画简省后的形体。通过历史比较的方法,对“舆”和“车”字形的分析,舆的构字义并非“车舆”。那为什么“舆”会产生“车舆”的意义呢?笔者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由于使用该字的人们误写产生了新的形体,会意字的本义越来越模糊,引申出了新的意义。张桂光在其《古文字论集》中阐述了汉字形体讹变的观点,他认为:“古文字演变过程中,由于使用文字的人误解了字形与原义的关系,而将它的某些部件误写成与它意义不同的其他部件,以致造成字形结构上的错误现象。”后来将错就错,人们便依据其与车有关的偏旁附会或引申出“车舆”的意义。而其本义逐渐被忽略。第二種可能是,假借字大量产生,原本表示“抬、举”的“舆”假借为表示“车舆”,而人们逐渐忽视了其本义,假借义或引申义占了本义的位置,人们便直接将“东”改写成“车”以适应这种新义的产生。“在种类繁多的偏旁中,碰上与一个字的某些构件形似,而其意义又可与该字的假借义或引申义联系得上偏旁,是不难的;人们间或把某些字的引申义或假借义误认为本义,也是可能的。若遇到上面这种情况,将一个字的某些部件改换为与该字的引申义或假借义联系得上的形近偏旁,以附会这个引申义或假借义的现象就会发生,而在统一规范文字时,为使本义已变得不明了的会意字‘恢复其会意功能时,用字形附会通行字义的现象就更为严重了。”
第二,从文字偏旁的表意功能看,“舆”的甲骨文形体应该是从舁从东。《说文·舁部》:“舁,共举也”。“舁”未见古文形体,其篆书象四手共举一物,本义为抬、举。“东”,“象橐中实物以绳约括两端,为橐之初文,甲骨文金文借为东方之东,后世更作橐以为囊橐之专字。”所以“舆”是会意字,表示抬起义。另外,以“舁”为部首的字很多都与举高、升起义有关,如“兴”,《说文》释为“起也。从舁从同,同力也”。考“兴”的古文字形(一期合二三三),本是从舁从凡,中间的“凡”亦发生了讹变,就变成了“同”。很多篆书发生了讹变,许慎说解文字硬要在字形和字义之间找到联系,难免脱离原义,而有生拖硬拽的嫌疑。
第三,文献训诂中有将“舆”释为“抬起、举起”之义,保留了“舆”的构字。《释名·释车》:“舆,举也。”《战国策·秦策三》:“百人舆瓢而趋,不如一人持而走疾。百人诚舆瓢,瓢必裂。”《礼记·曾子问》:“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孔颖达疏:“舆,犹抗也。”这些典籍中的解释直接将“舆”释为“举”或“扛、抬”。《说文解字注笺》:“舆之言舁也,人所载以行陆者也。字又作轝。”“之言”是常用的训诂学术语,段玉裁曾指出:“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义以为诂训,非若‘读为之易其字,‘读如之定其音。”周大璞主编的《训诂学初稿》认为“之言”是“用一个音义相通的词来注释被释词,目的是说明被释词的语源。”“舁”的本义为“共举”,与“舆”的构字义是相同的。且“舁”也有表示“带”和“轿子”的意义,如韩愈《忆昨行和张十一》:“车载牲牢瓮舁酒,并召宾客延邹枚。”“舁”释为“带”。“舁”释为“舆”的例子如白居易《途中作》:“早起上肩舁,一杯平旦醉。”古人因声求义,可见二字语源相同,都有“举”这一核心义素,而“舆”之所以能有“车舆”这一转义,也是因为人乘车就像用轿子举起来。字的形态上,“舁”省掉了“车”,“廾”和“”皆是“”的变形。“舁”是“舆”的初文,二者是古今字,意义相同。只是“舆”发生讹变后转而有了“车舆”之义,并在此基础上又引申了更多的意义。
通过对“舆”的字形构造及其演变、偏旁表意功能和文献用例的分析,可以明确“舆”的造字之初是从舁从东,为举、抬义,后来经过书写工具的变化、文字发展过程中的简化以及人们主观意识的介入,“舆”中间的“东”简化讹变为“车”,“舆”的意义随之发生了变化,用来表示“车舆”,又写作“轝”,舆人、众多等意义都是在此基础上引申而来。《说文》释为“对举”。那么舆和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舆”是“”的初文,是“舆”的繁化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舆”经人们约定俗成表示“车舆”之义,原本“举”的意义越来越不明确,便加义符“手”表示“举”的意义。汉字发展过程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莫”和“暮”,“然”和“燃”等。承培元《广答问疏证》“”下云:“舆是举物正字。”《说文解字句读》云“舆、之义同也。”《说文解字义证》“”下云:“《广韵》舁、舆、同。”由此,舆、舁、三者音义皆同,视为异形字,舆从“舁”得音,是“”的初文。汉字的简化是总的趋势,但繁化也是免不了的。“舆”下加“手”就是繁化的表现。
【與】
接下来就是要弄清楚“与”的构字义。关于“与”的意义,说法很多,主要有如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许慎《说文解字》释“与”为“党与也”,“从舁与”。段玉裁认为“党”为“攩”的借字,指朋党,“与”当作“与”,赐予的意思。一字两义。
第二種观点,林义光认为“与”即“与”之或体。古作(毛与敦)。四手象二人交与之物。与同意。或作。义为给予。
第三种观点,马叙伦认为“与”的本义为共举,是“舁”的异文。马叙伦认为“与”的金文字形是,从槃,因一人不能乘其重,所以共举。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此字形是“兴”的金文字形,马叙伦的阐发有一定局限性。
第四种观点,陈松长认为“与”本义为“赞誉”,从舁从牙。是“誉”的初文。“与”中间本为“牙”,“牙”在上古时期表示地位尊贵。但是拔牙何需四手呢?况且“与”的战国时期的字形多样,“与”下不仅有“口”。加“口”表示人们举物时的劳动口号亦合理。“誉”是“与”以异体字分化的方式产生的字,但非“与”的构字义。
许慎《说文》的“党与”义是引申义。“与”的本义当为“共举”。“与”中间较早的形体也并非只有与“牙”相近的形体。“与”从“舁”,道理与“舆”同,在此不作赘述。
首先,“与”目前未见甲骨文字形,较早的是金文字形,作(乔君钲),战国文字字形却很丰富,可以作为我们分析其构字义的资料。“与”的战国文字异体字较多,(陶汇三·八一六)(侯马三三八)(中山王鼎)(信阳一·0三)(睡虎一四八)。“与”中间的“与”形体不一,有画圆圈的,有写作,与“牙的古文字形极为相近,到《说文》古文和小篆字体,“牙”就讹变成了“与”。何琳仪《战国文字字典》分析认为:“牙”为叠加音符,“舁”“与”一字分化,战国文字承袭金文,牙旁或省变作、、。“与”和“牙”上古时期韵部同属鱼部,牙声母为疑母,与为喻母,从音韵的角度上讲音近,牙为叠加音符是讲得通的,叠加音符“牙”体现了汉字在发展过程中以音表义功能的加强。“与”从字形的角度分析表示“举”,但在先秦资料记载中,它却被借来表示人名,如“妾与”(侯马三三八),再如“车与器之典”(信阳二·一一)用作连词,字形本身表示的意义逐渐淹没。
文献中很多用例将“與”释为“舉”,“與”和“舉”古通。如《易·无妄·象传》“物與无妄”,虞注“與,舉也。”《墨子·天志》:“天下之君子與谓之不详。”王念孙《读书杂志·墨子第六》:“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引之曰:‘舉读为‘吾不與祭之‘與,‘與‘舉古字通。”《群经平议·春秋外传国语一》“昭明大节而已,少曲與也”,俞樾按“與,古通作舉”。另外,“與”与“舆”也通,亦可证明“與”的意义。《群经平议·周易一》“师或舆尸凶”俞樾按“舆”作“與”。《群经平议·周易一》“师或舆尸,凶”,俞樾按“舆”作“與”。此处“舆”即“抬”,二字古音相近,意义相同,视为同源字。《说文》释“擧”为“对举”。高田忠周认为“擧”为“與”后起字。马叙伦在《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中肯定了这一观点。其道理同“”是“舆”的后起字是一样的,“與”的构字义逐渐模糊,引申义丰富并且为人们所常用,便加义符“手”表示“举”的意义。
“與”的构字义为“举”,因合力共举而引申出“助”“支持”义,如《老子》第七十九章:“天道无亲,常與善人。”又因举高之象引申出“推举人才”义,如“选贤與能”。又自此引申出赞许、朋党、盟友、亲近等义。“與”因与“以”音近,取代了“以”,用作连詞。
通过分析“舆”“”“與”“擧”四个字的关系,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舆”和“與”是在“舁”的基础上分化出来的,在分化的过程中构字义逐渐消失,转而用来记录和表示其他的意义。“舆”被用来表示“车舆”,“與”则用来表示“党与”“赞许”“支持”等意义,并且还作为语助词。“”和“擧”在这两个字的基础上继续分化,在其构字义消失后,加义符“手”来表示“抬”或“举”的意义。《说文》释“”和“擧”皆为“对举”,这二字又是异形字。实行简化汉字后,这两个字简化为“举”。由此可以看出汉字发展过程中,增加义符或声符是汉字同源分化的两种主要方式,新的分化字体产生后,就可以与之前的字体区别开来而去表示专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54,254,302.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05.
[3]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16,185.
[4]徐中舒.甲骨文字典[Z].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14:662.
[5]何琳仪.战国文字字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8:511—540.
[6]李圃.古文字诂林[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733,8934.
[7]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Z].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3263,13793.
[8]宗福邦.故训汇纂[Z].上海:商务印书出版社,2003:1887,2261.
[9]王念孙.读书杂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1603.
[10]张桂光.古文字论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4:21.
[11]周大璞.训诂学初稿[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213.
(周雅青 陕西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7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