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玉
[摘 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增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做出的有力回应,是以人为本和民生导向下的重要决策,对实现国家社会的安定繁荣具有巨大的作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目前,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境。从内涵意蕴、主要问题、实践路径三个角度对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分析研究。
[关 键 词]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 G91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34-0256-02
一、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意蕴
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总体来说是区别于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服务体系的一种新型的观念和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居家养老以家庭为基础单位和生活场所,社会型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型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复合型养老模式。以居家型养老为基础是指老年人以家庭生活为基础,社区提供养老服务,使老人不仅可以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子女的照顾,而且能够体验到老年集体生活的乐趣和系统服务的方便。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是指依托社区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具体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方面。以机构养老为支撑是指依靠各种类型的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福利院等组织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这些机构有公办、民办、公助民办、公办民营等多种经营形式。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服务内容的人性化、服务人员的专兼结合,是政府、家庭、社区、机构等多方主体的有机结合。不难看出,我国正在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也逐步呈现出普遍化、多元化的趋势。
二、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问题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人口总数虽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人口组成结构却呈现出老龄化的态势。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社会压力,我国开始加强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健全。但我国一直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为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仍处于萌芽状态。目前,我国的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仍不够完善,存在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服务体系基本架构松散,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欠缺,资金不足
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所能提供的服務主要停留在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等基础服务层面,对老年人的心理呵护、精神慰藉以及社会参与支持等方面的服务项目涉及较少,难以满足老年人的专业护理需求。在养老服务的不同项目,如医疗项目与家政护理上、资源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调配机制,形成了分割式的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养老资源的共享。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规模小,场地有限,设施不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明确规定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应达到300张。但是,2014年7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为4937万,平均每千名适龄老年人享有床位数仅为244张,距离要求还有56张床位的差距。另外,目前我国部分养老机构居住环境和设施条件仍有待改善提高,适合老年人康复、医疗、娱乐的设施数量不足且种类较为单一,难以保证高效优质的养老服务。
(二)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知识匮乏、专业技能薄弱
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中绝大多数并未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养老护理教育和技能培训,缺乏专业的服务知识和技能,在养老服务中,仅能实现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的最基本需求的满足,而难以有效满足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性要求程度较高的服务需要。调查研究显示,在全国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服务队伍中,接受过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的护理员不足30%,获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不足全体人数的1/3。
(三)养老服务运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经营活力
在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这一系统化工程中,我国尚未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运作机制,其中,资金不足成为制约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发展的重要障碍。考虑前期的资本投入,许多养老机构属于“负债运营”的状态,资金链难以得到有效的修复和延续,这种运营状况,使社会各界对养老机构的建设望而却步,积极性较差。政府、民间投资不足、市场监管不利的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养老服务总体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社会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很难得到有效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三、社会型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体系基本架构,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应合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应针对不同情的况老年人,有差别性地对待,做到以人为本,因人而异。对日常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可为其提供老年餐厅、交通陪伴、聊天解闷等较为基础的日常生活援助;对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不仅要提供日常生活照料,而且应采取康复训练等措施帮助其恢复自理能力;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提供日常照料、家政服务、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另外,还应加强社区老年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老年人和服务人员在内的全面化、系统化的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其次,要实现养老机构和社区的有机融合,养老机构和社区密切配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使老人不仅能享受到优质的养老服务,而且能够感受到老年集体生活的乐趣。避免养老机构远离社区而导致老年人心理上的孤独和寂寞感。还应大力鼓励、扶持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最后,要统筹城乡、区域平衡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城乡、地区间的经济水平和实际差距,合理分配现有资源,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在政策
上有所倾斜。
(二)加强养老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应实现养老服务专业化教育。在医科院校内开设相关专业的课程和研究方向,如老年护理社区康复等专业方向,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养老服务人才。不断创新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在专业教学中融入职业资格要求,强调理论教学的实践性。普通高校可以在已有的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方向,为养老服务体系培养管理人才。此外,与养老服务体系相关专业的学生,国家可以适当地给予补贴和奖励,刺激更多的人才投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建
设中。
其次,应该注重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的岗位培训。一方面通过具有相关专业教育资格的院校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各类专项培训机构对没有接受过专业教育和没有获得专业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门槛,促进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
再次,应规范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在志愿者招募上,要对招募对象进行一定的了解,招入前应着重考察其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的了解情况,在招入后则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对其沟通交流技巧、服务方式和态度、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
最后,应运用利益导向机制,完善激励措施,引导养老服务人员主动高效地完成服务任务。可以实施薪酬激励、表彰鼓励等措施。薪酬激励,一般采用“按劳分配”“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方式,工资与劳动的数量和水平成正比,可以有效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表彰奖励,是指对在工作中表演优异、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通报表扬、评先评优等奖励。
(三)完善体系长效运作机制,建设可持续性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应建立起政府调控与市场监管有机结合的
运行机制。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完善过程中,政府不仅是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更是组织者、协调者,应充分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从宏观上对养老资源的开发、分配、利用实行全面的掌控,对各方势力进行协调和统筹。应推动市场的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加速融资渠道多元化,使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涌流,形成系统化的强大动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动力下,逐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灵活监管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其次,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包括准入、监管与准出等方面。应加强对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资质评审与考量。提高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的考核评估。完善职业认证、审核制度,建立完善系统化的培养、录用、审核机制。应对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运作条件进行定期审核与评估,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行监督整改;应严格退出机制,切实保障人民利益。
最后,应落实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政策优惠,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在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上,政府优惠政策中还有很多范围不明确、针对性不强、优惠力度小的地方,必须切实解决政策扶持上的漏洞,明确在土地保障、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方针,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民间慈善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社会养老服務行业等。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都在面临的社会压力和时代挑战,我国也不例外。建设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任重道远,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要立足于老年人的需求,统筹规划,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主
体作用,不断学习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社会养老体系
建设的优秀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
养老服务体系的新形式、新出路。
参考文献:
[1]金毓文.上海市青浦区社会养老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
[2]王标.粤港社会养老合作模式研究[D].兰州大学,2015.
[3]林琳.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