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水钦
[摘 要] 从泉州高等教育的现状出发,研究泉州高等教育在高校规模、师资水平、人才培养、科研水平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制约泉州高校发展的原因主要是政府政策与财政支持不足、师资水平不高和办学目标不明确,建议加强高校自身内涵建设、明确定位、完善体制的泉州高等教育发展路径。
[关 键 词] 泉州;高等教育;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34-0039-01
一、引言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大学作为知识生产部门已成为社会主要机构和重要创新主体。当前,泉州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如何实现经济平稳过渡,实现产业升级?泉州市政府提出以创新带动发展。高校作为知识创新的源泉,研究泉州高校发展现状对泉州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泉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一)泉州高等教育发展成果
泉州现有高等院校18所,其中本科高校5所,独立学院1所,高职高专12所。在校生12.79万人,毕业生3.5万人,年招生3.86万人。形成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理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农学习、医学、哲学等学科的专、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泉州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1.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不高
泉州高校区位分布不大合理,多集中在市区,高校整体水平不高。如,国家重点学科只有1个,而福建省有42个,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的高校只有2所,域内高校以民办高校为主,各校发展不平衡,学生规模差异巨大。
2.专业设置与泉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偏差
泉州高校所开设的专业本科院校最多的是工学,工学学科专业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35.10%,其次是管理学,约占23.23%;高职院校财经大类学生最多,约占在校生的26.92%,其次是医药卫生大类,约占12.84%,排名第三的是文化教育大类11.21%。这与泉州地区所急需的人才不大符合。
3.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不强
各高校科研经费不足,科研平台、项目偏少,特别是国家科研平台。在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的技术转让项目,泉州师范学院的签订合同数为0,当年实际收入為0,而华侨大学签订合同数为233项,当年实际收入为1208.7万元,科研产出比仅为8.1%。
(三)制约泉州高等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1.政府政策与财政支持不足
首先,泉州市政府关于支持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偏少,相关政策侧重于原则性的规定和指导,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其次,政府对高校的经费投入不足。泉州经济总量虽然连续占据福建省各市的第一名,但高教经费投入明显低于福建省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2015年为例,R&D占GDP比重仅仅为1.2%,低于全国、福建省的平均水平。
2.师资整体水平不高
高校师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
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全市高校教职工中博士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5.38%、高级职称只占33.36%,“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偏低,这些都制约着泉州高校的发展。
3.高校办学思路不明晰,发展定位不准确
泉州高校众多,但却缺乏明确的办学思路,存在着定位单一化、人才培养同质化的倾向。主要表现在在办学层次上盲目追求所谓“层次高”,从专科升为本科,本科申请硕士点,硕士点申请博士点,不断攀爬。
三、加速泉州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明确自身定位,更好地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泉州地区高校众多,要避免同质化,就必须明确自身定位,办出特色,主动对接产业群,围绕实施“泉州制造2025计划”和“数控一代”全国示范城市建设的需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重点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的技能型人才。
(二)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体制,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
在管理体制上,要积极争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扩大高校的自主权,如,教职工的职称评审、人才的引进等;在办学体制上,进一步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高等教育,开展职教集团建设,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鼓励本科院校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在投入机制上,吸引民间资本,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
(三)加强高校自身内涵建设,提高竞争力
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投入,组建面向泉州产业需求的创新团队,领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申请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主动融入区域创新体系。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培养进修。支持高职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高校师资队伍水平。改革教学体系,提高毕业生质量。加大科研支持力度,提高高校科研水平。
作为人才与创新源泉的高校越来越成为社会机构中的核心部门。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泉州高校的创新能力还不足支撑泉州地区的发展。泉州高校要明确定位,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自身内涵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D].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