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伏
摘要:应用型本科教育对于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以及就业竞争力重要途径。
关键词:应用型;教学实践;教学改革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当前税制改革的形势下,必将对税法的教学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围绕提高税法教学质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立足广西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当地经济。
一、高等院校税法课堂教学现状分析
1.課程设置不合理,没有突出课程重要性。
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时,对税法课程课时量的设置不够,仅仅是把税法作为会计的辅助学科来对待。由于课时量的限制,在教学时只能拣重要的、对会计核算有重要影响的内容进行讲解,例如侧重对主体税种法律法规和税额计算方法的讲解,忽略对税法法理的剖析,使得税法教学缺乏连贯性和深刻性,学生在思想上也会认为税法课程不够重要,学习积极性不高。
2.教学内容过于偏重理论学习,脱离社会实际。
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应强调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学习方法,但事实并非如此。开设税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为社会培养懂得并能够正确运用税收相关法律为企业办理各种纳税事项、办理纳税申报的专业技术型符合人才。但是目前的税法教学偏重理论知识的讲解,缺乏实践操作的指导,例如,很多学生学习税法后,只会进行税额的计算,但却不会填报纳税申报表以及进行网上电子纳税申报,不能学以致用,缺乏独立从事涉税事项处理能力。
3.税法更新速度快,但教材更新速度缓慢。
受行业、地域以及宏观政策的影响,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处于变化和改革中,尤其是当下加强税制改革新形势下,税收制度的变化日新月异,这就要求税法的教学要及时更新,及时使学生能够掌握税法的最新动向。因此教师需要不断更新知识,但这也是很难做到的。例如,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可以看到仅2016年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的法规文件就达上百条,教师要完全关注这些文件也是很困难的。虽然每个学期开学之初,学院里都会选择最新的税法教材,但由于教材编写时间和出版时间的误差,还是不能使最新税收政策得到体现,即便是目前最权威的注册会计师的教材也很难做到与时俱进。
4.税法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税法考核不能对每个学生做到因材施教,缺乏创新。大学生传统的思维模式,依靠背题、写题就能及格,因此往往忽略了对知识的真正理解,考核内容稍微出现变化,就做不出来。例如,学生能够熟练的背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以及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情形,但是在遇到实际案例时却不能正确区分。
5.税法教学方式单一,没用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被引入到课堂的教学中,多媒体教学也越来越普及,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却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往往是教师按照做好的课件,机械的讲解教材内容,而学生也只能按照老师的步伐,被动的接受,被动的摘抄讲义,忽视了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而学生也并没有真正的掌握税法的实质,这种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没有把学生真正引入到课堂,老师也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创新精神,甚至厌烦税法的学习。
二、税法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的政策建议
1.重新定位税法的教学目标,突出学科重要性。
税法作为会计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税制改革的背景下,税法内容是不断变化的,要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税法的态度,立足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在学生掌握税法基本法律法规,掌握各种税种的计算基础上,加大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税法的能力和独立处理企业涉税事项的能力。另外,税法教学目标中还应强调对学生诚信精神的培养,教导学生依法纳税,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2.及时关注税改的最新动态,及时更新教材,传授最新知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制改革也将不断的发生变化,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时刻提醒着我们要不断学习,力求传授最新的税法知识。我们可以借助报纸、新闻、网络关注最新的税改信息,不断填充最新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手段。
3.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实践教学。
税法是实务操作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在教学中,应将税收的法律法规融于会计核算业务、纳税申报业务中,提高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院校,可以建立校企合作模式,例如可以和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建立实习基地,鼓励学生去实习,帮助处理纳税登记、领购发票、发票认证等基本业务,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不但提高学生学习税法兴趣,更增强了学生动手能力。另外,应该加强对老师的培训,例如老师可以到税务局进行短期培训,掌握申报流程,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理论联系实际。
4.改进教学方法。
税法教学设计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避免教学方式单一,要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堂中。我们可以依托案例教学法,总结教学法,借助电子计算机手段,举行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积极性,加深学生对税法相关条文的理解,培养学生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在制作课件时,避免照搬教材,要充分考虑学生认知、理解能力,避免过多增加信息量,可以增加动画设计来增加课件趣味性。教师要充分发掘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创新教学方法。在改进教学方法中,还可以引入现代教学方式即翻转课堂,翻转课堂上,教师不再是授课者和单纯的讲述者,而是引导者和启发者;教师也不再是税法课堂教学的主导,学生成为课程教学中的主动学习者。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 ,及时地反馈教师的教学效果 ,促进修改教学方案,使教学内容和方法与教学对象能够更加契合,更好地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
5.开设中英文国际说法课程
广西外国语学院坐落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会址,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毗邻东南亚各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将引起商品、服务和资本的交流不断扩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世界经济中也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贸易区的发展急需大量的财会人员,广西外国语学院立足建设应用型大学,服务当地经济,有责任为社会输送人才。因此,在税法的教学中,建议开设国际税法课程,培养国际税法方面的专业的理论人才和实践人才。对于全国高校来说,国际税法方面的文献,第一手资料是英文的。中国对外签订的很多国际税收协定也有英文版本。另外,学生日后工作的日常法律服务中涉及跨境税收的部分,多为英文语言表述,因此建议开设本科中英文国际税法课程。
参考文献:
[1]曹巍巍.转型应用技术大学背景下的教学改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
[2]田佳.我国税制改革对教学的影响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
[3]解青芳.税制改革背景下会计学专业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
[4]张晓莉.民办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