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红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文艺论丛·
六朝私撰地志中的鬼神描写*
——兼与戏曲中同类作品的比较
江永红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六朝私撰地志中存在数量可观的鬼神描写。鬼神描写主要以对山川名胜的解释、人物异事的讲述以及异物传说的记录等三种形态存在于六朝私撰地志中。其主题类型可分为阐述因果报应、宣扬鬼神力量、提倡人与鬼相抗衡等三种模式。同为鬼神描写,戏曲与六朝私撰地志又存在异同。在主题类型上,二者大同小异,戏曲中比较突出人鬼恋情的描写;在鬼神形象的塑造上,六朝私撰地志中侧重对鬼神的崇信以及神秘力量的宣扬,而戏曲中的鬼神具有现实中的人性,这与二者文本创作的动机不同密切相关。
六朝;私撰地志;鬼神描写;戏曲
现已有学者注意到了六朝私撰地志的文学价值,并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①但六朝私撰地志中的鬼神描写至今未为人关注。本文以六朝私撰地志中的鬼神描写为论述对象,并以此为立足点,试图探究六朝私撰地志与戏曲中关于鬼神描写的同异。
鬼神崇拜主要源自古代先民对自然万物的信仰,认为万物有灵、灵魂不灭。万物有灵产生了神崇拜,灵魂不灭则产生了鬼崇拜。由于鬼神的不可见的特点,所以无论是在口传文学还是书写文学中,鬼神形象大都是以传说或故事的形式流传。六朝私撰地志中的鬼神描写也主要体现为传说、故事等,又因地志记述内容范畴、类型的独特性,其中的鬼神描写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
(一)山川名胜之解释
六朝私撰地志在记述某地域的山川名胜时,往往将其形成与鬼神相结合。大概是由于人们对现实事物的怪异、奇特表象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便将其放置在自己的想象中加以创造,并将不可解释者以鬼神之力加以结合,最终形成了具有神秘感的传说故事。如晋伏琛《齐地记》所载关于海边山石东倾的现象,云:
始皇于海中作石桥,非人工所建,海神为之竖柱。始皇感其惠,通敬于神,求与相见。神曰:“我形丑,莫图我形,当与帝会。”乃从石塘上入海三十里相见,左右莫动手,巧人潜以脚画其状。神怒曰:“帝负我约,速去。”始皇转马还,前脚犹立,后脚随崩,仅得登岸,画者溺于海,众山之石皆注。今犹岌岌,无不东趣。[3]
海边山石东倾或由于地壳运动所致,或因为海风吹蚀风化所致,这些自然现象在古代人心中却是强大的神力的结果。将山石的形成与鬼神相联系,为其来源蒙上了一层神秘而有趣的面纱。又如邓德明《南康记》中记载建立储潭君庙的由来:
以上记述中,朱伟在神人的授意之下建立了储潭君庙,并且神人承诺报答朱伟,后果报,字里行间充溢着浓烈的神秘色彩。加之,鬼神描写又镶嵌于真实的历史事件,使叙事有了虚实相生的效果。
(二)人物异事之讲述
六朝私撰地志中关于鬼神描写的另一种情况是,某些人物与鬼神偶遇,且以不同寻常的经历结束。孔灵符《会稽记》云:
诸暨县西北有乌带山,其山上多紫石,世人莫知之,居士谢敷少时经始诸山,往往迁阳,功费千计,生业将尽,后游此境,夜梦山神语之曰,当以五十万相助,觉甚怪之,旦见主人床下有异色甚明澈,试取莹拭,乃紫石,因问所从来,云出此山。遂往掘,果得,其利不訾。[5]228
此段文字内容讲述了乌带山上紫石发现的过程。作者未以简练的语言直接道出紫石发现的年代、人物等信息,而是通过故事性的叙述,将紫石的发现融入居士谢敷与神人相遇、并得神助的事迹之中。鬼神形象在地志记述中的存在不仅增添了内容的神秘感,而且使故事的情节更为多样化。
沈怀远《南越志》中记述了中宿县民为一行旅之人寄书观亭江神,而得览江神居所之事,其云:
秦时,有中宿县千里水观亭江神祠坛。经过有不恪者,必狂走入山,变为虎。中宿县民至洛,及路,见一行旅,寄其书曰:“吾家在观亭庙前,石间悬藤即是也。但扣藤,自有应者。”
乃归如言,果有二人从水中出,取书而沦。寻还云:“江伯欲见君。”此人不觉随去。便睹屋宇精丽,饮食鲜香,言语接对,无异世间也。[6]2317-2318
经过中宿县江神祠坛的人,若无恭谨之心,便会化作虎,体现了江神在人们心中强大的力量以及神秘地位。“二人从水中出,取书而沦”、“此人不觉随去”的细节更增添了叙述的神秘感。另外,中宿县民的经历与唐传奇李朝威《柳毅传》中的柳毅所历之事也具有暗合性。先民以“扣藤”作为与行旅家人取得联系的暗语,柳毅是以三扣社橘为暗语。县民与柳毅进入神仙居所的所见皆为华美精丽之象。这种叙事的一致性,甚至值得研究者去大胆假设:《柳毅传》是否受到《南越志》记述的影响。
(三)异物传说之记录
六朝私撰地志中有大量的异物描写,这主要是因为六朝时期博物、求异风气蔚然,以“异物志”命名的私撰地志大量涌现。①其他的州郡地志中也有数量可观的异物记述,且具有“异物志”系列地志较突出的特点,即异物书写中总是掺入更多的神怪成分。如王韶之《始兴记》中所记银饼:
秋水源山盘石上,罗列十瓮,皆盖以青盆,其中悉是银饼。人有遇之者,但得开观之,不可取,取辄迷闷。晋太元初,林驱家仆窃三饼,有大蛇伤而死。其夜,林驱梦神语曰:“君不良,盗银三饼,已受显戮。愿以银相备。”驱觉,奴死,银在其旁。有徐道者,自谓能致。
乃集祭酒,盛奏章书,击鼓吹,入山。须臾,雷震雨石,倒树折木,道遂惧走。[5]3609
银饼乃是不可得之物,而林驱家仆知而故犯,后遭显戮。神通过梦境告知林驱其家仆的所作所为。道士之法术亦不能与神人相抗衡,作者通过这一系列的情节意在突出神之力量的不可抗性。
另外,荀伯子《临川记》中还记述了麻山千年枫树变鬼的故事:
麻山,或有登之者,望庐岳、彭蠡皆在其下,有黄连、厚朴恒生焉。又有枫树及数千年者,如人形,眼鼻口全而无臂脚,入山往往见之,或斫之者,皆出血,人以篮冠其头,明日看,辄失篮。俗名枫子鬼。其山竹木稠密如麻,因名麻山。[5]236
此段文字中记述了千年枫树变为鬼,被人们称为“枫子鬼”,与以上所举例宣扬的神秘色彩不同,这样的记述却使人生出一种阴森恐怖之感。
以某种事物(人或物)作为叙事的依托,是中国古代神话、小说中鬼神描写的常用方式。同样的,地志作品的独特属性决定了其鬼神描写的存在方式,往往是在记述山川名胜、人物异事、异物传说时,将鬼神描写融合其中,且构成了不同类型的主题模式。
根据主题类型划分,六朝私撰地志中鬼神描写总体可以分为三种模式:第一,对因果报应思想的宣扬;第二,对鬼神神秘力量的阐述;第三,人与鬼神的较量、抗衡。
(一)因果报应的阐述
中国先秦时代已经出现因果报应思想的萌芽。《周易·坤·文言》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左传》作者也在叙事中运用传说故事来预示事件的因果关系。加之东汉时期佛教的传入以及南北朝时期的盛行,因果报应的思想在六朝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志怪小说中尤为明显。六朝私撰地志中的鬼神描写在很大程度上也宣扬因果报应思想,如上文述及的伏琛《齐地记》,秦始皇违背与海神的约定,受到惩罚——潜画者溺亡,而秦始皇也差点命归大海。邓德明《南康记》中朱伟履行承诺建立储潭君庙而得到善报——战讨有功。王韶之《始兴记》中林驱家仆违背约俗偷窃银饼,最后身亡。这种类似的鬼神记述在六朝私撰地志中还有不少。又如佚名《周地图记》中,杨班因帮助湫神移徙而得善报:
(二)神秘力量的宣扬
鬼神具有神秘而强大的不可抗力,这在上文中王韶之《始兴记》“雷震雨石,倒树折木,道遂惧走”以及伏琛《齐地记》中“始皇转马还,前脚犹立,后脚随崩,仅得登岸……今犹岌岌,无不东趣”等记述中可以得见。又如佚名《南中八部志》中记载下邳周式遇鬼之事:
下邳周式,常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舡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勿视之。”式叩头流血。吏良久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人皆怪之。邻人卒,父怒使吊之。式不得已,适出门,便见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今而奈何?吾求汝不见,连相为得鞭杖。今已见汝,无可奈何,三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昼夜与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时即死。[5]3928
此段文字,叙事情节完整详尽且曲折婉转,是六朝私撰地志中鬼神描写的佳篇。文中,周式所遇之吏手中持有死人录,可知其必为鬼神异类。周式没有严格按照与吏的约定而出门吊唁邻人,最后应验而亡,已经展示了鬼神对于人类世界的控制力。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吊唁亡人是一种重要的礼节,周式为了遵循儒家礼节的规范而破坏了之前与吏的约定,但最终失去生命。这样的结局将神鬼力量强大的主宰性与不可抗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三)人鬼抗衡的提倡
六朝私撰地志中鬼神描写以阐述因果报应思想和宣扬神鬼力量的神秘不可抗为主,但有极少数的记述也体现出人与鬼相互较量、抗衡的思想。虽然这种类型较少,但也呈现了六朝时期人们对于鬼神观念的转变,值得一提。最为典型的范例是鲍至《南雍州记》所记一鬼化作人形骚扰萧腾及其妓妾的故事:
襄阳金城南门外道东,有参佐廨,旧传甚凶,住者不死必病。梁昭明太子临州,给府寮吕休茜。休茜常在厅事北头眠,鬼牵休茜,休茜坠地。久之悟。俄而休茜有罪赐死。后今萧腾初上,至羊口岸,忽有一丈夫着白纱高室帽,乌布裤,披袍造腾。疑其服异,拒之。行数里复至,求寄载,腾转疑焉,如此数回,而腾有妓妾数人,举止所为,稍异常日,歌笑悲啼,无复恒节。
及腾至襄阳,此人亦经日一来,后累辰不去。好披袍缚裤,跨狗而行,或变易俄顷,咏诗歌谣,言笑自若,自称是周瑜,恒止腾舍。腾备为禳遣之术,有时暂去,寻复来。腾又领门生二十人,拔刀砍之,或跳上室梁,走入林中,来往迅速,竟不可得。乃入妾屏风里,作歌曰:“逢欢羊口岸,结爱桃林津。胡桃掷去肉,讶汝不识人。”顷之,有道士赵昙义为腾设坛,置醮行禁。
自道士入门,诸妾并悲叫,若将远别。俄而一龟径尺余,自到坛而死,诸妾亦差,腾妾声貌悉不多。谘议参军韦言辩善戏谑,因宴而启云:“常闻世间人道‘黠如鬼’,今见鬼定是痴鬼,若黠,不应魅萧腾妓。以此而度,足验鬼痴。”[6]3866-3867
故事开头便开门见山地说明参佐廨的情况,并以吕休茜为例证明此地的凶险,为后来萧腾的出场及处境埋下伏笔。之后作者对萧腾与鬼的斗争作了非常细致的描绘,最后鬼终为道士运用法术所杀。这与宋定伯捉鬼所传达出的人鬼较量思想具有一致性。古人认为,鬼神具有强大的主宰力量,以敬畏之心待之。但六朝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式微以及佛道思想的盛行,人们的思想逐渐得到解放,将以体国经野为终极价值的资治理念转移至以人性为本位的自觉意识,开始关注人自身的生命力与主宰性,挖掘人性本真的需求与价值。
鬼神描写普遍存在于中国古代叙事性文学中,不仅仅包括小说,散文、戏曲中的鬼神描写也比比皆是。六朝私撰地志可以说是以散文为载体的鬼神描写的典型,那么戏曲中鬼神描写与六朝私撰地志中的写作特点又有什么异同?
(一)主题类型的同异
寻检现存戏曲作品,其主题类型与六朝私撰地志大致趋同。
首先便是因果报应思想的宣扬,在二者的内容中都占有较大的比例。如上文已经论及的邓德明《南康记》中的朱伟以及佚名《周地图记》中的杨班,因行善事而得善报。明传奇《三元记》中由于冯商好发善心,屡做善事,故而感动神明。神明不但赐予他子嗣而且让其子连中三元,最后还娶了宰相的女儿作为妻子。相反,作恶者必得恶报。六朝私撰地志伏琛《齐地记》中的秦始皇及王韶之《始兴记》的林驱家仆因有意违背神明的规定,最终得到惩罚。宋元南戏佚名《赵贞女蔡二郎》中蔡伯喈背信弃义、刻薄寡恩,发达后却绝然抛弃自己的结发妻子,最后落得五雷轰顶的下场。明传奇沈鲸《双珠记》中千夫长李克诚掠夺他人妻女,使恩爱夫妻生死离别、家破人亡,最后真武神判其受雷击的刑罚。总之,六朝私撰地志与戏曲中的因果报应思想的宣扬意在维护世间的公道,惩恶扬善。
其次,人物异事(从内容层面讲也可称为人与鬼神的相遇)在六朝私撰地志及戏曲中亦普遍存在。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与鬼神的相遇模式是:人处于极度的困境之中,走投无路之时,神人出现,指点迷津,人走出生活的泥潭。如六朝私撰地志孔灵符《会稽记》中谢敷在“功费千计,生业将尽”之时,偶入乌带山而梦神人,经神人指点得知乌带山上有价值不菲的紫石,得以解困。明传奇沈采《千金记》中的韩信一直怀才不遇,得助于神人,凭借神人授予他的藏心宝剑和兵法奇书完成了人生愿望。清李渔《比目鱼》中刘藐姑与谭楚玉跳江殉情后,潮神将二人化作比目鱼,得救后复活并结为夫妻。人物异事类型的主题模式与因果报应思想的宣扬在六朝私撰地志及戏曲的鬼神描写中均具有趋同性。
另外,戏曲中的鬼神描写还侧重于展现人鬼恋情,是六朝私撰地志中基本没有的内容。即使是与恋情相关的记述,一般的情节是,妖魅化作人形来祸患人世,后为人发现,将其杀死。如晋顾长生《三吴记》“姑苏男子”与“白鱼精变”的故事。白蛟化作姑苏男子祸害百姓,酿成灾异。术人赵杲运用符篆、神剑等法物,使男子及随从变回原形并将其杀死,姑苏城重获安宁。白鱼精变的故事是讲一白鱼精变成少年江郎,迎娶了会稽余姚王素之女。女子后怀孕,产下白鱼子,王素妻对江郎产生怀疑。王素使人以巨石镇之,江郎现出原形,后被王素砍死投入江中。以上两则故事均以人战胜妖怪而大快人心。刘澄之《鄱阳记》中所载鄱阳西望夫岗来历的传说却凄婉动人,充满着浓郁的人文关怀与文学气息:
鄱阳西有望夫岗。昔县人陈明与梅氏为姻,未成,而妖魅诈迎妇去。明诣卜者决,云西北行五十里求之。明如言,见一大穴,深邃无底。以绳悬入,遂得其妇。乃令妇先出,而明所将邻人秦文遂不取明。其妻乃自誓执志,登此岗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7]188
这则传说的记述显然是鄱阳当地百姓以山岗敷衍而成,梅氏与陈明婚姻未成却为妖魅所虏,丈夫将妻子救出,却自身为人陷害而不得出,妻子执志待夫归。读之,不禁使人为其爱情的忠贞不渝与其悲剧人生潸然泪下。虽仅百余字,确是一则完整且情节曲折婉转的故事,将人生的悲欢离合与无可奈何演绎殆尽。
现存六朝私撰地志中虽有与妖魅相关的恋情故事,但并没有出现人鬼之恋。但在戏曲中人鬼之恋却较为常见。元杂剧郑光祖《倩女离魂》中张倩女,由于母亲不赞成与王文举的婚事而郁郁寡欢,导致魂魄脱离肉身成为游魂,其游魂追赶王文举,并与其生活在一起。明传奇汤显祖《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在世时无法寻得梦中人,郁闷而死之后,魂魄终获自由,与岭南书生柳梦梅结合。明传奇周朝俊《红梅记》中李慧娘与裴舜卿一见钟情,被贾似道残忍杀害后,鬼魂依然迷恋着裴舜卿并使之逃出了贾似道的魔掌。总之,戏曲中的人鬼恋情的出现,往往是在现实中的人遭遇外力的阻拦,无法获得情感的满足,死后成为鬼魂却得以自由,完成人世间的愿望。这种模式不仅展现了世人追求精神自由的向往,也传达出戏曲作家对于人性的人文关怀。
(二)鬼神形象的差别
同为鬼神描写,六朝私撰地志与戏曲中的鬼神形象是有很大差别的。地志中的鬼神描写侧重强调其鬼性与神性,且这种性质在故事的开端便交代得一清二楚。如伏琛《齐地记》中的海神、邓德明《南康记》中的神人、沈怀远《南越志》中的江神、佚名《南中八部志》中的鬼、鲍至《南雍州记》中的鬼、佚名《周地图记》中的湫神等。而戏曲中的鬼神描写更重视其人性的发挥,鬼的形象一般也是由人变化而成,如郑光祖《倩女离魂》中的张倩女、汤显祖《牡丹亭》中的杜丽娘等。这主要是因为在戏曲中,鬼神形象的塑造只是戏曲作家为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一种工具而已,并非是如六朝私撰地志一般为了展现鬼神的神秘与强大,而是为了突出戏中角色塑造与情节设置。而且戏曲中鬼神形象人情味颇浓,即使剧中人物由人变为鬼,其魂魄依然延续了人性的特质。如张倩女、杜丽娘的魂魄大胆追求自由爱情,窦娥死后依然继续斗争反抗。由此可知,戏曲中的鬼神形象是作家用来实现现实愿望的一种理想渠道。
从文本创作的角度来讲,六朝私撰地志与戏曲中鬼神形象塑造的本质差异在于二者文本创作动机与目的不同。六朝私撰地志深受六朝志怪风气的影响,其中的鬼神描写呈现出浓烈的志怪色彩,其书写方式与叙事逻辑与六朝志怪小说有相似之处,正如东晋干宝所云:“发明神道之不诬也。”[8]50六朝私撰地志的作者在描写鬼神时大多数情况下是秉以敬畏之心,对鬼神持笃信态度。故记述中尽力展示鬼神的神秘力量与强大的主宰性。而戏曲最终要以表演的形式在舞台上展示于众,其表演的现场性决定其文本的创作是“亲民”的,要与普通民众的生活及感情心理息息相关,故戏曲文本中的鬼神形象首先不能游离于普通民众理想范围之外,应具有人类的普遍心理和追求。另外,这种形象还要能够超越当时普通人类的现实所限而达到愿望的彼岸,这也是戏曲中鬼神形象塑造的必备条件。所以,戏曲中的鬼神描写既是作者“模仿”现实社会的工具,又是作者用来“超越”现实社会、实现对普通人类终极观照的桥梁。
总之,六朝私撰地志中存在数量可观的鬼神描写。鬼神描写主要以对山川名胜的解释、人物异事的讲述以及异物传说的记录等三种形态存在于六朝私撰地志中。其主题类型可分为阐述因果报应、宣扬鬼神力量、提倡人与鬼相抗衡等三种模式。同为鬼神描写,戏曲与六朝私撰地志又存在异同。在主题类型上,二者大同小异,戏曲中比较突出人鬼恋情的描写;在鬼神形象的塑造上,六朝私撰地志中侧重对鬼神的崇信以及神秘力量的宣扬,而戏曲中的鬼神具有现实中的人性,这与二者文本创作的动机不同密切相关。
注释:
①古今学者对六朝私撰地志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出发:第一,从方志发展史的角度论述其价值,如王庸《中国地理学史》、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刘光禄《中国方志学概要》、来新夏《方志学概论》、仓修良《方志学通论》、陈光贻《中国方志学史》、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于希贤《简明中国方志学大纲》、(日本)青山定雄《六朝之地记》等。第二,对六朝私撰地志进行的辑佚、考证等工作,如王谟《汉唐地理书钞》、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骆伟《岭南古代方志辑佚》等。
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从整体宏观角度进行探讨者,如王琳师《六朝地记:地理与文学的结合》一文从六朝地记兴盛的原因、写景、记述传闻故事与异物、影响以及评价五个方面对六朝地记作了较为细致深入的论述。第二,从写景角度进行讨论者,如王琳师《略说六朝地记之写景》,从地记中山水景物描写的空间范围、艺术手法、审美眼光等层面作了论述。王娟侠、杨遇青《略论南北朝地志的山水化与文学化》择取《宜都山川记》、《荆州记》和《水经注》三篇地记写景的代表作,从晋宋山水文学、玄佛思想以及赋、骈文体几方面阐述了南北朝地志的文学性和山水摹写。第三,侧重于某地域的地志探讨者,如唐志远、陈松青《六朝荆湘地记与文学》又从荆湘地记的山水风光、小说故事以及人文气息三方面论述了其文学性。二者研究分别从六朝私撰地志的类型化创作和地域性特征与文学的关系角度进行论述。第四,注重某一类型地志的论述,如唐志远《六朝<异物志>与文学》中列举了六朝《异物志》17种,探讨了《异物志》与咏物赋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五,探究六朝私撰地志与其他文体的关系者,如张金耀博士论文《魏晋南北朝小说与地志论略》着重探讨了志怪内容在地志中的存在方式以及志怪小说与地志的相互袭用关系。
③如:三国吴沈莹《临海水土异物志》、薛莹《荆扬已南异物志》、薛翊《异物志》、万震《南州异物志》、朱应《扶南异物志》,三国蜀谯周《巴蜀异物志》,晋续咸《异物志》、佚名《凉州异物志》、孙畅《异物志》、佚名《南方异物志》、佚名《南中异物志》、佚名《南中八郡异物志》、佚名《郁林异物志》、佚名《南征异物志》、宋膺《异物志》、陈祈畅《异物志》,南朝曹舒雅《庐陵异物志》、佚名《郭氏异物志》、佚名《广州异物志》等。
[2]【唐】刘知几著,【清】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255-256.
[3]【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1347.
[4]【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7.
[5]【宋】李日方等撰.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清】李日方等编.太平广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1.
[7]【唐】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188.
[8]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刘晓红)
2016-02-1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魏晋南北朝私撰史籍与文学之关系及其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3BZW056)。
江永红(1987-),女,山东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博士研究生。
I207.62
A
1004-342(2017)02-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