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生
[摘要]文章提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另类”模式——基于福柯“微观”权力的运作模式,指出以“规训”这种“微观”权力运作的主要方式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即通过“规训”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有效,更易于接受,更加科学合理。福柯的這种理论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解维度,打破了常规思想政治教育死板、实效性差的局面。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微观权力;规训
[中图分类号] G64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7)01-0068-04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701014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不断创新,以改变多年来僵化、实效不高的被动局面。福柯的“微观”权力运作模式巧妙地借助“规训”这种独特的方式,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出常规教育方式难以达到的效果,对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研究者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规训”使思想与政治结合更加紧密
权力是社会运作的基本形式。法律模式和经济模式是现代权力最具有代表性的主流模式,并且两者都源于经济领域。福柯认为,从经济角度对权力进行分析不能完全解释权力运作的机制,这直接导致“赖希命题”和“尼采命题”的产生。“赖希命题”不仅指出权力是一种压抑,甚至认为权力的机制也是压抑的;“尼采命题”则认为,权力关系的基础是势力的敌对活动,权力是一场战争,运作在政府与反抗的过程中[1]。
福柯在比较了两大方法系统后,首次提出了“微观”权力这一概念,具有既非经济模式又非政治模式的权力属性。这与西方传统的权力理论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理解,以“中心化”的权力为基点,强调围绕统治权而进行的斗争,强调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和控制不同。福柯认为,权力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以相互交错、无所不在关系网的形式存在和运作。因此,福柯的“微观”权力强调“去中心”“建构性”“无处不在”“无主体”,主张从宏观权力转向微观权力去解释社会现象。
福柯认为“规训”是“微观”权力的主要运作方式。“规训”是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福柯创造的一个新术语。在英文中,既可做名词使用也可做动词使用,它具有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戒等多种释义,还有“学科”的释义。福柯正是利用这个词的多词性和多义性,赋予它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2]。
教育是对人的思想的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最为典型的教育类型。首先,“规训”具有非政治性。思想政治教育既是一种教育活动,又是一项特殊的教育,属于意识形态建设实践,具有政治属性。但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场域中,“规训”作为一种非政治性的权力运作,消除了思想对政治在属性上的排斥。思想教育中“规训”的非政治属性,改变了传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彻底消除了传统意识形态建设赤裸裸的政治印记,这使“思想”与“政治”结合获得可能性。其次,“规训”具有无主体性。这种无主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容易感觉不到“政治”主体的存在,让“思想”的自由本性得到舒展。这使“思想”与“政治”的结合消除了对立性乃至敌对性。再次,规训具有积极的建构性。与传统的权力的压制性、否定性、管制性不同,规训权力是一种生产性、积极性、建构性的力量。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通过设定有利于学生思想成长的目标,将目标分解成各个单元,设有包含各类教学、学习、考试、作业、就业等方式,各自通过规定的程序和行为去完成,实现目标价值,这使“思想”与“政治”的结合获得了新的意义。
可见,思想天生反抗压制,而“微观”权力恰恰是一种积极性、建构性和生产性的力量,这种建构性的“规训”有力地促进“思想”与“政治”的结合。“政治”与“思想”在教育上的结合以“规训”的方式呈现,以非政治的形式打通了两者的敌对性断裂,以“无主体”的形式消除两者之间的对立性,以建构性为两者结合奠定了积极的价值基础,使两者在形式上、价值上和技术上的相融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
二、“规训”使思想与政治结合更加有效
技术追求效率和效果。“规训”强调技术,在分析微观权力运行机制的过程中,福柯特别关注权力的技术问题。规训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形式权力的轨道。它包括一系列手段、技术、程序、应用层次、目标” [3]。规训的技术性要求其运作必须落实到“细节”中。福柯认为规训技术具有普遍性,他将监狱的规训类推到教育领域,认为与监狱中的规范技术类似,学校检查、考试也是教育最常用的技术。而“检查、考试”通常体现在课堂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也不例外,这种通过设定考试目标,以达到目标作为检验标准的方式,通过时间、空间、程序、身体各方面的技术安排,使得学生个体学习行为最大程度地体现出规训技术所追求的高效性、有效性价值。
考试是检查的重要形式,它把监视和规范的技术结合起来,是一种从时空安排和和纪律监督等方面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进行全面、细致监控的权力规训机制。一是对时间的精细切割和安排从技术上减少了作弊的存在,也提高了组织庞大规模考试的工作效率,同时又确保学生学习效果得到客观反映。二是对空间的铺排在技术上有效地减少了作弊的存在,同时又让学生有更充足的空间和良好的考试环境,可以更好地发挥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考试与知识产生勾连,也使得其权力属性得以凸显。某种意义上,高校已经变成一个不断考试的机构,考试被编制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就不由自主成为知识的客体,成为权力控制的客体。考试的程序提供了一种对学生改进型观察、质问和判断的展现方式。在一个个经由考试获取的精确的分数段中,每个人的学习成果都可计算,每个人都被“要求经过统一规范的学习和考试制度”[4]才可获得资格,为了获得这种资格,学科规训又进一步得到某种强化——一体化的形式在教育的合理性和评价的实证程序中周而复始,井然有序[5]。
“规训”的另一种技术形式是通过对身体的矫正从而达到影响学生思想的效果。在现代的教育模式中,制度化的高等教育通过系统化的“学制”“专业”“班级授课制”把师生分类于不同的院校和专业,通过各类的班组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地安排,使其行为规范。在高校的图书馆、體育馆、饭堂,同样通过空间安排、功能区设置等方式,将学生进行分区分类,树立各类模模范和榜样,预防各种不文明行为,对各种不符合现代阅读、运动规范、用餐的行为及时制止。比如高校的这些课程表、作息表、运动规范等都可以从保护学生“成长”的角度出发的制度,将学生群体“规训”成为高校所希望成为的“人”。
“规训”的第三种技术形式是惩罚。福柯认为规范化惩罚就是一种“微观刑罚”,是“微观”权力最强有力的表达形式。学校中的规范化惩罚通常表现为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评分标准,具体运用批评、表扬、矫正等方式实施,评价的内容也几乎涉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甚至家庭生活和社交情况的所有方面,对不符合要求行为和学生进行惩罚。这些规范化惩罚已经被泛化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的行为不是通过明显的压抑而被管制,而是通过一套与正常状态联系在一起的标准和价值来加以约束,这套标准逐渐形成一张弥散在校园中的权力网,使权力的实施被赋予一种肯定性的意义[6]。规范性惩处具有向目标看齐、缩小差距的作用,确切地说,它具有矫正功能,通过对个体行为进行评分,描述出差距、划分出等级,并对相应的等级给予对应的奖惩,也就是通过惩罚性的机制进行纠正。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权力却不残暴,不会直接摧残对象,而是耐心地反复地作用于人的身体的各个部位,使得人按照权力的意愿来改变,不放过身体每一部分,使得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变得驯服,变成一个每个零件都听话机器,因而权力可以在身体上畅通无阻。“惩罚权力更加巧妙而无形的运作,默默地组建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客体现实领域,在此领域中惩罚将作为治疗而公开运作,判决将被纳入知识的话语中”[7]。这套维护高校秩序的中性制度,成为“微观”权力具有匿名性的重要原因,也正因为规训的温柔性,让学生无法察觉而自以为生活在自由的维度中,而实际上是处于被要求、被定义、被允许的另一种“自由”中。可见,“规训”的技术特性使“思想”与“政治”结合于各种细节和程序当中,按照技术追求效率和效果的本性,经由“规训”的效率性进而提高教育的有效性。
三、“规训”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具有合法性
规训是介于政治、经济、法律和道德规制的一种“微观”技术性权力,能生产和培育各种规范性力量和行为,是维系现代社会秩序的特殊机制。在意识形态教育中,传统权力以命令、要求的形式出现,这些权力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建立在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上。但是“规训”让意识形态教育以专业化、知识化的形式出现,思想政治教育也因此获得现代教育科学的学科合法性的支持。在这里,知识获得了客观、独立的属性,并以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的形态出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基础从政治合法性转变为科学合法性。
福柯在“知识—权力”理论中提出“知识范式”这一概念,指称特定时期知识的产生、运动及表达的深层框架。“知识范式”本身不是知识形式,也不是各种异质性知识、主体、精神中透视出来的共通理念和核心态度,不属于理念的范畴,属于条件范畴,仅仅是“某一时期可以发现的关系综合”,是各种知识的总关系,知识空间内的那些构型,它们生产了各种各样的经验知识[8]。福柯通过对知识起源及历史的探究深入挖掘出一套产生知识,衡量知识、支配知识的控制规律和内在规则,认为知识是一种在不同时期控制人、统治人的力量。他区分出了四种“知识范式”:文艺复兴时期以相似性来判断事物,形成知识;古典时期把表象和外在经验当作知识;现代时期以“人”的观念就是一个知识的产物,“人”的意义在此时期形成;当代时期以无意识力量,如通过精神分析学、人类学等的发展诠释,提出了人的“不在场”。福柯认为四种“知识范式”没有延续或发展趋势,它们之间是一种断裂,不应该用哪个比较进步来衡量[9]。同样,思想政治教育以现代“学科”的科学形态出现,可以说,这是一种“知识范式”转变的结果。
当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伴随着一套关于“规训”形式的“知识范式”诞生,并通过这种范式的转化获得另一种的合法性基础。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建立在“人是政治的动物”“人需要政治信仰团结在一起”“政治是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的这种“知识范式”的基础上的。表面上看, 政治似乎只和党派、政府、军队以及政治人物有关,其实政治生活也是普通人的一部分,与普通大众息息相关,每个人都生活在政治的影响之下。思想教育作为一种不停顿的规训,它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在其他“规训”机制中的各种做法,把其他各种“规训”技术都集合在学生身上,更为彻底、有效地实现目标。
尽管在教育实践领域,主流的指导思想都主张教学自由、平等是解放学生天性和激发创新能力的关键。但是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这种教育规训技术一无是处,甚至是对学生身体、思想和创造能力的压制与摧残。恰恰相反,规训权力是肯定性、建构性的力量,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场域中,通过非政治化提高“思想”与“政治”结合的相融性,通过“规训”的技术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和效果,通过学科化将意识形态教育的政治合法性顺利转变为科学合理性。可见,福柯的“知识-权力”理论为思想政治教育界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解维度。
参考文献:
[1]张雪娟 课堂教学研究的微观权力转换[J].教育评论,2014(01)
[2][法]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3][法]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美]华勒斯坦学科·知识·权力[M].刘健芝译北京:北京三联书店,牛津大学出版社,1999
[5]吕振合 知识与权力:从福柯的观点看学科场域中的权力运作[J].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7(09)
[6]蔡慧敏福柯的微观权力论与教育观[J].湘潮[J].2008(08)
[7][法]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M].严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8]李孔文 福柯知识权力理论及其教育学意蕴[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