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 杨绍先
摘 要:为提高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效率和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陆续开始实施新型学徒制试点。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借鉴实施现代学徒制有其必要性,但应处理好三种关系: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关系、招生与招聘的关系以及学生与学徒的关系,并探索适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状况的路径。
关键词:英国;现代学徒制;高等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4-0012-03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the quality of personnel cultivation,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the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have started to implement the pilot of new apprenticeship. Although it is necessary to apply modern apprenticeship in the field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we should deal with three relation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enrollment and recruitment, students and apprentices, and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paths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words: Britain; modern apprenticeship;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英国现代学徒制由传统学徒制演化而来,是其发展过程中的自我革新与蜕变。深入分析英国现代学徒制的经验能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试点现代学徒制提供理论和思想上的指导,为探索适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情的现代学徒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概况
英国最早的学徒制产生于12世纪的手工行业。随着英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对民众的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再加上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调整,学徒制为了适应发展需要也不断进行革新,于20世纪90年代产生了现代学徒制(Modern Apprenticeship)并逐渐在民众技能水平提高和职工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英国政府负责对现代学徒制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并依法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政策支持。现代学徒制为雇主与学徒搭建了桥梁,二者在签订雇佣合同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学徒在雇主提供的实际工作场景中接受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雇主依法向学徒提供相应的劳动报酬。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完善,英国现代学徒制形成自己鲜明的特征:覆盖范围广;学徒既可以工作又可以获得学位;接受培训有收入;学徒必修基本核心课程;经费来源稳定。
二、现代学徒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试点现代学徒制不仅符合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同时对完善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校企合作以及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现代学徒制符合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对科技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应用型人才的专业技术要求更高。现代学徒制为雇主和学徒搭建了桥梁。雇主为学徒提供专业的培训环境,对其专业技能的提升极为有利。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接受专业培训的同时,还能接受校内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这既能对其实践技能的提升提供理论指导,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為雇主带来相应的思想启发。
其次,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在现代学徒制的指引下,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与企业的生产实践有机结合,使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有关的各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相应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责任,这既保证了各方的利益,也激发了各方参与办学的活力。现代学徒制强调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学徒在企业中重点学习工作实践经验、注重实践技能的提升,从而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密切配合。校企双方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从而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多元化,既有理论功底深厚的专职教师,也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授课方式的灵活多样化,既可以在学校接受理论知识的学习,也可以到企业亲身实践。
再次,现代学徒制有利于学生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的提升。从教育规律来看,现代学徒制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相吻合。同时,也能满足社会、企业、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学生的知识宽度、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现代学徒制发挥着一种桥梁纽带作用,为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多种联系,将多方的资源最大限度的开发用于人才培养,同时改变了过去高等职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理论与实践不能深度结合的状况。这种校企合作的模式对社会、企业、高等职业院校以及学生本人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最后,现代学徒制使人才快速成长成为可能。对比研究世界上其他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可以发现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成为人才成长与就业的有效途径。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形成一种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社会发展环境。高职院校的学生在参与现代学徒制时,就与意向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学生既是高职院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学徒。这样也就决定了其学习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即在学校接受专业的理论知识学习,在企业导师的带领下学习实践知识。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还能得到一定的工资。学徒期满后,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学历证书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不仅培养了學生的实践技能,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企业所需的合格员工的培养。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需处理的三种关系
现代学徒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明显,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已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现代学徒制也并非放之四海皆准的万能理论。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实施现代学徒制应该处理好几种关系。从宏观角度分析,主要涉及国家、企业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从微观角度分析,则是高等职业院校、企业以及学生(学徒)。[1]
(一)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
当前,我国许多行业仍然存在着“师傅”这一角色,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现在的学历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则是主体,与行业中的师傅存在的交集主要表在为浅层次的校企合作。这也是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问题之一。而在这种层次的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往往表现出更多的主动性,而作为校企合作重要参与者的企业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积极意愿。如何突破并实现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既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实施现代学徒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我国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逐渐试点实施现代学徒制,这也将使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之前存在的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以适应新的社会发展环境。首先,现代学徒制将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置于主体地位,在同一目标的指引下,二者开展合作,培养人才。其次,人才培养的主体不再只是高等职业院校,企业也逐渐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二者将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课程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等一系列工作。在这些目标及要求的纽带作用下,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将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浅层次的校企合作,走向更深层次的合作。[2]
因此,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对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提出要求,二者必须明确其主体地位并确定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以便能在将来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招生与招聘的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与企业的招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目前采用的是统一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招生政策。其录取的名额有一定的计划性,录取后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相应的专业化教育,待临近毕业时再联系企业寻找就业单位。而企业的招聘则会依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及目前的所需进行员工招聘。这就难免会造成部分学生因无法找到满意的、与自己所学专业相符合的工作而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企业又因招聘不到符合自己岗位需求的员工而造成用工紧张。
随着现代学徒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试点,要想确保现代学徒制的顺利运行,必须处理好招生与招聘的关系。逐步改革我国目前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形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目前实施的单独招生考试、五年一贯制以及“3+2”模式的招生形式。在此基础上研究新的招生形式以符合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要求。[3]其次,要尝试统一高职院校招生与企业招聘的目标,保持二者之间的协调统一;明确招生即为企业培养合格的员工,从长远考虑,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人才。
(三)学生与学徒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无论是学生的学习还是传统学徒制的培训,二者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即满足将来工作岗位的需求而提升能力、学习理论知识。但是,单独从传统学徒制或高等职业教育的角度来分析,二者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传统学徒制重视在师傅的带领下提升技能;高等职业教育既强调实践技能的提升,同时也强调理论知识的掌握。因此,这种差别是由学生或传统学徒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在现代学徒制中,学生的身份实现了转变,既是学生又是学徒。在高职院校中,学生以学生的身份学习理论知识以及基本技能的模拟与实践;在企业中,学生则以学徒的身份在师傅的带领下学习工作岗位所需的专门技能。学校、企业之间的环境转变,带来学生身份的转变,但这种转变对学生的学习、知识的掌握以及技能的提升都有促进作用。
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
要保证现代学徒制的良好运行,需要建立完备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重视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政府主导,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国家的支持,只有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现代学徒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实施才能成为可能。我国目前已经出台多项文件对现代学徒制予以支持,但是还需进一步提升,以上升到法律的層面。
第一,加大经费的支持力度。经费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备条件,也是现代学徒制实施不可或缺的因素。政府作为经费的提供者,应该为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利益相关者(高职院校、企业、学生)提供经费支持,但是经费的支持应该以完善的经费保障办法为前提。这就需要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经费保障办法。要向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有所倾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现代学徒制的专项支持经费予以补助。对于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政府应注重提升其积极性,给予相应的激励,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尤其是中小企业。同时,对于符合条件又不愿意参与现代学徒制培训的大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增强其参与意识,为现代学徒制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及支持。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只是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了支持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人社部、财政部出台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見》,还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出台。这也就给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问题,如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权益维护、享有的权利等都未予以明确。为此,可以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基础,将目前相关的文件补充进去,进一步丰富其内容。[4]也可以借鉴英国的成功经验,为现代学徒制制定专门的法律,对相关的事宜予以明确。
(二)市场需求引导,合理划拨经费
市场需求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既可以对参与行业、企业产生影响,也可以对经费的拨付产生影响。市场需求决定哪些行业、企业适合参与现代学徒制,这就决定了企业参与的规模以及培训学徒的数量,同时也为政府拨付经费提供了依据。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强调受训者的质量,对其数量及规模有一定的限制,经费支持上实施定量配给制度,这样更容易发挥经费资助的激励作用。[5]因此,我国实施现代学徒制可以借鉴其经验来配置资源。依据市场需求,将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率及工作后的收入水平作为经费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不仅能激发高职院校和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也能促使培养单位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
(三)完善现代学徒制管理体系
完备的管理体系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必不可少条件。目前,我国试点的现代学徒制的管理由其所在的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来执行,还未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组织体系。这样的管理体系难免会带来一些弊端,如多方指挥、政出多门、教育培训资源利用率不高等。为了减少类似问题带来的弊端,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成功经验,建立专门的现代学徒制管理机构,专门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服务。这样既能满足企业、高职院校、学生的多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公众对现代学徒制的关注度及认同感。专门的管理机构可专注于一事,关注市场的需求、行业的调整以及工作岗位需求的变化,这就能及时为企业和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目标提供指导。
(四)建立多方参与合作机制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仅靠政府、高等职业院校、企业是不够的,还应该吸引更多的群体参与,建立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行业协会、社会评估机构都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重要社会力量。但是,当前我国的行业协会和评估机构等社会群体并未表现出足够的积极性,这就需要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更大限度的吸引社会力量加入到这一合作中。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工作岗位能力需求、行业发展趋势有着独特的见解,这一群体的加入能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同时,评估机构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政府应该采取一定措施,激励社会群体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中。对投入到现代学徒制的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群体予以相应的奖励。
(五)完善培训课程
课程在现代学徒制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英国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强调学徒必须修完相应的核心技能课程,但是核心技能课程中心是工作任务。这就为我国实施现代学徒制提供了借鉴,应完善培训课程,突出工作任务的重要性。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应该予以强化,将理论知识与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高等职业教育之所以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就在于其目标是为社会培养生产一线所需的具有良好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较强的适用型人才。现代学徒制应围绕着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需求来设置课程,将工作的中心置于课程的中心。
参考文献:
[1]许竞.再析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培训[J].职业技术教育,2005(4):64-67.
[2]吕妍,古继宝.我国现代企业师徒制重构探讨[J].華东经济管理,2007(4):111-114.
[3]张迪.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环节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件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3(11):136-137.
[4]王振洪,成军.现代学徒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新范式[J].中国高教研究,2012(8):93-96.
[5]張砚清.英国现代学徒制对广东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1(1):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