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壑
摘 要:筝是古代卧式弹拨乐器中最有代表性的乐器之一,它能够在长期流变的过程中始终受到各阶层人士的高度关注和倾心喜爱,并在近现代以来的各种乐类形式中占据重要位置,充分反映和展现了其独有的艺术风采和珍贵文化价值。由于文字史料的零星和简约,关于古筝起源和流变的历史残缺不全,且许多说法存在诸多盲点和争议,均需要通过新视角、新材料和新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考证研究。
关键词:古筝;起源;流变;图像;考证
中图分类号:J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17)02-0090-05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17.02.015
筝,又称瑶筝、云筝、银筝等,按中国古代乐器“八音分类法”属于“丝”类乐器,按照“四分法”属于拨奏弦鸣乐器,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乐器之一,因其年代久远,现代多称筝为“古筝”。古筝究竟“古”至何时,历代说法不一,历史上的“筝”和现存的“古筝”,到底有着怎样的异同呢?由于文字史料的零星和简约,关于古筝起源和流变的历史残缺不全,且许多说法存在诸多盲点和争议,笔者试图通过新材料和新方法进行必要的考证和论证。
一、史料记载中的筝
古筝最初见于史料是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音乐的一段话:“夫击瓮、叩缻、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1],这段文字为“秦筝源流说”提供了一定的史料证据。同时,《西京杂记》中记载了秦宫中的用乐情况:“复铸铜人十二枚,坐皆高三尺,列在一筵上,琴筑笙竽,各有所执,皆缀花瓣,俨若生人。筵下有二铜管,上口高数尺,出筵后。其一管空,一管内有绳,大如指。使一人吹空管,一人纽绳,则琴、瑟、筝、筑皆作,与真乐不异焉。”[2];《盐铁论》中提到:“……往者……弹筝鼓缶而已”[3],记录了齐鲁大地上筝繁荣发展的盛况。《战国策·齐策》中有“臨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筝”[4],说明战国时期流行筝的国家不止秦一国。而由于战国后期秦国崛起直至统一中国,后世便将筝的源头和归属均归为秦,如傅玄《筝赋》说筝“以为蒙恬所造”,故“秦筝”之说一直沿袭至今。
筝名之由来的记载又有根据字音、字形命名的说法,如刘熙在《释名》中说:“筝,施弦高急,铮铮然也”[5],认为古筝名称的由来是因为古筝发音有“铮铮然”的音响效果,因此得名。又因“筝”字分为“竹”和“争”两部分,因此围绕这两字产生了诸多论据:与“争”字有关的记载大多认为瑟半为筝,如“父子争瑟”、“兄弟争瑟”等。有关“竹”字的来源也有多种说法:一种观点是认为筝“从竹声”,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筝,鼓弦筑身乐也,从竹,争声”[6];从筝的形制方面,东汉应劭《风俗通·声音》中记载:“筝,谨按《礼记·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7],《集韵》说:“……名为筝,古以竹为之。”[8]到了清代又有人认为“筝筑同源”,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提到:“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于十二弦,变形如瑟,墓竹于木,唐以后加十三弦。”[9]这种观点是由“筝”字“从竹争声”推测而来。在大量的音乐文物资料出土之前,学界认定古筝源头的主要依据,就是李斯《谏逐客书》中“真秦之声”的记述,加之有如“蒙恬造筝”、“分瑟为筝”等百代传颂的史话,以及历朝历代均有着古筝在秦地广泛流传的相关史料信息,以至于“秦筝说”和古筝源于“战国说”成为约定俗成的共识。然而,随着全国各地古筝实物和筝乐艺术图像的相继出土,越来越多的先秦时期的“新”材料带给我们新的启示。
二、考古发现实证信息
筝为木制乐器,在历史上又长期以俗乐乐器的身份流传,因此既不便于保存,又鲜有公侯王爵将之作为陪葬品。当代考古发现的先秦时期的筝仅有1979年江西贵溪仙水岩春秋崖墓群2号、3号墓出土的两件十三弦筝和1991年江苏吴县长桥战国墓中出土的十二弦筝,这三件珍贵文物的面世,既展现了古筝早在春秋时代的南部地区已经有成熟完善的形制结构,也反映出早期史料文献记载中存在着严重缺陷。在考古出土的筝的实物数量有限的情况下,画像砖石、石窟壁画等“像”和“图”能够尽量真实地还原当时的社会音乐风貌,为我们重新根据多种资料信息探讨研究古筝源流提供了契机。
(一)江西贵溪春秋墓十三弦筝
1979年,江西贵溪仙水岩春秋崖墓群出土了两件十三弦筝状乐器(如图1)[10],原始发掘报告称其为“木琴”[11],黄成元认为在史料记载中称为“颂琴”,且这两件乐器形制、系弦法与后世筝完全相同,对于上翘的琴首(如图2)[10],黄成元先生认为“这恐怕与船型筝一样,是受武夷山木排、竹排的影响而形成的。”[12]《吕氏春秋·贵因》中有:“适越者,坐而至,有舟也”[13]的记载,越地自古傍水而居,因此舟船在日常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有向上翘起的琴头的乐器很可能是上古时期越地筝的形制特色。且这两件乐器的形制、系弦方式、弦数与后世筝相近,可初步断定这两件十三弦琴为筝的早期实物。李纯一先生认为这两件乐器是“战国早期古越族崖墓出土的十三弦筝”[14],明确了该器为筝。后经考古学多重检测,贵溪崖墓的“碳14侧定、年代侧定(B、P)2595±75年,树轮校正年代为距今2650±25年。”[12]也即相对年代为公元前7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之间。最新出版的《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江西卷》中,也将这件乐器定名为筝,年代为春秋时期:“出土古筝极罕见,贵溪两座崖墓出土的古筝是今天所见仅有的春秋时期的物证,也是研究古筝的最早的实物资料”[10]。那么,这两件乐器起码可以说是春秋时期的筝,具体来说筝至少已有2600年的历史。
(二)酒泉丁家闸宴居行乐图
图3这幅壁画画的是墓主人在屋檐下观看乐舞表演,左侧上部为一组奏乐图,四名乐伎跽坐一排,从右到左分别演奏筝、琵琶、长笛和腰鼓。这组奏乐图在乐器史上较为著名,原因是此图乐队中的弹琵琶伎乐,是继辽宁捧台子东汉壁画琵琶图之后琵琶发展史上的又一件珍贵史料,因此常被考证琵琶的音乐史学家引用。此图的珍贵之处不仅仅在于五弦琵琶图像,还体现在那个弹筝人身上。图中弹筝人坐在首位,且是男子,蓄须戴冠,身着彩袍,身前置筝一台,右手弹奏、左手按弦。画中筝面较为笼统,琴码不辨,隐约可见数条筝弦。此筝体积比瑟小,比琴略大,但筝面水平,没有弧度。弹筝人将筝的一段置于腿上,另一端隐约可见一支柱状的筝架,这是我国古代使用筝架的最早例证。此外,画面中的筝和长笛是中原地区的传统乐器,而梨形琵琶和细腰鼓是当时西域地区盛行的乐器,这种乐队编制体现了古代河西一带文化交融的基本社会音乐风尚,且有西凉乐的特点。
(三)石窟造像中的筝图
从已发现的筝图像和出土实物来看,筝的形制自春秋至今整体变化不大。从唐朝发现的筝图与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唐筝可以看出,筝的面板自唐朝开始已有弧度,筝在唐朝基本定型。后世筝的变化主要是琴弦数目、放置方式、演奏形式等方面的区别。近古时期的筝图除北宋时期辽、金等国的石窟雕刻和造像外,大多数筝图已经较为清晰,几乎不需辨认,仅个别筝图需要加以说明。如北京云居寺辽西廊经幢石雕彈筝伎乐人(如图4)[15],该筝雁柱和琴弦均不可见,但通过筝与人的大小比例以及明显“两头微垂”呈拱形的面板可以判断是筝无疑。从图像中可以看出两个筝足,类似于今天的筝架,可见这一时期筝的放置方式已经发生改变。
三、图文互证古筝源流
根据当代的考古发现,越来越多的实物及图像对古筝的起源和流变做出了与史料记载相同或相悖的阐释,因此研究乐器史绝不能忽略这些文字以外的材料。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提出了“二重证据法”,既研究古代历史时用“地下之新材料”与史料记载相印证,这种治学方法是现代公认的研究史学的思路。以图证史,为古筝的发展史提供“第二重证据”。
如上所述,江西贵溪仙水崖墓十三弦筝为春秋时期的筝,比李斯或蒙恬的生活年代还要早几百年。另如江苏吴县长桥战国墓出土的十二弦筝也以实物证据揭示出筝在战国时代的江南水乡已经繁衍成熟的历史事实。故无论是对于其产生的时间,还是对其发源的地点而言,单一的“秦筝说”已经陷入了无语和无力之境地。世代流行的“秦筝说”的依据,其实并非建立在李斯对筝源进行详考基础上的认定,而是以李斯对筝这件乐器存在于当时社会的音乐文化活动中这一简单的描述附会而成,众说纷纭之下并没有人作细致认真的逻辑推理和确考,我们固然不能否认秦国的国力及秦地对筝的热爱在促进古筝发展方面的巨大作用,但简单地将此“秦筝说”作为中国筝的唯一源头,的确存在较大的漏洞和偏颇。
从现有史料来看,秦地之筝最初可能是一种五弦的竹制乐器。如《楚辞·愍命》有“挟人筝而弹纬”[16]之句,注解说筝是“小琴也”。琴有七弦,“小琴”之句说明筝曾有过比琴还要小或弦数比琴还要少的形制。《说文》说筝是“鼓弦筑(竹)身乐也”[6],“鼓”通“五”,“筑”通“竹”,应说筝是五弦竹身的乐器;《集韵》有“……名为筝,古以竹为之”[17]之句。但史料记载中的五弦乐器是否就是后世所说的筝呢?林谦三曾考证说“古时的筝、筑都不像后世的筝样,而可能是个棒性的东西,二十圆竹筒刨为两半的形状”[18],牛龙菲先生也认为古秦筝与筝是两种形制:“‘筝字之所以从‘竹,是因为由‘击筑演化而来的‘五弦之琴,原先也曾以‘筝名之的缘故。今人所谓之‘筝,并不是‘琴之系统的‘秦筝。”[19]史料记载中的筝、琴、瑟、筑都曾出现过五弦的记载,因此多数人认为早期的卧式弹拨乐器形制相近:“最早的筑,与琴、瑟、筝等乐器区别甚微,统为琴之系列”[20],如前文第三章所述,筝在产生之初经历过一个卧式弹拨乐器混淆不分的时期,史学家们在缺乏考古资料的情况下,在对文献梳理的过程中产生一些推论。
江西春秋崖墓出土的两件十三弦筝和江苏出土的战国十二弦筝都是“筝形如瑟”,没有五弦乐器。《风俗通·声音》中记载:“筝,谨按《礼记·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7]《礼记·乐记》的成书年代学界有所争议,一般认为是战国时期的公孙尼子所撰。而如其述,战国时期的秦筝已经是“筝形如瑟”,并且长久以来“不知谁作”,《战国策》有“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筝”[4]的记载,这些都说明筝在这一时期已经在民间广泛传承的事实。由上可见,史料文献中有当时秦、齐两国民间风行弹筝的记载,而楚国则有出土十二弦筝的实物,说明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思想文化领域里的“百家争鸣”,也存在有音乐艺术百花园里的“百家筝鸣”。
根据西汉时期的史料记载“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无要妙之音,变羽之转”[3],说明筝在汉代的用乐方式粗犷、音色粗糙、不能转调,而东汉盛行的诸多汉赋及唐诗宋词等文学作品中描绘的秦筝不仅优美动听,且细腻婉转,筝乐是如何衍变的呢?这一点从各地筝乐的流传情况可窥见一二,如“潮汕平原的客家族,至今称筝为秦筝,在这一地区流传的手抄筝谱,仍叫‘秦筝乐谱”[21],客家筝曲有独特的风格,客家流行的秦筝乐谱是否是秦地流传不得而知,但仍说明当时“秦筝”这个说法的普及性;陕西筝派认为秦筝是“筝道本源”,而据《榆林府志·文艺志》记载,康熙九年(公元1670),由江南来的榆林堡同知谭吉聪(字舟石,浙江嘉兴人)对江南小曲十分喜好,来榆时带了家眷、歌伎和所用乐器等,闲暇时,常令其为他们演唱求乐。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后,榆林城内“文艺其繁”,经常是“夜半曲声听满城”,凯歌楼上常有“羌笛吹新调,秦筝弄急弦”[22],江南时调小曲的风格也影响了当地筝乐:“榆林小曲来源于江南小调……引入榆林城内的江南小曲便通过不同传播渠道传播开来,并不断丰富发展”[23]。陕西筝派的筝乐在明清时期会因江南时调小曲的传入有所改变,那么不能排除两千多年前秦地的筝会受到南方古筝影响而改变的可能。另据考证,“秦筝”一词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定义,在先秦时期秦筝尚可指代秦地之筝,而秦国逐渐强大至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秦筝”即具有更加广泛的指代性意义。如有学者指出:“‘秦不限指陕西,而是指代中国。早在公元一世纪左右,有‘支那‘China的称谓,这就是‘秦的音译。秦筝,即是中国筝之代称。”[24]如同世界各地习惯性的将中国人称为“唐人”,如果筝在秦繁荣发展,那么后世很有可能用“秦筝”来指代筝,唐诗中多用“秦筝”指代筝,而到宋词中“汝不闻秦筝声最苦”则指的是一种音乐风格了,“秦筝是一种流派,一种风格,是流而不是源”[25]。
从目前发现的考古实物和文字记载来看,江南有实物而无史料记载,秦地有相关的史料记载而出土实物,根据江西贵溪春秋墓出土的筝来看,春秋中期的筝已有完备的形制,我们可以推断,筝很有可能在春秋早期甚至更早的时代已经产生,在此简述如下:
其一,关于筝的起源时间。这一问题史料文献中没有详细记载,前代学人一般均附会李斯“真秦之声”的说法,笼统地界定为战国时期。从考古发现的新材料来看,筝在春秋时期已经成为随葬品,且形制形态也已较为成熟完善,那么,从孕育形成到成为实用乐器,及至作为厚葬风的附属品,肯定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故极有可能它生发的历史还需向前追溯。西周“礼乐制”的出现,也标志着我国以“乐”为统领艺术文化体系的诞生,针对日渐繁多的不同质地、不同音响属性之各种不同乐器的归类而出现的“八音”分类法,就充分反映了当时乐器繁盛发展的历史信息,而根据上述实物证据和多种资料的综合分析,我们不妨大胆地推论,古筝极有可能在春秋早期乃至西周晚期已经出现。
其二,关于筝的发源地。从古至今多数人都认为筝源于秦,从李斯的“真秦之声”到《旧唐书·音乐志》中说“筝,本秦声也”,这种说法一直被认同。当江南一带不断出土春秋战国时期的古筝遗存后,黄成元、项阳、盛秧等学者都认为越地筝的源头并非秦筝,也有学者提出了筝有可能由越地传入北方的假设:“‘王翦遂定荆州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越的国家都灭亡了,哪还有什么‘筝的记载呢?而秦国打了胜仗,掠得了‘越筝,在全国推广,他当然可以把掠夺来的‘越筝作为自己的‘秦筝了”。[26]而魏军《秦筝源流再证》一文否定此说,坚称:“筝是由北方即西北秦地开始诞生,并逐渐进入中原、齐地而后入荆楚。”[27]对此笔者认为,上述两件乐器形制完备,且都出土于江南地区,说明筝在春秋时期已经成型并在江南地区广泛流传,而李斯《谏逐客书》中“真秦之声”的记述,是说筝在战国時期就已经在秦地盛行或已形成了一种地域性特征,并非专指筝的发源时间,故就目前所见资料而言,筝的发源地应不只秦地一处。
第三,关于筝的弦数衍变。最早的记载见于《礼·乐记》:“筝,五弦,筑(竹)身也”,后世根据其他文献资料得出“筝弦递增”的理论。《旧唐书·音乐志》说:“京房造五音准,如瑟,十三弦,此乃筝也”[28]。京房是西汉时期的乐律学家,以“六十律”闻名于世,即使京房所造的十三弦筝与贵溪春秋墓中的十三弦筝律制有所不同,也不能说明十三弦筝是西汉根据十二弦筝增弦才产生的。从上古时期这两个筝的实物可以看出,筝春秋早期已有十三弦,而根据《宋史·吴越世家》有“太平兴国三年,钱俶来朝贡七宝胡琴五弦筝各四”[29]的说法,可见在宋代还保存有五弦筝的实物,“筝弦递增论”并非无懈可击。
至于越地的史料文献记载中没有出现“筝”的字眼,如前所述,筝在南方可能是以“颂琴”等其他名称存在的。而史书记载中的“秦筝”也未必是筝形制的乐器,如有学者指出:“今人所谓之‘筝,并不是‘琴之系统(‘其形如瑟)的‘秦筝”[20],在经历了由“从竹、争声”向木制乐器的衍变及各类卧式弹拨乐器定型以后,“筝”字最终确立与其相对应的乐器。综上,筝的起源时间目前至少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而筝的起源地不能粗略地定为秦地或越地,我们不能武断地说秦筝是筝的鼻祖,也不能说秦筝之源是江浙流传过去的筝衍变而成。审慎地说,筝的起源应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筝在形成的初期很可能是以两种甚至多种形态同时出现并行发展,二是古代长期流行的十二弦筝可能是以南方“十二弦筝”之器,冠“秦筝”之名得以流传开来的。随着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发掘,也许还会有新的“古筝源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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